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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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第二章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和公示内容(试行)第一节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自费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自费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自费)
表中所列疫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以外的疫苗即第二类疫苗,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由受种者或监护人承担接种费用
疫苗名称
预防疾病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接种剂量
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及处理
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脑脊髓膜炎
2岁一下儿童
肌内注射
0.5ml
1、已知对疫苗的某种成分过敏,尤其是多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或者先前接种本疫苗者。
2注射候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这,禁止再次使用
3严禁冻结
说明:上述名称的疫苗可因制造工艺、含量、生产企业、品牌等不同可有不同价格和不同的使用方法等,应严格按照所使用疫苗的使用说明书执行接种操作等。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者禁用。
3、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后至少3个月应避孕。
4、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少数人可有短暂发热、轻微皮疹或疱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脑膜炎、肺炎、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及时彻底清创后,于受伤部位用本品总剂量的1/2作皮下浸润注射,余下1/2进行肌内注射(头部咬伤者可注射于背部肌肉)。
注射剂量按20IU/kg体重计算
1、 对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1.本品不得用静脉注射。
2.本品肌内注射不需做过敏试验。
3.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安瓿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
所有人群
上臂三角肌内注射
1.0ml
1、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期

儿童预防接种疫苗公示

儿童预防接种疫苗公示

同麻疹疫苗
不能静脉注射,应确保针头未刺入血管内
流感疫苗 6个月以上的人群接种 Flu Vaccine
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
对疫苗中任何一种成分如鸡蛋、新霉素、甲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少数可出现局部红、肿、 0.5ml 醛过敏;发热、急性感染期等 疼、硬结等;全身发能低下及过敏,以前出现异常反应者,请向 医生咨询等
监督电话:0539-8199798
注意事项要点 预防的疾病 乙型肝炎
个别偶有局部疼痛、红肿、低热,一般不需处 摇匀接种,应备有肾上腺素以防过敏发生时用 理 患结核、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免疫 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本品重溶时间不超过3分钟。 化脓,形成小溃疡,一般8~12周后结痂,如有 0.1ml 缺陷等 局部淋巴结肿大软化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 1粒 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患免疫缺陷症,接 个别偶有发热、呕吐、腹泻、皮疹,一般不需 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妇女等 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切勿用热水送服等 使用时应充分摇匀,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 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注射第1针 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严禁冻结。 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同A群流脑疫苗 A群、C群 流行性脑膜炎
甲型肝炎 严禁皮内注射和血管内注射 肺炎 严禁血管内注射,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 者,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者 应慎用本品。 本疫苗禁止静脉注射,急性发热性疾病的婴幼儿应 暂缓接种本疫苗。 同5ug乙肝疫苗 乙型肝炎 同麻疹疫苗 风疹 使用本苗前后须与使用其他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2 周以上,请勿用热水送服,以免影响效果,本苗为 口服疫苗,严禁注射。 同麻疹疫苗 A群轮状病毒 引起的腹泻 麻疹 腮腺炎 风疹 水痘、水痘带 状疱疹病毒引 发的并发症 脑膜炎、肺炎 、气管炎、会 厌炎、中耳炎 、败血症、关 节炎等 脊髓灰质炎 (婴儿瘫) 肺炎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牌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牌
注射剂量按20IU/kg体重计算
1、对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1.本品不得用静脉注射。
2.本品肌内注射不需做过敏试验。
3.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安瓿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本株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8月龄以上
上臂外侧三角肌内注射
8月龄-3岁 0.25ml3岁以上0.5ml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说明书
增强免疫力、抵抗力
5岁以上与成人剂量相同,5岁以下酌减剂量。
上臂三角肌肌内深注射
2岁以下0.5ml、2-5岁0.8ml。
1、对本品过敏者。
2、严重心脏病患者。
3、妊娠期妇女
4、极度衰弱及重症贫血者
个别患者可能出现局部出现皮疹、结硬或者发热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
所有人群
上臂三角肌内注射
2、对本品过敏者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期
4、妊娠期妇女
5、患有癫痫和其他神经系统疾病者
1患有家族性惊厥史者、患有慢性疾病者、患有癫痫病者、过敏体质者。
2注射候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这,禁止再次使用
3严禁冻结
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脑脊髓膜炎、肺炎、败血症、会厌症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者禁用。
3、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后至少3个月应避孕。
4、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少数人可有短暂发热、轻微皮疹或疱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主要为2月龄~3岁婴幼儿,每年1剂次。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作用介绍及禁忌症不良反应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作用介绍及禁忌症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轻微,主要为接种部位1-2天的红肿、硬结和疼痛,可自行缓解。偶有短暂低热(2﹪以下)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适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意外感染的人群、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肌内注射
一次注射量儿童为100IU,成人为200IU,必要时可间隔3-4周再注射一次
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12月龄以上的健康水痘易感者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0.5ml
预防水痘
对本品任一组分(包括新霉素)有过敏反应史的个体、妊娠期妇女、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任何一种晚期免疫病的个体、全身使用类固醇治疗的个体、淋巴细胞总计数少于1200/mm3或表现有细胞免疫功能缺陷的个体、有先天性免疫病史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中有先天性免疫病史的个体
每次注射0.5 ml
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脑脊髓膜炎、肺炎等
对疫苗的成份,尤其是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癫痫、脑部疾患及有过敏者、肾脏病、心脏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偶有短暂的发热、皮疹等不良反应,注射局部有可能出现疼痛、红肿或硬结,可自行缓解。极少数的儿童还可能出现嗜睡或烦躁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2岁以上人群
肌肉或皮下注射
初次接种:0.5ml
再次接种:0.5ml
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以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和本疫苗包含的各种血清型引起的系统性肺炎球菌感染
对疫苗中某种成份过敏者,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最好推迟接种。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本疫苗不推荐给三年内已接种者
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疼痛、红斑(暗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轻微且为一过性的。系统反应:淋巴结病、发热、风疹、关节痛、过敏反应、头痛、肌痛、不适、衰弱及疲劳等

