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疫苗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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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第二章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和公示内容(试行)第一节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自费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自费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自费)
表中所列疫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以外的疫苗即第二类疫苗,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由受种者或监护人承担接种费用
疫苗名称
预防疾病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接种剂量
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及处理
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脑脊髓膜炎
2岁一下儿童
肌内注射
0.5ml
1、已知对疫苗的某种成分过敏,尤其是多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或者先前接种本疫苗者。
2注射候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这,禁止再次使用
3严禁冻结
说明:上述名称的疫苗可因制造工艺、含量、生产企业、品牌等不同可有不同价格和不同的使用方法等,应严格按照所使用疫苗的使用说明书执行接种操作等。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者禁用。
3、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后至少3个月应避孕。
4、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少数人可有短暂发热、轻微皮疹或疱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脑膜炎、肺炎、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及时彻底清创后,于受伤部位用本品总剂量的1/2作皮下浸润注射,余下1/2进行肌内注射(头部咬伤者可注射于背部肌肉)。
注射剂量按20IU/kg体重计算
1、 对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1.本品不得用静脉注射。
2.本品肌内注射不需做过敏试验。
3.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安瓿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
所有人群
上臂三角肌内注射
1.0ml
1、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期

儿童预防接种疫苗公示

儿童预防接种疫苗公示

同麻疹疫苗
不能静脉注射,应确保针头未刺入血管内
流感疫苗 6个月以上的人群接种 Flu Vaccine
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
对疫苗中任何一种成分如鸡蛋、新霉素、甲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少数可出现局部红、肿、 0.5ml 醛过敏;发热、急性感染期等 疼、硬结等;全身发能低下及过敏,以前出现异常反应者,请向 医生咨询等
监督电话:0539-8199798
注意事项要点 预防的疾病 乙型肝炎
个别偶有局部疼痛、红肿、低热,一般不需处 摇匀接种,应备有肾上腺素以防过敏发生时用 理 患结核、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免疫 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本品重溶时间不超过3分钟。 化脓,形成小溃疡,一般8~12周后结痂,如有 0.1ml 缺陷等 局部淋巴结肿大软化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 1粒 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患免疫缺陷症,接 个别偶有发热、呕吐、腹泻、皮疹,一般不需 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妇女等 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切勿用热水送服等 使用时应充分摇匀,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 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注射第1针 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严禁冻结。 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同A群流脑疫苗 A群、C群 流行性脑膜炎
甲型肝炎 严禁皮内注射和血管内注射 肺炎 严禁血管内注射,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 者,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者 应慎用本品。 本疫苗禁止静脉注射,急性发热性疾病的婴幼儿应 暂缓接种本疫苗。 同5ug乙肝疫苗 乙型肝炎 同麻疹疫苗 风疹 使用本苗前后须与使用其他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2 周以上,请勿用热水送服,以免影响效果,本苗为 口服疫苗,严禁注射。 同麻疹疫苗 A群轮状病毒 引起的腹泻 麻疹 腮腺炎 风疹 水痘、水痘带 状疱疹病毒引 发的并发症 脑膜炎、肺炎 、气管炎、会 厌炎、中耳炎 、败血症、关 节炎等 脊髓灰质炎 (婴儿瘫) 肺炎

