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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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预售房屋时,所收取的购房款项需要由专业金融机构监管,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并确保开发商按照约定的合同履行其义务。

以下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业务流程介绍。

一、双方签订监管合同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和监管机构需首先签订监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包括监管资金的存管要求、资金监管方式等。

二、购房者缴纳首付款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预售房款,通常首付款为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

三、监管机构设立专户监管机构根据购房者的缴款情况,在合规的商业银行设立购房资金监管专户,用于存放购房者的首付款。

四、开发商提取预售资金开发商向监管机构提供预售房屋的相关证件和相关手续后,根据合同约定,可以向监管机构提取部分预售房款,用于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五、监管机构核算返还资金监管机构会根据预售合同及相关规定,核算购房者的首付款,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将购房者的首付款返还给开发商。

六、监管机构定期验资监管机构会定期对购房资金进行验资和核算,确保购房者的资金安全,防止购房款被挪用或滞留。

七、监管机构发放证明和公告监管机构会根据相关流程,向购房者发放资金监管证明,并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进行公告,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监管的透明度。

八、购房者缴纳尾款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前会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余款支付给监管机构,确保尾款安全。

九、监管机构发放尾款在购房者缴纳尾款后,监管机构会按照相关流程和合同约定,将尾款支付给开发商。

十、项目交付当开发商完成项目的建设,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购房者可以开始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购房者。

总结来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通过专业的金融机构对购房者的资金进行监管,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开发商按照约定的合同履行义务。

这种监管方式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购房者的利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

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

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一、项目备案1. 开发商需在项目动工前,向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包括项目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材料。

2.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项目备案证明。

二、设立监管账户1. 开发商在取得项目备案证明后,应在武汉市指定的银行设立专用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 银行与开发商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明确资金使用、监管责任等条款。

三、公示监管账户1. 开发商需在售楼处明显位置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等。

2. 同时,应在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网上公示相关信息,以便购房者查询。

四、预售资金存入1.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预付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开发商。

2. 银行收到预售资金后,应出具收款凭证,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和购房者。

五、资金使用审批1. 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预售资金时,需向监管部门提交用款申请,包括用款计划、相关凭证等。

2. 监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出具资金使用批准书,银行据此放款。

六、资金监管1. 在项目预售期间,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管账户进行检查,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开发。

2. 银行应配合监管部门,及时提供账户流水等相关信息。

七、项目竣工验收1.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可向监管部门申请释放剩余的预售资金。

2. 监管部门审核项目验收材料,确认无误后,解除监管,开发商可正常使用剩余资金。

八、纠纷处理1. 如出现购房者投诉或法律纠纷,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处理预售资金相关问题。

以上流程需严格按照武汉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的监管,以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下面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实施细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以前,需要向监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并指定监管银行进行预售资金监管。

2. 监管银行负责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预售资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将预售款项存入该账户,不能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3.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预售资金的详细账目和资金来源证明,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 监管银行会定期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包括查验账户余额、核对收支情况等,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需要按照约定的进度向购房者履行合同,并及时将购房者的支付款项存入监管账户。

6. 监管部门会对预售资金进行定期审计,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

7. 在商品房竣工后,监管银行会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核实实际销售情况,并对预售资金进行结算。

8. 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挪用、私分预售资金等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销售商品房,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一些基本实施细则,具体执行细则可能会根据地区的法规和监管要求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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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对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所收取的款项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用途合法。

下面将介绍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方式及业务流程。

一、监管方式1.银行监管武汉市要求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预售款项直接汇入开发商指定的监管账户,由银行监管资金的流转。

2.第三方监管武汉市还允许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预售资金的监管,这些机构通常为专门从事房地产资金监管的第三方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监督预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业务流程1.确立监管机构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需要与银行或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与协商,确定监管方式和监管期限,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

2.开立监管账户开发商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开立专门用于预售资金监管的账户,同时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手续,例如预售许可证、资金用途说明等。

