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2〕13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4)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4.03.23•【文号】国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3.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4〕15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一、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一)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
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发展改革委牵头。
只明确一个或两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二)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
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框架,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今年安排财政赤字13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9500亿元,由中央代地方发债4000亿元。
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随着经济总量扩大而有所增加,赤字率稳定在2.1%,体现财政政策的连续性。
(财政部牵头)货币政策要保持松紧适度,促进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营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
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3%左右。
(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机构等负责)要加强财政、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储备,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确保中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湘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的通知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为确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大思路、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折不扣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实,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一要主动担当作为。
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分工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要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稳中求进,精准施策,对已确定的工作和政策要尽快落地。
三要形成工作合力。
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
四要完善督办机制。
结合组织开展省政府综合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1月17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现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提出以下部门分工意见。
一、落实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财政金融风险有效防控,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万元GDP能耗下降1%。
九部委联合推动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

国力和国家安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 “首台套”)是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 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前三台(套) 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 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 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 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
意见强调,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顶层设计、公共服务和制度供给等 方面的作用,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市场失灵;坚 持企业主体地位,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 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的积极性。坚持政策激励与制 度保障相结合。坚持供给提升与需求牵引相结合。提高 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计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补齐检验检 测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首台套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认 可度等,坚持重点突破与协同推进相结合。
九部委联合推动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
3 月 30 日,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工信部、国家发 改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印发《新材料标准领航 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国发(2012)12号 国务院批转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国务院批转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2012-03-22 10:21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展改革委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
在近年来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
——处理好深化改革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关系,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抓住时机尽快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处理好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有效运用法制手段规范改革程序、深化改革实践、巩固改革成果。
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发[2006]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走上社会和谐之路,进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国务院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责任主体。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三个约束性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围绕科学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规划、指标、法律、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国发〔2015〕14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正文:----------------------------------------------------------------------------------------------------------------------------------------------------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5〕1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坚持稳政策稳预期和促改革调结构“双结合”,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预调微调,更加注重定向调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重点支持薄弱环节。
以微观活力支撑宏观稳定,以供给创新带动需求扩大,以结构调整促进总量平衡,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增效,今年安排财政赤字1.62万亿元,比去年增加2700亿元,赤字率从去年的2.1%提高到2.3%。
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12万亿元,增加17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增加1000亿元。
处理好债务管理与稳增长的关系,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适当发行专项债券。
保障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2)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1•【字号】陕政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陕政发〔2012〕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不低于25%,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4%和15%以上,物价涨幅控制在4%左右,万元GDP能耗下降3.5%,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5%、1.5%和2%,氮氧化物排放力争实现零增长,逐步将PM2.5指标纳入监测体系。
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的部门分工提出如下意见: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势头(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5万亿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农业、民生、优势特色产业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加快建设西成客运专线,铁路建设规模1500公里。
开工建设宝汉高速和沿黄公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
新增煤炭产能约3000万吨。
新能源装机突破300万千瓦。
继续实施气化陕西、电力外送、西安地铁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二)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工业稳定增长。
在壮大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激光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物联网等产业发展,确保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参与)(三)继续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加快“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抓好“千亿百项”技术改造工程,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研发成果与企业合作,鼓励科技人员与实体经济结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年专利申请数不少于3.2万件,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60亿元。
2012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以下为报告实录: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国内生产总值47.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增长24.8%;粮食产量1.14万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4%和11.4%。
我们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我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注重把握好政策实施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努力做到调控审慎灵活、适时适度,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
在全球通胀预期不断增强,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国内要素成本明显上升,部分农产品供给偏紧的严峻形势下,我们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坚持综合施策,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信贷增速,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涨幅从8月份起逐月回落,扭转了一度过快上涨势头。
下半年,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方面坚持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不变,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继续控制通货膨胀;一方面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重点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重点支持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保证国家重大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关于2012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保持适度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
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8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代发地方债2500亿元。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水利、地质找矿等的支持。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继续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和标准,压缩大型运动会场馆建设投入。
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
实施结构性减税。
认真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
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
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管局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兼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
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好货币信贷供求,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广义货币预期增长14%。
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继续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大力发展外汇市场,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工具,管好用好外汇储备。
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协调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控。
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机构、环境保护部、审计署等负责)(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加快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
大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完善鼓励居民消费政策。
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物业、医疗保健等服务业。
鼓励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
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
支持引导环保建材、节水洁具、节能汽车等绿色消费。
扩大消费信贷。
加强城乡流通体系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体育总局、旅游局、全国老龄办等负责)(四)不断优化投资结构。
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促进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加强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有序推进国家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把好土地、信贷、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准入和审核关,加强对重大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督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审计署、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银监会、统计局、能源局等负责)二、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五)搞好价格调控,防止物价反弹。
增加生产、保障供给。
继续把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
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
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同周边地区和优势产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基地。
加强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做好主要农产品收储和投放,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搞活流通、降低成本。
严格执行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认真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励城市连锁超市、高校、大型企业、社区与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增加零售网点,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政策。
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加强监管、规范秩序。
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价格和医疗、通信、教育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
把握好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人民银行、农业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卫生部、税务总局、统计局等负责)三、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
引导农民调整结构,扩大紧缺、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
农业补贴继续增加总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机制,新增补贴重点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种生产服务组织倾斜。
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今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7.4元和16元。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实施新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力度,让扶贫对象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扶贫办、林业局、粮食局等负责)(七)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完善农业技术补贴制度,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到田到户。
建好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高产创建和标准化创建。
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
(农业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中科院、林业局、粮食局等负责)(八)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安排12287亿元。
搞好灌区配套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加强农村水电路气以及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文化部、环境保护部、林业局、气象局、粮食局等负责)(九)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
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严格保护耕地。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林业局、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等负责)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促进新能源利用的机制,加强统筹规划、项目配套、政策引导,扩大国内需求,防止太阳能、风电设备制造能力的盲目扩张。
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
扩大技改专项资金规模,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以汽车、钢铁、造船、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落实并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活力。
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金融监管机构、电监会、能源局、监察部等负责)(十一)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
抓紧制定出台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加快理顺能源价格体系。
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
加强用能管理,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节能采购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水电,加快页岩气勘查、开发攻关,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
加强能源通道建设。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开展节能认证和能效标识监督检查,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
今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推进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治理,严格保护江河源、湿地、湖泊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建设性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科技部、外交部、电监会、林业局、国管局、气象局、海洋局等负责)(十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