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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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

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

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制度制度名称: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员工调动 (3)第三章员工晋升 (6)第四章员工降职 (9)第五章员工辞职 (10)第六章员工辞退 (13)第七章员工退休 (15)第八章附则 (16)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及股份公司关于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等管理程序,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条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应予以晋升调薪。

第四条基于奖优惩劣的前提,员工若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岗位业绩指标,不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足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的,公司可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六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二章员工调动第七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需要,为了更合理的搭配公司人力资源,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及工作满意度,可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调配到适合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得延迟或推诿,员工因岗位变动的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第八条员工调动可分为指令性和非指令性的调动。

指令性调动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决定的员工工作单位变动;非指令性人事调动是员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需要工作单位调动的,经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的工作单位变动。

第九条各单位或部门直属上司、主管/经理应了解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潜能,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岗充分匹配,必要时可申请调动其他部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或申请从本部门调出某员工。

第十条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特批的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发出《员工(商)调令函》至调出部门,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岗位调整工作,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业务需求的协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转岗、离职等。

第三条人员岗位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员工个人能力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第二章岗位调整的类型第四条岗位调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岗位晋升:指员工在现有岗位上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被晋升至更高一级岗位。

2. 岗位降职:指员工因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或其他原因,被降职至较低一级岗位。

3. 转岗:指员工在保持原薪酬待遇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至其他岗位。

4. 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选择离开公司。

第三章岗位调整的程序第五条岗位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员工申请:员工根据个人发展和公司需求,向所在部门提出岗位调整申请。

2. 部门评估:所在部门对员工申请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调整意见。

3. 考核与选拔: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考核,对申请调整的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4. 决策与通知:公司领导层根据考核结果和业务需求,做出最终决策,并通知员工。

5. 实施与跟踪: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整的实施,并对调整后的员工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岗位调整的考核标准第六条岗位调整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工作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 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积极主动性等。

3.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和质量、对公司的贡献等。

4. 个人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等。

第五章岗位调整的保障措施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岗位调整的保障措施,包括:1. 完善岗位调整的法律法规,明确调整的范围、程序和条件。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4. 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公司员工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员工人员变动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离职、退休等人员变动。

第三条公司员工人员变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新员工入职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应聘者符合公司要求。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各部门应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第七条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第三章员工调动管理第八条员工调动应遵循个人意愿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员工调动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员工调动期间,原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第十一条员工调动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调动顺利进行。

第四章员工晋升管理第十二条员工晋升应依据岗位要求、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条件进行。

第十三条员工晋升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五章员工降职管理第十五条员工降职应依据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条件进行。

第十六条员工降职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员工降职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六章员工离职管理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结清所有工作款项,归还公司物品,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离职员工档案的归档工作。

公司人员调整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司人员调整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司人员调整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人员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市场竞争的变化,可能需要进行人员调整。

为了确保人员调整的公平、合理和透明,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调整的原则1. 公正原则:所有人员调整都应公正、公平和公开进行,遵循绩效优先和能力适配原则。

2. 法律合规原则:人员调整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3. 保障原则:人员调整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应尽量减少对员工的不良影响。

4. 调研原则:在进行人员调整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明确调整的目标和方向。

5. 沟通原则:在人员调整过程中,应与相关员工进行积极沟通,解释调整原因和意义,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整的程序1. 调研阶段: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需要调整的岗位进行调研和分析,明确调整的目标和方向。

2. 信息公示:公司在内部公示调整的岗位及要求,鼓励员工自愿报名,并保证公示期足够长。

3. 评估选拔:公司根据申请报名的员工的绩效、能力和适应能力进行评估和选拔,并进行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评审。

4. 员工沟通:公司与被调整员工进行面谈,解释调整原因和意义,了解员工的意见和想法,并尽量给予员工适当的安抚和支持。

5. 调整通知:公司将调整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调整人员,并明确调整的时间、地点和薪资待遇等事项。

6. 岗位交接:被调整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交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7. 人事档案调整:公司将人员调整的相关信息纳入人事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四、调整的补偿1. 资格和晋升机会:被调整人员保留其原有的资格和晋升机会,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继续参与竞争。

