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讲座共52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知识讲座稿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知识讲稿(仅供参考)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交流,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下一些常见的婚姻家庭法律问题及相关法律认定和解决方法。
一、事实婚姻问题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条件的事实婚姻,在目前并不多见,但是当事人咨询的时候时常会问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没有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讲这个问题的同时,也带出了一个继承方面的问题,就是两个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一人死亡,另一人请求继承其遗产,怎么处理?按照法律规定,也依照上述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这两个人已经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死亡的一方的另一方有继承权;--------------------------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这两个人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分割同居期间两个人所得的财产处理,另一方对死亡一方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最受关注的一个问题,首先我讲一下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就财产做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实际取得的收益和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婚姻法律知识讲座

婚姻法律知识讲座一、婚姻法的概述婚姻法是一部以调整和维护婚姻关系为目的的法律,它是一个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基础。
婚姻法涉及婚姻的设立、终止、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婚姻法的规定和内容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跨国婚姻或婚姻继承等方面,需要了解各国的婚姻法。
二、婚姻关系的设立1. 婚姻登记在大多数国家,婚姻的设立需要进行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是对于婚姻关系的确认和记录,只有完成婚姻登记的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通常需要双方自愿,并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2. 婚姻的自由和平等原则现代社会普遍主张婚姻的自由和平等原则,即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婚姻对象,不受种族、国籍、宗教等限制。
同时,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 禁止近亲婚姻和婚姻年龄限制为了维护后代的健康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近亲婚姻的禁止,以及适婚年龄的限制。
近亲婚姻容易导致遗传疾病的传播,而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不良婚姻环境的影响。
三、婚姻关系的终止1. 离婚离婚是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等方式来实现。
离婚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2. 婚姻无效和婚姻取消在一些情况下,婚姻关系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或取消。
婚姻无效是指婚姻登记或婚姻关系设立时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婚姻关系无效。
婚姻取消是指婚姻关系在具体情况下被取消,比如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一方死亡等情况。
3. 婚姻关系终止的影响一旦婚姻关系终止,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会对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离婚或婚姻终止后,双方需要协商解决这些问题,或者依法申请法院介入处理。
四、婚姻财产的分割1.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在婚姻关系终止时,需要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设立前双方已经拥有的财产,婚姻关系终止时,一般不涉及到婚前财产的分割。
《婚姻与家庭讲座》课件

法学概念
作为婚姻法调整对象、婚姻法学研究 对象的“婚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 法学概念。婚姻的法学概念应当与民 法学中的民事行为概念相对应,并能 在婚姻法学体系中始终如一。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以男女两性 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 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 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 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 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 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中国近现代婚姻吏
1903年 中国无锡一位姓宣的女性由她的哥哥作主,许配给当地一位姓裘的举人。 女郎当时在上海一所女子学堂当教师,临近举行婚礼时哥哥才通知她。女郎 不愿,与哥哥争执无效,便直接写信给那位举人:“婚配之事,我国旧例必 有父母之命,欧律则听本人意见。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 方始知,万难为凭。若必欲践约,某当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进裘氏之门。” 她语气坚定,道理充足,裘举人也通情达理,双方便解除了婚约。这在当时 报纸上引起大讨论,时人称之为中国“女权主义之发端。” 1927年12月1日 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昆山路景林堂宋宅举行基督教徒的结婚仪式,接着 又到豪华的大华饭店举行中国最传统味道的婚礼。有人统计,蒋、宋在上海 结婚,花费达数百万元。上海三家英文报纸的报道是:这是中国人的一个显 赫的结婚仪式。上海一家报纸的标题是:“中美合作”(蒋中正和宋美龄)则点 明了这场婚姻的实质。宋氏三姐妹将国事变做家事,3个女子左右了中国半个 世纪的政局,她们用婚姻改造了中国的命运。 1931年10月 溥仪和文绣达成了法院外协议离婚。离婚理由为两人结婚9年竟从未有过 性生活。此事成为当时爆炸性新闻,报纸用的标题净是“妃子革命”、“破 天荒——皇妃跟皇帝打离婚”等,而“离婚的5个条件”中的最后一条:“经 双方协商,文绣离婚后不准再嫁人”。
婚姻家庭讲座

