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厂区管廊动火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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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十二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

动火作业十二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

动火作业十二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动火作业存在哪些安全风险?1、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火灾爆炸动火作业时,动火点下部及周围的可燃物如果未及时清除,焊渣掉落引燃可燃物就会引发火灾。

2、作业场所周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火焰或高温引起燃烧爆炸作业场所周围如果存在可燃气体,遇火源就会引起燃烧,当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时,还会引起爆炸。

3、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存在的风险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不畅,可燃物料蒸气局部浓度过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温,则可能造成燃爆。

再加上受限空间内人员疏散不便,还会加大对人员的伤害风险。

4、动火作业时系统未有效隔离,易燃可燃物料串入系统后造成燃爆动火作业前,如果未将作业系统与周围带有物料的设备设施完全隔离,可能存在物料异常串入系统,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5、作业人员技能低下、无证上岗带来的风险动火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国家规定作业人员需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

未经安全技能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技能低下,不能满足作业要求,在作业过程带来的各种风险是不可预测的。

6、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不善,可能带来火灾爆炸氧气瓶、乙炔瓶均属于压力容器,动火作业时,气瓶放置位置不当,距离动火点过近的气瓶容易受高温烘烤而发生气瓶物理爆炸事故。

如果火焰倒回到乙炔气瓶中,还会引起气瓶内乙炔气爆炸。

7、使用电焊机作业可能造成人员触电及气体燃爆电焊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接线和电气线路敷设,如存在电线裸露,接线不正确,漏电保护措施不完善,在潮湿容器内作业绝缘不良,都可能造成人员触电。

在存有可燃气体的环境下使用电焊机,如果电焊机工作时产生火花,也可能引起作业点附近的气体燃爆。

8、作业场所周边环境给动火作业带来的风险作业场所如果存在坑、洞,或护栏、盖板不全可能造成人员失足跌落、滑跌等伤害;现场照明不足,也可能造成作业人员误操作、误伤害。

9、在禁火区内从事其他非明火作业造成的风险GB30871已经将在禁火区内使用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列入动火作业,其原因是这些工器具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火花和高温,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或其他热分解反应。

动火作业的安全要点范文

动火作业的安全要点范文

动火作业的安全要点范文动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等工艺过程中,产生明火、高温、火花等危险因素的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和高温,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所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要点:1. 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应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并明确具体的作业措施和安全要求。

包括确认作业区域的边界、人员组织安排、使用的工具设备以及所需的防护措施等。

2. 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墙、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牌等。

同时要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工作。

3. 确保人员安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

同时,要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如防火服、防火帽、防火手套等。

4. 作业区域清洁整齐: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要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易燃物品、易爆物品和可燃气体等危险物质。

同时,要保持作业区域的清洁,及时清理作业产生的火星和火花。

5. 灭火设备备齐: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在作业现场附近设置灭火器材和灭火器,并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这些设备。

6. 严格控制火源:进行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控制火源,避免将明火接触到易燃物品或造成火灾。

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要事先进行防火处理,如利用防火涂料、防火板等。

7. 检查用电设备安全性:动火作业过程中,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十分重要。

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要检查用电设备的线路、插座、开关等是否完好,并确保用电设备与明火、高温等危险因素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 严格遵守动火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动火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法和步骤。

在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火源的控制和扑救准备,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9. 定期检查动火设施和设备: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要对动火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动火作业安全管控要点

动火作业安全管控要点

动火作业安全管控要点一、目的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的控制,防止施工过程中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国家财产损失。

二、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止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从事生产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活动)。

三、动火作业等级划分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包括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1)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提级管理。

2、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72小时。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24小时。

四、动火作业安全控制要点1、动火作业手续应齐全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3)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2、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GB39800.1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四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四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厂区动火作业的安全,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

