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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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前言建筑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合同价格进行核算、审核和支付的过程。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的合理支付,维护工程施工主体和相关方的利益,制定了本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二、结算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结算管理,包括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工程款核算、审核和支付。

三、结算程序1. 工程进度确认在结算前,需确认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进度,并与相关方一致。

确认工程进度可以通过现场勘查、图纸核对和工程量计算等方式进行。

2. 工程量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量计算应准确无误,包括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等各项工程量的细化计算。

3. 单价确定在结算前,需确定各项工程量的单价。

单价的确定应符合市场价格和合同约定,合理合法。

4. 结算编制根据工程量计算和单价确定,编制结算书。

结算书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量计算、单价确定、支付条件和结算金额等内容。

5. 结算审核结算书经施工单位和业主审核,确保结算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核对工程量计算和单价的正确性。

6. 结算支付结算书审核通过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结算支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四、结算管理要求1. 建立结算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建立完善的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的责任和程序。

制度应包括结算编制、审核和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2.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结算管理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同时,要加强对合同约定的解释和理解,防止合同漏洞带来的风险。

3. 完善资料管理结算所需的资料应完整保存,并定期备份。

资料管理应规范、有序,以便结算的查阅和审查。

4. 加强沟通与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结算中的问题和争议。

遇到问题应通过协商解决,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算风险及应对措施1. 工程量错误若工程量计算存在错误,会导致结算金额的不准确。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城建总包经营发【2009】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部所属分公司、项目和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面、合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三)协助集团公司对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四)项目经理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洽商及索赔管理第七条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洽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

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工程结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结算的管理,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某项目的工程结算管理,包括所有与该项目相关的工程结算活动。

三、工程结算的定义工程结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完成情况,对工程项目的工作量、费用和质量进行核算和结算的过程。

四、工程结算的程序1. 工程量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

2. 费用核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各项工程的费用,并编制费用表。

3. 质量评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质量奖惩。

4. 结算编制:根据工程量清单、费用表和质量评定结果,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5. 结算审核: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 结算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结算审核结果,进行工程结算的支付。

五、工程结算的责任与权限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结算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工程结算结果负责。

2. 工程部门负责工程量计算和质量评定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费用核算和结算支付工作。

4. 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

六、工程结算的监督与检查1. 项目经理对工程结算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理部门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财务部门对结算支付进行监督,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工程结算的争议解决1. 对于工程结算中的争议,应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2. 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八、附则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某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

3.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是关于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和统一工程结算的管理,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提高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及时、完整、准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结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公平公正:结算工作应确保各方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三)及时准确:结算工作应确保及时、准确,避免争议和纠纷。

(四)保密原则:结算工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结算工作,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三)协调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结算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核算、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负责结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三)协助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结算流程第七条工程项目结算流程:(一)工程量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量准确。

(二)工程款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对审核通过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款支付:根据结算结果,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四)结算资料归档:对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结算管理要求第八条工程项目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结算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结算流程规范、透明。

(三)结算工作及时、高效。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对结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般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明确结算主体: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各自的结算主体资格。

发包方负责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承包方应提供与工程款项相关的有效凭证和资料。

2. 确定结算依据: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等资料,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3. 明确结算程序: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程序包括: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审核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款项、签订工程结算书等。

4. 规定结算周期: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合同约定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可分为按阶段结算、按月结算、按季度结算等。

5. 保障结算款项: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周期,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承包方应确保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以保障工程款项的顺利支付。

6. 处理结算争议: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如双方对工程款项存在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

总之,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
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在承接建设工程并按进度完成后的款项结算管理。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的划分第三条工程进度款的划分原则工程进度款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工程进度合同约定划分;2. 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划分。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划分方式工程进度款的划分方式可以采取以下几种:1. 按照工程量划分;2. 按照工程性质划分;3. 按照工程阶段划分。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支付方式:1. 按照工程进度进行阶段性支付;2. 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第六条工程进度款结算周期工程进度款结算周期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进度款划分方式和支付方式来确定。

第七条工程进度款结算程序工程进度款结算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交工程进度款结算申请;2. 进行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3. 签订工程进度款结算协议;4. 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

