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一部份:总则1.目的:为了进一步节约成本,规范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提高采购、库存、发放的计划性,提高办公服务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包括外地员工)3.低值易耗:除固定资产类均属低值易耗。
(低于2000元/单位,不包含2000元/单位)4.低值易耗品具体分类与品名: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类、劳保用品类、行政成本类、市场成本类。
4.1.办公用品类4.3.1.4.4.行政成本类:5.1.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的指定原则:管理人员:人事行部指定行政专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入库、库存保管、发放、费用分摊等各地区:分公司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除分公司外的办事处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入库、库存保管、发放等领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回收,管理。
使用人:公司各部门员工对低值易耗负有保管与节约责任。
第二部份: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注: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详细要求与规范,请见采购相关规定。
第三部份:低值易耗品库房管理1.低值易耗品请购补充:1.1.库存低值易耗品请购:(库房备存物品,由易耗品管理员有计划的进行补充。
)1.2.库存低值易耗品名称:(参见易耗品库存物品表单)1.2.1.库存低值易耗品请购周期:每月二次补充库存,补充库存日期为15日,28日。
1.2.2.公司行政部门:易耗品管理人员,根据红线库存及部门需要汇总后进行办公用品的库存需求、补充、入库、保管、发放,分摊费用并在每月月末进行人均分析报告上报。
1.2.3.大宗印刷品类(属计划性低值易耗品)如:信封、手提袋等,需公司VI部门共同参预确定印刷品的设计、材质、规格等详细要求,并参预招标谈判,打样共同确认签字后实施制作。
1.2.4.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各部门的礼品、印刷、小家电、宣传品等,由各部门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提出,并验收、存放、发放出寄、盘存数量后,每月月底(28日至30日)报人事行政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汇总数量。
低值易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规定限额以下,使用期限较短,易于损坏或者需要经常更换的物品。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经济实用;2. 严格审批;3. 节约使用;4. 责任到人。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采购申请;2.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进行市场调研,确定供应商;3.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4. 采购部门负责验收货物,确保质量符合要求;5. 采购部门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通知使用部门验收。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低值易耗品市场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和供应商情况,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金额、供应商等信息。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领用低值易耗品;2. 使用部门应爱护低值易耗品,延长其使用寿命;3. 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使用台账,记录领用、使用、报废等情况;4.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导致报废,使用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保管管理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安全的场所,防止受潮、受热、受损坏。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制,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应定期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保管人员应建立低值易耗品保管台账,记录存放地点、数量、状态等信息。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使用寿命相对较短,易于损坏和消耗的物品。
包括:办公用品、家具、电器、工具、设备等。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使用,降低成本;(二)规范采购,确保质量;(三)明确责任,合理配置;(四)健全账务,及时报废。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采购低值易耗品时,应选择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到货后,应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物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采购部门反馈,并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防止损坏。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人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需进行维修、更换零部件的,应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维修、更换费用计入相关成本。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由使用人提出报废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资产处置。
第四章盘点与处置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应按月进行盘点,盘点结果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的处置,包括报废、捐赠、出售等,应严格按照公司资产处置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报废等,应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的折旧年限、残值率等,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是一项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规章,旨在规范企业内部低价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的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采购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并防止资源浪费、财务风险等问题的出现。
一、低值易耗品的定义所谓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不高、使用寿命短、需要经常更换的各种物品,如办公室用品、工具、耗材、文具、清洁用品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1.制定采购计划。
在制定采购计划时,要明确所需物品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和采购时间等。
2.优先选用优质供应商。
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要注意其综合实力和信誉度,并对供应商的背景、信用、资质等进行综合考虑。
3.采购方式灵活多样。
企业在采购低值易耗品时,可以采用超市采购、批发采购、网上采购等方式,以获取优惠和压低成本。
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1.出库前必须验收。
在使用低值易耗品前,必须对其进行验收并记录,确保物品的存放位置、数量和保质期等信息能够及时了解。
2.统一管理和使用。
对于企业内部需要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该建立专门的存储区域,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程,确保存储和使用的统一性。
3.差旅、办公用品等需审批。
企业在管理低值易耗品时,应建立审批制度,对于比较大额的开支进行审批批准,并建立相应的报销制度。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1.定期盘点和核对。
企业在管理低值易耗品时,应该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以确保存放数量准确无误。
2.防止滥用浪费。
为了避免低值易耗品的浪费和滥用,企业应制定合理、妥善的管理制度和耗用标准,实行小额固定资产核算。
3.维护低值易耗品资产价值。
