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街黄场村农贸市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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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9•【字号】并政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关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2010年 8月,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确定我市为全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试点城市之一。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原则,以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为标准,通过政府支持引导、城区主办、市场运作、规范实施,新建和改建一批标准化菜市场,切实提高我市菜市场的建设管理水平,为群众构建安全放心、便利的蔬菜消费环境。

二、立项原则(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太原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立足实际,着眼民生,与城市化建设相适应。

(二)新建与改建相结合。

以产权清晰、业主积极性高的市场为主,重点突出中心城区所辖社区。

(三)政府投资、政策扶持与企业化运作相结合。

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和改建标准化菜市场。

三、目标任务2011年6月底前,新建和改建标准化菜市场40个。

其中迎泽区、杏花岭区、小店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各7个,尖草坪区5个。

四、实施步骤(一)项目申报:市辖六区向市商务部门报送拟在辖区内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有关资料。

(二)项目审核:各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报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审定。

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招标方案

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招标方案

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招标方案一、项目概况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本市拟进行一批有形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市场综合楼、菜市场、商业步行街等。

二、项目规模该项目共涉及10个市场,总建筑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10亿元人民币。

三、工程建设内容1.市场综合楼市场综合楼是市场内部设施设备的综合性建筑。

该综合楼主要包括市场管理办公楼、会议室、展示中心、餐厅等。

规划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设施主要包括电梯、空调、通风、消防设施等。

2. 蔬菜市场蔬菜市场是市场内部生鲜产品的销售场所。

市场规模约为2万平方米,设施主要包括地下商业街、设施亭、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等。

3. 商业步行街商业步行街是市场周边商业设施。

商业步行街主要包括商铺、餐饮、娱乐设施等。

规划建筑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设施主要包括货梯、照明、地下停车场等。

四、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要招标的范围包括土地开发、建筑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多个方面。

1. 土地开发:主要包括土地规划设计、土地整治、地基处理等。

2. 建筑设计:主要包括市场综合楼、菜市场、商业步行街的建筑设计。

3. 设备采购:主要包括电梯、空调、通风、消防设施等设备的采购。

4. 施工:主要包括市场综合楼、菜市场、商业步行街的施工。

五、招标条件1. 具有相关资质招标方案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实力,具有相关工程招标经验。

2. 符合相关标准招标方案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

3. 有良好信誉招标方案需要有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项目。

4. 具备综合能力招标方案需要具备综合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好项目。

六、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招标方案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等信息。

2. 报名资格审核招标方案需要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可以参与招标。

3. 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方案需要要求投标企业递交招标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资质证明、报价等。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终稿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终稿

武汉市黄陂区天河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间: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目录一、项目概况二、项目建设的背景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位置2、项目建设背景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设思路2、建设规模及内容五、资金概算及筹措附件1:天河集贸市场改造平面布置图附件2:概算书武汉市黄陂区天河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武汉市黄陂区天河集贸市场改造项目二、建设单位: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三、项目性质:改建四、建设地点:天河集贸市场旧址五、项目总投资:98万元(二)、项目建设的背景1、项目位置天河街地处武汉市黄陂区西南部,东临横店武汉汉北站、西濒府河与东西湖区、孝感市隔水相望、南靠武汉市江岸区与盘龙城开发区、北枕祁家湾与谦森岛庄园相连,是华中地区最大国际复合型机场武汉天河机场所在地,全街国土面积63.0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1321公顷,水面3330公顷,街辖18个行政村和三个居民社区。

2、项目建设背景2.1、随着天河街经济化社会的蓬勃发展以及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空经济产业园等一大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区域内各种生产生活物资需求快速增长,现有集贸市场供应规模,服务功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资需求。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资需求和为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充足后勤物资供应,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服务功能日趋迫切。

2.2、《2015年1月6日在黄陂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府承诺办好十件实事,其中第一条:“加快城乡集贸市场建设。

新建9个集贸市场,对20个集贸市场进行升级改建。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由于该市场运营多年,在没有得到国家资金扶持的情况下,市场内经营场所地面破损、交易大棚锈迹斑斑,市场内赃、乱、差等现象非常严重,生熟混杂,无公厕、农药残留检测室等硬件配套设施,给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的管理造成了较大困难,加之市场在当街面上,每到赶集时,到市场从事经营和赶集的人达2000-3000人,由于市场小,很多交易活动占道进行,造成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南充半边街菜市场规划方案

南充半边街菜市场规划方案

南充半边街菜市场规划方案一、市场背景分析南充市位于中国四川省东北部,是巴蜀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的城市。

如今,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南充市的城区不断扩大,人口逐渐增多,市民对生鲜食材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

半边街是南充市的一个繁华商业街道,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氛围。

然而,目前半边街菜市场的规划和管理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市民购买生鲜食材的需求。

