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燃油相关标准
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我国已实施的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1. 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04是我国第一项旨在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限值要求GB 19578-2004采用按质量分组的单车燃料消耗量评价体系,按照车辆整车整备质量将车辆分为16个不同的质量段,并对每个质量段内的车辆设定统一的单车最高燃料消耗量限值。
同时考虑某些特殊技术和结构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允许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结构特征的车辆采用略为宽松的燃料消耗量限值:(1)装有自动变速器(AT注:不包括手自一体式变速器(AM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等;(2)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注:主要包括微型客车和商务用车;(3)符合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中3.5.1规定条件的M1G类汽车注:即通常所说的越野车,但并非所有SUV都属于该类车辆。
乘用车限值要求见表1。
表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日期标准的限值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2. 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限值要求GB 20997-2007以“最大设计总质量 +发动机排量”作为 M2和N1类车辆限值的基本参数,综合考虑吨以下 的商用车辆在结构、功能、燃料方面有多样性的特征,按汽油和柴油分别设定限值要求,并适当放宽柴油车的限 值;并根据车辆特定结构和特殊用途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将N1类全封闭厢式车辆、N1类罐式车辆、装有 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全轮驱动的车辆等特殊结构车辆的限值放宽 5%即表2、表3、表4、表5中的普通车辆限值乘以,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表2 N1类汽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1)月1日。
2)月1日。
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 2008年1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 2009年1表3 N1表4v1.0可编辑可修改表实施日期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汽车燃油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汽车燃油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汽车燃油是指汽车使用的燃料,它直接影响着汽车的性能、耗油量以及排放物的排放水平。
为了保障汽车燃油的质量,各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标准并建立了检验方法。
本文将以中国的汽车燃油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为例,介绍汽车燃油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第一部分:汽车燃油的质量标准中国的汽车燃油质量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最新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燃料质量标准》(GB 17930-2013)。
该标准规定了燃油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污染物限量等指标。
燃油的物理性质包括密度、蒸馏性质、初、终沸程度、蒸发残留物等;化学性质包括硫含量、磷含量、铜腐蚀性等;污染物限量包括苯含量、铅含量、苯胺类含量、醚类含量等。
这些指标的限量值都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保障汽车性能而制定的。
此外,中国的燃油质量标准还根据燃油类型的不同分为多个等级,如91号汽油、95号汽油、0号柴油等。
不同等级的燃油具有不同的性能和适用范围,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根据车辆性能和要求进行选择。
第二部分:汽车燃油的检验方法为了确保燃油质量标准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建立相应的检验方法。
中国的汽车燃油检验方法主要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检验方法:1. 密度检验方法:采用密度计或比重计对燃油的密度进行测定。
该指标是衡量燃油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也是计算能量密度等其他指标的基础。
2. 蒸发损失检验方法:采用蒸发损失法对燃油的蒸发性进行测定,用来评估燃油的挥发性和易燃性能。
3. 蒸馏性检验方法:采用蒸馏法对燃油进行蒸馏,测定不同馏分的收率和性质。
该指标反映了燃油中不同馏分的分布,对于评估燃油的可燃性能和抗爆性能有重要意义。
4. 硫含量检验方法:采用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等方法对燃油中的硫含量进行测定。
该指标是衡量燃油环境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5. 污染物含量检验方法:针对不同污染物分别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进行检测。
如针对苯含量可以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测定,针对铅含量可以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进行测定。
2023年汽车燃油标准

2023年汽车燃油标准
一、燃油质量升级过渡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新的汽车燃油标准,以确保车用燃料符合国际环保和安全要求。
为确保新旧燃油标准的顺利过渡,制定了为期三个月的燃油质量升级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车主可选择使用符合新标准或旧标准的燃油。
自2023年4月1日起,各地将不再供应低于国六B标准的燃油,全面推行国六B标准。
二、强制实施标准
新燃油标准旨在降低车辆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其中核心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硫含量:新标准规定燃油的硫含量不得超过10ppm,以减少车辆尾气中的硫氧化物排放。
烯烃含量:新标准限制燃油中烯烃的含量,以降低车辆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排放。
苯含量:新标准对燃油中的苯含量进行了限制,以减少车辆尾气中的苯类物质排放。
芳烃含量:新标准限制了燃油中芳烃的含量,以降低车辆尾气中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