企业在保留低值易耗品时,应注意维护其资产价值,做到科学储存、防潮防晒、防火防盗等,保持其整洁干净,避免物品过期损失。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是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如果能够合理规划和实施,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而且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维护和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浪费,促进节约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指价值较低、使用寿命较短、易消耗或者易丢失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文具、厨房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采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户应对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应与公司的财务管理相衔接,实行台账登记、盘点清查、报废销售等制度。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委托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部门应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设备,保证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使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第九条低值易耗品采购应执行采购申请、采购核准、采购登记等程序。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要求和用途等信息。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采购核准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应比对采购申请单中的信息,核实其合规性和必要性。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购登记应及时记录采购信息,包括采购日期、采购单号、供应商、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等。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应优先选用公司指定供应商,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采购应与财务管理系统相联,实时更新采购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使用人应认真核对低值易耗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如有差异应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
第十七条使用人应妥善保管低值易耗品,如发生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使用人应按照公共资源论坛使用低值易耗品,不得私自挪用、转借或私自销毁。
第十九条使用人应定期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清点核对,锁定使用情况并填写清点表。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 (1)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经济或行政处 罚。
◦ (2)本制度经一次改版,并于2009年1月4日一次修订, 2017年6月10日二次修订。
(7)低值易耗品毁损或短缺的,行政综合部将核查报告及 处理意见报企业管理总监批准后,保管人员方可进行帐务 处理,确保帐实相符。
(8)对不需要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条线/部门应及时报行 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内部调剂使用,避免浪费。
➢4.其他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公司其他办公用印刷品、招待用品等其他消耗品的申请购 置(印制)、领用、管理均按上述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执行。
(3)行政综合部保管人员应专门建立“非常用低值易耗品 分类明细帐”,记录每位员工领取的非常用低值易耗品的 时间、品名、规格、数量等。
(4)各条线/部门应严格控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量,要求 每位员工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尽量减少损耗,常用 低值易耗品提倡以旧换新;对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低值易 耗品经检验确认后,可进行更换,由保管人员通知采购人 员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
(2)非常用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需求条线/部门OA发起领料 流程,要求注明申购原因或用途,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综合 部,为杜绝临时采购和紧急采购的现象,申报时间限每月5日、 15日、25日,行政综合部保管人员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废旧 资产的可利用情况出具审核意见,确需购买的汇总发起OA请购 流程,经逐级审批后,由采购人员购置,未经批准或自行采购的 低值易耗品一律不得报销。
一、目的
◦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费用开支,确保低值易耗 品满足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张家港市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 理。
三、批准和解释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第三条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标准:1、按照定义划分,即价值和年限标准;2、符合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以多次参加周转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3、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4、归入存货类进行实物管理,按照材料领用,使用和报废按固定资产核算;第四条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和其他存货的区别:1、与固定资产的不同点:使用期限短,价值低,财务核算方法相对简化;2、与其他存货的区别: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独立保留实物形态;第五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风扇、饮水机、音响设备、电话机、移动硬盘等;三、专用工具类:指电脑维修人员、电工、机械维修等特殊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四衡器量器类:指价值低于500元以下的磅称、电子称类衡器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五、化验仪器类:指质检、实验室为做试验、检验所使用的化验仪器;六、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等;七、餐厨具类:宾馆客房使用的配套用品以及餐厅配套厨具、餐具等;八、劳动保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九、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等;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根据消耗情况、使用期限、领用价值、数量及便于管理等因素;采用分类适用的方法,选择一次性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期摊销法、净值摊销法;第七条在实际管理中,对未划入低值易耗品目录的新入库存货,由仓库保管员或核算员及时上报财务部、生产设备部,并结合使用单位或部门,三方共同依据物资的价值、性能和是否可重复使用等标准进行确认;第八条财务部不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的,但从其特性、使用频率等管理所需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方法进行管理的物资,其管理方法另行规定;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管理原则: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的账相符;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核算员账、仓库保管员备查簿登记的领用数量保持一致;三、仓库保管员的账、卡、物必须三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四、核算员台账登记备查簿上数量必须与所负责的部门或车间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相同;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