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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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中铁×××深圳××××××××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的验工计价程序,保证验工计价的严肃性、合理性、准确性,明确各部室职责和权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施工队。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周期为一个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部是验工计价的责任单位,负责施工队验工计价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施工队验工计价基础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施工队验工计价资料的编制、审核、签认。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本副经理负责牵头项目验工计价工作,计划部是验工计价的主办部门。

第三章各部门验工计价的职责第五条施工技术部:认真核对工程量,对于重复工作内容一律不予认可,工程量不得超出设计数量,因现场实际变更设计增加的数量,必须在审核工程量中说明原因,写出计算简式,画出草图,并填报《变更设计通知单》,做到工程量真实、准确,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交由计划部进行计价;向保障部提交各施工队(工班)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中应耗材料数量(钢材、水泥、地材、火工品等)。

第六条安质环保部:负责审核已完工程质量情况,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签认,并— 1 —责令返工处理。

第七条物资设备部:认真盘点各施工队(工班)本月物资消耗数量,同工程部提交的应耗材料数量进行对比,由各施工队(工班)签认当月物资消耗量,超出部分严格按合同内容进行处罚,并及时报送财务部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

第八条计划部:对各种现场签证、验工数量进行复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复核后的工程量进行计价,并及时扣留重复、多计项目、遗漏未完工程项目和各施工队(工班)之间相互委托施工项目。

第九条财务部:依据当月批准的验工计价单,扣除各项费用后,按合同条款拨付工程款。

第十条工区:按施工队上报的工程数量及时汇总整理,并现场检查验收,保证所报数量准确、质量达标。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验工计价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工程成本控制的手段,它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验工计价分为对业主的工程计量,对外协队伍和作业班组的结算两部分。

一、验工计价的依据1、对业主:对业主验工计价主要是股份公司指挥部,按照指挥部分劈情况与指挥部合同部对接,报计价需要材料,经现场监理签认,符合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与实际完成相符的当期工程数量。

2.对外协队伍:合同或协议;技术交底资料;现场工程量收方记录;相关工程质量资料等。

二、验工计价的方法、奖惩措施(一)、对业主的计量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方法、范围、内容进行计价,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通过各种途径,力争多计和超计价计量的项目。

在计价中由工程部、试验室、物设部于每季度20日前出具工经部所需计价基础资料(业主、监理要求的资料),工经部按业主及监理要求上报合同内计价。

若由于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出具计价资料,以至于影响对业主计价,将对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适当处罚。

2.计价程序:对工程自检合格准备施工记录、检查证等质量和计量报表监理签认报股份公司指挥部审批财务部办理转账手续。

(二)、对外协队伍的结算1.合同是验工计价的依据,没有与本经理部签订合同的外协队伍,不允许验工计价。

计价的单价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结算,数量应由工程部提供计算书、图表及汇总表。

并由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联合现场验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2.对外协队伍实行每月验工计价制,.项目经理部以每月20日为结算截止日,并在次月1日前将当月劳务结算报公司成本预算部审批,公司成本预算部在5日内完成审批,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对结算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结算单经项目各部门及项目领导签认后报送经理部财务部列账。

按统一印刷的承包工程结算表,结算签认,并附上分工号的工、料、机消耗表,其应扣款根据扣款性质分别由物资部、安质部、工程部等出具扣款凭证,经合同规定的外协队伍工地负责人签认后交财务部门从其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确保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顺利实施,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大西铁路建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中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征地拆迁等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以及建设管理费用开支中已完成的合格项目或工作,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

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要进行验工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拆迁和其他费用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禁止虚假验工计价。

严格依据合同验工计价。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要加强合同管理,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外,其他费用必须依据合同验工计价。

按规定需要补充、完善合同的,及时补充、完善,严禁合同外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依据(一)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物资设备供应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四)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五)公司下达的年度、季度投资计划;(六)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七)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项目部及劳务队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依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依据。

包括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项目部内部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

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必须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

项目部主要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

2、各部门主要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每月、每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

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

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相关工作,核实劳务(专业)分包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和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相关资料。

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新建昌赣客专工程的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工程款,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执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包括对上(建设单位)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下(各分部)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劳务队进行的劳务实物工程量计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经理部计划部负责对业主(对上)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对分部(对下)验工计价的审核及批复工作。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分部对劳务队的验工计价.各分部计划人员负责本分部对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负责各分部对劳务队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具体实施。

