某建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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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编审程序,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根据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算以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成本合约部进行结算汇总。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条件(一)工程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书;(二)具备完整有效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以及工程验收资料等;第四条工程结算编审程序逐级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复核)→外部审计单位(如有)(初审)→分公司项目组(复核/初审)→集团成本部(二审)→集团管理中心(复核)→集团审计部(终审)→总裁(复核)→董事长(最终确认)(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有关资料按第七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二)监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组在监理招标文件或监理合同中约定相应时间)对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送项目组;(三)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复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期限进行详细、全面审查,完成复审。

(如有)(四)对造价咨询单位复审后的工程结算,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各主管的专业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成本部和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工程结算按上述程序审核完后,由项目组造价工程师送审计部审定,最后由总裁/董事长签字确定。

第五条结算资料应按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整理;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他);(二)结算书及电子文档;(三)竣工图纸;(四)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五)工程量计算书(或钢筋抽料表)及电子文档;(六)工程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七)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八)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九)开、竣工报告;(十)中间计量资料;(十一)其他竣工档案(资料)或其他资料。

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保障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是指在建造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价款的计算、确认和支付等活动。

第三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同工程结算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结算管理组织第五条发包方应当设立结算管理组织,负责合同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承包方应当设立结算管理组织,负责合同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价款计算第七条工程价款计算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变更等确定。

第八条工程量计算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

第九条工程单价应当依据市场行情和合同约定确定,如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

第四章工程价款确认第十条工程价款确认应当依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工程单价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一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在中期付款和竣工付款时,对工程价款进行确认。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确认争议的解决,可以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五章工程价款支付第十三条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四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

第十五条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方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违约行为。

第十八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规定,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项目的结算行为,确保结算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结算管理工作应遵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二、结算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所有结算事项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清晰了解结算过程和结果。

2. 公平合理:结算价格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确保双方权益。

3. 及时准确:结算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结算管理流程1. 预结算:项目开工前,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预算进行预结算,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计划。

2. 进度结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进度结算,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算。

3.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进行最终的竣工结算,总结整个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四、结算审核与确认1. 结算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并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审核后的结算报告需提交给公司管理层进行复审,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经过复审无误后,结算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五、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

六、结算资料管理1. 所有结算资料应归档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变更单、进度报告、支付凭证等。

2. 结算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和审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七、监督与改进1. 公司应建立健全结算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结算管理制度,提高结算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的需要,规范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实现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是指对煤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以及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拨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等工程价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参与煤业工程建设的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作,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项目法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是指由项目法人编制的、反映建设工程全部建安投资的总结性文件。

(见附件一)。

第五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范围为同一批准概算建安工程项目下的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电源、煤矿、港口工程项目。

第七条本办法的主要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煤业煤化[2010]120号文)。

(四)《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56号)。

(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执行概算实施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43号)。

第二章工程结算的管理第八条煤业煤化工事业部是火电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煤炭事业部是煤矿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物流事业部是港口建设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二)协调工程结算活动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三)批复工程竣工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及相应基本预备费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对竣工结算控制在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应基本预备费之内的竣工结算总报告进行核备;(四)负责汇总、总结煤业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为完善《煤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标准》(工程量部分)积累资料;(五)负责检查、指导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结算管理小组由财务部、工程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二章工程项目的结算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结算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设备费、监理费、咨询费、安全防护费、环境保护费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结算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的计算、单价的确立、工程总价款的计算、合同条款的履行、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的结算程序第七条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本公司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有关资料;2. 本公司审计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3. 本公司工程部对审计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工程量及单价;4. 本公司财务部根据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工程总价款,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5. 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工程结算报告;6. 本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并支付工程价款。

第四章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 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单等工程资料;2. 工程量清单、单价表、结算书等财务资料;3. 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等合同文件。

第九条审计部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审计: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 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合理性;3. 审核单价的确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4. 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5.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工程部、财务部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前言建筑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合同价格进行核算、审核和支付的过程。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的合理支付,维护工程施工主体和相关方的利益,制定了本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二、结算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结算管理,包括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工程款核算、审核和支付。

三、结算程序1. 工程进度确认在结算前,需确认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进度,并与相关方一致。