婚姻家庭讲座婚姻是人类社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的问题日益突出,各种婚姻困境和家庭矛盾频频出现。
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特举办本次婚姻家庭讲座,旨在为大家提供有益的婚姻家庭关系建设的知识和实用的解决方案。
一、婚姻与家庭的意义婚姻和家庭是人们实现情感需求和个人发展的重要平台。
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对于个人幸福和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婚姻与家庭的意义:1.1 婚姻的基本功能婚姻是一种法律和伦理关系,其基本功能有:提供情感支持、繁衍后代、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等。
1.2 家庭的重要作用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场所,也是夫妻互相扶持和支持的基石。
家庭对于个人发展、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3 影响家庭和婚姻关系的因素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性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如信任、沟通、金钱问题、性生活、家庭成员角色等。
了解这些因素对维护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性,有助于处理家庭和婚姻中出现的问题。
二、婚姻关系的建设和维护2.1 婚姻关系中的沟通技巧在婚姻关系中,良好的沟通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基础。
透明沟通、倾听和表达的技巧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有效解决矛盾。
2.2 婚姻中的冲突管理冲突在婚姻中是难以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冲突则是关键。
学习冲突管理技巧,如控制情绪、尊重对方、寻求妥协等,有助于夫妻间的长久和谐。
2.3 婚姻中的信任建立信任是婚姻关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在建立信任过程中,坦诚相待、履行承诺、共同成长是非常重要的。
2.4 婚姻中的性生活平衡性生活对夫妻关系的稳定和美满至关重要。
夫妻双方要倾听对方的需求,沟通和互相尊重是建立和谐性生活的关键。
三、家庭关系的共同建设3.1 合理分配家庭责任家庭责任的分配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平衡和家庭的和谐。
夫妻间的分工要充分考虑双方的需求和优势,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3.2 共同培养子女子女是家庭的重要一员,夫妻双方要共同培养、教育和关心子女的成长。
婚姻家庭法律讲座

孩子的探视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
行使探望权 ,也可能会有 1 至 2 天的探望时间。如果另 一方行使探望权会明显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或 10 周岁以 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望,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由 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 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 抚养权的变更
离婚后,哺乳期内(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随 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 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院在判决孩子归属问题时考虑的几个因素: ❖ (1)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
想品质、身体条件等; ❖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 (3)孩子的生活环境; ❖ (4)有表达能力的子女的意见; ❖ (5)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 42 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 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 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主要包括:
❖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家家学法,户户平安”
**市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 ——婚姻家庭继承问题
主讲人:***
专题一:婚姻家庭问题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若干问题 三、婚姻关系的解除 四、婚前婚后房产归属及分割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1、事实婚姻
❖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线;
婚姻家庭法律实务讲座

