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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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药品管理法知识培训

药品和药品管理法知识培训

药品和药品管理法知识培训目录一、药品管理法概述 (3)1.1 药品定义及分类 (3)1.2 药品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 (4)1.3 药品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5)二、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规范 (7)2.1 药品研发规范 (9)2.2 药品生产规范 (10)2.3 药品经营规范 (11)2.4 药品使用规范 (12)三、药品注册与上市许可 (14)3.1 药品注册制度 (15)3.2 药品上市许可程序 (16)3.3 药品注册申请的条件和资料要求 (17)四、药品质量管理 (18)4.1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19)4.2 药品质量控制与检验 (20)4.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21)五、药品广告与互联网药品信息 (23)5.1 药品广告审查与发布规定 (24)5.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 (24)5.3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 (26)六、特殊管理药品 (28)6.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30)6.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31)6.3 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33)七、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35)7.1 法律责任概述 (36)7.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7)7.3 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38)八、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与监督 (39)8.1 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主体 (41)8.2 药品管理法的监督机制 (43)8.3 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救济途径 (44)九、案例分析 (45)9.1 药品研发和生产违规案例 (46)9.2 药品经营违规案例 (47)9.3 药品使用违规案例 (48)9.4 药品广告违规案例 (49)一、药品管理法概述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药品管理法是我国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药品管理法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了药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可及。

药品基础知识及药品管理法培训考核试题

药品基础知识及药品管理法培训考核试题

药品基础知识及药品管理法培训考核试题一、单选题(共20分,每题2分)1、关于非处方药的描述,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需要凭医生处方,消费者不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卜mB、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

C、红色为甲类,在药店可出售D、绿色为乙类,除药店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商超中可零售。

2、药品包装盒上标注有效期至2023.06,其有效的终止日期是()A、2023年6月1日B、2023年6月30日(C、2023年5月D、2023年5月31日3、以下批准文号代表药品的是()A'国药准字Z20073151B、京妆20160001C、赣械注准20232140277D、卫消字(2023)第0002号4、零售药店营业执照上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的经营范围,以下不可以销售的是()A、六味地黄丸B、血压计C、心相印卫生湿巾D、医用外科口罩5、关于处方药说法错误的是()A、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B、处方药警示语:“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C、药物本身毒性较小。

(正确性案)D、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如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应当取得()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GSP证书7、()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A'药品生产企业B、药品经营企业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确,⅛-⅛)8、药品应当符合()A、国家药品标准B、省药品标准C、直辖市药品标准D、自治区药品标准9、药品经营企业的()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A、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I 工)B、质量负责人C、运营部负责人D、质量部负责人10、由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新《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日期为OA'日二、多选题(共25分,每题5分)1、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⅛A、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B、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D、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2、药品不良反应应由()考察上报A、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工的警攵)B、药品生产企业(,C、药品经营企业(D、医疗机构I3、销售假药的处罚有以下()选项A、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二「实)B、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一;)c、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D、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4、关于药品广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B、广告内容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C、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D、药品广告必须取得批准文号(E、可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保证5、销售劣药的处罚有以下()选项A、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1—)B、违法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正确笞工)C、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D、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管理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药品管理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药品管理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以下是药品管理法重要的基础知识点:
1. 药品管理法的定义:药品管理法是一部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以保障公众的药品安全和有效性。

2. 药品分类:根据药理作用、用途和制剂形式的不同,药品被分为西药、中药和生物制品等几类。

3. 药品市场准入:药品的研发、注册、许可和上市销售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4. 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建立和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以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5. 药品经营和流通控制:药品经营企业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和执业资质,并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要求进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6. 药品广告监管:药品广告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等,禁止夸大药品功效、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当行为,以保障公众的安全和权益。

7.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需要及时监测、收集和报告,以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 药品合理使用和临床应用指导:医务人员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和相关的临床指南或规范,合理选择和使用药品,并提供药品的正确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等信息,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以上是药品管理法重要的基础知识点,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药品管理法,保障自己的用药安全和权益。