确认工程进度可以通过现场勘查、图纸核对和工程量计算等方式进行。

2. 工程量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量计算应准确无误,包括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等各项工程量的细化计算。

3. 单价确定在结算前,需确定各项工程量的单价。

单价的确定应符合市场价格和合同约定,合理合法。

4. 结算编制根据工程量计算和单价确定,编制结算书。

结算书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量计算、单价确定、支付条件和结算金额等内容。

5. 结算审核结算书经施工单位和业主审核,确保结算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核对工程量计算和单价的正确性。

6. 结算支付结算书审核通过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结算支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四、结算管理要求1. 建立结算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建立完善的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的责任和程序。

制度应包括结算编制、审核和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2.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结算管理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同时,要加强对合同约定的解释和理解,防止合同漏洞带来的风险。

3. 完善资料管理结算所需的资料应完整保存,并定期备份。

资料管理应规范、有序,以便结算的查阅和审查。

4. 加强沟通与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结算中的问题和争议。

遇到问题应通过协商解决,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算风险及应对措施1. 工程量错误若工程量计算存在错误,会导致结算金额的不准确。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预测和控制。

制度应当明确预结算的定义、目的、责任主体、编制流程、审核程序以及调整机制。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框架:一、定义与目的预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市场价格信息,对工程项目的预期成本进行预测的过程。

预结算的目的在于为项目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帮助管理层合理分配资源,有效控制成本,预防和减少经济损失。

二、责任主体预结算工作应由专业的预算人员负责,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同时,项目经理、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也应参与到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编制流程预结算的编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历史成本数据等。

2. 分析市场:调研人工、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动。

3. 编制预算: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市场分析结果,编制初步的预结算。

4. 审核修改:由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对预结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5. 最终审定:经过反复修订后,形成最终的预结算报告。

四、审核程序预结算的审核程序应当严格,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程序包括:1. 预结算的合规性审查:确保预结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成本合理性审查:分析预结算中的成本是否合理,是否有超出常规的部分。

3. 经济性审查:评估预结算的经济性,确保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五、调整机制由于建筑项目周期长,市场环境变化快,预结算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因此,制度中应包含预结算的调整机制,当遇到重大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时,应及时调整预结算,以适应变化。

六、监督与考核为了确保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一套监督和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包括定期的预结算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对预算偏差的分析。

考核机制则应结合项目实际成本与预结算的差异,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经济管理,规范和完善结算编制和审查行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特征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自营和联营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1.3.工程结算书在报送前原则上必须会审通过后,方可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公司,并送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2.工程结算对象2.1.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2.2.经工程相关方约定甩项竣工的工程。

这种情况要仔细审核合同文件中工程范围约定的工程部位、工程数量对应的合同金额、变更洽商增减帐和工程验收情况,以及剩余工程量的实施计划,从而确定最终结算的工程数量及最终结算金额。

2.3.保修期满之后的工程保修金额结算。

3.结算的依据3.1.合同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3.2.由相关单位签章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单(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3.3.经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变更、现场签证和相应的预算书。

3.4.有关结算内容的专题会议纪要等。

3.5.合同中约定采用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

3.6.经工地现场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施工签证及隐蔽工程技术资料。

3.7.与上述得到签认之施工签证对应的由承包商申报之相应的预算书,及造价咨询公司对该申报预算书之最终审核意见。

3.8.经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9.由业主代表签章之关于甲供材料及设备、限价材料及设备通知书。

3.10.按相关规定或合同中有关条款约定需持凭证进行结算的原始凭证。

3.11.由现场工程师(由业主代表授权指定)提供并经业主代表签字认可的符合扣款规定的相关证明。

3.1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记录以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的经业主与承包商共同签署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有关资料。

4.结算的内容按照合同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的约定进行各项结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变更、工程洽商变更、合同文件已约定的各项调整项目、甲供材料及设备、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业主已代缴费用的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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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一般规定 (3)第三章结算管理工作职责 (4)第四章结算管理流程 (5)第五章工程变更签证索赔 (7)第六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XX建筑有限公司加强结算控制与管理,规范结算流程,加快结算进程,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XX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XX公司工程部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含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在双方履行过程中或结束时,均须办理建设合同(分包合同)结算手续,作为合同双方合同价款结算、双方债权债务确定的最终依据。