第三条厂区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的火种接触、明火焊接、喷灯、喷火机、番香、高温烘烤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第四条所有从事厂区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动火作业证,并遵守本规程。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采取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蔓延的安全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动火作业申请,并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动火作业申请中需明确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原因、动火作业过程、作业人员名单等信息,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第八条动火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环境检查,确保没有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存在。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火花飞溅。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储水桶、灭火器等,并检查器材是否正常。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应向周边区域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动火警示通知,并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应与厂区消防队进行沟通,并安排消防人员在作业地点待命。

第十三条在临近度假区、易燃物仓库、燃气站等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需额外增设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中,严禁燃用易爆易燃液体,如酒精、汽油等。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中,明火应随时受到监控,严禁离开明火作业现场。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中,作业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帽、防火手套等,并确保装备完好。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中,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中,作业人员应与周围区域保持有效的沟通,确保安全。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中,如发生较大火灾,作业人员应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并及时向消防队报警。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安全检查,并填写动火作业报告。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一条任何违反本规程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文1. 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借助明火、电焊、气焊、气割等工具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等作业的过程。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明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在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防火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人身安全和消防安全。

本文将从施工条件、操作人员要求、设备与器材、防护措施等方面阐述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2. 施工条件的要求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满足一定的施工条件,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首先,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流通,防止火灾扩散。

同时,施工现场的温度不能过高,需要降低热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其次,施工现场的杂物必须进行清理,防止火源堆积和扩散。

此外,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以备火灾突发时进行及时处置。

3. 操作人员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以保证其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首先,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其次,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帽、防火鞋等,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此外,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严禁在动火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以防止意外火灾的发生。

4. 设备与器材的要求在进行动火作业时,使用的设备与器材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首先,所有使用的电焊、气焊、气割等设备必须具备安全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此外,设备与器材必须放置在专用或防火存放设施中,以避免火源泄漏或扩散。

同时,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应对突发火灾。

5. 防护措施的要求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以确保火灾的预防和扑灭。

首先,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火源进入标志,提醒工作人员禁止使用明火或易燃物品。

其次,需要设立专人负责监控动火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此外,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帽等,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明火管理,规范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行为,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任何施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本规定,违者自觉接受处罚。

第三条本规定的监督检查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环保部第二节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办理动火作业票,对生产区域动火情况进行安全监察。

第五条化验室负责动火前和动火中的可燃气体的分析。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对所主管的工程项目,对承包商动火作业票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

第七条车间负责辖区内的用火作业票的办理;负责辖区内二级用火作业票的审批;负责对本部门需要用火的设备、管线进行工艺处理,确保达到安全用火条件;对辖区内的用火作业安排监护人、监护动火,负责辖区内的所有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

第八条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三节管理要求第九条用火管理范围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如下作业属于用火管理范围:各种焊接、切割;使用喷灯、火炉、电炉、液化气炉;烧烤煨管线、使用明火;临时用电、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器、非防爆移动照明;使用电钻、砂轮、风镐、风动扳手、钢锯、锤击、打砂等产生火花的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摩托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和罐区);雷管、炸药等爆破。

第四节动火作业级别分类第十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三)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安全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2024年)

安全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2024年)

安全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安全动火,以下事项要注意
1、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
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杳,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2、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4、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5、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6、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二、电气号割
1、电气焊割属明火作业,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60000.作业现场火花飞溅,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燃附近易燃物。

2、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忽视安全防护工作或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就会埋下火灾隐患。

因此各施工企业必须要强化相关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较少事故发生!。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焊接、切割、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为确保安全,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2.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炉,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与高处作业的规定。

公司内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凡处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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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厂区管廊动火作业安全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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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厂区管廊动火上的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

一般认为,厂区管廊动火安全措施比较简单,危险性较小。

其实不然,如果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意外情况考虑不周,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事故。

因此,必须加强管廊动火作业管理,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一、厂区管廊动火作业的特点
1.高处作业;
2.清洗置换难度较大;
3.涉及单位较多;
4.意外情况多。

二、办理有关手续
1.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厂区管廊动火证办理,由动火作业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凭《设备检修安全
作业证》向动火管道所在区域的生产车间申请,经由厂生产调度会签后,安技科和消防部门批准。

