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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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1 基本要求1.1规范内容的界定1.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企业)生产建设所需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实施集团化采购。

具体物资品种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执行。

1.1.2集团化采购包括总部直接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总部授权集中采购。

1.1.2.1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合同实施采购,其中化工原料由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实施采购。

1.1.2.2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牵头组织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物资装备部或企业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2.3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授权部分企业成立授权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授权集中采购中心或企业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2.4各企业间互供的石油化工产品列入总部组织集中采购范围,由总部有关部门、事业部组织实施。

1.2管理原则1.2.1按照统一对外、集中决策、分层操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总部和企业两个层面物资供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物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

1.2.2大力推进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最大限度实现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总成本最低。

1.3管控方式集团化采购实施统一管理,按目录操作,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和企业分工负责的管控方式。

2组织机构和职责2.1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化采购规章制度,实施总部直接集中采购和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进口物资采购,对总部组织集中采购、总部授权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

2.2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负责授权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协调物资装备部对授权集中采购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中石化招标管理办法(3)

中石化招标管理办法(3)

中石化招标管理办法(3)中石化招标管理办法2.3 评标办法制定单位应对其科学性、合理性、严密性、系统性负责。

3 管理内容与方法3.1 评标办法按照物资编码类型分类。

3.2 评标办法的内容3.2.1 评标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评标标准、分值分配等。

3.2.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3.2.2.1 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2.2 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偏离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作为评标价。

3.2.2.3 投标价应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如有),以评标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作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依据。

3.2.3 综合评标法的评标标准3.2.3.1 评标标准包括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3.2.3.2 技术部分评标标准需设定实际评审内容,并对相应内容进行量化计分,商务部分得分要明确计算方法。

3.2.3.3 需明确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权重比例,原则上技术部分权重不高于60%。

3.2.3.4 评标标准原则上由投标文件情况、投标人资信、技术响应、业绩质量服务等方面评价标准及商务分计算标准等部分构成。

3.2.3.5 投标文件情况应包括投标文件是否整洁、规范、标识页码、分册等内容的评价标准。

3.2.3.6 投标人资信情况应包括相关资格证书及适用于本次招标物资的相关资质证书等内容的评价标准。

如对证书的发证机构、证书等级、有效期等内容有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3.2.2.7 技术响应情况应包括外购件清单、装备能力、偏离表、技术方案等内容的评价标准,招标文件中未注明的,不应作为评标依据。

3.2.2.8 业绩质量服务情况应包括中国石化内部及外部业绩、质量、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的评价标准。

3.2.2.9 商务分计算方法原则上指最低价得分法和基准价得分法两种。

对于确因招标物资技术、成本构成复杂的,可由各单位或总部物资装备部专业管理处将认为合适的商务分计算方法提交审核通过后启用。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基本要求1.1总则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化相关制度制定。

1.2范围1.2.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含合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生产建设所需的国内外物资采购招标。

1.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2.2.1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2.2.2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的机电产品。

1.2.2.3具备招标条件的框架协议采购物资。

1.2.2.4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1.2.3.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产品。

1.2.3.2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1.2.3.3产品特殊且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2.3.4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物资,不适宜招标的。

1.2.3.5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生产的。

1.2.3.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不招标的。

1.2.4必须招标的物资因特殊情况不进行招标的,要经各单位分管物资供应的领导审批。

如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1.3招标管理原则1.3.1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1.3.2依法合规、过程受控、全程在案。

1.3.3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

1.3.4统一管理、分层操作、网上运行。

1.4招标方式1.4.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原则上应公开招标。

1.4.2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邀请招标:1.4.2.1招标物资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1.4.2.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中国石化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监督规程》

《中国石化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监督规程》

中国石化监〔2011〕319号《中国石化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监督规程》1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监督总体描述1.1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重点监督环节主要包括物资供应管理体制、业务运行机制、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模式及方式、采购价格管理、合同管理、过程控制和储备管理等9个环节。

1.2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统称,下同)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监督工作示意图见附件。

2重点监督环节的监督内容2.1物资供应管理体制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2.1.1归口管理。

通过查询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情况,检查是否由一位领导主管物资供应工作,是否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物资计划、供应商、价格、过程控制和储备实施物资供应专业化管理。

