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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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吉林大学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议事规则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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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吉林大学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议事规则99附件吉林大学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吉林大学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是学校研究学校人才与学术各项事务的会议,现就具体会议规则规定如下:一、会议名称吉林大学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二、会议组织1(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隔周周一下午2:00定期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

2(会议由校长或者校长委托的有关领导主持。

三、议事范围会议议事范围包括学校学科建设、科研、教学、人事等与人才学术相关的重要工作。

四、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1(出席人员: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列席人员:与会议议题内容相关的部门领导。

五、会议议题的提交与确定1(各部门请于隔周周四上午下班前,将工作议题报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拟定议题草案。

原则上不临时增加议题。

2(议题草案由校长审定。

3(议题确定后,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提出议题的部门做好会议准备。

4(议题确定后,提出议题的部门需准备会议用文字材料。

六、会务工作及要求1(应参会人员如不能到会,需向校长请假。

2(会务工作由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派专人做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经校长签批后公布。

3(与会人员对会议中的保密内容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七、附则1(本规则由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科建设办公室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建立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的通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XX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协作,完善运行机制,畅通交流渠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人才工作整体效能,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建立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主要职责包括:1. 传达落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示指示及相关工作要求。

2. 研究落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协调调度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3. 研究解决人才政策和人才项目推进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4. 协调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人才政策、重大人才活动、重点人才任务,研究讨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和责任1分工等内容。

5. 研究其他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

(二)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召集人为XX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人员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三)组织实施1. 联席会议采取全体会议、专题会议或扩大会议等形式灵活召开,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XX牵头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

3. 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提前报送拟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召集人确定会议议程、时间地点、参会范围等内容。

二、联络员制度(一)主要职责联络员负责所在单位与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协调,主要职责包括:1. 及时向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通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工作部署要求,协调督促有关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2. 协调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与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对接。

23. 协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共同推进重要人才工作任务,及时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难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重点人才工作推进例会制度

重点人才工作推进例会制度

重点人才工作推进例会制度为健全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完善重点人才工作闭环推进机制、责任落实机制、争先创优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高层次人才、高能级平台、高科技企业,着力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坚持闭环管理,完善从工作清单生成、专班运作、例会推进到跟踪反馈的工作流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数字赋能,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

二、例会的工作重点例会主要面向各地各部门、人才个体在人才领域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级层面协调推进(或研判审议)的事项:(1)人才工作领域的问题短板、难点堵点;(2)重要人才的引进及服务保障;(3)重点平台的建设及服务保障;(4)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及落实;(5)委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人才智力保障;(6)上级或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例会的组织实施对需要通过例会推进的重点人才工作,实行“一周一梳理、一事一专案、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督办”。

例会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1.议题收集。

主要来源于六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部门关于人才工作领域的差距和短板;二是上级或者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三是各地各部门报送的、确需级层面协调推进的事项;四是委人才办通过调研、督查、座谈等方式收集的重要事项;五是重要人才反映的有关事项;六是人才集中反映的高频事项。

各地各部门每周对工作进行梳理,一般每周五可将《人才工作重点事项信息表》(见附件)报委人才办,重大事项即时报送、即时分解、即时办理。

委人才办收集的议题根据例会类别进行归类提交,需提请市委人才办或委政府研究的事项,经委人才办主任审定后上报。

2.例会推进。

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遇有紧急任务的,可即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分配办理事项、听取专班汇报等。

根据事项层级,例会分人才座谈会、月度专题会、工作联席会三种类别召开,人才座谈会一般由委书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月度专题会一般由委组织部长(委人才办主任)召集,工作联席会一般由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召集。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7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㈡研究部署全县人才工作;㈢主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㈣协调指导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活动;㈤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人才政策的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㈥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审查。

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㈠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受召集人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根据议题内容可以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列席;㈡领导小组例会议题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宏观管理问题;讨论关系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审查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审定各部门拟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可提出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提出议题的单位要准备好书面材料。

㈢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并负责督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㈠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㈡负责提出全县人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领导小组例会的准备工作;㈢负责草拟、修改、制发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对来文提出拟办意见。

根据领导小组批示意见予以协调和督办;㈣负责人才工作的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分析、研究全县人才工作现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人才工作动态;㈤拟订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批;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第二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负责研究和协调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党管人才工作的重要载体。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二)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和政策;(三)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督促检查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五)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人才工作。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五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事业,政治坚定;(二)熟悉人才工作,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四)热心人才工作,愿意为人才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二)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人才工作政策;(三)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四)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人才工作;(五)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程序第七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八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议程包括:(一)研究人才工作规划和政策;(二)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督促检查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四)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人才工作;(五)讨论决定其他人才工作事项。

2023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案

2023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案

2023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案1. 2023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案本着“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进一步完善全国人才发展政策和体系,推动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2023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于下月召开。

2. 会议主题本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人才政策的调整和优化;- 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改进;- 人才队伍建设的加强和优化;- 人才国际化合作和交流的深入推进。

3. 人才政策的调整和优化会议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人才政策,逐步转变发展理念,更好地满足人才需求。