第三条XX公司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坚持合法合理、实事求是、系统管理、追求实效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合同为依据反映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照全程、系统、动态的特征开展结算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工程部及所属项目部从事各类工程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结算活动。

第五条XX公司工程部及项目部应依据本办法规范和完善结算工作体系。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结算管理工作应该覆盖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交付的整个项目建设过程。

工程部及项目部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工期、保险、违约、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以便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第七条工程部及项目部应随时关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物实体与设计的差异,随时关注各类原材料、人工的价格变化和政府对工程结算的政策调整,随时关注业主、投资监理(审价)机构、政府审计对工程变更签证、结算账单的审理进展情况。

第八条工程部建立结算报表体系,所属项目部按结算报表体系执行,项目部能够按管理需求提供及时、准确的结算信息,工程部通过定期结算情况分析提供决策信息,揭示企业结算风险。

结算信息披露应符合保密要求,各职能部门按权限管理和获取结算信息。

第九条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对结算工作的风险因素作合理评估,结算管理应着眼于维护结算体系的正常秩序,保证企业结算收益的安全,防止结算收益流失。

第十条工程部及项目部要加强诚信教育和责任追究制度,在与业主方、分包方结算中不得采取不当手段,高估冒算。

第十一条为了提高工程结算编制质量,按计划完成工程结算,各项目部可以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有利结算、申报的程序。

第三章结算管理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工程部按“业务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XX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项目部)三级结算管理体系。

XX公司经营部是外部结算(与业主方结算)的管理部门,工程部是内部结算(分包方的结算)的管理部门,两个部门并对项目部结算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XX公司经营部管理职责(一)了解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执行办法,不断完善XX公司外部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组织编XX公司年度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计划,并下达所属项目部,对其执行情况结算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考核;(三)定期组织工程结算例会,收集、汇总各项目结算推进情况,撰写送审结算文件审计分析报告。

(四)负责XX公司竣工项目结算报表的编制工作;(五)负责XX公司所有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结算审核工作;(六)负责项目结算审计报告原件的保存及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结算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第十四条工程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和XX公司结算管理相关规定和办法;(二)组织编制项目部过程结算及最终结算付款计划;(三)负责XX公司工程项目过程及最终结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四)指导、督促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报送并办理工程结算;(五)负责XX公司所有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的结算审核工作;(六)负责组织对结算计量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十五条项目部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是工程结算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结算的各项目标负有全部责任;(二)参与整个项目的合同交底工作,了解项目投标计价的要点和重点;(三)负责收集各种合同资料、技术签证、设计变更、监理指令、价格信息等一切与结算相关的资料、凭证,并落实经济签证,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四)负责工程过程结算、最终结算文件的编制工作,汇同经营部做好竣工结算文件的编制,确保工程造价文件与工程同步、齐全有效。

竣工结算在工程竣工后按要求编制完毕,并按照规定将完成的结算资料报送XX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核并送审;(五)负责结算资料的报送、核对工作,在结算办理过程中,做好与业主方、审计单位的沟通,及时向XX公司职能部门汇报结算进程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完成结算造价确认工作;(六)负责办理与分包方的结算工作。

对分包方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与准确性,按规定上报XX公司工程部,办理分包方工程结算的相关手续。

第四章结算管理流程一、工程结算分类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结算4.1.1、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结算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全部工程造价。

4.1.2、结算文件编制依据及要求(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合同及合同价(中标价);2、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技术核定单;3、工程变更签证单;4、竣工图;竣工验收单,(二)编制要求1、合同结算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工程名称;⑵、对应的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编号;⑶、业主方单位名称;⑷、合同内价款、合同外价款(签证部分)、垫付款及扣款(如水电费、通讯费、网络使用费、办公室租用费、甲供料、借用甲方资源费用等等)、税金、结算总价款。

2、合同双方结算经办人均需在结算文件上签名。

3、结算文件应写明签署日期。

4、结算文件的送审及跟踪。

4.1.3、建设工程竣工,具备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项目部汇同经营部应及时完成竣工项目结算文件的编制工作。

合同中对分阶段结算有明确规定的、业主方有分阶段结算意向的、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单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在建工程应进行分阶段结算,项目部及经营部应及时完成分阶段结算文件的编制工作。