第八条工程进度款结算申请承包商在达到工程进度款结算标准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结算申请。

结算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进度款结算报告;2. 工程进度款结算计算表;3. 工程进度款结算要求。

第九条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度款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工程进度款结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工程进度款结算计算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工程进度款结算协议签订经过审核确认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应签订工程进度款结算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应按照工程进度款结算协议的约定进行。

支付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及时性,提高工程结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结算管理机构1.设立工程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结算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2.工程结算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和办法;(2)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工作;(3)编制工程结算报告;(4)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5)协助其他部门处理与工程结算相关的事务。

三、工程结算管理制度1.工程结算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2.工程结算依据:工程结算应基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和价格,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结算。

3.工程结算流程:工程结算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编制结算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价格清单和合同条款;(2)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包括开展实地核算、填写结算单据、审核结算资料等工作;(3)编制工程结算报告,详细列出工程量、工程价值、变更金额等信息;(4)提交结算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领导审批;(5)办理结算手续,包括结算付款、归档结算资料等工作。

四、工程结算管理办法1.工程量核算:工程结算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算,核实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并填写结算单据。

2.合同变更处理:如发生工程合同变更,应及时调整工程结算内容,明确变更金额和变更原因。

3.结算审核:工程结算报告应经财务部门和相关技术部门审核确认,保证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结算支付:工程结算经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结算款支付手续,确保结算款及时发放。

5.结算归档:完成工程结算后,应将结算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方便查阅和审计。

五、工程结算管理监督1.公司领导应对工程结算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确保工程结算工作按规定顺利进行。

2.如发现工程结算中存在不规范、不合法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关乎到项目的最终成果和财务结算。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保障各方利益,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1.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工程项目结算应依据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结算程序1.工程项目结算程序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审核、工程造价测算、结算资料备案等环节。

2.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严格执行,确保工程量准确无误。

3.工程量审核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工程造价测算应综合考虑各项工程量清单、变更费用、支付进度等因素,进行结算金额的计算。

5.结算资料备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归档,存档完整准确。

三、结算依据1.工程项目结算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变更订单、支付证明、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2.工程量清单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并经过审核确认。

3.变更订单应经过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影响结算价格的变更应及时调整。

四、结算标准1.工程项目结算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得随意修改。

2.工程项目结算标准应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五、结算支付1.工程项目结算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执行,确保支付款项及时到账。

2.工程结算支付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逐步支付,不得拖欠支付款项。

六、结算争议及处理1.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的意见。

2.如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附则1.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生效,若遇法律法规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2.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并公布施行。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促进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合理合法进行结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方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政府补助和政府融资的项目,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进行财政结算的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政结算。

(二)真实性原则:结算依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确保财政结算工作及时完成。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政结算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实行分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财政结算管理制度和办法;(二)审核、批准财政结算方案;(三)组织实施财政结算工作;(四)监督、检查财政结算执行情况;(五)处理财政结算争议;(六)其他与财政结算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财政结算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程序如下:(一)项目单位提出财政结算申请;(二)项目单位编制财政结算报告;(三)财政部门审核财政结算报告;(四)财政部门批准财政结算方案;(五)项目单位执行财政结算方案;(六)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财政结算执行情况。

第七条财政结算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结算依据;(三)结算内容;(四)结算金额;(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章财政结算监督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财政结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结算工作依法、合规、高效进行。

第九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财政结算制度执行情况;(二)财政结算程序执行情况;(三)财政结算报告编制质量;(四)财政结算资金使用情况;(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财政结算的;(二)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三)挪用、侵占财政资金的;(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工程项目结决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结算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创效的目标,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工程结算管理。

三、定义1. 工程竣工结算(简称工程结算):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将竣工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价款结算,作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最终工程款的依据。

2. 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

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 目标结算额:是结算领导小组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收益情况研究确定的,力争达到的工程结算值。

4. 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字证明。

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5. 工程索赔(简称索赔):是指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施工中给承包商带来的,不属于承包商承担的费用损失。

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

四、组织机构与管理1. 成立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总体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下设结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结算工作。