第二类(自费)疫苗用法

第二类(自费)疫苗用法
流感疫苗
3岁以上儿童接种1次,0.5ml;3岁以下儿童接种2次,每次0.25ml,间隔1个月。
水痘减毒活疫苗
接种为2剂次,儿童出生后12~17月龄、2~4周岁各接种1剂次,12月龄~12岁儿童的2剂次接种最短间隔为3个月。1接种2剂次,2剂次之间间隔6~10周。
第二类(自费)疫苗用法
疫苗名称
用 法
灭活脊灰疫苗
4剂次,儿童出生后2、3、4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
乙脑灭活疫苗
4剂次,8月龄接种2剂次(间隔7~10天),2周岁、6周岁分别接种1剂次。
甲肝灭活疫苗
2剂次,间隔6个月,初免为18月龄。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2~6月龄儿童接种PRP-TT需3剂(PRP-OMP仅需2剂),间隔1~2个月,次年加强1剂。7~11月龄儿童,接种2剂,间隔1个月,次年加强1剂。12月龄以上儿童接种1剂。
A+C群流脑结合疫苗
根据不同厂家说明书,适用于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儿童,可替代第一类疫苗中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基础免疫。建议选择同一品种的脑膜炎球菌疫苗完成基础免疫。
A+C+Y+W135群流脑多糖疫苗
2周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中的高危人群,可用于分别替代3岁或者6岁儿童接种的第一类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已知对疫苗中任何成分严重过敏史者及既往接种相同组分疫苗后有过严重不良反应者;患有进行性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它神经系统疾病者;接种百日咳疫苗后7天内发生脑病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暂缓接种。
霍乱疫苗
霍乱以及产毒性大肠杆菌腹泻
严重高血压患者,心、肝、肾脏病、艾滋病及活动性结核患者,孕妇及2岁以下婴幼儿,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对本制剂过敏或服后发现不良反应者,停止服用。发热者暂缓接种。

二类疫苗公示

二类疫苗公示
疫苗名称
水痘疫苗
预防疾病
水痘、带状疱疹
疫苗规格
0.5ml/支
常用二类疫苗接种信息公示(自费接种)
免疫程序
禁忌症
不良反应
12月龄以上的水 痘易感者4岁及以 上加强1剂,间隔 6-10周
对新霉素全身超敏反应者、妊娠 期妇女禁用,严重急性感染、发 热暂缓接种。
注射后一般无不良反应,偶有轻 微局部反应,罕见轻度和中度发 热,一过性皮疹,一般不需特殊 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程序6月接种第1 剂,间隔3个月接 种第2剂或2-5月 龄接种3剂,6-11 月龄接种2剂, 12-71月龄接种1
是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患脑 病、未控制的癫痫、抽风和其他 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的 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活 动性肺结核和HIV患者;患有急 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
全身可出现发热、食欲不振、厌 食、烦躁、腹泻、恶心、呕吐、 嗜睡、乏力、皮疹等;局部反 应:疼痛、红肿、硬结,偶见水 疱、瘙痒
者;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适等全身反应。
玉溪沃森:124元/剂
A、 C群脑膜炎球 菌引起的流脑和B ACHib联合疫苗 型流感嗜血杆菌 0.5ml/支 引起的脑膜炎和 肺炎
预防肺炎双球菌 23价肺炎球菌多 型引起的肺炎、
糖疫苗 脑膜炎、中耳炎 和菌血症等疾病
0.5ml/支
按照A群流脑疫苗 已知对该疫苗中的任何成分特别
已知对疫苗所含的所有成分包括 注射后24小时内接种部位疼痛和
辅料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患 触痛,一般2-3天可自行缓解。6
8月龄以上的腮腺 炎易感者
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发热 ~10天内,个别人可能出现一过 、免疫缺陷,患脑病、未控制的 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