3.购房人交纳预售款购房人需要在预售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将预售款支付至开发商指定的监管账户。

4.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机构会对购房人的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款项实际进入监管账户,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例如支付购房款、缴纳税费等。

5.资金使用开发商在资金的使用方面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定,只能将资金用于购房人购房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

6.资金调拨开发商在申请资金调拨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监管机构审核,确保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后,方可进行资金调拨。

7.资金结算购房人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到期后,开发商需要将购房款从监管账户中支付给自己,并将相关的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提交给监管机构进行核实。

以上就是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的介绍。

通过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可以确保购房者的利益得到保障,避免开发商挪用资金或未按时交付房屋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对于开发商而言,也需要严格按照监管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使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要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角色。

本文将从监管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理解。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目的是确保购房者的资金安全,防止开发商滥用资金、违规操作或以次充好。

监管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规范开发商的资金使用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监督开发商按照规定将预售房款存入专用账户;二是监测预售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三是对开发商的资金使用进行核查和审计,防止资金被挪用或侵占;四是对购房者的资金缴纳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监管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其次是加强对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再次是加大对开发商和购房者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最后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落实。

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要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购房者的沟通和互动,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问题,增强购房者对监管工作的信心。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和规范行为,才能建立一个健康、透明、有序的房地产市场。

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监管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购房环境和保障。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收取、使用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严
格管理,确保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流程。

首先,商品房开发企业需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向监管部门申请设立专
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应当由开发企业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明确资金监管的具体操作办法和监管责任。

开发企业在设立监管账户后,需将该账户信息及时报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其次,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后,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开发
企业支付预售款项。

开发企业收到购房者的预售款项后,应当及时将资金划入监管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资金流水和账户余额情况。

随后,监管部门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监管账户的资金
流入、流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预售款项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二是对开发企业的资金监管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最后,在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向购房者退还监管账户中的预
售款项。

购房者在收到退款后,需及时向监管部门确认退款情况,确保预售款项的安全回笼。

综上所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主要包括设立监管账户、购房者支付预售
款项、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和开发企业退还预售款项等环节。

通过严格的监管流程,可以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方严格按照监管流程执行,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房地产资金监管流程

房地产资金监管流程

房地产资金监管流程
一、资金入账
1.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按照约定将购房者的首付款或全款存入其在监管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

2.银行收到款项后,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并生成资金监管协议及入账明细表。

二、额度监管
1.根据资金监管协议,银行对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的账户进行监管,确保其账户内的资金符合协议约定的要求。

2.当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需要使用资金时,需向银行提交用款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银行根据协议约定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约定额度向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支付资金。

三、交易结算
1.购房者与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完成交易后,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2.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银行提交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购房者的首付款或全款支付给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

四、支付赎楼
1.当购房者需要赎楼时,向银行提交赎楼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2.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购房者的已支付房款用于赎楼,并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的未结清房款。

五、解除监管
1.当购房者已完成购房手续且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的未结清房款已结清时,双方共同向银行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2.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解除对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的账户监管,并将剩余资金退还给购房者。

