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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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三、自评和提交自评报告
2. 撰写自评报告要求
正确做法
规范报告内容
①依照标准逐条自我举证 达成度; ②提供原始材料:表格、 定性与定量描述; ③分两部分:主报告是对 指标达成提供直接证据的 描述与数据;附件材料包 括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
正确使用指导书
①紧扣标准的撰写范本, 已涵盖报告应有内容,方便 学校和专家; 审议和做出 认证结论 ②未提及内容如与标准无关, 材料可不提供。提及内容如 证明材料不详细,会给现场 考查增加负担; ③任意一项内容不会直接导致 某个指标合格或不合格; ④不横比,无需对原始素材 进行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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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评
确定考查时间及专家 申请与 学校提交自评报告 受理 分委会审核报告决定是 否通过 印发考查通知 考查专家审阅自评报告 学校补充修改
受理后
8月30日前 9月20日前 9月30日前 10月10日左右 考查前4周 考查前2周 考查前1周 考查前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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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和做出 1.把认证当作选优排名 认证结论
第二部分 各环节具体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申请和受理(第1阶段,可能中止1)
2. 申请认证条件?
自愿申请
按教育部有关 规定设立的工 科本科专业
现场 考查
认证协会的认 证专业领域( 有专业补标) 审议和做出
认证结论
申请认证
交申请书,指南P160
已有三届 毕业生
华盛顿协议
实质等效
认 证 体 系
认证标准
认证政策
认证程序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2013年7月22日 学校培训
提 纲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的上半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3.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监督与仲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1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相关的正式文件、现场考查专家组名单、申请学校提交的《自评报告》、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认证报告”等要予以公开。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2009年4月)

为规范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体系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委员由教育部聘任,对教育部负责。
(3)实地考查。专家组现场考查内容包括考查实验条件、图书资料等在内的教学硬件设施;检查近期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作业,以及学生完成的其他作品;观察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活动;参观其他能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现场和实物。
(4)访谈。专家组根据需要会晤包括在校学生和毕业生、教师、学校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院(系)行政、学术、教学负责人等,必要时还需会晤用人单位有关负责人。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是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落实专家委员会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制定并实施试点工作计划;指导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受理并组织审议高等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指导和协调各分委员会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工作;协助专家委员会开展认证结论的审议与会议组织工作;负责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2013-05-23 (点击:73)1.申请1.1 申请条件(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试点期间,申请学校应向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见附件1)。

1.2 申请审核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不受理申请”的审核决定。

2.自评2.1 自评目的自评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是申请学校对认证专业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

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2)3.必要准备条件入校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申请认证的学校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2)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工作;(3)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学、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名单等;(4)不安排欢迎仪式和与认证无关的领导讲话。

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适应就业市场国际化需求,建立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工程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框架和知识体系,提高工程教育专业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专业认证的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和认证标准推进专业改,着力实现从学科导向向目标导向转变、从教师中心向学生中心转变、从质量监控向持续改进转变,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重要支撑。

二、认证理念1.以学生为中心的专业认证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把全体学生的实际学习质量作为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检验标准。

2.成果导向教育理念。

成果导向教育(Outcomebasededucation,简称OBE)是指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目标是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最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

通过成果导向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明确学生应取得怎样的学习成果,这样的学习成果对学生有什么意义,如何有效帮助学生取得这样的学习成果,如何评估学生是否已取得了这样的学习成果等问题,有效促进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进而达成培养目标。

3.动态开放的持续改进理念。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被认证的专业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持续改进机制,以持续改进培养目标,始终符合内外需求;持续改进毕业要求,始终符合培养目标;持续改进教学活动,始终符合毕业要求。

二、组织领导(一)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招就处、财务处、资产处、后勤处、认证专业所在学院行政负责人、相关学院行政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1.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的要求,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和安排部署;2.对认证专业的建设、认证准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指导,并协调解决专业认证建设、准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制定专业认证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其他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措施;4.负责审定认证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专家组进校考察接待方案;5.负责对外联络及专家进校考察接待工作。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工程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因此,对于从事工程教育的专业人才来说,获得专业认证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如何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呢?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工作指南:第一步:了解认证要求和标准。

