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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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新建昌赣客专工程的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工程款,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执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包括对上(建设单位)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下(各分部)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劳务队进行的劳务实物工程量计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经理部计划部负责对业主(对上)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对分部(对下)验工计价的审核及批复工作。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分部对劳务队的验工计价.各分部计划人员负责本分部对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负责各分部对劳务队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具体实施。

并负责验工计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第三章对上验工计价管理第四条对上验工计价的依据1、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5、业主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6、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7、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数量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8、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执行业主有关验工计价管理的规定、办法。

2、实事求是、数据真实、计算准确。

3、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和索赔补差费用,在发生后的当期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全额报批。

在建设单位未批复之前,各单位只做为统计报表上报,不做验工计价依据。

第六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周期及流程1、对上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2、对上验工计价流程。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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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验工计价管理,规范验工计价程序,完善工程项目验工计价联审联签机制,从严控制计价拨款,堵塞效益流失漏洞;明确各级责权利关系,增强各级的责任感,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优质高效地进行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做到低耗高产,做到控制施工成本、人人有责,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验工计价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三条项目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划合同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内部验工计价实行联审联签制度;验工计价工作不能以分包队伍意愿,要作为项目的日常工作来抓。

第四条项目部部门职责和权限:1、工程技术部门:对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工程质量负责,对所管技术人员的签证资料负责,并对技术人员签证资料进行复核、审签等。

2、安质部门:对工程质量负责,如有质量问题应于当月底提供书面材料给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并及时将有关质量处罚单转计划部门等。

3、计划合同部门:负责验工计价工作的日常业务的组织实施,对验工计价费用控制负责,对计量数量做好复核和“量、价”双控,登记验工计价台帐等。

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各施工队供应的材料费用(包含成品、半成品材料)、周转性材料租赁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等报财务部入账,做好物资材料的消耗分析,及时指出队伍超耗问题。

5、财务部门:负责对经总工和项目经理审签后的验工计价报表、物资部门提供的当期材料消耗进行复审,及时按公司财务部有关外包队伍成本核算规定记账,并做好各个队伍应付账款的分析。

第五条项目部各个部门必须掌握项目部与各个施工队所签订劳务合同包含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等条款要求,熟悉各自业务工作范围、成本控制范围及职责,切实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严格控制工程计量,及时做好供应物资材料及各项费用的签转工作,不能出现重计、错计和漏计,避免给项目经理提供不实数据而造成超拨工程款的现象。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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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总则1.1.验工计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基本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加强全同管理,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2.验工计价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单位根据承发包合同向施工单位进行拨款结算的依据,亦是施工企业及时回收工程价款,促进资金良性循环,提高经济效益的依据.企业内部上级对下级完成任务情况、质量进度情况的具体确认、是考核工程成本和经济核算的一项制度.因此,各单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1.3.验工计价的依据:1.3.1.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概预算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概预算或修正概预算;1.3.2.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调整计划;1.3.3.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综合单价和款额、以及双方共同商定的分部工程占单位工程的比列系数;(1)经发包单位同意的由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预算;(2)经过审批的开工报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补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3)工程质量合格与实际完成相同的工程当选量及其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4)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调整费用的文件、资料等.1.4.办理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做到不多验、不漏验,真实反映施工现状和进展情况.各单位要配备业务能力较强,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责任的验工计价人员,形成系统网络.2.总公司管项目总公司管项目(包括总公司委托各分公司管理的项目),对总公司管项目除应按三局施[1999]455号<<三局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按<<中铁三局集团四分公司验工管理办法>>规定按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预算室报送有关资料.3.公司管理项目3.1.凡不属于总分司管项目的工程项目统称公司管项目.3.2.公司管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预算室向各施工单位办理验工计价,并对各施工单位分劈(批复)验工计价.3.3.对各施工单位批复验工计价要符合以下要求:3.3.1.对各施工单位的验工计价按季进行,并在季后15天内完成。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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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管理,正确掌握工程进度,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准确计算施工产值,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确保XXXX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对各施工队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部办理工程拨款、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考核各施工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集团XXXX项目部对各施工队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管理。

所有费用的支付,必须遵循“先验工(结算)后支付”的原则。

第二节验工计价组织与管理第五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监督复审体制。

计划部是验工计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验工计价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订,以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并会同项目部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

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机构设置1、项目部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

2、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部。

由计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财务部共同参与对各施工队的工程项目进行验工计价。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工程部:参与各施工队管段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现场验工。

负责审核相关工程数量,审批“已完成工程数量表”。

2、安质部:参与各施工队管段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现场验工。

负责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质量鉴定工作;负责验工计价支持性资料的审查工作;根据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出具奖罚金额,月底前汇总到计划部,在验工计价款中划拨或扣除。

3、物资设备部:核销验工计价周期内材料消耗,考核材料节超情况,形成对比分资料汇,月底前汇总到计划部,在验工计价款中划拨或扣除。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梁场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铁道部、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梁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验工计价办法,合理组织施工,及时验工计价,梁场职能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梁场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梁场工经部是主管部门。