并负责验工计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第三章对上验工计价管理第四条对上验工计价的依据1、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5、业主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6、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7、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数量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8、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执行业主有关验工计价管理的规定、办法。

2、实事求是、数据真实、计算准确。

3、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和索赔补差费用,在发生后的当期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全额报批。

在建设单位未批复之前,各单位只做为统计报表上报,不做验工计价依据。

第六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周期及流程1、对上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2、对上验工计价流程。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总则第一条根据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指挥部)、集团公司有关验工计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主要依据和标准1.xx公司与工总签订的总价承包合同;2. 中国中铁指挥部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施工分劈合同;3.xx公司签发的施工图数量;4.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5.已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资料。

2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1.指挥部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 xx2.验工计价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合同部、工程部、机物部参与,日常工作由合同部具体负责。

第四条工作职责1.组长:代表集团公司全面负责对验工计价的管理及批复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对验工计价工作进行管理。

3.合同部:验工计价主责部门。

协助中国中铁指挥部对xx公司的季度验工计价。

负责对中国中铁指挥部的季度验工计价。

负责对经理部下属各总队的分劈验工计价。

4.工程部:准确统计施工图数量,每季对各总队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5.物资部:负责验工计价中的甲供材料数量、费用的统计及签认(包括甲供材料的业务费用分劈);负责对当地材料价格的调查与单价、运距认定。

3 与xx公司和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第五条与xx公司的验工计价:根据xx客专[2007]23号文编制每季已完工程数量表及验工汇报材料。

第六条与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同上。

第七条验工数量:截止时间为每季末的25号第八条对xx公司和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程序1、每季度末18日前各总队将本季验工数量明细表报经理部,经理部汇总后于20日前将已完工程数量表报至各监理分站。

2、监理分站在23日前对数量复核结束后报中国中铁指挥部,同时报送本季对中国中铁指挥部的验工计价表。

4 对各总队的分劈验工及支付第十四条验工依据:中国中铁指挥部批复的验工计价。

第十五条验工单价:以集团公司批准的内部分劈单价为准。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验工计价管理,规范验工计价程序,完善工程项目验工计价联审联签机制,从严控制计价拨款,堵塞效益流失漏洞;明确各级责权利关系,增强各级的责任感,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优质高效地进行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做到低耗高产,做到控制施工成本、人人有责,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验工计价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三条项目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划合同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内部验工计价实行联审联签制度;验工计价工作不能以分包队伍意愿,要作为项目的日常工作来抓。

第四条项目部部门职责和权限:1、工程技术部门:对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工程质量负责,对所管技术人员的签证资料负责,并对技术人员签证资料进行复核、审签等。

2、安质部门:对工程质量负责,如有质量问题应于当月底提供书面材料给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并及时将有关质量处罚单转计划部门等。

3、计划合同部门:负责验工计价工作的日常业务的组织实施,对验工计价费用控制负责,对计量数量做好复核和“量、价”双控,登记验工计价台帐等。

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各施工队供应的材料费用(包含成品、半成品材料)、周转性材料租赁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等报财务部入账,做好物资材料的消耗分析,及时指出队伍超耗问题。

5、财务部门:负责对经总工和项目经理审签后的验工计价报表、物资部门提供的当期材料消耗进行复审,及时按公司财务部有关外包队伍成本核算规定记账,并做好各个队伍应付账款的分析。

第五条项目部各个部门必须掌握项目部与各个施工队所签订劳务合同包含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等条款要求,熟悉各自业务工作范围、成本控制范围及职责,切实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严格控制工程计量,及时做好供应物资材料及各项费用的签转工作,不能出现重计、错计和漏计,避免给项目经理提供不实数据而造成超拨工程款的现象。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管理,正确掌握工程进度,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准确计算施工产值,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确保XXXX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对各施工队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部办理工程拨款、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考核各施工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集团XXXX项目部对各施工队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管理。

所有费用的支付,必须遵循“先验工(结算)后支付”的原则。

第二节验工计价组织与管理第五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监督复审体制。

计划部是验工计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验工计价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订,以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并会同项目部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

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机构设置1、项目部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

2、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部。

由计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财务部共同参与对各施工队的工程项目进行验工计价。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工程部:参与各施工队管段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现场验工。

