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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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实验室人员管理办法一、实验室人员结构1、实验队伍是学校

机电系实验室人员管理办法一、实验室人员结构1、实验队伍是学校

机电系实验室人员管理办法一、实验室人员结构1、实验队伍是学校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基本技术力量。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研及管理水平,各院(系)必须落实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编制,按编制予以充实和配备。

同时,在政治素养和业务技术上均要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和提高,以形成一支技术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队伍。

2、各院(系)实验室人员编制数原则上按照湖大行字[2001]158号《湖南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人员编制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定编数额配备(见附件一)。

①在业务水平上,实验室应配备具有大专毕业学历以上(包括本科、研究生毕业)的专职实验人员,并配备适当数量的具有一定学历的技术工人(包括机电修理技工),形成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合理的实验队伍结构。

结构比例按国家重点实验室、校重点实验室和一般实验室不同,确定比例为:2∶2∶1、1∶2∶1、1∶2∶2,本科以上学历比率为:85%、70%、50%(详见附件二)。

②在专职或兼职实验技术人员中选拔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学术水平、实验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讲师或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该实验室教学与科研工作的业务带头人,并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业务带头作用。

③各院(系)要组织教师定期轮流到实验室工作并形成制度,确保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保持相对稳定,使他们逐步成为精通有关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的专门人才。

在实验室长期工作的教师在提职晋级时应依据他们掌握实验的基本理论、测试技能、科研能力和实验室工作中的具体贡献为主要考核内容。

青年教师应先在实验室工作一段时间,以取得实验研究的基本技能,打好教学与科研的基础。

④要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有一定学历的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物资保管员,要不断培养和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逐步做到保管和修理相结合。

二、实验室人员职责3、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职责①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制订实验室的长远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审批元件、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

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方法
根据实验中心日常管理和需要,为了提高实验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为了有利于调动全体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制定以下考核方法:1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过后15分钟未到岗者,作缺勤处理,下班时间未到,提前半小时离岗者按早退处理,提前1小时离岗按缺勤处理。

凡迟到、早退和缺勤者,按中心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2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完本钱职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好值班、实验室安全和保洁等工作。

3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记。

在日记上造假,按旷工处理。

凡旷工者,按实验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4实验室管理人员考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教务处派人负责随机抽查,抽查不在岗者,按缺勤处理。

实验室不符实际记录情况的,属包庇行为,按实验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5对抽查中发现不在岗者,抽查人员应向实验室主任核实,并记录有关情况备注。

实验室主任应在抽查后向当事者通报,当事者如不服,应在三天内向抽查人员提出复核意见。

6实验室管理人员请假在半天以内的由所在实验室主任审批(当天有教学任务或每周请假超过两次的除外),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超过一天或每周请假超过两次的需按学校有关条例办理。

实验员管理制度

实验员管理制度

实验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员的管理,提高实验员的专业素养,保障实验室安全和高效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实验员的管理,包括实验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实验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决定,严守实验室的保密制度,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实验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不得擅自调整实验方案或操作步骤。

第五条实验员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实验数据,不得故意造假或篡改实验结果。

第六条实验员应积极参加实验室内部的技能培训和学术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员都有权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政治立场等原因受到歧视。

第二章招聘和入职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验员的招聘与入职,对应聘者的资格和背景进行全面的审核。

第九条招聘实验员应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内定或其他不公平的招聘手段。

第十条实验员入职前应进行全面的培训,了解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实验员入职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职。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员根据实验室的需要,分为试验员、助理实验员等不同岗位,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

第十三条实验员应严格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实验任务。

第十四条实验员应注意保护实验装置和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对于实验室内的各种危险物品和化学物品,实验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和管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

第十六条实验员应积极参加实验室内部的技能培训和学术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对于实验员的工作表现应当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实验员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实验员对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或者工作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强实验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技术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鼓励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履行相应的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为教学和科研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技术队伍配置1、实验室人员配置必须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按教学大纲的实验时数和参加实验的学生人数计算其工作量,并以此来配置实验技术人员数,要严格按照定编办法合理定编,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2、实验技术人员配置要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按层次配置,并配备相应的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结构。

3、要在专职和兼职的实验技术人员中,选拔学术水平高、技术能力强、政治思想好的作为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的业务带头人,要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

实验室主任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担任。

4、要鼓励教师参加实验室的建设。

教师在实验室工作中要保持相对稳定。

为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5、要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有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人员要和学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搞好管理工作。

6、实验室人员的学历原则上应在大专以上才能担任实验室工作。

教务处配合人事部门搞好实验室人员的定编、定岗、考核、调入、调出等工作。

二、实验室人员的任务1、实验室人员要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按岗位责任制完成本岗位承接教学、科研及管理任务。