预防接种物品及上墙内容

预防接种物品及上墙内容
1.登记室:登记桌、椅子、电脑、存折式打印机 (得实)、打印纸(11*15cm)、二类疫苗接种同意 书、预约通知单、日历、笔、胶水、直尺、修改液。 2.接种厅:治疗盘、弯盘、剪刀、酒精、碘伏、 手消、棉签、注射器(5ml、1ml)、砂轮、分类垃 圾桶、锐器盒、各类疫苗登记本(未入库如:CHO、 60ug乙肝、狂苗、狂免、23价肺炎、二价/四价HPV 疫苗等)、冰箱、除霜登记本、紫外线消毒记录本、 医疗废物转运记录本、疫苗报废记录本、温度计、接 种桌(至少两张)、治疗单、急救车(备体温计、血 压计、听诊器、电筒、急救药品等)、紫外线消毒仪。
发热、患急性或 慢性严重疾病; 对疫苗成分过敏 者。
出生后24小时内 接种第1剂次, 第1、2剂次间隔 ≥28天
卡介苗
出生时
1
上臂三角肌中部 略下处
皮内注射
0.1ml
结核病
患结核病、急性 传染病、肾炎、 心脏病;患湿疹 或其他皮肤病; 患免疫缺陷症。
脊髓灰质炎灭活 疫苗
2月龄
1
大腿前外侧中部 ;:连续接种 3针,间隔1~ 2个月,18月 龄加强接种一 2个月-71个月 针;6~12 婴幼儿和儿童。 个月婴儿:共 两针,间隔 1~2个月接种 一针;1~5岁 儿童:接种一 针。 2、3、4月龄 各接种一针, 18月龄加强一 针
对破伤风类毒素过 敏者,或已知对疫 苗其他任何组分过 敏者
18-24月龄
1
皮下注射
0.5ml
乙型脑炎减毒活 疫苗
8月龄,2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 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流行性乙型脑炎
发热,患急性疾 病及严重慢性病 、中耳炎、活动 性结核或心脏、 肾脏及肝脏等疾 病;体质衰弱、 有过敏史或癫痫 史;先天性免疫 缺陷,近期或正 在免疫抑制剂治 疗;妊娠期。 有癫痫、惊厥及 过敏史;患脑部 疾患、肾脏病、 心脏病及活动性 结核;患急性传 染病及发热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牌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牌
注射剂量按20IU/kg体重计算
1、对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1.本品不得用静脉注射。
2.本品肌内注射不需做过敏试验。
3.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安瓿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本株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8月龄以上
上臂外侧三角肌内注射
8月龄-3岁 0.25ml3岁以上0.5ml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说明书
增强免疫力、抵抗力
5岁以上与成人剂量相同,5岁以下酌减剂量。
上臂三角肌肌内深注射
2岁以下0.5ml、2-5岁0.8ml。
1、对本品过敏者。
2、严重心脏病患者。
3、妊娠期妇女
4、极度衰弱及重症贫血者
个别患者可能出现局部出现皮疹、结硬或者发热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
所有人群
上臂三角肌内注射
2、对本品过敏者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期
4、妊娠期妇女
5、患有癫痫和其他神经系统疾病者
1患有家族性惊厥史者、患有慢性疾病者、患有癫痫病者、过敏体质者。
2注射候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这,禁止再次使用
3严禁冻结
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脑脊髓膜炎、肺炎、败血症、会厌症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者禁用。
3、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后至少3个月应避孕。
4、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少数人可有短暂发热、轻微皮疹或疱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主要为2月龄~3岁婴幼儿,每年1剂次。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作用介绍及禁忌症不良反应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作用介绍及禁忌症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轻微,主要为接种部位1-2天的红肿、硬结和疼痛,可自行缓解。偶有短暂低热(2﹪以下)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适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意外感染的人群、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肌内注射
一次注射量儿童为100IU,成人为200IU,必要时可间隔3-4周再注射一次
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12月龄以上的健康水痘易感者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0.5ml
预防水痘
对本品任一组分(包括新霉素)有过敏反应史的个体、妊娠期妇女、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任何一种晚期免疫病的个体、全身使用类固醇治疗的个体、淋巴细胞总计数少于1200/mm3或表现有细胞免疫功能缺陷的个体、有先天性免疫病史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中有先天性免疫病史的个体
每次注射0.5 ml
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脑脊髓膜炎、肺炎等
对疫苗的成份,尤其是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癫痫、脑部疾患及有过敏者、肾脏病、心脏病、活动性结核患者及HIV感染者、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偶有短暂的发热、皮疹等不良反应,注射局部有可能出现疼痛、红肿或硬结,可自行缓解。极少数的儿童还可能出现嗜睡或烦躁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2岁以上人群
肌肉或皮下注射
初次接种:0.5ml
再次接种:0.5ml
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以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和本疫苗包含的各种血清型引起的系统性肺炎球菌感染
对疫苗中某种成份过敏者,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最好推迟接种。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本疫苗不推荐给三年内已接种者
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疼痛、红斑(暗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轻微且为一过性的。系统反应:淋巴结病、发热、风疹、关节痛、过敏反应、头痛、肌痛、不适、衰弱及疲劳等