采用计划与核算、控制与监督和主管与分管的管理原则,多方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与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第十一条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一、生产设备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二、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保管与发放;三、核算员负责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核算管理与控制;四、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的具体管理;五、财务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进行核算、控制与监督,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六、采购部门负责按计划对低值易耗品进行采购、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结合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低值易耗品的保修期限、预计使用期限等性能指标;七、监察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过程控制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八、审计部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审计与监督;第五章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集团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职责,必须遵循“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基本原则,由生产设备部负责统筹实施;第十三条生产设备部根据集团各部门各车间的各岗位性质、工作需要等方面,结合实际拟订低值易耗品配备种类、配备数量和配备计划,以及结合供应部、车间分品种、分工种拟订使用期限标准;仓库保管员、核算员根据计划进行出库、领用审核和过程控制,不得出现多发、提前领用的现象;第十四条生产设备部对低值易耗品实施计划管理的流程:一、在本制度下发以前的低值易耗品计划管理实施流程:1、调查核实:深入基层,结合各部门、各车间各工种各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配备目的以及配备低值易耗品的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形成文字依据写明配备理由并经车间负责人签字核实,作为实施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2、分析总结:由生产设备部根据调查核实的依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统计和汇总,在不违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分部门或车间、分岗位、分工种、分季节等固定低值易耗品配备计划;3、拟订落实:拟订配备计划表形成二级制度报分管副总签字后,交总经理办审批下发;4、执行与控制:各部门、各车间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领用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进行领用审核,对符合条件或到期限的方可出库并建立备查簿;各核算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和标准开具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并建立台账进行明细管理;二、新增岗位配备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1、由于新增工种或岗位需要配备以前没有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填制“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按表中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交生产设备部备案,增加配备计划;2、在原有工作岗位上新增人员时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由各部门各单位核算员在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时,标注“新员工首次领用”的字样进行说明;三、非在编正式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应由所负责部门或车间另行申请,经分管副总签字,物资管理调查核实以及其分管副总并签字后,报总经理特殊审批,并附于“领用单”后,作为领用依据;否则,任何人不得领用;第十五条生产设备部、仓库保管员和核算员必须按照配备计划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第十六条生产设备部对低值易耗品应定期不定期的对核算员、仓库保管员的账物进行盘存,按照规定程序审核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或报废手续,并将盘存和审核情况上报分管副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和及时调整;第十七条供应部门根据生产设备部的采购计划进行低值易耗品采购;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的仓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的入库流程:一、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核控制:使用部门报批的新增购置计划,生产设备部依据配备标准、计划,首先结合整个公司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态,看是否可从其他部门或车间闲置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调配,或有无现成的替代品等,经调查落实后,方可确定是否购置;二、仓库保管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计划购置范围内的物品,不属于范围内的应附有“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对凭感观不能检验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或使用部门检验验收签字确认后,准予办理入库;保管员以及验收检验人员对入库后的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三、符合要求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根据要求填写“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一式二联,一联自存,据此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一联由业务员随发票到财务报账;验收时可以由保管员,或者使用人及专业人员共同验收;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库流程:一、低值易耗品的出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服装等特殊物品外;对有专门指定人员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管理、报废等相关工作;二、由使用单位核算员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四联,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单位自存一份,生产设备部签字后,生产设备部留存一份,转仓库两份领用低值易耗品,保管员留存一份,根据“领用单”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减少“在库低值易耗品台账”,月底转财务一份;各使用单位、部门核算员根据领用人或领用单位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以备检查;三、各使用单位或部门核算员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建立,其台账要按照领用单位、部门或按专用工具的使用人进行登记管理,低值易耗品的台账要写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名、生产商或销售商、存放地点以及现状等;生产设备部、核算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盘点实物,凡是发现账账或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帐务调整;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种为新增领用,第二种为“以旧换新”领用;由生产设备部根据配备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规定,来判断和确认各单位新增低值易耗品的情况;属于新增的,只须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属于“以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单,也要持旧低值易耗品以及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单,同时到仓库办理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