2.1.2集中采购。

通过查阅物资采购相关资料,检查是否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生产建设所需物资(除原油、原料油、成品油)的对外采购,是否实行供应与管理相结合,对集团化采购物资品种有无擅自采购的行为。

工程项目是否另设采购机构,除中国石化直属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项目是否存在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将物资采购外包的问题。

2.1.3统一储备。

通过查阅储备管理相关资料,检查是否实行了统一储备,是否实现了储备信息共享、储备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

2.2业务运行机制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2.2.1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运行机制。

通过了解物资供应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是否实现了权力分置,即是否将价格确定和供应商选择的权力与申请货款支付的权力相互分离;是否实行采购合同签订与签订后过程控制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制衡的管理模式。

2.2.2业务公开机制。

通过查阅网上采购资料,检查是否存在网下采购、网上补录采购过程的现象,网上采购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中国石化业务公开的要求,对物资采购的过程信息、结果信息(包括需求计划提报、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考核、价格确定以及指定采购等主要信息)进行公开。

2.3计划管理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2.3.1需求计划。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技术标准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技术标准

I
SPTS-ST08-公司物资装备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II
SPTS-ST08-Z001
16 万 m3 全容式 LNG 储罐用 06Ni9DR 钢板采购技术条件(暂行)
1 范围 本采购技术条件规定了中国石化 16 万 m3 全容式 LNG 储罐用 06Ni9DR 钢板的尺寸、 外形、 重量及 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采购技术条件适用于经中国石化审查认可的钢厂生产的 06Ni9DR 钢板(以下简称钢板) 。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技术标准
16 万 m3 全容式 LNG 储罐用 06Ni9DR 钢板 (暂行)
Specification of 06Ni9DR steel plate for 160 km3 LNG tank
SPTS-ST08-Z001
2013-02-01 发布
2013-02-15 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SPTS-ST08-Z001


前言 ................................................................................. V 1 2 3 4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 1 技术要求 .......................................................................... 3 4.1 4.2 4.3 4.4 5 7 8 9 10 冶炼方法 ...................................................................... 化学成分 ...................................................................... 交货状态 ......................................................................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 3 3 4 4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应用培训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应用培训

Contents
目录
第一部分 1. 采购类型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实行目录制管理,分为集团化采购和企业集中采购。集团化采购物 资目录内物资,由物资装备部组织实施集团化采购,包括总部直接集中采购、总部组织集 中采购两种实现形式;企业集中采购物资由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实施采购。 •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简称直采):由企业供应部门提报采购计划,物资装备部(国际
第二部分 1. 询比价形成框架协议
采购预案:
1.小类物资(6位码)的采购申请,在编制采购预案页面必须上传“物料清单” 附件。此物料清单为本次询价所有物料的清单。
操作岗位:企业计划员
25
第二部分 1. 询比价形成框架协议
采购预案审批:
1.计划员提交采购预案后,计划领导审核签约方式、采购方式、风险评估等 信息,选择审批结论,填写审批意见等内容,完成采购预案的审批。
20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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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3. 系统间关系
供应商登录易派客(https://),参与询报价、招投标、竞价等 业务,以及查看已签订合同、框架协议、独家采购公示等内容(合同过程控制功能除 外)。
供应商操作融合上线后,目前会暂时保留EC系统供应商登录操作入口。待运行 稳定一段时间后再关闭EC供应商操作入口。
2020/3/29
8
第一部分 3. 系统间关系
EPEC:会员用户信息同步、推送采购申请、同步框架协议信息。 电子招标平台:EC将招标委托单、评标办法等内容推送至电子招标平台,电子招标平台返 回定标审批单至EC,EC中审批定标审批单并将审批结果推送电子招标平台。电子招标平 台中标结果推送EC。 GSN: 供应资源系统将供应商档案、供应商产品目录同步EC。EC将供应商中标信息反馈 供应资源系统。 MDM:物料主数据同步至EC。 CMIS:企业组织签约的框架协议推送cmis审批,cmis审批结果(合同流水号)返回至EC。 QQ框架协议下载到cmis后,需求企业在cmis中手动关联EC框架协议创建合同后,将合同 流水号返回EC;ZQ框架协议下载到cmis后,cmis自动返回父框架合同流水号。 BW:抽取企业采购申请、询价书、报价书、采购合同等数据。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课件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课件