4.1.4 项目部在整个建设工程施工结束后,汇同经营部对整个工程结算进行预审,理清项目实际成本。

工程实际成本应与目标成本做对比,对结算利润率低于目标毛利率的项目做分析说明。

4.1.5、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编制、审批及项目盈亏平衡分析流程项目部整理结算资料(合同内工程量、合同外签证,变更等)。

汇同工程部核算工程量交经营部核算并编制结算文件副总经理审核结算文件总经理审批经营部盖章(签字)经营部汇同项目部送审结算文件经营部及项目部定期跟踪审计情况审计完毕(经营部编写项目审计分析报告)项目部汇同工程部跟踪业主方付款事项经营部根据审计分析报告做项目盈亏平衡分析盈亏平衡分析交领导层查看并存档第二节分包工程合同结算管理4.2.1、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结算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全部工程造价。

4.2.2、结算文件编制依据及要求(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2、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技术核定单;3、工程变更签证单;4、竣工图;完工(竣工)验收单,(二)编制要求1、合同结算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分包)工程名称;⑵、对应的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编号;⑶、分包方单位名称;⑷、合同内价款、合同外价款(签证部分)、垫付款及扣款(如水电费、通讯费、网络使用费、办公室租用费、甲供料、借用甲方资源费用等等)、税金、结算总价款。

2、合同双方结算经办人均需在结算文件上签名。

3、分包结算文件应写明签署日期。

4.2.3、工程部及项目部在办理分包合同结算时严格按分包合同支付支付方式执行,编制过程结算单和最终结算单。

工期较长的分包工程结算可以在与业主方分阶段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分阶段确认;不涉及到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临时工程可以依完工验收单为依据做分包工程结算。

对于要求先行支付的分包结算,由项目部负责人做出说明,上报XX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上报至公司副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4.2.4、分包工程的合同结算,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执行。

4.2.5、分包工程合同过程结算单编制及审批流程(见后附表1)分包单位提出结算意向项目部参照合同支付条款项目部发起结算(编制过程结算单)项目总工及经理审核上传OA及线下同步向公司申报工程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4.2.6、分包工程合同最终结算单编制及审批流程(见后附表2)分包单位提出结算意向项目部参照合同支付条款项目部发起结算(编制过程结算单)项目总工及经理审核上传OA及线下同步向公司申报工程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4.2.7、工程款支付及审批流程(见后附表3)工程部根据审批的结算单编制付款计划总经理审批项目部根据审批的付款计划编制过程结算拨款单项目经理签字工程部审批财务部审批分管副总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确认付款注:支付审批流程需线上OA、线下同步进行第五章工程变更签证索赔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应编制调整报价,编制调整报价的依据是:1、工程承发包合同;2、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3、投标报价、合同价或原预算;4、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等;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6、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7、其他有效文件。

5.2、项目部应建立上述信息的收集及传递渠道,项目计量工程师在接到调整报价的信息后,应在一周内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单,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发送给业主方。

发给业主方的签证、索赔文件应做好签收记录,及时跟踪业主方对调整报价和签证的回复,并收集、保管好相关的原始资料、记录。

5.3、工程变更签证应统一编号,建立台账。

台帐应记录发给业主方的时间、份数、金额、回复确认的情况和已确认、未确认的累计费用数。

每份调整报价应将设计修改通知或业主指令、发生调整费用的报价书、工程量计算书、最新的修改图纸局部复印件、与修改图纸相对应的原图修改部位的局部复印件等一起装订,以方便查对。

5.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分包单位现场发生的签证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计量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并须由项目部盖章后生效。

与分包单位办理现场签证应按照业主方签证相对应的原则,业主方未确认的签证,原则上不得与分包单位办理签证。

第六章附则6.1、本办法由XX公司工程部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分包工程过程结算汇总表附表二:分包工程最终结算汇总表附表三:工程补款单XXXX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年月过程结算单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工程部:财务部:副总经理:9XXXX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年月过程结算明细表甲方代表:项目计量工程师制表:乙方代表:项目总工:10XXXX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年月最终结算单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财务部:财务总监:总经理:XXXX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年月最终结算明细表甲方代表:项目计量工程师制表:乙方代表:项目总工:XXXX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拨款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注:申请内容必须电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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