手续;5、仓库保管员根据“以旧换新”制度收回的废旧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要建立辅助账登记管理,如果本企业其它地方可以再次利用的,不用再办理入库或领用的正式手续,但必须在保管处填写普通领用单,并由保管员建立备查簿;对确实没有使用价值或继续放置的必要,由仓库保管员或指定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生产设备部、财务部共同确认后,可以按废旧物资销售或报废处理;第七章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使用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职责:一、按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实施管理,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报废等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单位与生产设备部与财务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各单位或部门核算员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使用人,不定期限的进行盘点与抽查,实时监控,做到账实相符;三、“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人为使用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对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的真实性负责;对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如在任期内发现低值易耗品的短缺、流失,除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外,另按公司购进价值的100%进行赔偿,单位或部门第一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其赔偿额由管理团队按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的相关文件规定分解落实;四、在各车间或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及核算员调岗或离任的时候,坚决且必须执行离任离职审计制度,由生产设备部、财务部、生产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共同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认没有问题后给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否则,财务不予结算工资;五、对集团公司各车间或部门配备的低值易耗品,无论是公用或是个人使用中,都要爱护使用,认真管理,延长使用寿命,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与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财务根据发票及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根据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登记增加“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根据“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第二十二条财务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施控制和监督职能,负责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年终盘存;协助并配合物资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各车间或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过程管理的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审计等工作,发现管理上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修正制度,调整管理措施和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出具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领导;第九章低值易耗品的调拨、报废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的调拨办理流程:一、各车间或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建账盘点及新增必须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核算员的签字认可,各单位负责人及核算员对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性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单位或部门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正式的调拨手续,首先由调出资产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的基本情况,由调入资产单位核算员找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准予办理内部调拨手续;二、“低值易耗品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出单位留存一份,核算员据此登记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减少;调入单位一份,核算员据此登记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增加,转生产设备部一份,据此登记相应单位的增加或减少;转财务一份,财务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处理;三、如果是一个法人核算单位之间的调拨财务部不需作账务处理,由核算员或核算员之间进行内部调拨或登记台账;如果不是同一个法人核算单位之间的调拨财务部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第二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结账与报账:一、仓库保管员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和生产设备部报送低值易耗品出入情况汇总表;二、各单位核算员应在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和生产设备部报送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及在用变动分析表;三、保管员、核算员必须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对不坚持原则,工作马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不但按其原值赔偿,严重的调离岗位;第二十五条低值易耗品报废环节: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各单位或部门使用人或责任人应主动提出报废申请,经生产设备、审计等部门确认予以报废的,由各车间或核算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一式四份,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各单位核算员自存一份,作为减少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依据,转生产设备部及财务各一份,生产设备部及财务部据此作低值易耗品报废的账务处理,减少相应单位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 转仓库保管员一份备查作为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的依据;第十章审计与监督第二十六条审计部门对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监督职能:监督检查生产设备部制定的各单位各岗位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使用年限标准,对购置审批计划,实际使用管理、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依据处罚条款出据处罚意见,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处理;第十一章罚则第二十七条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对未履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职责,造成的低值易耗品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给予相关责任人、本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分别处以当月工资“1%~3%/违反项”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以外,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损失;第二十八条对于由于爱护低值易耗品的超过使用年限的仍继续使用且不影响工作的,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经物资管理、高精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落实确认并认可后,按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原价的50%/12”所得的金额每月给予奖励,直到更换新的低值易耗品为止;以激励员工爱护资产,形成良好的风气;集团公司年月日。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一部份:总则1(目的:为了进一步节约成本,规范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提高采购、库存、发放的计划性,提高办公服务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包括外地员工)3(低值易耗:除固定资产类均属低值易耗。
