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度(4篇)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度一、前言近年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在我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重视。
为了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纷纷建立了一系列责任制度,严格规范和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下文将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责任制度的概念责任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通过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规范监督行为,确保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监督力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
三、责任制度的要素1.目标责任要素目标责任要素主要包括目标明确、任务明确和绩效评价等。
目标明确是指明确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各项具体任务;任务明确是指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绩效评价是指对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评价,客观地反映工作的成效和效果。
2.权责相对要素权责相对要素主要包括权力授权、责任倒置和问责制度。
权力授权是指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将行使监督检查所需的权力和职责授权给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他们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责任倒置是指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责和权力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工作;问责制度是指对于不履职、不作为或不正当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确保工作的公正、严肃和有效进行。
3.工作流程要素工作流程要素主要包括工作程序、工作期限和工作标准等。
工作程序是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工作期限是指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限要求,要求各级机构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工作标准是指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标准和业务要求,确保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进行。
四、责任制度的建立与落实1.制度的建立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
首先,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其次,要制定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另外,要建立权责相对的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权责边界;最后,要对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制度。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一、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目的和任务目的: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旨在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
任务: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企业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与规章制度;2. 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3. 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4. 检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消除安全隐患;5. 监督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保障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6. 监督企业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通常由工会委员会设立,并由工会主席或工会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1.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2. 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岗位责任和职责分工等;3. 检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个体防护用品等;4. 检查企业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情况,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劳保用品等;5. 检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情况,包括安全教育宣传、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演练等;6. 进行职工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四、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处理1.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结果通常以检查报告形式呈现,报告中应包括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2. 工会根据检查结果,与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要求及时整改,并追踪整改情况;3. 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工会可以向上级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4. 工会可以组织或参与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范文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条件, 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是指工会依法和有关规定, 监督和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第四条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括:1.监督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2.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3.监督企业配备和使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备;4.监督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5.监督企业发放和落实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和福利;6.监督企业处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事故;7.接受职工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的投诉和举报;8.其他与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第五条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由工会组织负责, 设有监督检查组织。
第六条监督检查组织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委员会委托工会副主席或者其他工会干部负责。
第七条监督检查组织的主要职责为组织安排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和分工, 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等。
第八条监督检查组织由专职或兼职工会干部组成,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工作。
第四章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程序第九条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程序包括: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预先通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3.进行实地检查和记录;4.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并进行跟踪检查;5.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第十条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应当预先通知企业,并与企业相关人员协商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一条实地检查时,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佩戴工会证件, 进行合法、公正和客观的检查。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模版(四篇)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模版一、总则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重要举措。
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监督检查职责1.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基本职责是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工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3. 工会通过与企业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形成共同关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监督检查程序1. 工会要定期制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计划,根据企业安全特点和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2. 工会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文件检查两种形式,具体检查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3. 工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时,要与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责任人员进行沟通,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整改措施。
4. 工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 工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培训,提升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知识能力。
四、监督检查内容1. 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善情况、职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开展情况等。
2.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包括企业职工劳动保护设施设备的完善情况、工作场所环境的卫生安全情况、职工劳动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3. 工会要关注特定岗位和特殊工作环境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情况,加强对高风险岗位和高风险作业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结果处理1. 工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5篇)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1、监督和配合行政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组织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
2、参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目标、计划,并督促付诸实施。
3、制订年度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每季一次检查实施情况,安排下季工作。
4、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对本单位劳动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要求对事故隐患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参与安全生产例会及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会议,代表职工提出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意见。
6、收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职代会提案和职工的意见、建议,按规定程序落实处理,重大问题列入职代会议程,作出相应决议,并督促执行。
督促集体、劳动合同中劳动保护条款的执行落实。
对没有劳动保护条款的经济承包方案应提出补充和完善的监督意见。
7、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出具意见和建议;对未完成劳动保护项目施工的工程,提出不能验收的意见;对随意削减劳动保护施工项目的情况,提出意见,必要时报上级工会、工程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8、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和危害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代表职工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报上级工会。
9、组织、开展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
10、督促按规定时间,定期对职工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测,对噪声、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其它职业危害超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应督促和协助行政予以治理达标,对一时难以达标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种治理设备可靠投用;结合劳动条件分级工作,听取职工意见,了解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治理有毒有害工作环境,制定和调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防护用品等标准提供依据。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一、工作任务1、深入基层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本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随时向上级工会劳动保护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队伍建设。