药品及药品法规基础知识

药品及药品法规基础知识

药 品 制 造 流 程
物控部 QA部
物控部
QC部
生产车间:生产 QC部:取样检验 QA部:监控全过程
生产车间 物控部
QA部
物控部 销售部
供应商选 择与审计
物料采购
物料 取样检验
物料使用 药品生产
成品入库
成品审核 放行
药品销售
合格 供应商
待验 物料
合格 物料
中间产品 成品
待放行药 品
消费者使 用的药品
• 检验专业性 • 审批科学性 • 生产规范性 • 效益无价性
一、药品基本知识
3、药品的特殊性
⑴、种类复杂性: 药品种类有十多种,具体品种,全世界大约有 20000余种,我们目前中药制剂约5000多种,西 药制剂约4000多种,由此可见,药品的种类复 杂、品种繁多。
⑵、医用专属性: 药品是专用于治病救人的,要在医生的指导下, 患什么病,用什么药。不像一般商品那样彼此 之间可以互相替代。
三、药品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 ➢ 是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是制定其他政策法规的基础。 ➢ 其他政策法规的制定不得与《药品管理法》发生冲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三、药品相关法规
一、药品基本知识
3、药品的特殊性
⑶、质量严格性: 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们和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存亡, 因此,其质量不得有半点马虎。我们必须确保 药品的安全、有效、稳定、均一 。
①安全性:指按规定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使 用药品后,人体产生毒副反应的程度。大多数 药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因此,只有在 衡量有效性大于毒副反应,或可解除、缓解毒 副作用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某种药品。

药品管理法培训内容

药品管理法培训内容

药品管理法培训内容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为了加强对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对药品管理法的认识和遵守程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药品管理法培训。

本文将从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培训内容1. 药品管理法的基本概念和体系:包括药品的定义、分类、生产流程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作用。

2. 药品经营行为规范:包括医疗机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等各类经营者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范,如证照齐全、销售记录完整等。

3. 药品质量安全控制:包括药品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不良反应与事件监测与报告等方面的知识。

4. 药物不良反应(ADR)报告制度:包括ADR概念、ADR报告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5.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处理方式等方面的知识。

二、培训对象1.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管理法中的主体,必须全面掌握药品管理法的相关知识,以确保自身的经营合法合规。

2.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药品使用者和销售者,必须全面掌握药品管理法的相关知识,以确保自身在使用和销售药品时符合法律规定。

3. 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等药品经营者必须全面掌握药品管理法的相关知识,以确保自身在经营过程中符合法律规定。

4. 药学专业人员:包括临床医师、药剂师等专业人员,必须全面掌握药品管理法的相关知识,以确保在临床实践中使用和销售药品时符合法律规定。

三、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在特定场所进行集中式培训。

线下培训通常采用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时间一般为半天或一天。

2. 在线培训: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药品管理法培训开始采用在线方式进行。

在线培训通常采用视频、PPT等形式,时间可以根据学习者自由安排。

3. 自学方式:政府或相关部门会提供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学习资料和考试题库,在学员自主学习后通过考试获得证书。

四、培训效果评估为了确保药品管理法培训的效果,需要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评估。

药品管理法培训讲义

药品管理法培训讲义

药品管理法培训讲义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第一节法和法律渊源1、法:法的定义广义的法和狭义的法:广义的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要遵守国家法律的“法律”,是指由统治阶级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用以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狭义的法仅指下面所要讲到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2、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因制订机关和所涉及问题的不同,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也不同。

主要有:(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2)法律:指狭义上的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基本法)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基本法以外的法律)(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订(4)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及国务院规定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5)规章: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其权限内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它又分为: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局制订;②地方规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规定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订。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就同一事件做出不同规定时,由国务院做出解释或进行裁决。

(6)特别行政区法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依次降低。

在前的为上位法,在后的为下位法,下位法不得悖于上位法。

第二节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1、民事责任-----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因违反民事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在民事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药品管理法》第93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 ----- 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1)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其所属工作人员或职工因违反规章制度时进行的处分。