2. 薪酬待遇:被调整人员在调整后的岗位上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不能低于原有岗位的薪酬水平。

3. 培训和发展:公司为被调整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适应新岗位和提升能力。

4. 另行安置:如果公司无法为被调整人员找到合适的岗位,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雇和经济补偿。

员工晋级降级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晋级降级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晋升、降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晋级、降级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章晋级管理第四条晋级分为内部晋升和外部招聘两种方式。

第五条内部晋升条件:1. 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表现良好,具备晋升所需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

2. 员工具备晋升所需的学历、职称等资格条件。

3. 员工在晋升前一年内,年度考核成绩优秀。

4. 员工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条外部招聘晋升条件:1. 应聘者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资格条件。

2. 应聘者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

3. 应聘者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晋升程序:1. 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提出晋升候选人。

2. 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 公司组织面试、考核等环节,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

4.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晋升人选。

5. 人力资源部办理晋升手续。

第三章降级管理第八条降级适用于以下情况:1. 员工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2. 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

3. 员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4.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第九条降级程序:1. 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提出降级建议。

2. 人力资源部对降级建议进行审核。

3. 公司组织评估,确定降级人选。

4. 人力资源部办理降级手续。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和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晋升、降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员工对晋级、降级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员工内部异动管理制度

员工内部异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内部异动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内部调动、晋升、降职、辞退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内部异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异动类型及条件第四条员工内部异动类型:1. 内部调动:指员工在公司内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2. 晋升:指员工因工作表现优秀、具备相应条件,被提升至更高职位的异动。

3. 降职:指员工因工作表现不佳、不符合岗位要求,被降职至更低职位的异动。

4. 辞退: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异动。

第五条员工内部异动条件:1. 内部调动:员工自愿申请,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

2. 晋升:员工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工作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

3. 降职:员工工作表现不佳,不符合岗位要求,经考核不合格。

4. 辞退: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

第三章异动程序第六条员工提出异动申请:1. 员工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异动申请,并说明理由。

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1.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异动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岗位任职资格、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异动建议。

第八条公司领导审批:1. 公司领导对人力资源部提出的异动建议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第九条异动生效:1. 员工内部异动自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异动生效后,员工应按照新岗位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四章异动待遇第十条内部调动:1. 员工内部调动,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2. 员工内部调动,根据新岗位的工作要求,可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

第十一条晋升:1. 员工晋升后,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2. 员工晋升后,可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

第十二条降职:1. 员工降职后,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员工升降调任免职管理办法

员工升降调任免职管理办法

员工升降调任免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内员工的升降调任免职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任何员工的升降调任免职过程。

第三条升职程序(一)员工提出升职申请,应当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个人在当前岗位的工作情况以及对新岗位的适应情况等。

(二)所在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职位晋升要求,综合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工作表现等因素,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三)初步评估合格后,所在部门应当组织面试,对员工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是否适合担任新岗位。

(四)若员工面试合格,公司将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升职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将制定升职方案并进行最终审核。

(五)通过最终审核后,公司将正式通知员工升职,并安排相关工作交接等程序。

第四条降职程序(一)员工降职通常是因为工作表现不佳、业绩下滑等原因造成,员工本人也可以主动要求降职。

(二)员工若需降职,需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所在部门应当进行讨论并给予初步评估意见,若确定降职合适,则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降职申请。

(四)人力资源部门将综合考虑员工工作表现、降职前后的职责变化等因素,最终审核后通知员工降职。

(五)员工降职后,应当配合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调整状态,努力提升自己。

第五条调任程序(一)员工调任通常是因为公司内部需要,或是员工自愿申请调任到其他部门。

(二)员工如需调任到其他部门,应当向当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调任程序与升职相似,经过所在部门初步评估,面试,人力资源部门最终审核后通知员工调任。

(四)员工调任后,应当按新岗位要求积极调整自己,努力适应新环境,完成新岗位的任务。

第六条免职程序(一)员工因涉嫌违规、职务失误等原因,可能会被公司免职。

(二)免职程序应当经过严格程序,不能随意处理。

(三)所在部门发现员工有不当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四)人力资源部门将展开调查,了解情况后给出初步处理意见。

员工降职降薪晋升管理制度

员工降职降薪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降职和降薪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理念。