负责审核相关工程数量,审批“已完成工程数量表”。

2、安质部:参与各施工队管段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现场验工。

负责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质量鉴定工作;负责验工计价支持性资料的审查工作;根据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出具奖罚金额,月底前汇总到计划部,在验工计价款中划拨或扣除。

3、物资设备部:核销验工计价周期内材料消耗,考核材料节超情况,形成对比分资料汇,月底前汇总到计划部,在验工计价款中划拨或扣除。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梁场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铁道部、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梁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验工计价办法,合理组织施工,及时验工计价,梁场职能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梁场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梁场工经部是主管部门。

第二章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一条、组织机构梁场是验工计价的责任单位,工经部具体负责梁场对外的验工计价工作,并对梁场的验工计价成果负责。

第二条、工作职责梁场工经部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三条、验工计价依据1、梁场与项目经理部所签的承包合同及业主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清单、招投标资料。

2、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年(季)度计划或调整计划。

3、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有关验工计价规定及管理办法。

4、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

5、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6、按照施工计划安排、经监理单位签认、项目经理部审核、业主批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第四条、验工计价内容1、各期计价的工程量按经理部工程部和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量计价,验工计价资料由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工经部编制,经理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部批准进行验工计价。

2、严格按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3、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4、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1、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上会后修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杭州)有限公司金桥北路EPC项目经理部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是工程合同履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取得业主的工程资金和对分包商拨款的依据。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规范和统一金桥北路EPC项目部验工计价工作,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各部室遵照执行。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要求,对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验收和计量,是办理工程拨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验工计价办理采取分阶段累计验工计价办法。

按月度、末次竣工结算实行。

中间验工计价为暂计价,工程结算总价以末次竣工结算为准。

项目部对作业队的中间验工计价和末次竣工结算必须经杭州公司、二公司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中间验工计价和末次竣工结算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公司为监管层,所属各单位为执行层。

第五条金桥北路EPC项目部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项目书记副组长:项目总工、项目总经、安全总监、工区经理组员:计合部、工程部、财务部、物设部、安质部、综合部、试验室负责人、工区技术员。

项目部是验工计价的实施单位,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计合部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

计合部为验工计价工作具体落实部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月度、季度、年度验工计价、竣工结算等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

对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及时对分包商进行计价。

1.项目总工程师、工区经理负责审核工程数量、工程质量、验工计价所需技术基础资料等相关事项。

2.项目总经济师负责审核劳务单价、设备租赁单价、计价报表的编制和金额、合同外计价资料等相关事项。

3.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检查证等相关事项。

3.计划合同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变更索赔、政策性调整等合同外计价资料,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时办理合同内、合同外的验工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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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于公司各项目部、直属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公司工经部是主管部门;公司直属项目部工程部是项目部的主责部门。

第二章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五条各项目部负责验工计价人员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注意变更和索赔事件成立的时效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第七条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第八条验工计价人员应建立建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分别建立概算内项目和变更索赔项目台帐,使工程进度款的计价掌握在动态管理中,对本期计价工程、开累计价工程、剩余工程能在台帐上一目了然。

台帐还要能反映同项目对建设单位的计价额和对劳务单位的计价额。

第九条按月度或季度验工计价项目、均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填报验工计价表,在每个月、季、年度末的25号前(或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审核,在下个月5号前取回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的验工计价。

第十条各项目部,根据核准的验工计价表,汇总每个季、年度的计价,于季、年末次月8号前报公司工经部,按月计价的项目,每月计价,每季度汇总一次报公司工经部。

报送资料包括计价汇总表和与计价金额相符的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资料及计价台帐。

第十一条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由项目部牵头组织并负责按建设单位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进行编制、上报,公司工经部按需要派员参加。

编制好的工程竣工决算经编制人、项目部总工、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工经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工经部应根据项目部需要对项目部编制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进行指导,并按项目部需要提供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具体实施,主要包括验工计价基础资料的记录、签认、收集、整理和验工计价资料的编制、审查、报送和批复,并建立对下验工计价台帐。

第十五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签订的补充合同条款;3、双方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零星用工、零星用机械台班数量(以下简称“零星用工”)证明材料(必须经施工员签字、现场负责人确认,项目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验工计价的原则1、坚持“先对上,后对下”的计价原则,对下计价数量要严格控制在建设单位(业主)批复的数量内。