十六烷指数:新标准规定了燃油的十六烷指数,以提高燃油的燃烧性能和减少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
三、监督抽查
为确保新燃油标准的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将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
对加油站销售的燃油进行定期抽检,确保其符合新标准要求。
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油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鼓励车主举报违规销售燃油的行为,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总之,新燃油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共同推进汽车燃油标准的升级工作。
国家汽车燃油标准

国家汽车燃油标准自从上个世纪末进入汽车时代以来,全球各国都在不断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使用,不仅是限制了柴油和燃油车的使用,还出台了一系列汽车排放标准和燃油标准,以严格控制车辆燃油的使用和排放污染物。
而“国家汽车燃油标准”就是中国在这一方面所制定的标准,下面将分步骤详细阐述。
1. 制定目的国家汽车燃油标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技术标准,旨在规定汽车燃料的质量和技术要求,规范汽车燃料生产和销售,提高交通运输业的清洁能源利用率,降低所产生的污染。
2. 标准分类国家汽车燃油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汽油、柴油、甲醇汽车燃料、乙醇汽车燃料、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汽车燃料(CNG)和质量评价等级。
在制定这些标准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能源清洁化程度、工业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政策要求等。
3. 标准范围国家汽车燃油标准主要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汽车燃料的相关企业和个人,以及车辆检测机构。
标准规定了燃油的基本化学成分、物理特性、清洁能源利用率、排放标准等方面的标准,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环境保护和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4. 标准执行国家汽车燃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检查和监测。
相关主管部门要对燃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燃油,要及时予以处理,查处不合法行为。
总之,国家汽车燃油标准在汽车行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促进了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效的保护了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未来,相信国家汽车燃油标准将不断完善,为中国汽车业的发展注入更坚实的动力。
[精品]国内外汽油质量标准对比
![[精品]国内外汽油质量标准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4c447d3b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d8.png)
下载可编辑.专业.整理. 国内外汽油质量标准对比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汽油质量标准分为美、欧、日、《世界燃油规范》四大标准体系。
其中,欧盟汽油标准和《世界燃油规范》最具影响力,被许多国家引用。
1.欧盟汽油标准EN 228汽油质量标准是欧洲统一实施的汽油标准。
EN 228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限定了密度、辛烷值以及硫含量、苯含量等指标的最大值。
第二部分根据气候和季节将汽油的挥发性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执行。
由于欧洲国家较多,具体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在满足欧洲统一法规的大前提下,又制定了符合自己国情的实施标准。
为了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的排放,EN 228-2002汽油质量标准(与欧Ⅲ排放法规相对应),将汽油硫含量降到150µg/g、芳烃含量降到42%、要求苯含量不大于1.0%,铅含量不大于5 mg/L,并对各种氧化物的含量加以限制。
2005年,欧洲将开始执行欧Ⅳ排放标准,将清洁汽油中的硫含量降为50µg/g,芳烃、苯、烯烃含量分别降为35%、1.0% 和18%。
2007年10月1日起推行无硫汽油(欧Ⅴ排放标准),使硫含量低于10µg/g,并出台了EN228-2008汽油质量标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标准为最新的欧盟汽油标准。
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见表1。
表1 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项目1993年1998200020052009汽车排放标准欧I 欧II 欧III 欧IV 欧V 铅含量,g/L 不大于不大于0.013 0.013 0.005馏程:70℃的回收率,%不同环境温度要求不同- -0.1 0.05 0.015 0.005 0.001 硫含量,% (质量分数) 不大于不大于苯含量,%(体积分数) 不大于 5 5 1e,%(体积分数) 不大于- - 42 35 35 芳烃含量烯烃含量e,%(体积分数) 不大于- - 182.5 2.5 2.7氧含量,%(质量分数) 不大于3- - ≯780 720-77720-7密度(15℃),kg/m研究法辛烷值(RON) 不小于95 95 95 95 952.《世界燃油规范》《世界燃油规范》是美国汽车制造商协会(AAMA)、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根据所属的30个汽车公司的研究成果联合发表的,主要是汽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针对环保要求,对汽车燃料提出的基本要求。
汽车燃油密度选取

目录一、汽车燃油标准中燃油密度二、核算整备质量燃油密度建议一、汽车燃油标准中燃油密度1、柴油密度统计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燃油密度(kg/m3,20℃)燃油牌号备注1GB19147-2013国Ⅳ车用柴油810~8505、0、-10国标790~840-20、-35、-502DB11/239-2012车用柴油800~8455、0、-10北京地标790~840-20、-352、汽油密度统计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燃油密度(kg/m3,20℃)燃油牌号备注1GB17930-2013车用汽油---90、93、97国标(Ⅲ、Ⅳ) 2GB17930-2013车用汽油720~77589、92、95国标(Ⅴ)3DB11/238-2012车用汽油720~77589、92、95北京地标二、核算整备质量燃油密度建议建议核算整备质量时燃油密度按标准上限值,即柴油0.85 kg/L、汽油0.775 kg/L(目前我们计算燃油密度:柴油0.83kg/L、汽油0.725kg/L(93#))。
补充说明:油耗试验报告中燃油密度,由交通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检测并体现在油耗报告中,下表为在油耗报告中查到的燃油密度。