(低于2000元/单位,不包含2000元/单位) 4(低值易耗品具体分类与品名: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类、劳保用品类、行政成本类、市场成本类。
4.1.办公用品类分类库存类非库存类别白板、标签机、碎纸机、装订机、塑封机、支办公设备(低于电话机票打印机、钥匙箱、点验钞机、铁柜、空气净2000元/单位) 化器等 IT类耗材(低于各种原装以及品牌硒鼓、墨盒、打印机填充墨刻录盘、鼠标、键盘 2000元/单位) 水、软盘等。
传真纸、相片纸、收银纸、信纸/稿纸、包装办公用纸复印纸、彩喷纸纸、卡纸、海报纸、皮纹纸、宣纸、名片纸、其他纸品办公用笔(低于白板笔、签字笔、荧光笔、圆珠笔、钢笔、记号笔、毛笔、铅芯、激光笔、绘图笔、2000元/单位) 中性笔、笔芯、铅笔粉笔等点验钞机、号码机、印章箱、表格单据、档案财务用品(低于用品、财务附件、账皮帐芯、账簿账册、印台、凭单凭证、复写纸、印油 2000元/单位) 原子印章、转轮印章、组合印章、湿指器、信封信纸记事簿、日记簿、万用手册、宾客签到册、地本、簿类址簿、电话簿、活页笔筒、标签系列、便条纸、订书机、笔座、打孔器、地球仪、放大镜、日历座、书起钉器、胶带/双面胶、胶水/胶棒、立、文稿架、写字板、告示贴、修正液、修正桌面用品名片册、转笔刀、壁纸刀、剪刀、带、名片盒、削笔器、笔盒、笔袋、板擦、垫三针一钉板资料管理文件筐、文件盘报刊架、杂志架、展示架、档案盒资料册、名片册、拉链袋、按扣袋、文件夹册板夹、弹簧夹、打孔夹、像册、票据夹档案袋测绘用品绘图橡皮、测绘用尺绘图笔、绘图模板、绘图圆规装订胶片、装订夹片、装订胶圈、装订机、热装订用品封面纸、塑封膜熔机、凭证装订机 4.2(劳保用品:分类库存类非库存类别日化清洁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纸生活用纸、服装鞋帽、食品/饮品、证书奖状、.日用劳保杯胶卷、指示牌、电料用品灯泡灯管、灯管、电源插座电料工具、电池、梯子、手电筒、电料开关 4.3.市场成本类:4.3.1(分类库存类非库存类别印刷/礼品信封公司宣传册、宣传牌、KT板 4.3.2.“办公用品类”“劳保类”中用于公司对外的活动、会议、宣传的所有费用支出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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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整个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企业稳健理财、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中担负着重要使命。
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担负起企业发展中应有的责任,其中,物资管理水平的提升,是重要基石之一,是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的前提;而完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是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概念: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相对较长,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特点: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使用年限短,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比较:1、相同点:可以重复使用而不改变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需维修,报废时可能有残值。
2、不同点:使用期限短,价值低,财务核算方法不一样。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方法:(一)、五五摊销法:除劳动保护用品以外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及: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计入当期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
为了反映在库、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财务部应在“低值易耗品”总帐科目下分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等二级科目。
(二)一次性摊销法:劳动保护用品类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成本或费用。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
(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风扇、饮水机、音响设备、电话机、移动硬盘等。
(三)、专用工具类:指电脑维修人员、电工、机械维修等特殊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
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
(四)衡器量器类:指价值低于2000元以下的磅称、电子称类衡器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
(五)、化验仪器类:指质检、实验室为做试验、检验所使用的化验仪器。
(六)、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等。
(七)、餐厨具类:宾馆客房使用的配套用品以及餐厅配套厨具、餐具等。
(八)、劳动保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
(九)、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如青贮收购期间)等。
第七条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界定不清是否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情况的处理办法:由仓库保管员或核算员及时上报财务部、物资管理部,并结合使用单位或部门,三方共同依据物资的价值、性能和是否可重复使用等方面进行确认。
第八条财务部不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的,但从其特性、使用频率等管理所需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方法进行管理的物资,其管理方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管理原则: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
(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的账相符。
(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核算员账、仓库保管员备查簿登记的领用数量保持一致。
(三)、仓库保管员的账、卡、物必须三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四)、核算员台账(登记备查簿)上数量必须与所负责的部门或产业单位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相同。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采用计划与核算、控制与监督和主管与分管的管理原则,多方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与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第十条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一)、物资管理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二)、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保管与发放。
(三)、核算员负责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核算管理与控制。
(四)、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的具体管理。
(五)、财务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进行核算、控制与监督,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六)、采购部门负责按计划对低值易耗品进行采购、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结合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低值易耗品的保修期限、预计使用期限等性能指标。
(七)、监察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过程控制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审计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审计与监督。
