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是保障学校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的重要制度,下面将就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总体要求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总体要求是稳妥、高效、规范、科学。
稳妥是指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与稳定;高效是指充分利用学校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益;规范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资产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科学是指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管理,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资产管理责任1. 校务委员会及行政部门应负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2. 校务委员会及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负责人要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资产管理制度1. 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包括资产登记制度、资产批准制度、资产发放与归还制度、资产盘点制度等。
2. 资产登记制度要求对所有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明确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日期、价值等信息,以便于日后的管理和监督。
3. 资产批准制度要求学校在购置、调拨、报废等资产处置活动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防止资源浪费。
4. 资产发放与归还制度要求凡属于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登记交付,个人归还时也要进行相应的程序。
5. 资产盘点制度要求学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资产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资产保管与维护1. 学校要建立健全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保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资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资产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损坏或故障的问题。
3. 维修保养资产应及时处理,确保资产正常使用,并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五、资产处置与报废1. 学校要建立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制度,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防止资源浪费。
学校固定资产规章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稳定价值,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指学校所有单位、部门拥有并使用的不易变现或长期使用的物品、设备和建筑物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机器、仪器、工具、交通工具、文物、图书、档案等。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范、便捷、安全、节约、公开。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由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监督、保护和处置工作。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当在购置或者取得后及时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规格、原值、取得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详细信息。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当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进行存档备查,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更新登记,包括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维修、报废、损坏等情况。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实际存量是否一致,发现差异应当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固定资产情况,包括资产结构、更新情况、维修情况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调拨、借用、挪用、转让或出租。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应当严格遵守,到期前如需延长使用期限应当提出申请并经核准。
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长期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险保管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当报废或者自行处理,不得擅自自行处置或者变卖。
学校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调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二章调拨申请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需申请调拨固定资产时,应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调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调拨原因及用途;(二)调拨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三)调拨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四)调拨固定资产的预算及资金来源;(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章调拨审批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收到调拨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初步意见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领导对调拨申请的审批,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调拨原因是否合理;(二)调拨固定资产的配置是否合理;(三)调拨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四)调拨固定资产的预算及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第四章调拨实施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调拨工作。
第十条调拨过程中,应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避免损坏。
第十一条调拨完成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明确双方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固定资产调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调拨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审计部门对固定资产调拨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固定资产调拨过程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固定资产调拨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文化设施、实验室设备等。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性质分为教学用资产、科研用资产、办公用资产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明确责任,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经过立项、评审、招标等程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进行。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经费应当有明确的来源,确保购置经费的合法性。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通过验收的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使用与保管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符合学校的教学、科研、办公等需要,不得随意私自使用、调拨。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
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四章维修与更新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及时、有效,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处置资产。
第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更新应当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的需要进行,提出更新计划,并报备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更新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确保经费的合法性。
第五章处置与报废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尽量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的固定资产能够安全、有效地利用和维护,提高资产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全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工具、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范。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经过预算审批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价格等符合要求。
第八条学校对新购固定资产应及时做好登记记录,明确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九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签订购置合同,并妥善保管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第十条学校应及时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投资估价,建立资产的初始价值。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使用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及时进行,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保管、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巡查检修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完好。
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程序,报废资产应当依法处理,不能私自处置。
第四章盘点与报告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等信息。
第十七条盘点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应逐项核对资产清单,确保资产清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资产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情况的统计分析。
2024年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概述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长期拥有并使用的资产。
为了保护、使用、防止固定资产遗失或毁损,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部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维护、保管学校固定资产的部门,它必须指定一名专职负责人,并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系统。
所有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分类、数目、数量、价值及变动记录等,记录在固定资产管理账册上。
资产的购置学校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时,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购置申请部门必须提供购买资产的详细信息和购买预算,并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资产的保管与使用学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保护资产免受人为破坏、丢失或遗失等事件的影响。
资产使用部门必须定期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交给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资产的处置学校固定资产在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已经失去经济价值时,应及时予以处置。
处置部门必须将处置资产的详细信息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盘点与检查每年底,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时,要核实每项资产的类型、名称、数量、价值等,并记录在固定资产管理账册中。
对于有遗失、损坏、毁失或变卖的资产,必须说明原因及时间,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管理账册中。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所有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及标准。
违反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对违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人员,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退回或扣除相应的工资、发放警告或者解除其工作等,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总结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措施,有效保护学校的固定资产。
同时,必须加强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落实,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篇)

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
三、各科室资产期初交接清点到各室,各室确定专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终验收,中途变动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各室保管资产凡有损坏,需查明原因,凡属自然正常损耗,则报总务处核准后填报自然损耗注销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属其他原因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各室保管的资产,不得随意出借,凡外单位来校出借物品,需经过总务处同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才能出借,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出具借条。
在规定时效内由外借人负责追回并报总务处验收注销借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需购置物品,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提出购物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买,并入学校固定资产台帐。
七、各专职管理员保管的有关资产需遵守有关专项保管制度,平时做好资产的养护保管工作,每学期接受总务处检查核实,并列入专职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合理、科学、高效地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和经济效益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资产登记制度: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使用部门、使用责任人等信息。
2. 资产验收制度: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上账。
3. 资产领用制度:学校内部人员需要使用固定资产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领用,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签字确认。
4. 资产使用保管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管,制定使用规范,做到节约使用、防止浪费和物品损坏。
5. 资产保养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部件。
6. 资产报废处置制度: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的借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理借用、节约使用原则;(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借用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借用范围包括:(一)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部门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二)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所需的物品;(三)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的物品。
第五条借用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用者必须是学校正式教职工、学生或具有借用资格的其他人员;(二)借用物品必须明确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三)借用物品必须保证完好无损,借用期满后及时归还。
第三章借用程序第六条借用固定资产,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借用者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说明借用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二)借用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总务处;(三)总务处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借用条件的,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四)借用者凭《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和总务处审批意见,到指定部门办理借用手续;(五)借用部门对借用物品进行登记、编号、发放。
第七条借用物品的归还:(一)借用期满后,借用者应及时归还物品;(二)归还物品时,需经借用部门验收,确认物品完好无损;(三)借用物品如有损坏,借用者应按规定赔偿。
第四章借用责任第八条借用者应妥善保管借用物品,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第九条因借用者保管不善,导致借用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的,借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条借用者如需延长借用期限,应提前向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借用管理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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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中心完小2016年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
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
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