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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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五条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价款的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禁止虚假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七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等合同(含补充合同);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5.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投标文件;6.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设计变更;7.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8.经审核合格的施工资料。

第八条工程承包单位作为验工计价的提议方,应在工程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提交验工计价申请,并对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第十条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质量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核,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监管单位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生产技术部作为验工计价的受理方,应及时对工程承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申请和监理单位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认。

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是验工计价的批准部门。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施工图并经监理、质监、监管、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

第十七条验工计价程序监理单位于每月20日至25日组织施工单位、质监站、生产技术部、监管单位组成检查计量小组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质量及数量进行现场检查和计量,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并在验工计量检查表的相应责任栏内分别签字确认。

生技部按已完工程计量检查表及验工计价表后审核签认后,交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核准。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新建昌赣客专工程的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工程款,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执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包括对上(建设单位)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下(各分部)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劳务队进行的劳务实物工程量计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经理部计划部负责对业主(对上)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对分部(对下)验工计价的审核及批复工作。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分部对劳务队的验工计价.各分部计划人员负责本分部对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负责各分部对劳务队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具体实施。

并负责验工计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第三章对上验工计价管理第四条对上验工计价的依据1、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5、业主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6、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7、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数量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8、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执行业主有关验工计价管理的规定、办法。

2、实事求是、数据真实、计算准确。

3、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和索赔补差费用,在发生后的当期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全额报批。

在建设单位未批复之前,各单位只做为统计报表上报,不做验工计价依据。

第六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周期及流程1、对上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2、对上验工计价流程。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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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管理,正确掌握工程进度,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准确计算施工产值,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确保XXXX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对各施工队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部办理工程拨款、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考核各施工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集团XXXX项目部对各施工队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管理。

所有费用的支付,必须遵循“先验工(结算)后支付”的原则。

第二节验工计价组织与管理第五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监督复审体制。

计划部是验工计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验工计价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订,以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并会同项目部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

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机构设置1、项目部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

2、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部。

由计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财务部共同参与对各施工队的工程项目进行验工计价。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工程部:参与各施工队管段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现场验工。

负责审核相关工程数量,审批“已完成工程数量表”。

2、安质部:参与各施工队管段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现场验工。

负责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质量鉴定工作;负责验工计价支持性资料的审查工作;根据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出具奖罚金额,月底前汇总到计划部,在验工计价款中划拨或扣除。

3、物资设备部:核销验工计价周期内材料消耗,考核材料节超情况,形成对比分资料汇,月底前汇总到计划部,在验工计价款中划拨或扣除。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梁场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铁道部、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梁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验工计价办法,合理组织施工,及时验工计价,梁场职能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梁场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梁场工经部是主管部门。

第二章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一条、组织机构梁场是验工计价的责任单位,工经部具体负责梁场对外的验工计价工作,并对梁场的验工计价成果负责。

第二条、工作职责梁场工经部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三条、验工计价依据1、梁场与项目经理部所签的承包合同及业主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清单、招投标资料。

2、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年(季)度计划或调整计划。

3、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有关验工计价规定及管理办法。

4、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

5、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6、按照施工计划安排、经监理单位签认、项目经理部审核、业主批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第四条、验工计价内容1、各期计价的工程量按经理部工程部和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量计价,验工计价资料由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工经部编制,经理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部批准进行验工计价。

2、严格按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3、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4、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验工计价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及时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合同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并进行计价的活动。

验工计价是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实行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计价项目分为合同清单内和清单外两大类。

第三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一)工程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三)经铁道部批准的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及个别概预算;(四)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五)经审核的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六)项目部对下任务分割、工程量清单分割以及清概分劈资料;(七)项目部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定;(八)各类年度、季度、月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九)业主、监理、集团公司有关验工计价的规定。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照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杜绝超计、漏计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部与各分部分别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计价小组相关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项目部验工计价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合同部。

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验工计价工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

第七条验工计价职责分工:(一)各分部:负责编制《验工数量表》(须附形象进度及工程量计算过程说明),在日前报送项目部合同部。

相关技术、质量证明材料(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需监理签认的资料),由各分部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签字。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程验⼯计价管理办法验⼯计价及付款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强化施⼯管理,规范⼯程验⼯计价⼯作,维护项⽬部及施⼯队利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项⽬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对业主(或局指挥部)、对施⼯队验⼯计价,不适⽤于对劳务分包队的验⼯计价。