二类疫苗公示牌

二类疫苗公示牌
表2二类疫苗公示
品种
适用对象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预防疾病
禁忌症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基础免疫
加强免疫
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①
3月龄~6周岁儿童
3针:3月龄开始,每针间隔4~6周,每次0.5ml
1.5~2外上1/4处肌内注射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患有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及注射白喉类毒素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禁用。
冻干
≥1.5周岁
1针(1.0ml)
暂不作要求
灭活疫苗
≥2周岁
2针:2~17周岁者每次0.5ml,间隔6~18个月;18周岁及以上者每次1.0ml,间隔6个月
暂不作要求
三角肌中部肌肉注射
在接种首剂后有过敏反应者,不应再接种本疫苗
人体对本疫苗具有良好的耐受性,接种反应轻微,且大多于注射后24小时消失。
⑴禁止静脉、皮内和皮下注射。⑵如果对恶性肿瘤患者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或免疫功能障碍者,可能不会获得所期望的免疫应答。⑶由于甲型肝炎潜伏期长(20~50天),给予疫苗时,可能潜在的甲型肝炎感染已存在,本疫苗不能预防这种人群的甲型肝炎。⑷与其它疫苗一样,如果发生过敏反应或类过敏反应,应及时采取适当治疗,包括使用肾上腺素。
暴露后人群应急免疫
按照疫苗说明书要求进行接种
流行性感冒疫苗③
裂解疫苗
6月龄以上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
6~35月龄者2针,间隔2~4周,每次0.25ml;3周岁及以上者1针(0.5ml)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流行性感冒
⑴发热、急性病及慢性病活动期者最好推迟接种。⑵对疫苗中任何一种成份,特别是卵蛋白过敏者禁用。
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VERO细胞培养、地鼠肾细胞培养)

预防接种公示内容

预防接种公示内容

预防接种公示内容以下是 9 条预防接种公示内容:1. 嘿,家人们!预防接种可太重要啦!就像给身体穿上一层坚固的铠甲一样,能帮我们抵御好多疾病呢!你想想,要是咱不接种,那不就相当于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疾病的“炮火”下啦?比如流感疫苗,每年这流感一来啊,多吓人,接种了不就踏实多啦!所以,赶紧去打疫苗吧!2. 大家都知道吧,预防接种是对我们自己和家人的一种保护呀!这就好比给健康上了一道保险。

你说,谁不想平平安安没病没灾的呀!像那些小朋友,从小按时接种各种疫苗,那不是能少遭好多罪嘛!比如乙肝疫苗,接种了就能降低感染风险,多好呀!别犹豫啦!3. 哇塞,预防接种真的是个宝啊!这可是我们对抗疾病的有力武器呢!就像战士上战场要有好装备一样。

可不是嘛,想想那些曾经肆虐的传染病,有了疫苗之后不就好多啦?比如百白破疫苗,给宝宝接种了,咱做家长的不就放心多啦!还等什么呢?4. 哎呀,预防接种真不能小瞧呀!这可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健康的大事呢!就像盖房子打基础一样重要。

你看,要是没有接种一些关键疫苗,一旦生病了那得多遭罪呀!像麻疹疫苗,不接种万一得了麻疹,那多难受呀!赶紧行动起来吧!5. 嘿,各位!预防接种那绝对是好处多多呀!这简直就是给我们的健康开了绿灯呀!要不咋说打了疫苗心里有底呢!比如脊髓灰质炎疫苗,能预防小儿麻痹症呢,这多关键呀!咱可不能忽视哦!6. 大家注意啦!预防接种可是个大事情呢!这就跟我们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重要呀!你想呀,身体要健康,疫苗不能少呀!像破伤风疫苗,不小心受伤了,要是之前接种过心里就不慌啦!还不快快去安排上!7. 哇哦,预防接种真的太厉害啦!这可是守护我们健康的大功臣呀!就跟有个贴心的卫士在身边一样。

可不是嘛,像水痘疫苗,能避免长水痘的难受和麻烦呢!不接种不就亏大啦!必须得重视起来呀!8. 哎呀呀,预防接种可一定要放在心上呀!这可是关乎我们一生健康的呀!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健康之门一样。

举个例子,卡介苗,对预防结核病多重要呀!可别不当回事儿呀!9. 总之,预防接种真的至关重要,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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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戊型肝 炎疫苗(大 ≧16周岁 肠埃希菌)
3剂:分别 于0、1、6 月各接种1 剂

肌肉注射
戊型肝炎
乙型肝炎易 3剂:分别 重组乙型肝 感者(抗于0、1、6 炎疫苗 HBs阴性 月接种1剂 者)