序号文档编号燃油牌号燃油密度kg/L检测温度℃1******************京标V920.76415 2******************京标V920.75415 3******************京标V920.76015 4******************京标V920.75215 5******************京标V920.75415 6******************京标V920.75415 7******************京标V920.75618。
燃油汽车国家排放标准

国一二三四五六排放标准为:
1、国一排放标准: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g/km,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g/km,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 8g/km,耐久性要求为50000km。
2、国二排放标准:汽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2.2g/km,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5g/km,柴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1.0g/km,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7g/km,颗粒物不超过
0.08g/km。
3、国三排放标准: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2g/km,一氧化碳不超过2.3g/km,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15g/km。
4、国四排放标准:碳氮化合物不超过0.1g/km,一氧化碳不超过1.0g/km,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08g/km。
5、国五排放标准:碳氮化合物排放数值为0.1g/km,一氧化碳排放数值为1.00g/km,碳氮化合物排放数值为0.060g/k m,pm排放数值为0.0045g/km。
6、国六排放标准:国六标准分为国六a和国六b,国六a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
碳排放不超过0.7mg/km,非甲烷烷烃排放不超过0.068g/km,氮氧化物排放不超过0.06g/km,pm细颗粒物排放不超过0.0045g/km,国六b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排放不超过0.5g/km,非甲烷烷烃排放不超过0.035g/km,氮氧化物排放不超
过0.035g/km,pm细颗粒物排放不超过0.0 03g/km。
新的汽车燃油国家标准浅析

新的汽车燃油国家标准浅析王开远(丹东五一八内燃机配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8009)摘要:本文对比分析了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GB252-2000《轻柴油》及GB/T19147-2003《车用柴油》三项最新国家标准。
给出了标准中的要点内容,指出了新修订的标准与其前版的差异,供贯标时参考。
自1999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GB252-2000《轻柴油》及GB/T19147-2003《车用柴油》三项国家标准,并称车用燃油三大标准。
这三项新标准均是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的。
其中:GB17930-1999和GB252-2000为修订的版本,GB/T19147-2003为首次发布的标准。
前两项为强制性标准,后一项为推荐性标准。
1 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1.1 起草背景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是对原含铅汽油国家标准GB484-1993《车用汽油》的修订。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度增加,车用含铅汽油造成的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为防治机动车辆排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国务院办公厅于1998年9月下发了《关于限期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车用含铅汽油的通知》。
文件要求于200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汽油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车用含铅汽油;2000年7月1日起全国停止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
为此,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决定起草《车用无铅汽油》强制性国家标准。
1.2 实施要求GB17930-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于1999年12月28日发布,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后,原SH0041-93《无铅车用汽油》及SH0112-92《汽油》两项行业标准同时废止。
原GB484-1993《车用汽油》于2000年7月1日正式废止。
为了提高汽油品质,逐步优化汽油成分,调整生产结构,对GB17930-1999中所规定的无铅汽油有害物质指标的控制,采取分地区、分阶段实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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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10.4
12.1
10.9
V>2.5
13.5
12.5
14.2
13.1
2500<M≤3000
V≤2.0
10.0
9.0
10.5
9.5
2.0<V≤2.5
12.0
10.8
12.6
11.3
V>2.5
14.0
12.6
14.7
13.2
M>3000
V≤2.5
12.5
11.3
13.1
11.9
2.5<V≤3.0
5车型燃料消耗量
5.1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
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应满足GB 19578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5.2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5.2.1除具有5.2.2规定的结构特征外的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见表1。
5.2.2具有下列结构特征之一的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见表2。
表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1
整车整备质量(CM)
11.9
10.7
12.6
11.3
1770<CM≤1880
12.4
11.1
13.1
11.8
1880<CM≤2000
12.8
11.5
13.6
12.2
2000<CM≤2110
13.2
11.9
14.0
12.6
2110<CM≤2280
13.7
12.3
14.5
13.0
2280<CM≤2510
14.6
13.1
15.5
8.5
1770<CM≤1880
8.9
1880<CM≤2000