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等。

如《药品管理法》第94条---97条、99条等对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和药品检验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分等(2)行政处罚是指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所进行的处罚。

最新《药品管理法》培训

最新《药品管理法》培训

某地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导致一些不法 商贩和不正规药品流入市场,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经调 查,该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手段不足、法律法规不 完善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和完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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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药品管理法的挑战与对 策
药品管理法面临的挑战
药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频 繁出现,如假药、过期药 等,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
药品监管困难
药品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 环节,协调和管理难度大 ,难以形成有效合力。
药品信息不对称
患者往往缺乏药品专业知 识,难以做出正确的用药 决策,导致安全隐患。
全。
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 药品全过程可追溯,保障患者的
用药安全。
药品管理法的监督与检查
对药品管理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和患者的权益。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案例二:某医院的药品使用不当事件
总结词
医疗事故、责任人明确
VS
详细描述
某医院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 导致多名患者受到伤害。经调查,该医院 存在医生处方不规范、药师指导用药不当 等问题,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三:某地区的药品流通秩序混乱问题
总结词
监管缺位、市场混乱
详细描述
某地区的药品流通市场存在混乱问题,药品 质量参差不齐,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经调 查,该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存在监管缺位、市 场准入门槛低等问题,导致不法商贩大量涌 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药品监管
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的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法基础知识

药品管理法基础知识

药品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 的资质和条件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 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药ຫໍສະໝຸດ 经营企业必须遵守药品 广告管理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药品 召回管理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药品 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对药品进 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药品管理法的目的
1
2
3
4
保障药品质量 规范药品生产、 促进药品产业
和安全
经营和使用行为 健康发展
维护公众健康 和生命安全
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01
适用于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02
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单位
03
适用于药品的进口、出口、流通、使用等环节








演 讲
识人
目录
01. 药品管理法的概述 02. 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概药 述品
管 理 法 的
药品管理法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是规范药品生产、经营、 使用和管理的法律
药品管理法旨在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维护公众健康
药品管理法适用于药品的研制、生产、 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注册、生产、经营、 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规定
04
适用于药品的注册、备案、检验、监督等管理活动
主药 要品 内管 容理
法 的
药品生产管理
药品生产许可证制 度:生产企业需要 取得药品生产许可 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生产企业需 要遵循GMP规范, 确保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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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基础知识问答1、什么是药品?答: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解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什么是假药?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3、什么是劣药?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生产、销售假药的如何处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生产销售劣药的如何处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药品生产企业不按照规定实施GMP或药品经营企业不按照规定实施GSP的如何处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8、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购进药品的,如何处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9、企业生产、销售假、劣药,药品监管部门要承担什么相关责任?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销售假、劣药的,除依法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外,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广告不依法履行审查职责的,如何处罚?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对药品广告履行审查职责,批准发布的广告有虚假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内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何部门决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决定;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批准的部门决定。

12、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如何处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药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13、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如何处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对假、劣药的处罚通知有何规定?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假、劣药的处罚通知,必须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

15、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如何处罚?答: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对生产假、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如何处理?答: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17、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责任人如何处罚?答: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18、能否限制或排斥非本地区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答:地方人民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要求实施药品检验、审批等手段限制或者排斥非本地区药品生产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的药品进人本地区。

19、什么是药品通用名称?药品通用名称能否作为药品商标使用?答:列人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

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20、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是否可以出售中药材及其他药品?答: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如毒性、成瘾及资源稀缺等药材)除外。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如品种、地域、时间等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该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

2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何时起施行的?答: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22、什么是医疗器械?答: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妊娠控制。

23、国家局公布的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包括哪些?答:共7类13个品种,包括:类代码名称产品名称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物理治疗设备磁疗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避孕套、避孕帽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轮椅敷料医用无菌纱布 24、国家对医疗器械如何实行分类管理?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25、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产品生产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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