第二章晋升管理第四条晋升是指员工在职务、级别或岗位上的提升。

第五条晋升条件:1. 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2. 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3. 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 能够胜任更高层次的工作要求;5. 经过公司相关考核和选拔。

第六条晋升程序:1. 员工提出晋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3.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评审;4. 公司领导审批;5. 公布晋升结果。

第七条晋升考核内容:1. 工作能力;2. 工作业绩;3. 团队协作;4. 工作态度;5. 个人素质。

第三章降职管理第八条降职是指员工在职务、级别或岗位上的降低。

第九条降职条件:1. 员工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2. 工作业绩不达标;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4. 其他原因需要降职。

第十条降职程序:1. 部门负责人提出降职建议;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3. 公司领导审批;4. 公布降职结果。

第十一条降职后的待遇:1. 降职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2. 降职后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相应调整。

第四章降薪管理第十二条降薪是指员工工资的降低。

第十三条降薪条件:1. 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需要调整工资结构;2. 员工工作表现不佳,需要降低工资;3.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需要降低工资;4. 其他原因需要降薪。

第十四条降薪程序: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降薪建议;2. 公司领导审批;3. 公布降薪结果。

第十五条降薪后的待遇:1. 降薪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新工资标准执行;2. 降薪后的考核标准相应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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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煤蒲白矿业制度制度名称: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员工调动 (3)第三章员工晋升 (6)第四章员工降职 (9)第五章员工辞职 (10)第六章员工辞退 (13)第七章员工退休 (15)第八章附则 (16)陕西陕煤蒲白矿业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及股份关于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陕西陕煤蒲白矿业(以下简称“”)范围内员工调动、晋升降职、退出等管理程序,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因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条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应予以晋升调薪。

第四条基于奖优惩劣的前提,员工若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岗位业绩指标,不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足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的,可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理。

第五条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六条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二章员工调动第七条根据人力资源配置需要,为了更合理的搭配人力资源,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及工作满意度,可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调配到适合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不得延迟或推诿,员工因岗位变动的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第八条员工调动可分为指令性和非指令性的调动。

指令性调动是根据工作需要,由决定的员工工作单位变动;非指令性人事调动是员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需要工作单位调动的,经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的工作单位变动。

第九条各单位或部门直属上司、主管/经理应了解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潜能,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岗充分匹配,必要时可申请调动其他部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或申请从本部门调出某员工。

第十条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特批的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发出《员工(商)调令函》至调出部门,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内部调动各单位或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动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延期原因和理由,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经调出部门提出的人员调动,由调入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及调动的可行性解析后办理员工调动手续。

第十二条结合人才经营策略或特殊情况下的突出性问题(如非经济性裁员而发出的调动)在经得总经理批准下,可直接发出《员工(商)调令函》,责任权限及时限同第二十条规定所列。

第十三条员工调入或调出,各单位或部门应本着尊重及开发人才的原则及合理人力资源配置的角度,积极配合办理员工调动事宜,任何单位或部门及个人不得借故推逶或故意刁难以影响人力资源建设进程。

第十四条调动员工应服从调动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可自接到调动信息(员工调令函或调动手续)的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反之则视为默认调动。

第十五条各单位或部门在调动员工工作时应秉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以充分开发企业人力资源的态度实施调动,不允许任人唯亲、亲疏有间,否则一经查实可随时将已调动员工调回原职并追究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严禁所属各单位或部门间擅自调动员工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一个月内的短期或临时调动不在此列),所属各单位或部门间亦不得先调动岗位然后办理调动手续,违者视调动无效,并责令纠正。

违者同时给予调动或接收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第十七条员工调动的申请、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一)所属单位或部门内科队级及以下员工调动的由调动员工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二)跨单位或部门科队级及以下员工调动的则需要调入、调出单位或部门的主管/经理同意,报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所属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调动的照前款程序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四)所有调动必须在定编范围内执行。

(五)员工因工作调动而发生的工作交接由本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负责。

第十八条根据人力资源开发与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鼓励员工积极进取,一专多能,提倡员工在推动绩效成长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具体工作。

员工岗位轮换后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新岗位上的专项培训工作。

第三章员工晋升第十九条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和建立符合人力资源规划需要的员工晋升、晋级工作流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