因此,为了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我们制定了以下南充半边街菜市场规划方案。

二、市场规划目标1. 提供高品质的生鲜食材:建设一个集新鲜、安全、绿色为一体的菜市场,保证市民能够购买到高品质的生鲜蔬菜、水果、肉类等食材。

2.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通过规划建设一个现代化的菜市场,提升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和商家,进一步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3. 便利市民生活:打造一个集采购、休闲、娱乐、文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菜市场,为市民提供便利、舒适的购物环境。

三、市场规划内容1. 市场布局设计根据半边街的地理特点和市民的购物需求,我们将半边街菜市场规划为三个区域:蔬菜区、水果区和肉类区。

每个区域都设置了充足的摊位,各种品类的商品摆放井然有序。

2. 优化交通流线为了提高市民的购物效率和便利性,我们将施行智能化的交通管理系统,合理布局停车位和道路,确保车辆和行人的交通顺畅。

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进出。

3. 加强管理与监督菜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是保障市民权益的关键。

我们将建立严格的市场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监管。

同时,加强对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的检查,确保市民购买到放心、安全的商品。

4. 提供多元化服务为了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我们将在菜市场内提供多种服务,包括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展示等。

这些服务将增加市场的吸引力,使市民在购物之余还能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和乐趣。

5. 注重生态环保在市场建设中,我们将采用生态环保的材料和技术,注重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处理等。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30•【字号】莆政办规〔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莆政办规〔2023〕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30日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综合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经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以保证“菜篮子”商品质量为核心,坚持“便民、利民、为民”,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秩序管理和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建设及配套滞后、管理层次不高和脏乱差等问题,提升农贸市场综合环境。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2024-2026年),对全市现状已形成的61个农贸市场(其中仙游县12个、荔城区12个、城厢区18个、涵江区9个、秀屿区6个、湄洲岛1个、北岸开发区3个)按照“整体筹划、分类实施、一场一案”的整治提升思路,分类采取“整治提升、就地改造、选址新建、关停取缔”的方案统筹提升,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清洁有序、市场管理精细、商户经营文明”的市场体系。

同时,突出农贸市场公益性,鼓励农贸市场资产整合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实现农贸市场“颜值”“内涵”双提升。

三、工作原则借鉴先进城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和运营管理经验做法,全面改善市场硬件环境,同步提高软件管理水平,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鄂政发〔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稳定我市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产业化经营,保障蔬菜、畜禽、水产等“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实现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重点抓好菜、肉、蛋、奶、鱼、果等产品生产。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规模化、标准化基地生产的“菜篮子”产品占全市产品总量的70%以上;全市菜地(含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00万吨,产值70亿元。

十大优势蔬菜(萝卜、山药、辣椒、莲藕、山野菜、蜜本南瓜、荸荠、刀豆、甘蓝、青毛豆)的播种面积达到40万亩,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现代市场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基本形成,蔬菜质量实现可追溯,全市菜地保有量达到68万亩以上,蔬菜生产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保障供应。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05•【字号】娄政办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9〕10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5日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为加快改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软硬环境,对照《“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商建字〔2009〕88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为农贸市场定位,以满足市民消费为前提,以食品安全为目标,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的,以升级改造与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提升市场档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消费环境,创新经营模式,完善服务功能,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管理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求。

二、总体目标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提质改造,促进农贸市场达到功能分区合理、设施设备完善、交易环境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周边环境整洁的要求,全部农贸市场实现创文管卫验收达标,有2-3家农贸市场成为创文管卫样板市场。

三、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部门协作、政策扶持、市场主体。

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责推进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指导和监管措施。

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改造主体责任,努力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软件管理,确保市场达到创文标准要求。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黄冈城区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黄冈城区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9•【字号】黄政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黄冈城区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的意见(黄政发〔2012〕2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推进黄冈城区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集贸市场是联系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要纽带,是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流通的主渠道,是具有公用性、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黄冈城区集贸市场建设和发展,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集贸市场体系,既是城市发展、社会进步和广大市民的迫切需求,也是关注民生、心系民利、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明确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

推进黄冈城区集贸市场建设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集约配置资源,服务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和谐,全面提升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完成现有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1至2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基地)和一批规范化集贸市场(农贸超市);逐步转型关闭占道集贸市场;使黄冈城区集贸市场现状有效改观,服务功能有效改善,城市品位有效提高。

三、加强集贸市场的规划调控。

一是科学制(修)订规划。

商务、规划部门要会同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对辖区内居民需求情况、集贸市场现状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城市发展趋势、实际场地供应、集贸市场设置要求等因素制(修)订集贸市场规划,使黄冈城区集贸市场规划布局与区域性环境状况及居民需求相适应。

二是严格执行规划。

关于利用粮站地块实施农贸市场建设的议案

关于利用粮站地块实施农贸市场建设的议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议案标题:关于利用粮站地块实施农贸市场建设的议案尊敬的各位委员们: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对优质农副产品需求逐渐增加。