不同的认证机构和认证项目可能有不同的认证标准和要求。

了解清楚认证标准和要求,对于个人的认证工作非常重要。

第二步:收集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认证机构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和证明,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

因此,申请人需要收集这些材料和证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步:提交申请。

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同时,缴纳相应的认证费用。

第四步:接受评估和审核。

认证机构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证明进行评估和审核。

这可能包括对申请人的学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进行核实和验证。

第五步:参加认证考试(如果需要)。

有些认证项目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参加认证考试,以验证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申请人需要提前准备并参加考试。

第六步:获得认证证书。

如果通过评估和审核,成功通过认证考试(如果有的话),申请人将获得认证证书。

这个证书是申请人在工程教育领域具备专业能力和素养的重要证明。

第七步:继续学习和提升。

认证只是个人工程教育能力和素养的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

持有认证证书的专业人才应该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保持与工程教育领域的最新发展保持同步。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对于个人来说,认证证书是其专业能力和素养的重要凭证,有助于提升个人在工程教育领域的竞争力。

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拥有认证人员意味着拥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和更高效的工作团队。

总而言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提升个人能力和素养,促进工程教育领域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以上的工作指南,希望可以帮助有意向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人才顺利完成认证过程,取得认证证书,并为工程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工程教育认证是指对工程学科及其相关专业进行评估和认可的一种制度,它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教育质量的评估,提高工程教育的标准和水平,以培养更多优秀的工程人才。

本文将从工程教育认证的背景、认证标准和程序、认证工作的意义以及认证工作的指南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工程教育认证的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对工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学校、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性,工程教育质量存在着差异。

为了提高工程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让学生接受到更加规范和专业的培养,工程教育认证应运而生。

通过认证,可以对学校和专业进行评估和认可,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专业素质。

二、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和程序1.教学质量标准:包括教学计划、教材体系、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生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工程知识和技能。

2.师资力量标准:包括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教师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工程教育。

3.实践环境标准:包括实验室设备的完备性、实习实训机会的丰富性和校企合作的深度程度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以致用。

认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阶段:学校或专业主动申请认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评估阶段:认证机构对学校或专业进行评估,包括对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和实践环境等进行评估。

3.审核阶段:认证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认证。

4.认证结果公示:认证结果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学生和企业等报告认证结果。

三、工程教育认证的意义1.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认证,学校和专业可以对自身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教育质量。

2.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认证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优秀学校和专业的经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工程人才。

3.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认证的学校和专业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学生毕业后就业的竞争力会得到提升。

4.推动学科发展:认证可以推动学科的发展,促进学科交流与合作,提升整个学科的声誉和地位。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毕业设计比例 2024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毕业设计比例 2024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毕业设计比例20241. 引言1.1 概述工程教育是培养工程人才的重要环节,而工程教育认证则是评估学校或院系的教育质量和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

毕业设计作为工程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认证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中毕业设计比例的设定指南,并提出合理的比例方案。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5个章节,分别是引言、工程教育认证概述、毕业设计在工程教育认证中的作用、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毕业设计比例设定指南以及结论与展望。

接下来将对每个章节进行详细阐述。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和分析,提供一份关于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中毕业设计比例设定指南的实用参考。

通过对目前现状与待解决问题、设定合理比例的考虑因素以及建议的毕业设计比例方案进行深入剖析,为相关学校或院系制定科学合理且适应未来发展的毕业设计比例提供指导和建议。

同时,本文也将总结出一些对未来工程教育认证发展趋势和改进方向的观点和建议。

以上为文章“1. 引言”部分的内容,接下来将进入“2. 工程教育认证概述”部分的撰写。

2. 工程教育认证概述2.1 工程教育认证简介工程教育认证是指通过对高等学校的工程类专业进行评估和认证,确保其培养的工程师能够符合国家和行业对人才要求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由国家相关部门和学术机构共同实施,并以专业认证机构来负责具体的认证工作。