2、坚持“先验工,后计价”的计价原则,对已完工程先由工程部、安质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出具由工程部和安质部门签发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后,再予以计价。

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应先修复至合格后方可计价。

3、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计价必须按月进行。

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内控措施和内部验收标准,确保计价工程数量控制在已完施工图(含已批复设计变更)中合格工程量内范围内。

4、严禁超额计价。

第十七条计量、支付程序1、严格“自下而上”的验工计价程序,劳务队伍作为验工计价的提议方,应在每月末报送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提交工程部和安质部进行审核,并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验工计价申请,并对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严格“先验工、再计价、后拨款”的程序,杜绝超计价、超付款现象,有效规避风险。

3、已从建设单位方计价回来的项目才能与劳务队伍计价,未从建设单位计价回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与劳务队伍计价。

4、变更增加项目,必需在项目经建设单位批准并已计价到承包方后,方可与劳务单位计价,未计价到位的项目,不得与劳务单位计价。

5、严格控制零星用工的使用及计价程序,按照“先请示后使用、谁使用谁签字”的原则,定期汇总上报项目经理。

6、劳务分包工程合同外项目验工计价,应由项目经理会同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等共同对施工内容、数量、质量、单价进行分析确认,待签订补充协议后,再按计价程序进行验工、计价。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及时填写计价台帐,严格控制劳务项目的资金支付,严禁超付,并通过按时计量,及时掌握劳务队伍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

当发生偏差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项目部应对劳务工程决算认真审查,核对合同价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按施工图和实际完成核实工程数量、认真核实单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第二十条劳务项目完工后,项目部要及时做好与劳务队的完工清算工作,在上报建设单位竣工清算前完成,并将相应工程数量纳入项目总决算中。

第二十一条劳务清算和中期计价报公司工经部审核、备案。

第二十二条财务只对有劳务合同的项目付款,无劳务合同的项目不得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三条财务根据签字盖章后的内部计价中期结算单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对未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的结算单,财务不得付款。

第二十四条财务在付款前要清理与劳务队伍的帐款往来,扣除我方提供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及由项目部代付的其它费和罚款等费用后,支付劳务队伍的计价工程款。

第二十五工程进度款按已批准劳务计价原则上不超过业主实际批复的比例(最多不超过业主实际批复的90%)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最多不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95%支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合同缺陷责任期满,未发生保修事项和款额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如果发生返修事项,返修费用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劳务单位另行支付。

第二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1、已完工程未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2、超出施工图或超出已批复变更设计的工程;3、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待处理的工程;4、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5、未按合同约定分包、转包的工程;6、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的工程;7、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8、合同约定不予验工计价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竣工结算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并按要求签订《结算协议书》,有效规避合同结算风险,。

第二十八条验工计价的格式1.与建设单位的计量、工程款支付等表格应按建设单位要求格式填报。

2、劳务分包工程验工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3、劳务分包工程验工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2)填表须知(3)劳务分包工程验工计价表(4)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5)零星用工数量确认单(合同外)3、劳务工程验工计价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1)验工计价单应根据工程部、安质部签认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填写。

(2)封面应该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3)本期计价金额应按验工计价单合计金额填写。

(4)验工计价单中的综合单价应与劳务分包工程合同中的项目综合单价相一致。

(5)验工计价单中的工程及费用名称应与劳务工程合同协议书中的工程及费用名称相一致。

(6)工程扣款:各种罚款。

(7)分包协议中若有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原则上不在计价单中反映,由财务部在支付工程款时根据协议约定扣除。

(8)验工计价单格式中的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九条为规范验工计价,公司工经部协同相关部门每年进行验工计价工作检查。

对由于工作不力,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验工计价单(第期)本期计价金额:元累计计价金额:元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施工队负责人:公司副总:公司副总:财务主管:制表人:可编辑日期年月日在建(竣工)工程计价单(年月日)施工单位:单位:人民币元可编辑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施工队负责人:编制:可编辑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施工单位:第页共页编制:日期:年月日零星用工数量确认单施工单位:截止时间:年月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施工队负责人:结算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现工程已完工,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有关约定已办理完工结算。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1、经双方末次结算,乙方在项目实行劳务承包完成的所有应得劳务款(包含了所有应当计价的内容)为(大写):元(小写:元)。

2、双方对结算内容没有异议,不存在其他遗留问题。

3、因乙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内容,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真实表示。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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