拟定针对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和鼓励创业奖励政策等。

4. 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改进本次会议将加强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研究和调整,建立与人才价值观相符合、全方位、多元化、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5. 人才队伍建设的加强和优化加强和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

会议将针对当前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青年人才等的支持力度,提升人才队伍整体发展水平。

6. 人才国际化合作和交流的深入推进作为国际化人才引进的核心内容,人才国际化合作和交流的深入推进将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

会议将为加强与世界先进国家的人才交流和合作,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和范围,进一步开放和促进人才国际化。

7. 积极推进“海归”人才政策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才的国际化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面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激烈竞争,本次会议还将积极推进“海归”人才政策,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提升我国的创新创业能力。

8. 搭建人才沟通交流平台为更好地促进人才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本次会议还将探讨全新的人才交流平台的建设。

通过互联网和其他科技手段,为人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快捷的沟通交流渠道,搭建一个全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人才服务平台。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人才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人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审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人才引进等工作的重要事项;(三)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四)组织开展人才工作调研,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六)监督检查人才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议程:(一)听取人才工作汇报;(二)审议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三)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部署人才工作重点任务。

第八条领导小组会议形成的决议,由组长签署,并以学校名义印发。

第四章人才队伍建设第九条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高端引领、整体提升、分类施策、优化结构”的原则。

第十条加强人才引进,重点引进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具有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

第十一条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二条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人才工作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1.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相关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由一个主任领导和若干副主任领导组成。

2. 工作目标与职责:领导小组根据开发区的人才需求和发展目标,制定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目标。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有关人才的政策和措施,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3. 会议召开频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灵活调整召开时间。

4. 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 制定并修订开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提出改进意见;
b. 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人才工作,推动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工作的开展;
c. 部署和协调相关部门的人才培训计划,提高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d. 创建人才与企业对接的平台,促进优秀人才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e. 监测和评估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5. 工作方式与沟通:领导小组通过会议、文件传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

必要时可以安排工作组或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的专项工作。

6. 监督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开发区人才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通过定期评估工作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机构和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7. 机制的完善与改进: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机制进行必要的完善和改进,以适应开发区人才工作的需求和发展。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提高人才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第一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是负责协调、研究和决策各类人才工作的机构。

第二条小组设职务为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

组长可以设置若干副组长,充分发挥他们的协调作用。

第三条小组设专兼职成员,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党员和工会组织推荐。

成员经组长批准后,正式成为小组成员。

第四条小组设办公室,由小组成员中的一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会议、组织会议材料、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第五条小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任务组,以便开展特定的人才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掌握单位的人才概况,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七条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工作的规划和政策;2.组织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制定人才储备计划;3.组织开展人才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制度;4.组织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动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人员流动;5.研究和决策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加强对相关人才政策的研究和学习,及时总结推广优秀经验;7.审议和批准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相关部门或专门机构承担具体的调研、规划、培训、评价等工作。

第四章会议第九条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

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会议。

第十条会议的召集须提前三天发出会议通知,并附上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会议的议程由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确定,可以根据需要征求小组成员的意见。

第十二条会议可以由小组成员提出讨论议题,也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并做相关报告。

第十三条会议采用表决形式做出决策,一般以简单多数通过。

重大事项要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才能通过。

第十四条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起草,并在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到小组成员。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7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㈡研究部署全县人才工作;㈢主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㈣协调指导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活动;㈤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人才政策的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㈥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审查。

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㈠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受召集人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根据议题内容可以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列席;㈡领导小组例会议题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宏观管理问题;讨论关系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审查“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审定各部门拟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可提出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提出议题的单位要准备好书面材料。

㈢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并负责督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㈠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㈡负责提出全县人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领导小组例会的准备工作;㈢负责草拟、修改、制发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对来文提出拟办意见。

根据领导小组批示意见予以协调和督办;㈣负责人才工作的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分析、研究全县人才工作现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人才工作动态;㈤拟订“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批;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㈠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工作;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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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并且主持。

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组长请假~并委托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会议议题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由领导小组成员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议题或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4、会议重点审议通过有关人才工作规划、决定、意见等重要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年度人才工作~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经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或领导小组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批后~以文件下发。

6、会议作出的决定或提出的意见~要按照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

7、临时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组长、副组长召开有关领导小组成员碰头会研究处理~办公室将研究处理的意见和结果报领导小组成员阅知。

8、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领导干部抓人才工作责任制度
1、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实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是做好本部门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3、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组织召开1次人才工作专项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人才工作。

应急的人才工作或特殊需要研究讨论的人才方面事宜~也可随时开会。

4、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常规工作的扎实开展。

5、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抓1个人才工作联系点~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增强人才工作的实效性。

领导干部联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制度
1、每位党政领导干部都要联系1,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每名领导干部都要采取座谈、走访、慰问等方式~了解、掌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帮助专业技术人才排忧解难。

3、在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联系过程中~要认真征求他们对我县经济建设、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解决问题~推动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4、要搞好领导干部联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总结~对于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宣传报导。

人才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1、办公室每季度编发1次工作安排表~明确人才工作的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

2、每年12月上旬~要向县人才办报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

3、召开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会议或出台重要政策之前~要报县人才办备案。

4、确定1名人才工作信息员~每个月要向县人才办报送1条人才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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