9.3
2000<CM≤2110
9.7
2110<CM≤2280
10.1
2280<CM≤2510
10.8
2510<CM
11.5
表2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2
整车整备质量(CM)
kg
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L/100km
CM≤750
5.6
50<CM≤86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23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4.0
12.6
14.7
13.2
V>3.0
15.5
14.0
16.3
14.7
表3 N1类柴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最大设计总质量M/
kg
发动机排量V/
L
普通车辆限值/
L/100km
特殊结构车辆限值/
L/100km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M≤2000
全部
7.6
7.0
8.0
7.4
2000<M≤2500
和除以该企业乘用车年度生产、进口或销售1)总量计算得出:
式中:
i——乘用车车型序号;
Ti——第i个车型对应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TCAFC——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Vi——第i个车型的年度生产、进口或销售1)量。
6.3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
自2012年起,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比值不应大于表3的要求:
乘用车限值要求见表1。
表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整车整备质量(CM), kg
普通车辆限值
L/100km
特殊结构车辆限值
L/100km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CM≤750
7.2
6.2
7.6
6.6
750<CM≤865
7.2
6.5
6
6.9
865<CM≤980
7.7
7.0
8.2
7.4
980<CM≤1090
表2 N1类汽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最大设计总质量M/
kg
发动机排量V/
L
普通车辆限值
L/100km
特殊结构车辆限值
L/100km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M≤2000
全部
8.0
7.8
8.4
8.2
2000<M≤2500
V≤1.5
9.0
8.1
9.5
8.5
1.5<V≤2.0
10.0
9.0
10.5
9.5
2.1限值要求
GB 20997-2007以“最大设计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M2和N1类车辆限值的基本参数,综合考虑3.5吨以下的商用车辆在结构、功能、燃料方面有多样性的特征,按汽油和柴油分别设定限值要求,并适当放宽柴油车的限值;并根据车辆特定结构和特殊用途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将N1类全封闭厢式车辆、N1类罐式车辆、装有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全轮驱动的车辆等特殊结构车辆的限值放宽5%,即表2、表3、表4、表5中的普通车辆限值乘以1.05,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附件二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评价方法及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kg的M1类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3.1
车型燃料消耗量fuel consumption of vehicle type
依据GB/T 19233试验、计算并确定的某一车型的综合燃料消耗量。
3.2
平均燃料消耗量average fuel consumption of vehicle fleet
按车型对应车辆数量加权计算得出的一组车辆的平均燃料消耗量。
2000<CM≤2110
10.1
2110<CM≤2280
10.6
2280<CM≤2510
11.2
2510<CM
11.9
6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
6.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
如公式(1)所示,企业在某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用该企业各车型的燃料消耗量与各车型对
应的年度生产、进口或销售1)量乘积之和除以该企业乘用车年度生产、进口或销售1)总量计算得出:
13.9
2510<CM
15.5
13.9
16.4
14.7
1.2实施日期
标准的限值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
1)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
2)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
2 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2014年7月10日,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标准起草单位以及汽标委海外观察员单位的9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通过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见附件一)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见附件二)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稿。会议要求,按照审查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尽快启动标准报批手续。
14.0
12.6
14.7
13.2
V>3.0
15.5
14.0
16.3
14.7
表5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吨的M2类柴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最大设计总质量M/
kg
发动机排量V/
L
普通车辆限值/
L/100km
特殊结构车辆限值/
L/100km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M≤3000
V≤2.5
9.4
8.5
8.3
7.5
8.8
8.0
1090<CM≤1205
8.9
8.1
9.4
8.6
1205<CM≤1320
9.5
8.6
10.1
9.1
1320<CM≤1430
10.1
9.2
10.7
9.8
1430<CM≤1540
10.7
9.7
11.3
10.3
1540<CM≤1660
11.3
10.2
12.0
10.8
1660<CM≤1770
V≤2.5
8.4
8.0
8.8
8.4
2.5<V≤3.0
9.0
8.5
9.5
8.9
V>3.0
10.0
9.5
10.5
10.0
2500<M≤3000
V≤2.5
9.5
9.0
10.0
9.5
2.5<V≤3.0
10.0
9.5
10.5
10.0
V>3.0
11.0
10.5
11.6
11.0
M>3000
V≤2.5
10.5
10.0
9.9
8.9
V>2.5
10.5
9.5
11.0
10.0
M>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