第二章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一条、组织机构梁场是验工计价的责任单位,工经部具体负责梁场对外的验工计价工作,并对梁场的验工计价成果负责。

第二条、工作职责梁场工经部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三条、验工计价依据1、梁场与项目经理部所签的承包合同及业主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清单、招投标资料。

2、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年(季)度计划或调整计划。

3、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有关验工计价规定及管理办法。

4、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

5、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6、按照施工计划安排、经监理单位签认、项目经理部审核、业主批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第四条、验工计价内容1、各期计价的工程量按经理部工程部和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量计价,验工计价资料由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工经部编制,经理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部批准进行验工计价。

2、严格按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3、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4、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验工计价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及时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合同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并进行计价的活动。

验工计价是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实行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计价项目分为合同清单内和清单外两大类。

第三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一)工程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三)经铁道部批准的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及个别概预算;(四)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五)经审核的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六)项目部对下任务分割、工程量清单分割以及清概分劈资料;(七)项目部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定;(八)各类年度、季度、月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九)业主、监理、集团公司有关验工计价的规定。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照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杜绝超计、漏计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部与各分部分别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计价小组相关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项目部验工计价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合同部。

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验工计价工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

第七条验工计价职责分工:(一)各分部:负责编制《验工数量表》(须附形象进度及工程量计算过程说明),在日前报送项目部合同部。

相关技术、质量证明材料(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需监理签认的资料),由各分部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签字。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程验⼯计价管理办法验⼯计价及付款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强化施⼯管理,规范⼯程验⼯计价⼯作,维护项⽬部及施⼯队利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项⽬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对业主(或局指挥部)、对施⼯队验⼯计价,不适⽤于对劳务分包队的验⼯计价。

第三条所谓验⼯计价是指项⽬部对业主或施⼯队按设计要求施⼯,并经验收确认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已完⼯程给予计价拨款的全过程。

⼯程验⼯计价可分为对上和对下两部分,对业主(局指挥部)的称对上验⼯计价,对施⼯队的称对下验⼯计价。

项⽬部为此项⼯作的管理主体,施⼯队为此项⼯作的实施主体。

第⼆章⼯程验⼯计价的依据第三条⼯程验⼯计价的依据:1、业主批准的施⼯预算或中标⼯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

2、项⽬部与业主签订的⼯程承包合同、项⽬部与施⼯队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

3、经批准的合同外增加的项⽬及款项的补充协议。

4、已完⼯程的各种质量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

5、业主要求施⼯的其它项⽬。

第三章验⼯计价办法第四条对上验⼯计价办法1、对上验⼯计价原则上按业主及局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对上验⼯计价,在每⽉22⽇前各施⼯队计划部门牵头编制当期验⼯计价报表,上报项⽬部各相关部门签认,由项⽬部计划合同部汇总计价,经监理签认后上报业主(局指挥部)批复。

3、对上验⼯计价要及时准确,字迹清楚,格式正规,基础资料齐全,⼿续完备,并附有形象进度⽂字说明及必要的照⽚。

第五条对下验⼯计价1、对下验⼯计价实⾏⽉份、季、末次验⼯计价。

2、⽉份验⼯计价原则上按照业主(局指挥部)批复及各施⼯队上报的验⼯计价进⾏分劈,付款按批准的⽉份验⼯计价扣除供料款和扣留额后,根据内部承包合同⽀付。

预算验⼯分劈的扣留额:内部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上交⽐例款+⼯程税⾦3、季度验⼯计价:按批准的季度验⼯计价额扣除⽉份的验⼯计价款。

付款同⽉份付款规定。

根据对上与业主的计价频率,及时对施⼯队进⾏计价拨款。

验工计价管理

验工计价管理

附件5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验工计价是建设单位根据承发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确认;也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进度拨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在公司内部,验工计价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具体确认,是办理内部拨款、结算和考核各单位和经济核算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验工计价部门工作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部门根据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办理验工计价,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时间积极予以配合,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验工部门:验工计价人员要及时整理原始凭证;编制验工计价报表;积累各种上级法规、政策调整等文件;计算、整理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的各种资料。

2。

技术部门:积累开工报告、各种技术会议纪要、隐蔽工程检查证、变更设计单等原始凭证;提供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质检工程师签认的工程数量清单.3。

质检部门:参与隐蔽工程检查,对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重要部分应全过程检查;联系监理工程师,及时办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或工序质量验收签证;提供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协调工作关系.4.物资部门:提供设备物资采购发票、进场物资清单和验收检验报告单等。

5.试验部门:检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提出试验报告单;检查施工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提供检验报告单。

第三章验工计价的依据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施工协议、验工计价实施办法和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

2。

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开工报告。

3.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签认的验工数量.4。

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颁发的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办理程序,经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认批准的变更设计.5。

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质量评定等齐全的质保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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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宝汉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工程用款,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根据公司下发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验工计价的组织管理
项目经理部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项目总工,计划部会同工程部、物资部等及其它有关部室人员一起对项目经理部标段内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工。

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并汇总各施工队完成的工程数量和款项,工程部质检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并署名签认(无质检工程师签认的视为无效),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下发。