第五章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集团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职责,必须遵循“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基本原则,由物资管理部负责统筹实施。
第十二条物资管理部根据集团各部门各产业单位的各岗位性质、工作需要等方面,结合实际拟订低值易耗品配备种类、配备数量和配备计划,以及结合供应部、产业单位分品种、分工种拟订使用期限标准。
仓库保管员、核算员根据计划进行出库、领用审核和过程控制,不得出现多发、提前领用的现象。
第十三条物资管理部对低值易耗品实施计划管理的流程:(一)、在本制度下发以前的低值易耗品计划管理实施流程:1、调查核实:深入基层,结合各部门、各产业单位各工种各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配备目的以及配备低值易耗品的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形成文字依据写明配备理由并经产业单位负责人签字核实,作为实施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2、分析总结:由物资管理部根据调查核实的依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统计和汇总,在不违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分部门或产业单位、分岗位、分工种、分季节等固定低值易耗品配备计划。
3、拟订落实:拟订配备计划表形成二级制度报分管副总签字后,交总裁办审批下发。
4、执行与控制:各部门各产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领用低值易耗品;各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进行领用审核,对符合条件或到期限的方可出库并建立备查簿;各核算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和标准开具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并建立台账进行明细管理。
(二)、新增岗位配备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1、由于新增工种或岗位需要配备以前没有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由所在部门或产业单位填制“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按表中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交物资管理部备案,增加配备计划。
2、在原有工作岗位上新增人员时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由各部门各单位核算员在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时,标注“新员工首次领用”的字样进行说明。
(三)、非在编正式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应由所负责部门或产业单位另行申请,经分管副总签字,物资管理调查核实以及其分管副总并签字后,报总裁特殊审批,并附于“领用单”后,作为领用依据。
否则,任何人不得领用。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仓库保管员和核算员必须按照配备计划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对低值易耗品应定期不定期的对核算员、仓库保管员的账物进行盘存,按照规定程序审核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或报废手续,并将盘存和审核情况上报分管副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和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供应部门根据物资管理部的采购计划进行低值易耗品采购。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的仓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入库流程:(一)、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核控制:使用部门报批的新增购置计划,物资管理部依据配备标准、计划,首先结合整个公司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态,看是否可从其他部门或产业单位闲置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调配,或有无现成的替代品等,经调查落实后,方可确定是否购置。
(二)、仓库保管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计划购置范围内的物品,不属于范围内的应附有“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对凭感观不能检验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或使用部门检验验收签字确认后,准予办理入库;保管员以及验收检验人员对入库后的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
(三)、符合要求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根据要求填写“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一式二联,一联自存,据此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一联由业务员随发票到财务报账。
验收时可以由保管员,或者使用人及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库流程:(一)、低值易耗品的出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服装等特殊物品外);对有专门指定人员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管理、报废等相关工作。
(二)、由使用单位核算员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四联,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单位自存一份,物资管理部签字后,物资管理部留存一份,转仓库两份领用低值易耗品,保管员留存一份,根据“领用单”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减少“在库低值易耗品台账”,月底转财务一份。
各使用单位、部门核算员根据领用人或领用单位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以备检查。
(三)、各使用单位或部门核算员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建立,其台账要按照领用单位、部门或按专用工具的使用人进行登记管理,低值易耗品的台账要写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名、生产商或销售商、存放地点以及现状等。
物资管理部、核算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盘点实物,凡是发现账账或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种为新增领用,第二种为“以旧换新”领用。
由物资管理部根据配备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规定,来判断和确认各单位新增低值易耗品的情况。
属于新增的,只须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属于“以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单,也要持旧低值易耗品以及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单,同时到仓库办理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手续。
(五)、仓库保管员根据“以旧换新”制度收回的废旧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要建立辅助账登记管理,如果本企业其它地方可以再次利用的,不用再办理入库或领用的正式手续,但必须在保管处填写普通领用单,并由保管员建立备查簿。
对确实没有使用价值或继续放置的必要,由仓库保管员或指定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物资管理部、审计部、监察部共同确认后,可以按废旧物资销售或报废处理。
第七章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使用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职责:(一)、按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实施管理,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报废等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单位与物资管理部与财务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各单位或部门核算员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使用人,不定期限的进行盘点与抽查,实时监控,做到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