2.开具《动火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必须到动火作业现场核实现场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动火证的审批人员在审批动火证之前,必须到动火作业现场,确切了解动火作业的内容、动火管道、管道内介质等具体情况,认真检查或补充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可靠,同时审查动火证办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该项目的动火作业。

4.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5.动火点下面,如是道路,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6.在铁路旁的管廊上动火,必须通知铁路运输部门,尽量避开火车通行时间。

如遇装有危险化学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三、采取隔离、清洗等措施
1.要动火的管道,必须与生产系统完全隔绝,切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和蒸气的来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由管道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2.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并在有代表性的地方取样分析。

3.按动火分析要求,在取样后一小时内必须动火(前提是动火分析合格)。

如果取样分析不合格,必须查找原因,重新清洗置换分析。

动火间隔2小时以上,必须重新进行动火分析。

4.如果动火管道与附近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相隔很近,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5.对水沟,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必要时,可将动火点前后盖板各掀开二三块,以利气体散发。

四、动火前进行检查
1.对管廊上的管道进行动火,首先必须确认动火部位。

如果管道较多,必须做好标记,以防误动火。

2.应检查作业点附近及上方有无腐蚀性介质溅落、沾染。

3.动火前,应检查管廊上动火点周围管道有无泄漏。

如有泄漏,必须查明泄漏物质,必要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4.管廊焊割作业现场周围及下落焊渣火星所涉及的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5.应检查现场周围有无可能泄漏的易燃易爆气体的水封、阴井、明沟、暗沟和地下隐蔽工程,对这些部位应进行化工处理和动火分析,采取可靠的遮挡措施。

6.应检查动火周围贮槽的放空管,是否是火星可能飞溅到的区域,如是,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意外。

地面的电缆沟盖板,应全部盖严或有遮盖,以防火星溅入。

7.动火前应自上而下进行检查,在动火垂直下方周围10m内(还应考虑切割方向及风向、风速),应把易燃物品清除干净,并且不得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泄漏。

对清除不了的易燃物品和易燃介质的设备、管道应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8.管架上搭设的脚手架和脚手板事前应进行检查。

9.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动火作业前,所需要的灭火器、消防扳手等器材、工具必须准备齐全,不得遗漏。

10.气瓶与动火点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必要时用防火材料隔挡。

溶解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在烈日下曝晒,并禁止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正下方。

11.动火点下面必须有专人监护,设立警戒线,禁止行
人、车辆从火星可能溅落的区域通行。

12.有风天气,要分析火星可能飘飞的方向和范围,据此采用接火盘,安设铁皮遮挡或石棉板(布)围栏等捕集熔渣,防止火星飞溅的措施,或划定火星飞溅范围措施。

五、其它
1.动火作业,必须和电线保持一定距离,或设置防护措施,或停电。

2.电焊接地线,不得搭接在其它管道、金属物、电力、仪表保护套管上面。

登高工具,要牢固可靠,焊把软线、氧气(乙炔)皮管应固定在管廊上,不应缠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工作。

3.焊条头、割下的铁块禁止直接扔下。

4.焊、割设备应留在地面上,与动火点保持安全距离,必须设有专人进行监护,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或气源。

5.动火间隔2小时以上,必须重新进行动火分析。

对管道原介质是易燃易爆物的,动火作业因故中断半小时以上,若再需要进行动火时,应重新采样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动火作业。

6.在管道上行走,要精力集中,注意防滑、防绊。

7.遵守有关安全防护标准、特别是个体防护用品、工具和防护设施要齐全有效,佩戴使用合理。

安全带的拴挂方法,最好采用高挂低用,其次是平行拴挂,禁止低挂高用。

8.在动火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必须会同动火作业人员、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全面检查现场四周是否可能留下潜伏的火种,当确认无引发火灾危险后,才能离开现场。

必要时,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进行夜间检查,因为有的火焰白天是看不见的,只有夜间才能发现。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

10.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动火作业。

11.确定好应急逃生路线。

12.遵守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高处作业安全规程、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的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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