婚姻家庭法律实务讲座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实务构建和谐社会,⾸先要构建和谐家庭,因为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古⼈云“家和万事兴”,“⼀家和⽽天下和”,可见家庭的兴衰与社会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
⼀、婚前法律实务(⼀)彩礼和嫁妆争议的处理彩礼,在⼀些地区⼜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在婚前给予⼥⽅⼀定数量的⾦钱或财物,表⽰想与对⽅缔结婚姻的诚意。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我国⼤部分农村地区都有婚前给付彩礼的风俗,且有的地⽅给付的数额较⼤,往往造成男⽅家庭⽣活困难,债台⾼筑,这也为婚后夫妻感情不合埋下了伏笔,也导致⼤量返还彩礼纠纷的出现。
嫁妆,在实践中⼀般认为是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称,这是由⼥⽅娘家⽀付的。
这种配送嫁妆的⾏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为。
下⾯我通过⼀个例⼦来分析嫁妆和彩礼的法律属性。
例1:2004年8⽉,李某和王某经⼈介绍相识相恋。
04年11⽉18⽇,双⽅办理了结婚仪式,04年12⽉28⽇办理了结婚登记⼿续。
婚后⽆⼦⼥,未取得共同财产。
因婚后感情不合,王某于05年4⽉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双⽅都同意离婚,但就⼥⽅家在办理婚礼时陪送的⼀辆⼩轿车如何处理以及男⽅在婚前给付的8万元彩礼是否应该返还达不成⼀致。
法院判决:双⽅离婚;嫁妆归李薇所有;王可给付的8万元彩礼不予返还。
下⾯我们来分析⼀下法院判决的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民法院应当予以⽀持:(1)双⽅未办理结婚登记⼿续的;(2)双⽅办理结婚登记⼿续但确未共同⽣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活困难的。
本案中双⽅办理了结婚登记⼿续,且共同⽣活⼀段时间。
给付彩礼是否导致男⽅⽣活困难,在实践中举证是⾮常难的,既要举证证明⽣活困难的事实,还要举证证明⽣活困难与给付彩礼之间有因果关系,法院⼀般都不予采信。
婚姻家庭法律讲座

婚姻家庭法律讲座概述婚姻家庭法是指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调整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婚姻家庭法律的顶层设计是以国家的宪法和民法典为基础,以立法机关对《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旨在保障妇女和子女的权益,以及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要素婚姻法是规范婚姻关系的基本法律,阐明了婚姻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和产生、变更、解除等规定。
婚姻关系是在一定的法定条件下,男女双方自愿建立起的法律关系。
其主要构成要素有:夫妻双方必须年满22岁、男女双方自愿建立婚姻关系、只允许一夫一妻制等。
婚姻法的主要规定1.婚姻各方互相尊重,并要求对方家庭成员互相尊重。
2.夫妻具有平等的姓氏选择权,可以选择使用自己或配偶的姓氏,但只能选择一个姓氏。
3.婚姻关系不得侵犯合法财产和其他权益。
4.婚姻关系变更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如离婚程序等。
5.暴力家庭成员有关的调解、保护令等纠纷处理手段等。
继承法继承法的主要规定继承法是指规定死者遗产继承方式的法律,主要规定如下:1.死者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如父母、儿女、配偶等之间的继承比例等。
2.源于遗嘱的继承规定。
3.遗产继承程序等规定。
遗产分配的问题遗产分配的问题是继承法中的一大核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遗产分配中,应尽可能将财产分配合理。
特别是在夫妻关系中,对财产的分配应有真实性和公正性。
2.继承人有竞争时,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3.对于遗嘱规定的继承方案,应按照遗嘱规定分配遗产。
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的危害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对其它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行为,主要包括对家庭成员的身体、言语、性、经济等方面的暴力。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的身体、心理健康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家庭、甚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主要内容1.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应当依法承担其法律责任。
2.管辖机关在防止和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应当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利益。
2024婚姻法讲座ppt课件完整版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加强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机 构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等。
06
涉外婚姻法律问题探讨
涉外结婚条件及程序规定
涉外结婚条件
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 愿结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无禁止结婚或无效婚姻的情形。
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等因素综合考虑,以最有利于
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02
抚养费支付及期限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等。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03
探望权行使及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涉外结婚程序
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需按照中国法 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境外结婚 的,需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办理 相关认证手续。
注意事项
了解并遵守双方国家或地区的婚姻 法律规定;确保结婚证件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及时办理相关公证和认 证手续。
涉外离婚途径选择和程序规定
涉外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并办理相关手续;诉讼离婚则需
学员B
讲座内容详实,老师讲解 生动有趣,让我对婚姻法 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学员C
我之前对婚姻法一知半解,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婚姻 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了 更清晰的认识。
未来婚姻法发展趋势预测
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未来婚姻法可能会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 益,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强调家庭和谐与稳定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