肌肉注射
乙型肝炎
(本公示内容为疫苗使用中的一般性知识及建议,与疫苗说明书不
广州市第二类疫苗公示内容
常见发红、肿胀、硬结、疼痛,偶见 水泡、痛痒等局部反应;常见发热、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 烦躁、腹泻、厌食、呕吐、乏力、皮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疹等全身不良反应。上述不良反应一 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 者 般于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可自行缓 解 偶有短暂的发热、皮疹、头晕、头痛 、乏力、食欲减退、腹痛腹泻、等不 良反应,注射局部可出现压痛、瘙痒 和红肿,多可自行缓解
下列情况应慎用本疫苗:患 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 病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发热、急 发热、接种部位疼痛、红肿、硬结; 疗或免疫功能缺陷者,未控 性疾病期患者;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 食欲不振、烦躁、腹泻、呕吐、嗜睡 制的癫痫患者和其他进行性 质者 乏力等 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接种本 品与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应至 少间隔1个月以上 发热,患严重高血压,心、肝、肾脏 一般无不良反应,可有轻度腹痛、荨 餐后2小时服苗,服苗后1小 病,艾滋病及活动性结核者;孕妇;对 麻疹、恶心、腹泻等。 时勿进食。 本品过敏或服后发现不良反应者。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分过敏者;患急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 轻度发热,接种部位疼痛、红肿,72 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 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 小时内可自行缓解 者;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 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孕妇 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分过敏;患急性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 注射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 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 发作期、发热者;孕妇;患未控制的癫 和触痛,2-3天内自行消失; 者;注射第1剂后同现高热、 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一般不 再注射第2剂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庭和个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分过敏者;患急 者、过敏体质者;注射免疫 一过性轻度、腹泻,多数情况下2-3 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 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 天自动消失;口服1-2周内,可能出 性发作期、发热者;免疫缺陷、免疫功 上服用本疫苗;急慢性胃肠 现一过性发热,持续1-2天自行缓解 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道疾患者应暂缓接种;与其 他活疫苗的使用间隔至少1个 月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分过敏;患急性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注射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有疼痛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 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 、触痛、红肿、痛痒,多于2-3天内 发作期、发热者;孕妇;患未控制的癫 者;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 自行消失;注射后可有一过性发热, 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 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 短期可自行缓解 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 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 注射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有疼痛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分过敏;患急性 和触痛,多于2-3天内自行消失;注 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 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 射后1-2周内可有一过性发热,1-2天 者、哺乳期妇女;注射免疫 发作期、发热者;孕妇;免疫缺陷、免 后自行缓解;注射后6-12天,可出现 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 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有轻 上接种本品;使用其他活疫 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 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1周内可自行 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 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好转 个月;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 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
暴露后:无禁忌症; 暴露前: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 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未控制 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红肿 、疼痛、痛痒,可自行缓解;可有轻 度发热、无力、头痛、眩晕、关节痛 、肌肉痛、呕吐、腹痛等,可自行消 退
广州市第二类疫苗公示内
疫苗名称 适用对象 免疫程序 基础免疫 接种方法 预防疾病 加强免疫 一般情况下 无需加强; 脾切除者, 每5年加强1 剂;10岁以 下脾切除或 对本疫苗所 患有镰状细 含的23种血 胞性贫血的 皮下或肌内 清型肺炎球 注射 儿童,应每 菌引起的感 隔3-5年加 染性疾病 强1剂(默 沙东出产的 本疫苗不建 议在第2次 接种后再次 接种) (国外推 荐):传染 地区的高危 个体,特别 是第一次接 种小于4岁 的儿童,如 果持续处于 A群、C群、 高危状态应 Y群和W135 考虑在初次 群脑膜炎奈 免疫2-3年 皮下注射 瑟球菌引起 后再次接 的流行性脑 种;大龄儿 脊髓膜炎 童及成人如 果在接种后 2-3年抗体 水平快速下 降,则应考 虑在初次接 种3-5年后 再次接种 A群、C群脑 膜炎球菌及 b型流感嗜 未明确 肌内注射 血杆菌引起 的感染性疾 病 A群和C群 按批准的接 脑膜炎奈瑟 种程序执行 肌内注射 球菌引起的 (参照各产 流行性脑脊 家说明书) 髓膜炎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 者、哺乳期妇女;注射免疫 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 上接种本品;使用其他活疫 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 个月,但本疫苗与麻疹、风 疹和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可同 时接种;育龄妇女接种本疫 苗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
已知对本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或以往 注射第1剂后若出现高热、惊 接种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b型流感嗜 注射部位红肿、硬结、肿胀、疼痛、 厥等异常情况者,建议不再 血杆菌有过敏反应者;有癫痫、神经系 触痛;发热;局部荨麻疹和痛痒;腹 注射第2剂;有血小板减少症 统疾病及惊厥史者禁用;对中度或严重 泻 和出血性疾病的患者肌注本 疾病的儿童,包括急性传染病(包括恢 品时慎用 复期)及发热者应推迟接种
3剂:分别 于0、1、6 月接种1剂