第三条所谓验⼯计价是指项⽬部对业主或施⼯队按设计要求施⼯,并经验收确认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已完⼯程给予计价拨款的全过程。

⼯程验⼯计价可分为对上和对下两部分,对业主(局指挥部)的称对上验⼯计价,对施⼯队的称对下验⼯计价。

项⽬部为此项⼯作的管理主体,施⼯队为此项⼯作的实施主体。

第⼆章⼯程验⼯计价的依据第三条⼯程验⼯计价的依据:1、业主批准的施⼯预算或中标⼯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

2、项⽬部与业主签订的⼯程承包合同、项⽬部与施⼯队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

3、经批准的合同外增加的项⽬及款项的补充协议。

4、已完⼯程的各种质量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

5、业主要求施⼯的其它项⽬。

第三章验⼯计价办法第四条对上验⼯计价办法1、对上验⼯计价原则上按业主及局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对上验⼯计价,在每⽉22⽇前各施⼯队计划部门牵头编制当期验⼯计价报表,上报项⽬部各相关部门签认,由项⽬部计划合同部汇总计价,经监理签认后上报业主(局指挥部)批复。

3、对上验⼯计价要及时准确,字迹清楚,格式正规,基础资料齐全,⼿续完备,并附有形象进度⽂字说明及必要的照⽚。

第五条对下验⼯计价1、对下验⼯计价实⾏⽉份、季、末次验⼯计价。

2、⽉份验⼯计价原则上按照业主(局指挥部)批复及各施⼯队上报的验⼯计价进⾏分劈,付款按批准的⽉份验⼯计价扣除供料款和扣留额后,根据内部承包合同⽀付。

预算验⼯分劈的扣留额:内部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上交⽐例款+⼯程税⾦3、季度验⼯计价:按批准的季度验⼯计价额扣除⽉份的验⼯计价款。

付款同⽉份付款规定。

根据对上与业主的计价频率,及时对施⼯队进⾏计价拨款。

验工计价管理

验工计价管理

附件5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验工计价是建设单位根据承发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确认;也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进度拨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在公司内部,验工计价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具体确认,是办理内部拨款、结算和考核各单位和经济核算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验工计价部门工作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部门根据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办理验工计价,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时间积极予以配合,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验工部门:验工计价人员要及时整理原始凭证;编制验工计价报表;积累各种上级法规、政策调整等文件;计算、整理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的各种资料。

2。

技术部门:积累开工报告、各种技术会议纪要、隐蔽工程检查证、变更设计单等原始凭证;提供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质检工程师签认的工程数量清单.3。

质检部门:参与隐蔽工程检查,对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重要部分应全过程检查;联系监理工程师,及时办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或工序质量验收签证;提供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协调工作关系.4.物资部门:提供设备物资采购发票、进场物资清单和验收检验报告单等。

5.试验部门:检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提出试验报告单;检查施工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提供检验报告单。

第三章验工计价的依据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施工协议、验工计价实施办法和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

2。

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开工报告。

3.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签认的验工数量.4。

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颁发的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办理程序,经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认批准的变更设计.5。

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质量评定等齐全的质保原始资料。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为确保项目部建设及明确内、外部施工工班管理方式,理顺项目部与各施工工班之间的经济关系,促使工程正常、有序进展。

进一步落实责任成本管理的“纵向到底”的管理思路,从而依照施工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验工计价,特制定本办法。

验工计价是对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验收并核定其各项费用的程序。

根据合同要求,对各工班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的验收和计价,是办理工程拨款、结算的依据,是将工程实物转换成经济价值的具体体现。

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要严把验工计价关,把验工计价作为控制目标责任成本,堵塞效益流失黑洞的重要关隘。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二、对下验工计价:1、验工计价的原则。

(1)单价:项目部合理确定项目责任预算单价与工班签署施工合同进行计价。

项目部下发的批准单价作为项目部与工班签合同进行计价的上限。

合同外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提前制定合理预算价及指导价下发各工班指导施工,作为计价的唯一依据。

(2)工程数量A、合同内工程,以施工图或现场实际施工为准,由现场技术员出具实际工程量,经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联审后报总工批复,给予计价。

B、合同外工程,以项目部施工技术部下发的通知单为依据,由现场技术员出具实际工程量,经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生产副经理联审后报总工批复,给予计价。