3. 结算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审批和支付等工作。

4. 各项目部设立结算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

五、结算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结算申请。

2.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 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工程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 施工单位将工程结算资料报结算办公室审核。

6. 结算办公室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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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根据竣工图纸、工程合同和经济签证单等有关文件编制工程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工程结算报告是成本核算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

3.职责
3.1项目部负责竣工结算所需手续完备的审核,并对结算中涉及施工的疑问进行解释。

3.2项目部负责对结算中涉及的技术疑问和图纸问题进行解释。

3.3成本管理部是工程结算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结算的组织协调工作。

督促审价单位、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支持。

3.4销售部负责对结算中涉及的销售疑问进行解释。

3.5财务部负责结算中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审价工作会议。

4.工作程序
4.1成本管理部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编制结算工作计划,委托工程审价单位,收集及整理分项工程的材料设备限价价格表、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图纸部分未施工项目的记录、付款及待垫款、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清单、施工单位的结算报价等结算依据。

4.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项目部负责审核竣工结算所需的必要手续,签署意见并移交成本管理部。

竣工结算需完备的手续包括:
通过由政府主管部门参加的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工程竣工图纸的质量和数量按要求完成,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并移交档案馆;
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完毕,或处理方案已经通过;
施工现场清理完毕,施工单位撤出现场;
已签署《工程保修合同》。

4.3根据结算工作计划,成本管理部在合适的时间召开由审价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结算编制会议,明确结算依据、统一结算口径,统一结算资料编制格式。

4.4施工单位申报结算资料。

结算资料必须包括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书、结算承诺书。

结算书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包括钢筋抽样计算表)。

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内容:
a.在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单、价格凭证等;
b.在送审结算书中,若项目的遗漏,施工单位均作让利给发包人,不作增加调整;
c.发包人与审价单位执行审价收费标准,若由于施工单位的高估冒算,核减额大于5%,则两种取费标准引起的差额由施工单位承担。

4.5项目部首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签字和盖章手续的完整性等。

项目部审核通过,在《工程结算资料审核会签表》签署意见后转交成本管理部。

4.6成本管理部收到施工单位的结算资料,与审价单位共同审核清点,如结算资料符合要求则签署《工程结算资料审核会签表》,合同约定的审价工作正式开始。

如结算资料不符要求,成本管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快补充,资料符合要求之日为审价开始之日。

审价周期一般为120天,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7在审价过程中,成本管理部应全程参与,保证其处于甲方的有效监控中。

成本管理部与财务部一起参加审价工作会议,并保持良好沟通。

因结算审核涉及到项目部、总师室、销售部等专业部门,必要时组织各专业部门的人员参与审价工作,各部门人员应给予积极配合。

4.8初审结果出来后,成本管理部组织审价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对有争议的问题协商解决。

如有复审要求,则成本管理部负责将初审报告提交复审单位,复审结束后再进行确认手续。

4.9审价结束后,对审价结果进行复核与确认工作。

4.9.1首先施工单位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

4.9.2在施工单位认可后,成本管理部、财务部进行复核确认,将结算资料上报主管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集团复核确认。

4.9.3公司内部审核完成确认盖章后,交审价单位签字、盖章。

4.9.4甲方、施工单位、审价单位三方确认后,审价结果生效。

4.10审价结果生效后,整套结算资料返回成本管理部存档。

4.11结算分析。

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负责编制工程结算分析报告,总结工程管理中的得失,有利于今后公司完善管理。

4.12如果甲方委托投资监理单位实施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则三方每月审核确认的工程月报可作为结算依据。

竣工结算时可不再重复编制结算资料,只对尚未确认的工程量和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审核确认即可。

5.附件
5.1《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
5.2《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会签表》
5.3《工程竣工结算单》
5.4《工程结算审批表》
5.5《工程结算技术经济分析表》
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成本管理部、项目部各留一份。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表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成本管理部、项目部、审价单位各留一份。

工程竣工结算单
建设单位、审价单位与施工单位经核对的最终结算工程款项如下:
双方同意以上结算数据,物此立据。

甲方:乙方:审价:代表:代表:代表:
工程结算审批表
注:本表由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填写。

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各留一份。

工程结算技术经济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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