2、实验室人员要能够讲实验课,批改实验报告。

3、实验室人员要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做到设备完好,损坏要及时维修,以满足教学要求。

4、实验室人员要管理好本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做到账物卡相符。

5、实验室人员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6、实验室要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现有设备作用,提高使用效率。

7、实验室人员要负责在本室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实验室主任要及时填写实验室日志,使工作有计划、实施有记录、检查有依据、总结有材料。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1. 引言实验室作为科研和创新的重要场所,对于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高效、规范,制定本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以规范实验室成员的行为,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 实验室使用权限2.1. 所有实验室成员(包括研究人员、实验室助理等)在得到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及授权后方可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资源。

2.2. 对于非实验室成员的个人,严禁未经授权进入实验室,未经批准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资源。

3.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3.1. 实验室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常识,严禁任何违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2. 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的严格卫生要求,定期清理工作区域和个人使用的器具,并做好洗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工作。

3.3. 实验室中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4. 实验室设备与保养4.1. 使用实验室设备前,实验室人员应事先了解相关设备的操作指南,并遵循指南的要求进行正确操作。

4.2. 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并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运行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进行维修或处理。

4.3. 实验室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使用。

5. 实验材料与样品管理5.1.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存放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材料和样品应用标签明确标注并分类存放。

5.2.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使用应事先经过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5.3.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管理应定期检查和清点,对于过期、变质或损坏的材料和样品应及时处理和更新,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科研诚信和知识产权6.1. 实验室成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的原则,不得进行数据造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6.2. 实验室成员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实验室人员管理规范

实验室人员管理规范

实验室人员管理规范标题:实验室人员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实验室是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对实验室人员的管理规范直接关系到实验室的安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显得尤其重要。

一、人员招聘与录用1.1 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实验室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内部规定,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

1.2 考察人员背景:在招聘过程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背景进行全面考察,确保人员的能力与实验室需求匹配。

1.3 建立档案管理:对录用的人员建立档案,并定期更新和管理,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人员培训与考核2.1 制定培训计划:实验室应当根据人员的岗位需求和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2 定期进行考核: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3 提供学习资源:实验室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条件,支持人员进行进修学习和提升,保持专业素质和竞争力。

三、人员安全与保障3.1 安全意识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安全意识培训,增强人员对实验室安全的重视和防范意识。

3.2 配备安全设施:实验室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3.3 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指导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人员激励与奖惩4.1 设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2 实行奖惩并重:对于工作不力或者违反规定的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奖惩措施,维护实验室的秩序和正常运转。

4.3 建立奖惩档案:建立奖惩档案,记录人员的表现和奖惩情况,为评价和决策提供依据。

五、人员离职与流动5.1 规范离职流程:对于离职人员,应当规范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清理档案等,确保实验室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是高等院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重要场所,是反映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三)学校各类实验室,必须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努力为社会服务。

(四)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提高投资效益。

(五)各院(系)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条实验室任务:(一)根据学校的实验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教材及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验室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与学术交流,增强实验室的活力。

(四)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及标定工作,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的术状态,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五)做好实验室所用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家具的一般修理工作第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及职责:(一)负责实验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固定资产账目,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负责实验室的器材药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建账,严格出入库手续,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

对有特殊实验要用到的危险品、有毒药品、试剂等要单独存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到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审批数量发放。

(三)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实验后要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等安全管理工作。

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四)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因此,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就尤为重要,不仅关系到教师及学生的人身安全,而且还关系到学院资产的安全。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7篇)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7篇)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7篇)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1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一)穿著规定:1.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

(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4.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1. 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1. 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 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 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 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 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 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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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XXXXXX实验室工作条例》,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实践)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队伍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执行坐班制。

第三条实验室的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原则上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验技术工人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相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合格证书;新进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或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省(部)级职能管理厅(局)组织的对应特殊工种(岗位)的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对应实验技术岗位合格证书(或水平、资格证书)后,方有资格正式承担实验技术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劳动纪律;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勤奋敬业、与时俱进;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治学严谨、求实,工作努力、认真,不断提高自身的实验技术能力和水平;热情为教学、科研服务,具有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勇于奉献的精神;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实验教学人员
第五条实验教学人员是指担任实验主讲的教师、实验室配备的专职实验教师和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具有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实验教学人员是实验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实验教学人员应系统掌握对应学科的理论知识,应掌握与所承担实验教学内容有关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能,应较为全面地了解对应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的改革、发展趋势,在实验教学方案制订、对应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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