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
3.2.3 建设工程一般采用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经过核准或者审批,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3.2.3.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 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3.2.3.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建设工程合同金额的比
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
第三部分 管理模式及招 标程序
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
3.1 建设工程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 招标。
3.1.1 招标人具备以下自行招标条件的,经核准或者审批后 可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 3.1.1.1 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 3.1.1.2 具有与招标建设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 经济和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 标。
查、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7 受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投诉,查 处违规行为。 2.2.8 负责对口联系国家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协调与有关省、 市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宜。
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
2.3 招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2.3.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 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
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干涉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
活动。
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
1.3 管理体系
1.3.1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问
题的批复》,中国石化对本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3.2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中国石化工 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
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
1.2 管理原则
1.2.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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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企业)生产建设所
需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实施集团化采购。

具体物资品种按照《中国石化
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执行。

1.1.2集团化采购包括总部直接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总部授权集中采购。

1.1.
2.1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合同实施
采购,其中化工原料由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实施采购。

1.1.
2.2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牵头组织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
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物资装备部或企业与供应商签
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
2.3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授权部分企业成立授权集中采购中心,组
织相关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
购价格,授权集中采购中心或企业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
(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
2.4各企业间互供的石油化工产品列入总部组织集中采购范围,由总部有关部
门、事业部组织实施。

1.2管理原则
1.2.1按照统一对外、集中决策、分层操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总部和企业两个层
面物资供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物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

1.2.2大力推进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最大限度实现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
总成本最低。

1.3管控方式
集团化采购实施统一管理,按目录操作,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和企业分工负责的管控方式。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化采购规章制度,实施总部直接
集中采购和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进口物资采购,对总部组织集中
采购、总部授权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

2.2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负责授权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协调物资装备部对授
权集中采购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2.3各企业物资供应部门配合物资装备部开展集团化采购工作,负责实施总部组
织集中采购范围内国产物资和授权集中采购物资的采购。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集团化采购工作程序包括计划提报、采购实施、验收结算。

3.2计划提报
3.2.1各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要及时根据需求提报生产类物资集团化采购计划,病
确保采购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项目类物资计划的提报执行《中国石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策略管理规定》。

3.2.2集团化物资采购订单必须通过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提报。

3.3采购实施
3.3.1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依据企业提报的采购计
划与企业签订集团化采购物资供应协议或代理采购协议。

3.3.2集团化采购必须在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内选择供应商。

3.3.3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企业专业人员联合组
成专业采购组,负责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等。

3.3.4物资装备部定期组织发布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的执行价和参考价,各企
业不得擅自突破执行价,特殊情况报物资装备部批准。

3.3.5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实施授权集中采购工作。

3.3.6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实施的集团化采购物资,对股份公司各分(子)
公司依据提报的订单和集团化采购物资供应协议实行内部调拨。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不再签订内部购销合同,各分(子)公司对集团化采购物资调拨单履行物资供应部门内部审批程序。

3.3.7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所需的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物资,依据提报的订单,
签订内部购销合同,履行集团化采购供应协议。

各企业要简化内部购销合
同审批程序。

3.3.8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要及时向企业反馈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的进度
安排和合同执行的动态过程情况。

3.3.9集团化采购物资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商实施采购。

3.3.10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实施的集团化采购,原则上按照自营方式操
作,对设计免税的进口物资,采取代理方式操作。

3.4验收和结算
3.4.1各企业负责团花采购物资的接货和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物资不准入库或
投入使用。

3.4.2各企业在货物及相关资料到达后,对设备在20各工作日以内验收完毕,
对钢材、煤炭和化工原辅材料等物资在10个工作日以内验收完毕。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物资验收完毕后,企业要及时向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返回集团化采购物资验收单。

特殊情况,经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同意后壳适当延长验收时间。

3.4.3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实施集团化采购物资的货款实行内部转账。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统一留置质量保证金,各企业不再留置质量保证金。

4检查与监督
4.1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在集团化采购过程中,接受各企业的监督。

4.2物资装备部对各企业提报的集团化采购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考核和
通报,对实施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总部授权集中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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