房产全款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房产全款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房产全款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一、意向签订及资金监管申请
1.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1)确定房产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2)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全款支付
2.买方申请全款资金监管
(1)买方向银行提出资金监管申请
(2)提供相关房产交易文件和资金来源证明
二、资金监管账户开立
1.银行受理资金监管申请
(1)银行对资金监管申请进行审核
(2)确认申请资料齐全
2.开立专用监管账户
(1)银行开立专用资金监管账户
(2)买卖双方作为监管账户的受益人进行确认
三、资金监管凭证签发
1.资金监管账户管理
(1)买方将购房款项汇入监管账户
(2)银行确认资金到账并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2.发放资金监管凭证
(1)银行发放资金监管凭证给买卖双方
(2)资金监管凭证作为过户凭证进行使用
四、房屋过户
1.过户准备
(1)卖方办理相关房屋过户手续
(2)确保房产证和相关文件齐全
2.过户登记
(1)买卖双方携带资金监管凭证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2)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并获得过户证明
五、全款支付及资金释放
1.资金释放申请
(1)买卖双方向银行提出资金释放申请
(2)提供相关过户凭证和资金释放申请文件
2.资金释放审核与处理
(1)银行审核过户文件和申请文件
(2)确认符合要求后,将购房款项从监管账户释放至卖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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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是三亚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 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 的监管的实施工作。
监管方式
• 全程全额、剩余工程资金监管
– 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 安装成本和装修成本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行剩余工程资金监管。
– 全程:自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项目具备办 理产权转移登记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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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新建商品房 预售资金监管方式
及业务流程介绍
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
2015年8月20日
一、监管方式介绍 二、业务流程介绍 三、问题解答
监管方式
[Image Info] www.wizdat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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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式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4、《三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5、《三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监管方式
• 监管机构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三亚市新建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办法的组织实施;
-非剩余工程量监管资金以外的资金:预售款中除剩余工程监管资 金之外的资金为非剩余工程资金监管资金,开大企业可支取优 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
监管方式
• 剩余工程量资金监管监管额度
• 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主要是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安装成本和装修成 本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行剩余工程资金监管。
• 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申请预售面积*按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算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元/㎡)
• 1、装修水电铺设完工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装修成本费用的 85%。
• 2、装修湿作业(含防水作业和地板铺设等)完工时,监管的预售 资金额度为装修成本费用的65%。
• 3、装修涂料作业和木作业及油漆作业完工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 度为装修成本费用的30%。
• 4、装修部品安装(含灯具、洁具、电器安装和家具摆设等)完工 时,预售资金监管终止,监管的预售资金开发企业可全部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为装修交房的,装修成本费用的预售资金监管额 度按照项目装修施工合同金额及装修施工各节点进度来确定。主要有 水电铺设、湿作业(含防水作业和地板铺设等)、涂料作业和木作业 及油漆作业、部品安装(含灯具、洁具、电器安装和家具摆设等)四 个节点。
• 以上各装修节点完工时,装修成本费用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分别为 :
公章) 4、开发项目手册(核对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 5、经办人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与资金监管相关的其他资料 提示: 未签订《三亚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房地产项目,
• 提示: 一个监管账户对应一张预售许可证
业务流程介绍
• 签订三方协议(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和市房产信息中心)
-办理流程: 开发企业申请--- 提交资料---受理审核---签订监管协议
-提交的资料:
1、《三亚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施工合同(核对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表和资金使用计划(原件,应加盖企业
– 全额: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全部存入监管账 户。具体包括首付款(含定金、预付款等)、预售商品房按揭 贷款、分期付款等各种款项。
– 监管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和装修成 本费用。若商品房开发项目按毛坯房交付使用,则预售资金监 管的范围不包括装修成本费用。
– 剩余工程量资金监管:按照预售款的一定比例进行剩余工程量 资金监管,以确保项目剩余工程量顺利完工为原则进行监管。
• 装修成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申请预售面积*按项目装修施工合同金额 算每平方米的装修成本(元/㎡)
• 预售监管资金总额=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装修成 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
监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按照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及项目施工各节点进度来确定。主要包括 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初始登记、具备 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五个节点。 • 以上各施工节点完工时,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资 金监管额度分别为: • 1、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程建 设安装成本费用的50%。 • 2、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程建 设安装成本费用的20%。 • 3、项目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 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10%。 • 4、项目完成初始登记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程建 设安装成本费用的5%。 • 5、项目具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时,预售资金监管终止, 监管的预售资金开发企业可全部使用。
业务流程介绍
• 监管账户开立
-办理流程: 开发企业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出具开户通知书--开立监管账户 -提交资料:
• (1)开户申请书; •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4)税务登记证明; • (5)用款计划书; • (6)土地使用权证; •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 (8)测绘报告; • (9)项目手册; • (10)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表; • (11)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 • (12)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业务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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