第二条验工计价的依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
2、审核后的施工图纸;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签证,补充合同的条款及有关的会议纪要;
4、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以及相关隐蔽工程签证、质量合格签证、试验报告单等。

5、合同外的零星用工、机械验工签认工程量。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及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为保证验工计价工作及时进行和上报,每月的验工截止时间定于当月的20日,批复时间为下月5日前。

2、每月由项目部计划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各施工队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物资部门提供的实际材料消耗、设备部门的电费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月度验工计价,核定的已完成投资做为拨付工程进度款和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

3、竣工结算应在工程竣工,并进行全面清理无质量等遗留问题后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单位验工计价、质量评定情况、工程缺陷遗留问题的处理、工程决算的增(减)和政策性调整进行最终结算,编制工程结算书,经项目部领导签字认可并报公司审批后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4、对施工队的工程验工计价除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办理外,必须严格执行各种签证审批手续,并按合同约定比例拨付月进度款及预留质保金,待保修期满缺陷修复后,再支付质保金。

5、项目部验工计价人员编制的验工计价表,经质检工程师、预算负责人、总工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6、项目计划合同部负责人为验工计价主办人员,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审批有关验工计价数据资料,按本办法规定及有关行业质量评定标准办理,不得隐瞒不报,严禁超前验工。

第四条验工计价要求与职责
1、施工技术部人员和质检工程师要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对工程进行评定,要为验工计价提供可靠的质量依据,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项目均不能验工。

技术人员每月根据合同规定核算施工队工程量,并填写《已完工程数量表》(劳计价表-2)和《工程量签证单》(劳计价表-5),于每月25日前提交给项目计划合同部。

2、项目物资人员必须每月对施工队材料进行核算,每月25日前准
确提供《施工队材料实际消耗表》(劳计价表-3)。

3、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必须每月对项目部消耗电量进行核算,并填写《***号变压器电费分配表》(项成管-23表)和《**月施工队用电汇总表》(劳计价表-4),每月25日前提交到项目计划合同部。

《“***号变压器电费分配表》只作为项目部日常核算用,不作为验工计价的附件。

4、零星工程签证管理。

零星签证能用实物量化的必须用实物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及时签证,且必须做到事先申请、一事一签证。

签证时要把工作内容、时间、用工数量、工作地点等内容详细填写在《零星用工、机械验工确认单》(劳计价表-6)上;当月的签证单原件需在21日前汇总到计划合同部,由项目计划合同部复核汇总,项目长签字认可后计价,延期签认或上报的一律无效。

5、计划人员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已完工程数量表》和《工程量签证单》、物资部门提供的《施工队材料消耗表》、设备部门提供的《施工队用电汇总表》及各部门签认的《零星用工、机械验工确认单》编制验工计价,当月末日前形成《工程劳务计价表》(劳计价表-1),下月3日前组织有关人员会签完毕提交给项目经理,下月5日前项目经理签字完毕下发。

6、每月验工计价前,财务部门应就当月各施工队消耗的材料、已付工程款与物资人员及施工队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验工计价。

7、项目对下验工计价时应坚持现场验工制度。

每月20日,项目部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在总共的牵头下,组织成员应坚持到现场验工,共同盘点材料库存,做到验工准确、及时,确保为成本核算提供准确资料。

8、严格验工、拨款会签制度。

《已完工程数量表》要有现场技术人
员、现场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施技部长、项目计划负责人、劳务队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的签字,拨款通知单(具体格式及会签内容见后附《工程价款拨付通知单》),要由技术、计划、生产保障、财务、现场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书记、项目经理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会签,严禁超验工、拨款。

第五条合同内验工计价
1、单项费用包干的工程项目,根据实际完成情况验工计价。

2、以合同价计价的工程项目,按季、年度已完成并经质检工程师签认的实物工作量按合同内对应单价验工计价。

第六条合同外验工计价
一、施工图增减数量计价
1、必须提供经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核定的施工图数量与施工预算数量的增减对照表。

2、已完成并经质检工程师签认的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增减工程数量,其单价执行合同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二、新增项目计价
1、必须提供经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核定的施工图数量与施工预算数量的增减对照表。

2、已完成并经质检工程师签认的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增减工程数量,其单价根据公司下达的指导价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项目经理部根据市场价确定的单价为准。

第七条严格按合同中的项目和单价编制验工计价。

施工期间各类
工程验工计价总额均不得超过施工预算的95%,剩余5%竣工验交后纳入末次验工计价。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1、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
2、未签订《承包合同》的;
3、未按验工计价程序执行的;
4、倒手转包或由无照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
5、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待处理的工程;
6、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的;
7、未按变更设计规定办理,擅自变更的;
8、工程完工,但竣工资料未整理齐全的;
9、其他与竣工计价规定不符的。

第九条奖罚措施
为实现建设单位及业主“全线一次成优,确保部优,争创国优、为国争优”的质量目标,项目经理部将根据业主、监理制订的专项奖罚措施结合我项目部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每月下发的施工计划中制定奖罚措施。

第十条本办法由项目部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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