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旨在提升高校工程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培养出更符合社会需求的优秀工程师。

2.2 认证的重要性工程教育认证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关系到高等学校专业水平的提升,更直接影响到社会对于毕业生成果的接受度。

通过认证,可以保障高校培养出具备良好基础知识、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的优秀工程师,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同时,认证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可靠、权威的衡量标准,有助于优化人才选取和使用效率。

2.3 认证标准与流程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由专业认证机构制定,并与国家和行业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确定。

工程教育认证办法

工程教育认证办法
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包括受理认证申请、组织开展现场考察、组织开展认证结论审议等;指导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认证工作计划,协调认证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协助学术委员会制订、修订工程教育认证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负责工程教育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认证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认证培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秘书处同时为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结论审议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如理事会未批准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认证结论建议,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需按原程序重新审议。重新审议后,再次向理事会提交新的认证结论建议。如果理事会再次投票后仍未批准认证结论,则由理事会直接做出认证结论。
理事会批准的认证报告及认证结论应在15日内分送相关学校,如果学校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向监事会提出申诉,由监事会做出最终裁决。
现场考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且不宜安排在学校假期进行。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应在入校考查前两周通知学校。
工程教育认证考查专家组成员应熟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进入学校前至少4周收到自评报告,并认真审阅。考查期间专家组按照《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开展工作。
现场考查专家组的组建规定以及现场考查方式参见《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
(1)专业基本情况。
(2)对自评报告的评审意见及问题核实情况。
(3)逐项说明专业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达成度,重点说明现场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以及需要关注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的事项。
专家组在现场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专业类认证委员会提交现场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3.5 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3.5.1 征询意见
学术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对认证工作提供咨询;制订和修订认证办法、标准等认证工作文件,报理事会通过;对工程教育认证提供学术支持;认定专家资格;指导和组织学术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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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1.申请(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范围内的,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申请学校应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学校的认证申请当年度有效。

(3)学校应根据认证协会秘书处的要求,对申请表中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相关材料。

(4)学校申请被受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开展自评工作。

(5)如申请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未被受理,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但因为年度认证专业数量所限未予受理的,其申请有效期可保留一年。

2.自评2.1 自评目的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阶段,是接受认证专业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和学校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

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2),自评报告撰写的有关问题及解答可参考附件3。

2.4 自评报告的补充修改学校提交自评报告后,应根据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要求,对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

补充修改的内容可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提交,不必在原报告上进行修改。

3.现场考查准备3.1 现场考查条件准备现场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的学校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2)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3)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学、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同时准备各类人员名单,供专家组抽取部分进行访谈;(4)不安排认证无关的活动;(5)遵守认证工作有关纪律。

3.2 考查报告意见反馈现场考查结束后,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将“现场考查报告”送交学校征询意见。

学校应在收到“现场考查报告”后核实其中所提及的问题,并于15日内按要求向相应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回复意见。

学校逾期不回复,则视同没有异议。

学校可将“现场考查报告”在校内传阅,但在做出正式的认证结论前,不得对外公开。

4.认证结论申诉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如对认证协会理事会做出的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认证结论后30日内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认证结论。

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陈述理由,并提供能够支持申诉理由的各种材料。

监事会应在收到学校申诉的60日内提出维持或变更原认证结论的意见。

监事会提出的意见为最终裁决,对申诉学校和协会理事会都具有约束力。

最终裁决结论由认证协会发布。

认证结论为“不通过认证”的专业点所在高校,需经过一年建设期后方可重新申请认证。

5.认证状态保持通过认证的专业所在学校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

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的,学校应每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格式见附件4),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

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的,学校应每两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

如果学校未按时提交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则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通过认证的专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对课程体系做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秘书处申请对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

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

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附表C2: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撰写与提交自评报告以及现场考查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两个最重要的环节。

自评报告中应该清晰地描述本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并说明为达到上述培养目标所实施的教学过程以及对目标是否能够达成所采用的评价方法与过程。

