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订合同,又没有买保险,辞退员工有双倍工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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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7篇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7篇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7篇篇1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个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未签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甲乙双方确认,因某种原因未能及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协商一致,就未签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补偿事宜订立本协议。

二、补偿原则1. 甲方对未签劳动合同给乙方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愿意依法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2. 补偿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三、补偿内容及标准1. 未签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按照原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甲方应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2. 甲方应支付乙方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乙方实际履行工作职责的时间,乘以乙方原工资标准,再乘以两倍。

3. 若因未签劳动合同导致乙方无法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甲方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补缴或补偿。

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支持,提升乙方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5.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未签劳动合同给乙方带来其他损失,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协议履行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的补偿款项。

2. 乙方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确保协议得到履行。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标准支付补偿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若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职责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法则不但在立法中引起激辩,一边叫好喝彩,一边无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质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立法通过后,激辩无法阻挡该罚则的实施。

但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所引发的争议更多,不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适用者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

因此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解析和探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工资赔偿的基数和前提《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也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

因此双倍工资赔偿的适用,首先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是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请求权。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请求权。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期间与基数双倍工资赔偿的期间,起始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但是终止时间,第一种观点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观点是满一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未签订的期间,仍应支付双倍工资。

主张第二个观点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立法原意,我认为第二款应是对第一款的补充,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样应是指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该认定第二个观点。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上海法院普遍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签合同满一年,单位应承担责任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自己辞职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自己辞职有赔偿吗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辞职有赔偿吗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的。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如果是⽤⼈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辞职有赔偿吗?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的。

但是由于⽤⼈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赔偿双倍⼯资,如果协商不⼀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条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第⼋⼗⼆条⽤⼈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起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单位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只要发⽣了⽤⼯⾏为,与员⼯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申请法院强制执⾏,并对⽤⼈单位进⾏处罚。

⼆、单位终⽌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需要依法⽀付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没有签订书⾯劳动合同,⽤⼈单位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付经济补偿⾦,未依法⽀付经济补偿⾦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赔偿标准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赔偿标准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赔偿标准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其中双倍工资赔偿是一种常见的赔偿标准。

双倍工资赔偿标准意味着雇主在一些情况下需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以弥补员工在劳动关系中的损失和获得公正的赔偿。

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赔偿标准的适用条件、案例分析以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首先,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赔偿标准的适用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倍工资赔偿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1.雇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2.雇主拖欠或延迟支付工资;3.雇主以事先患病为由辞退员工或进行其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辞退行为;4.雇主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我们来看一些实际案例,以更好理解双倍工资赔偿标准的具体应用。

例如,在家工厂,员工小张工作了一个月,但雇主只支付了他80%的工资。

小张不满雇主的行为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了仲裁。

经过调查,仲裁机构确定雇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事实,并判决雇主应向小张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小张的月薪计算,他将获得正常工资的100%+100%的双倍工资赔偿。

然而,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双倍工资赔偿标准。

根据一些地方性法律规定,有些违法行为可能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

例如,一些城市规定雇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需支付拖欠工资金额的50%作为违法行为赔偿金。

这种情况下,双倍工资赔偿标准并不适用。

双倍工资赔偿标准的实施对劳动关系有重要影响。

首先,它作为一种赔偿标准,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获得应得的工资。

其次,它对雇主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雇主更加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双倍工资赔偿标准还能够缓解劳动纠纷的紧张局势,帮助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与稳定。

然而,双倍工资赔偿标准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适用条件的界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地域性差异,可能导致一些争议。

例如,一些雇主可能会争议自己是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其次,双倍工资赔偿标准可能对一些小微企业产生一定的负担,特别是在经济困难时期。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而不与劳动者,这样会导致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针对这样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哪些赔偿?现在赢了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

不签赔偿办法: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制作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二、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相关知识阅读: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

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

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

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篇1合同协议甲方:【单位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乙方:【员工姓名】地址:【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鉴于甲方与乙方在雇佣关系中,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乙方造成一定的损失,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补偿协议:一、协议背景甲方与乙方在雇佣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乙方在权益保障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弥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损失,甲方愿意依法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二、补偿原则1. 甲方将依法对乙方进行补偿,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补偿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 补偿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岗位调整、职业发展机会等。

三、补偿内容及标准1. 经济补偿:(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金额根据乙方的工作年限、岗位职务及薪资水平确定。

(2)除上述经济补偿外,甲方还将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以减轻乙方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压力。

2. 岗位调整及职业发展机会:(1)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岗位调整机会,确保乙方能够在甲方继续发展职业生涯。

(2)甲方将优先为乙方提供内部培训、学习机会,提升乙方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甲方将积极推荐乙方参与重要项目,为乙方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3. 其他补偿:(1)甲方将为乙方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确保乙方的社会保障权益。

(2)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其他损失,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补偿。

四、协议履行及监督1.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补偿义务,确保乙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及合法性。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协议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以下是赔偿的主要内容:
1. 双倍工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5. 工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6.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法定的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者在要求赔偿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想仲裁的案例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想仲裁的案例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想仲裁的案例一个朋友于2009年10月9日参加工作,到昨天正好满一年了,但公司至今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他想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他的权益,我给了他如下意见,不知是否正确:1、要求公司给付2009年11月9日至2010年10月8日的双倍工资;2、要求公司立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公司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自2010年10月9日起,每日支付双倍工资。

第1条中的双倍工资继续有效。

3、如果公司因此辞退他,他除了提出第1条外,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和辞退补偿金一个半月工资(已经过了一年了,按一年半算)各位,请发表意见。

我还有一个问题是,他对仲裁还在犹豫之中,我申请仲裁的是有效期是截止什么时候。

我听说是一年,但这一年应该从什么时候起算呢?如果从入职起算,有效期已经过了!如果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算,是否应该从入职满一个月而无合同日起算?那就是截止2010年11月8日?或者还有其他算法?向各位朋友请教!1、要求公司给付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10月8日的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2010年10月9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同时不再存在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事情。

2、公司辞退的代通知金和补偿金没有问题。

3、调解程序:先调解后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4、仲裁时间•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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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合同,又没有买保险,辞退员工有双倍工资赔偿吗
如题:我XX年3月来公司上班,一直到现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

现在要辞退我。

我是不是应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呢?请问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谢谢!
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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