履行监督检查条件,整改事故隐患,对重大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建议,监督检查其实施。
3、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技术咨询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项目提合理化建议,为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
4、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积极分子地素质和工作能力。
5、依法参与对重大工伤事故地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和公安机关,深入实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对造成重大事故地责任者与严重失职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或法规处理。
二、工作制度1、定期召开例会,听取基层分会劳动保护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本矿劳动保护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每半年向公司总工会提交一份简要工作报告,反映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对策。
3、定期组织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交流或劳动安全卫生检查。
发现重大问题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做好登记建档和跟踪监督检查。
工会劳动保护基层分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四篇)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分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季一次做好各工地的巡回检查,检查各项目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设施,考核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每次考核10—____人。
2、项目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月一次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本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本项目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季一次做好总结。
3、两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均要考核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提出安全管理奖罚意见。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二)是指工会组织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充分履行劳动保护责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目标:明确检查的目标和范围,如劳动条件、劳动时间、薪酬待遇、职业安全等。
2. 检查程序:规定检查的时间、频率、地点、参与人员和方法等。
3. 检查内容:明确具体的检查项目和标准,包括合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时间和休假、工资支付、劳动保护设施、职业健康等方面。
4. 检查责任:确定检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安全生产部门等。
5. 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评估,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给予评价。
6. 处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情况给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整改要求。
7. 考核奖惩: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对检查合格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批评、警告等处理。
8. 审核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检查的公平、公正。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的实施能够促使企业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三)是指针对工会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和检查的制度。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范文

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工会对于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公司职工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组织,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职工工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意见,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服务职工、服务生产的原则,采取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态度。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地记录和报告,所获情况及时向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工会上一级组织汇报。
第七条对于职工工会成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公司职工工会应当及时处理,严格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职工工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机构。
第九条公司职工工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机构的组织形式包括:工作小组、办公室等。
第十条公司职工工会应当明确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
第三章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主要包括计划制定、准备工作、检查实施、整改落实和汇报总结等环节。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项目等内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工作在具体检查之前,应当进一步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设备、职工数量、工作环境等。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实地检查,重点对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进行查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后,应当及时向企事业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事业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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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网络,突出工会维护职能作用的发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发挥工会在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依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及《三个条例》和工会系统劳动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原则
1、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工会和安环科、人事科共同组织成立。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受工会领导。
3、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工会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安环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担任,委员由公司工会生产干事、人力资源部劳动保护干事。
二、工作制度
每月全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全公司劳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作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科技知识,增强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定期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3、建立起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档案,负责制定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隐患通知书制度,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化,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督促解决。
4、负责进行职工工伤及职工职业病的健康程度鉴定工作,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组,并参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向上一级工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监督和协助改善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适当照顾她们的工作,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6、监督检查和协助行政加强劳动保护设施的维护使用和保养,保证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完善有效。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正确使用,参加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
四、工作权力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有直接监督检查的责任,随时进行监督。
2、对疏忽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要及时给予建议,并监督及时改进。
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有权不执行或组织职工拒绝操作;如发现机器设备,生产设施存在重大隐患,对有毒有害特别严重,有条件改善而不改善的生产环境,职工有权不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并有权建议进行限期整改。
对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后,险情尚未解除,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权拒绝工作。
4、在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没有实行“三同时”原则的,有权不进行审查验收,并建议必须进行完善后才能验收。
5、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成员,在工作现场发现有违反“二票三制”行为,工作人员有情绪不稳,不符合上岗条件的,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操作无监护人等影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有权停止其工作。
6、监督行政合理安排生产,防止过多加班加点,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7、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提出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五、工作职责
(一)分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1、向职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企业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职工教育。
2、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
3、经常检查劳动保护设施完好状况,督促与行政协商在落实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责任制。
4、督促企业行政按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制止无为的加班加点行为。
5、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规定,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查清事故原因,及时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的事件再度发生。
7、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危害职工生命和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时,应立即撤离或组织职工停止工作,并向上级工会及时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二)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组织职工加强对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的学习,督促职工提高劳动保护工作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2、在每周的安全活动学习中,强调劳动保护工作。
3、发生伤亡或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工会组织。
4、做好班组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
5、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环境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组织职工撤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因坚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规定,受到责难和打击时,直接向公司工会报告,由工会进行妥善处理。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