第二十条根据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可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实施晋升或调薪;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向申请晋升,但需按规定实施考核并经考核业绩优异者方可给其晋升。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晋升类型上可在晋升职位的同时薪资同步晋升,也可只调整职位但薪资保持不变,也可职位保持不变但薪资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员工晋升或调薪形式(一)定期晋升/调薪:根据经营发展方向与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及同区域同行业薪资给付情况,每年通过绩效评估对员工实施晋升或调薪。

(二)不定期晋升/调薪: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且能持续为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经批准可随时予以晋升/调薪。

第二十三条员工晋升/调薪依据。

普通员工和科队级主管经所属单位或部门考核评定工作表现优秀;所属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经考核评定工作优秀;因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第二十四条员工晋升/调薪权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晋升、调薪由股份领导核定;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由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科队级主管/经理由单位或部分副主管/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核定;普通员工的晋升由科队级主管/经理提议呈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核定。

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晋升或调薪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评,总经理依据考核结果批准晋升或调薪。

科队级和一般文职、技术类人员的晋升由本单位或部门组织考评,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依据考核结果批准晋升或调薪,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普通员工的晋升由科队组织考评,科队主管/经理依据考核结果呈报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晋升或调资。

第二十五条员工晋升应掌握的基本原则(一)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

(二)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三)直线晋升与交叉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四)能升能降的原则。

根据绩效考核,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第二十六条对于通过内部的选拔、调整仍无法满足要求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岗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外进行招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文聘任。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晋升或调薪:(一)任职期间受记大过处分,不得晋升或调薪;(二)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三)其他不得晋升或调薪的行为;第二十八条每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成绩一直为优秀者,考察该员工以下因素后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一)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二)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三)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四)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四章员工降职第二十九条降职是指员工由原来的职位降低到比原来职位低的职位。

降职的原因一般如下:员工不能胜任原来职位的工作;员工自己提出要求降低职位要求,如自身健康状况不佳,不能胜任繁重工作;组织变革、结构调整,精简人员;员工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对此做出的处罚。

第三十条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给造成重大影响的员工在降职的同时做降薪调整,也可只降职不降薪或只降薪不降职。

第三十一条原则上对于降职或降薪的员工会给予一定期限的改正机会,若在改正期限内业绩突出或有重大革新并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收益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职务或薪资福利待遇方面的调整。

第三十二条员工降职或降薪应遵循以下流程(一)科队级以下员工的降职或降薪由本单位党政班子审核批准,须经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确认,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所属单位或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的降职或降薪,基于客观事实和依据的前提下,由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参照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审核批准。

(三)员工降职或降薪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第三十四条在降职决定执行之后要继续保持同被降职员工的交流,让被降职的员工做有意义的工作,确保被降职的员工能够得到高级管理层的关注。

为了让被降职的员工继续留下来,可以制定一个奖励计划。

第五章员工辞职第三十五条员工辞职程序(一)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其单位或部门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二)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尽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三)员工辞职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四)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即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五)可为出具辞职人员在的工作履历和解除工伤保险(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三十六条离职谈话(一)员工辞职时,单位或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进行谈话。

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谈话同时应完成下列内容:1、审查其劳动合同(协议);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3、审查其了解秘密的程度;4、审查其掌握工作的进度和角色;5、阐明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6、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和员工档案。

(二)员工辞职时,单位或部门安排好工作移交。

交接工作包括:1、收回员工工作证明、钥匙、办公用具等;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3、回答员工可能提出的问题;4、征求对的评价及建议。

(三)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三十七条辞职手续(一)辞职员工应该交的工作及物品:1、的文件资料;2、的办公用品;3、工作证明、钥匙、工作服装;4、分配使用的车辆、设备;5、其他属于的物品。

(二)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三)转调人力资源关系、档案、保险关系。

(四)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所使用或掌握的专有资料。

(五)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物品,或请他人代理交接工作。

(六)工资、福利结算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1)结算工资;(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3)应付未付的奖、佣;(4)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同时需扣除以下项目:(1)员工拖欠未付清的借款、罚;(2)员工对未交接项目的赔偿、抵押;(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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