这些内容应通过清晰翔实的表格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文字叙述来表述。

本指导书所列内容紧密围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学校提供撰写报告的范本。

指导书中所列内容为审阅者判断该专业是否达到认证标准各项要求提供基本依据;反之,这些内容缺失或者含混不清会对报告审阅者的判断产生直接的影响。

专业在撰写自评报告应该按照本指导书中的格式与描述顺序编写(保留其间用黑体字插入的通用标准原文,专业补充标准应分别在相应位置列出并举证说明是否达成)。

其中极少量内容有重复是为了方便审阅者对照认证标准审阅。

自评报告中不应包含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包含不能作为学生培养目标或毕业要求达成证明的“标志性成果”。

自评报告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

其具体要求将在本指导书中说明。

对本文件所用部分名词的说明:●列出相关文档索引:指要求对于该部分描述的内容,提供相关的管理文件,教学活动历史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合作协议,或其它相关记录的名称。

在现场考查时应能提供查阅。

●对于教学活动的持续自我检查过程,使用下列说法:⏹评估:指对某一活动的成效或某一目标的达成性给于界定并收集相关数据,形成文件并保存;⏹评价:指利用教学管理过程以及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对某一教学活动的成效或某一目标的达成性作出判断结论。

●机制: 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关于本执导书中所用字体的附注:黑体部分为标准原文;楷体部分为应提供的说明;宋体部分为要求的表格。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学校:专业:完成时间:联系信息: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0 背景信息该专业提供的学位、学制;专业所在学校的简介以及本专业发展沿革简述(这一部分限600字以内);本专业以前参加认证的情况。

(如果不是第一次认证,在附件中提供上次的认证意见与改进报告。

)1 学生(1)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描述本专业当前生源基本状况;描述相应的制度与措施,包括学校的支持。

用列表方式提供以下信息:近3年招生情况(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以列表方式提供下列信息(指导方式可分为:学生咨询/定期宣讲/事件启动;指导频度是针对定期宣讲方式的。

收益人数为最近两年的数据,分学年提供):学生学习指导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学生心理辅导其它学生指导(如果没有可以省略)描述上述辅导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效果。

(在附录中提供相关文档索引)(3)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以列表方式提供以下信息:学生能力达成跟踪评价附注1:评价目标可以按照“社会能力”、“专业水平”、“专业能力”分类,这里主要是描述基本评价机制和方法,具体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在第3项“毕业要求”部分详细描述。

评价内容主要指评价基于的数据内容及来源。

附注2:评价方式应该包括考试以及其它对学生能力与水平评价的方式,并说明如何确认这些方式及其结果能反映毕业要求。

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状况附注:分类就业状况可按照读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企/其它企业/入伍/出国划分;特定专业也可以按照行业性质划分企业(4)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描述相应的认定过程以及制度性文档索引。

详细描述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如何规定;详细说明对已有学分的认定过程,特别是不须补修的课程或其它有学分的教学活动是否能支撑本专业相关毕业要求如何认定。

2 培养目标(1)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用单独的段落列出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全文。

应说明毕业生主要的就业领域与性质,主要的社会竞争优势,毕业后五年左右具备的能力,并描述对学生毕业几年后事业发展的预期。

(注:如本专业对学生实施按不同方向培养,应分别说明,并在本报告中按照不同方向分别进行描述或列表)简述本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以及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描述采用哪些渠道与措施使得教师与学生能够理解专业培养目标,并对社会公开。

(3)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

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描述当前执行的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制度,包括基于的数据、数据来源以及收集的周期、主要评价人及身份、最近一次的评价结果。

描述当前执行的培养目标修订制度,包括修订周期、修订过程、参与人员以及主要执行人。

描述最近一次修订,包括修订时间、改动的内容、改动的理由、参与修订的行业与企业专家以及他们发挥作用的方式与内容。

在附录中提供相关文档索引。

3 毕业要求专业必须通过评价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要求:(下面列举的是中国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中所列的10项基本要求,每个专业不必照搬这10条要求,仅需在自己提出的毕业要求中完全覆盖这些要求)(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2)具有运用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的能力;(3)具有运用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4)具备设计和实施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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