安徽省第二类疫苗公示信息

安徽省第二类疫苗公示信息

安徽省第二类疫苗公示信息
疫苗名称生产企业疫苗规格价格(元)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20ug)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60ug)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重组戊型肝炎疫苗
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ACYW135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人用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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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及36月龄以上儿童,每年只接种一次。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6~36月龄儿童每次接种剂量为0.25ml
成人及36月龄以上儿童接种剂量0.5ml。
1、发热、患急性疾病及感冒者禁用。
2、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禁用。
3、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份,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禁用。
4、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禁用。
本品可能在某些人中引起或轻或重的不良反应:
口服
3.0ml
1.身体不适,发热,腋温超过37.5℃以上者禁用。2.患急性传染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者禁用。3、免疫缺陷者和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禁用。4、使用本疫苗前、后须与使用其他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2周以上。
口服后一般无不良反应;偶有低热、呕吐、腹泻、皮疹等轻微反应,多为一过性,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
10μg/0.5ml
患有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对酵母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接种后很少有不良反应,个别人可能有中、低度发热或注射局部微痛,24小时内即自行消失。
说明:上述名称的疫苗可因制造工艺、含量、生产企业、品牌等不同可有不同价格和不同的使用方法等,应严格按照所使用疫苗的使用说明书执行接种操作等。价格发生变动时,市疾控中心及时更改。
3、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应推迟接种。
少数人注射局部可出现疼痛、红斑(暗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轻微且为一过性的。极少数接种对象有中度及一过性的发热,超过39℃的发热比较罕见,一般在24小时内自然消退。注意观察,必要时应及时诊治
流感裂解疫苗
流行性感冒
6~36月龄儿童,每年需接种两剂次,二次间隔4周。
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7种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3、4、5月龄进行初免,12-15月龄加强免疫免疫1剂;7-11月初免2剂,第3剂12月龄后接种;12-23月龄接种2剂;24月龄-5岁儿童接种1剂。
大腿前外侧肌或儿童的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0.5ml
对疫苗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或对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0.5ml
1、有过敏史者禁用。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者禁用。
3、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后至少3个月应避孕。
4、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少数人可有短暂发热、轻微皮疹或疱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主要为2月龄~3岁婴幼儿,每年1剂次。
肌内注射
0.5ml
1、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辅,应推迟接种本品。
3、本品严禁血管内注射。
接种后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硬结或有发热、疲倦、头痛、食欲不振,烦躁不安,呕吐及哭闹等多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处理。
水痘减毒活疫苗
水痘
≥1岁人群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注射部位红肿、硬结、肿胀、疼痛、触痛;全身可有发热、食欲减退,呕吐,腹写,疲倦、睡眠中断等,等多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处理。
23价肺炎球
菌多糖疫苗
疫苗包含的各种血清型引起的系统性肺炎球菌感染
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
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或皮下注射
0.5ml
1、对疫苗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有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者,最好推迟接种。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栏(自费)
表中所列疫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以外的疫苗即第二类疫苗,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由受种者或监护人承担接种费用
疫苗名称
预防疾病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接种剂量
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及处理
接种价格(元)(零售价加注射费)
脊灰灭活疫苗
脊髓灰质炎
儿童出生后2、3、4月龄各接种1剂,18-24月龄加1剂。
局部反应:红、肿、痛、硬结。
全身反应:发热、头晕、寒颤、虚弱、出汗、肌痛、关节痛、头痛、瘙痒、皮疹。
上述反应无需治疗,一般1~2天会自行消失。
本品罕有休克、惊厥、一过性肾性脉管炎、神经系统疾病等其它反应,如出现未提到的不适感觉,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
成人乙肝疫苗
乙型肝炎
按0、1、6程序接种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脑膜炎、肺炎、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2~5月龄连续接种3剂次,每次间隔1~2个月,18月龄加强1剂次。
6~12月龄连续接种2剂次,两次之间间隔1~2个月,18月龄加强1剂次。
1~5岁接种1剂次。
肌内或深度皮下注射,
2岁以下儿童:在大腿前外侧(1/3段的中间)或臀部注射
.2岁以上儿童在三角肌处注射。
0.5ml
1、已知对本疫苗的某种成份过敏,尤其是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或者对先前接种本疫苗过敏者均禁用。
2、在发热、或急性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活动期,应该推迟进行接种。
接种后48小时内局部发热、肿胀和疼痛,食欲不振,烦躁不安,呕吐及异常哭闹,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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