肌肉注射
甲型及乙型 肝炎
口服轮状病 2月龄-3周 毒活疫苗 岁
1剂
每年应服一 次
口服
A群轮状病 毒引起的腹 泻
流感病毒裂 解疫苗
≧6月龄
6月龄至3周 岁儿童2 疫苗所含毒 剂:2剂间 每年需接种 肌内注射 株引起的流 隔2-4周;3 行性感冒 周岁以上人 群1剂
1年内进行 过全程免疫 ,暴露后于 0、3天各接 种1剂;1年 前进行过全 程免疫,暴 露后全程接 种;3年内 进行过全程 免疫且进行 过加强,暴 露后于0、3 天各接种1 剂;3年前 进行过全程 免疫且进行 过加强,暴 露后全程接 种
肌内注射
狂犬病
水痘减毒活 疫苗
≧1岁
1剂

皮下注射
水痘
无细胞百白 破b型流感 嗜血杆菌联 合疫苗
禁忌症 常见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容为疫苗使用中的一般性知识及建议,与疫苗说明书不一致的地方,以说明书为准)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种 本品;有严重心脏或肺部疾 病的病人使用本品应极为慎 可能在注射部位出现暂时的疼痛、红 重;任何发热性的呼吸系统 肿、硬结和短暂的全身发热反应,可 疾病及一些活动性感染存在 自行缓解 时,应推迟本品的接种,除 非医生认为不接种的危险更 大
≧3月龄
百日咳、白 喉、破伤风 3剂:3、4 1剂:18-24 和b型流感 、5月龄各1 肌内注射 月龄 嗜血杆菌引 剂 起的侵袭性 疾病
吸附无细胞 百白破灭活 脊髓灰质炎 和b型流感 嗜血杆菌 (结合)联 合疫苗
≧2月龄
白喉、破伤 风、百日咳 3剂:2、3 、脊髓灰质 、4月龄或3 1剂:1-2岁 肌内注射 炎和b型流 、4、5月龄 期间 感嗜血杆菌 各1剂 引起的仇入 性感染
<6月龄儿童 需3剂:各 剂次间隔1 或2个月;6 b型流感嗜 2或3月龄至 至12月龄儿 血杆菌结合 5周岁 童需2剂: 疫苗 各剂次间隔 1或2个月; 1至5周岁儿 童需1剂
12月龄前完 成基础免疫 的儿童于18 月龄时加强 1剂
肌肉注射
由b型流感 嗜血杆菌引 起的侵袭性 感染
肠道病毒71 型灭活疫苗 6月龄-5周 2剂:间隔1 岁 个月 (人二倍体 细胞)
对本疫苗及其成分过敏者;患癫痫、脑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 部疾病及有过敏史者;患肾脏病、心脏 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 接种部位疼痛、红肿、肿胀、痛痒; 病、活动性结核,HIV感染者及其他急性 者、有癫痫者、过敏体质者 发热、头痛、乏力等全身反应,于72 疾病者;患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能 小时内消失。 急性发作期者;患急性传染病及发热 与百日咳菌体疫苗和伤寒菌 者;孕妇(未进行生殖毒性试验)。 体疫苗同时注射。
对本疫苗及其成分过敏者;患脑病、未 控制的癫痫、抽风及其他进行性神经系 统疾病者;患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 脏疾病、肾脏疾病、活动性结核,HIV感 染者;患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 性发作期者,患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患癫痫、脑部疾病、惊厥和过敏史者; 患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结核者;患 急性传染病和发热者;已知对疫苗的某 种成分过敏,尤其是对破伤风类毒素过 敏或者有本疫苗过敏史者。
麻腮风联合 减毒活疫苗
≧8月龄
1剂

皮下注射
麻疹、流行 性腮腺炎、 风疹
任何暴露后 或很大可能 人用狂犬病 暴露于狂犬 疫苗 病感染的人 员
暴露后5剂 或4剂(按 说明书执 行):分别 于0、3、7 、14、28天 各接种1剂 或分别于0 天接种2剂 、7及21天 各接种1 剂; 暴露前3 剂:分别于 0、7、21 (或28)天 各接种1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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