在城市中心或者居民区周边并不容易找到新鲜、优质的农副产品,这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我们建议利用粮站地块实施农贸市场建设,以解决居民购买优质农产品的问题。

一、建设农贸市场的必要性1. 方便居民购买农产品:许多城市居民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去农村或者农贸市场采购农产品。

在城市中心或者居民区周边建设农贸市场可以方便居民购买新鲜、优质的农产品。

2. 促进农产品销售:农民种植的农产品如果不能及时销售,容易造成浪费。

建设农贸市场可以将农产品直接销售给居民,提高农产品的销售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 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农贸市场的建设可以吸引周边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全民经济发展。

1. 地理位置优越:粮站地块多位于城市交通要道或者居民区周边,交通便利,适合建设农贸市场,方便居民购买农产品。

2. 土地所有权清晰:粮站地块大多为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清晰,适合政府引导开发建设,建设成规模化的农贸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

3. 基础设施完善:粮站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完善,水电气通畅,便于农贸市场的建设和运营,保障市场正常运转。

1. 调研规划:政府部门要组织专业团队对粮站地块进行调研规划,确定建设农贸市场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确保市场运作顺利。

2. 引入运营商:政府可以引入专业的运营商来管理农贸市场,提升市场管理水平,确保市场秩序井然,居民满意。

3. 宣传推广:政府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吸引居民前来购买,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4. 落实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做好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结语建设农贸市场是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方便居民购买优质农产品的重要方式。

2024年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方案

2024年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农产品供给相对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

当前,农村集贸市场仍存在着建设规模小、交易环境差、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

为了满足农产品供需的匹配,提高农产品的销售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并实施本方案,旨在推动农村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2023年底前,农村集贸市场规模达到一定规模,基本形成“集贸市场+电商”相结合的现代农业产业链路,提高农产品销售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三、重点任务(一)农村集贸市场建设1.确定建设目标。

根据区域农产品特色和市场需求,确定建设若干个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农村综合市场,分别负责农产品批发、零售、物流等方面的工作。

2.选择建设地点。

选择离农产品产地近、交通便利的地点进行建设,确保农产品能够及时、安全地运输到集贸市场。

3.规划布局。

合理规划农村集贸市场的布局,布局要满足市场需求,避免农村集贸市场之间过于密集,造成激烈的竞争。

4.优化场地设施。

建设现代化的交易场所,配备适宜的交易设施,包括交易大厅、货品摆放区、卫生设施等,提升农产品交易的舒适度和效率。

5.完善物流配套设施。

建设冷链物流设施,确保农产品能够保持新鲜度,为农产品的运输、储存和销售提供便利条件。

(二)农产品品质提升1.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卫生、符合质量标准。

2.促进良种良法推广。

推广优质农作物良种,引导农民采用科学、环保的种植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3.提高农产品包装标准。

规范包装流程,提升农产品的包装质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三)加强市场运作管理1.建设农产品交易信息平台。

建立农产品交易信息公布系统,及时发布农产品的价格、产地、供应等信息,方便农民和消费者了解市场行情和购买渠道。

2.推进电商与集贸市场的融合。

鼓励农村集贸市场与电商平台合作,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产品销售模式,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效率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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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街黄场村农贸市场建设工程交易文件建设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12月目录第一章、交易须知 (1)一、交易须知修改表 (3)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5)(一)交易文件 (5)(二)网上报名 (6)(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6)第二章摇珠办法 (9)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9)二、摇珠办法 (10)第三章合同条款 (13)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14)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15)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修改表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 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3.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现文: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5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号:4.资格审核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承包意向人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对项目进行响应和报名,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意向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现文:4.1承包意向人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对项目进行响应和报名,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意向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2承包候选人在资格审查时应一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在报名同时上传PDF格式电子版)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涉农建筑工程施工小额项目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10.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涉农建筑工程施工小额项目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一)交易文件1.交易文件的组成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交易须知第二章摇珠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1.2 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3 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二)网上报名3.报名:3.1报名方式: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凭企业CA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选择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和人员,签署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3.2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5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4.资格审核承包意向人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对项目进行响应和报名,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意向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5.1 本工程的承包价及承包方式按交易公告的约定执行。

5.2 工程结算价应严格按照发包价执行,严禁擅自扩大建设内容及其投资。

5.3在报名截止期后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5.4 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的,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5.5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6.参加摇珠会6.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

6.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7.摇珠办法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8.发包通知书8.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8.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

8.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9.1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0.履约担保10.1 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承包价款的8%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2.腐败与欺诈行为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12.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

第二章摇珠办法一、摇珠办法修改表声明: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二、摇珠办法13.摇珠所依据的规则13.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14.摇珠程序:14.1 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14.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14.3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第1至第3名承包候选人。

15.确定承包人15.1 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5.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15.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5.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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