计价时应提供相应的影像、图片等资料。

C、零星用工和零星机械台班。

按《零星用工、零星台班管理办法》办理,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内外部工班使用零用工天、零用机械台班。

对明显超量使用零用工天、零用机械台班的追究相关签认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D、拌合站计价:每月20号将使用方签字确认的混凝土数量原件及电脑打印“拌合站砼生产记录”汇总至物资设备部,经审核后送至计划合同部,计划合同部根据已核定的混凝土数量及价格进行计价。

E、变更增加工程量:对于工地发生的变更增加工程,在业主未批复前,按原设计图纸工程量进行计量,等批复后再进行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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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验工计价行为,明确工作流程,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结合渝蓉高速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项目部对各劳务班组完成任务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具体确认,是办理验工计价的一项制度,是考核工程成本、经济核算、进行激励约束考核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编制,先验工后计价,真实反映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既要落实“四防”工作要求(防超验工计价、防虚假验工计价、防违法分包、防超拨工程款),也要防止漏结算错结算造成损失。

第四条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以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验工计价管理台帐,设专人管理。

第五条验工计价分中间计量结算和竣工计量结算两部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验工计价。

第二章目的
第七条加强渝蓉高速公路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促进本工程快速施工。

第八条明确验工计价程序,规范验工计价流程,准确统计工程进度,高效、有序的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第三章验工计价管理职责
第九条验工计价的归口部门是项目部经营管理部。

负责起草结算管理文件、办法、规定;制定结算计划、具体实施验工计价工作,负责牵头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验工计价,负责处理劳务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种费用补偿问题。

测量队:对不规则体进行测量收方计量并签认后上报对口的部门,并做好台账。

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量,建立工程量结算台账,对上、对下工程量的对照。

质量安全部:审核劳务班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合格工程量是指监理、业主、设计验收合格的数量。

物资设备部:向部提供劳务班组的材料扣款、材料核销表等。

经营管理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已签证的合格工程数量、材料扣款及其附件,办理验工计价,并做好验工计价台账。

劳务班组:对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单、材料扣款单签字确认并盖公章。

如验工计价工作需要,项目部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配合。

第四章验工计价程序
第十条验工计价条件
1、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2、符合劳务分包合同计量、计价条款要求。

3、业主已验工计价给项目部的工程数量。

4、劳务班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5、已完善结算手续。

6、程序符合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7、项目部有关职能部签认的工程量。

8、验工资料必须得到项目部有关部门签证。

本项目验工计价必须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才可以办理计价,否则不予计价。

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中间验工计价程序
主体、临建工程验工计价
1、土石方和不规则体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每月15日前向工点技术员申请完成工程量收方,工点技术员接到申请后30分内电话和短信同时通知测量队收方,测量队合理安排收方时间,但测量队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
所有劳务班组完成工程量交工点技术员处,同时交劳务班组一份。

测量收方断面资料由收方计算员签字,测量队长复核。

2、主体工程、临建工程计量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于每月19日前向工点技术员申报实际完成工程量、于每月21日前交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复核、于每月23日前交工程部主任审核,工点技术员于每月21日前完成管段内工程量审核、技术负责人于每月23日前完成工程量审核、工程部主任于每月26日前完成本项目部所有工程量审核。

劳务班组负责人于每月27日前将《中间验工数量表》交经营管理部办理验工计价,经营管理部于次月5日前完成全部计价工作,于次月6前将验工计价表(劳务、机械租赁)交财务部进行支付。

中间验工计价时间节点:(班组申报)当月19日(工点技术员审核2天)21日(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审核2天)23日(工程部主任审核3天)26日~27日(经营管理部计价8天)次月5日。

3、物资设备部将双方签认的劳务班组甲供材料核销表和材料扣款表等每月25日前交经营管理部。

4、经营管理部每月27日~次月5日办理验工计价。

5、《中间验工数量表》由劳务班组先自行签认后找工点技术员、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工程部主任签认。

《中间验工计价表》由部计价人员找部副主任复核、主任、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6、上述当日指当日18点前。

7、劳务班组、项目部可以将验工计价时间节点提前,但不得延误,项目部职能部门对超过时间节点提交的《中间验工数量表》和《中间验工计价表》不予办理,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劳务班组不按时履行验工计价程序的,延误罚款500元/天(劳务班组主张当月不验工计价除外,但劳务班组必须每月18日前向部提交书面说明并签字盖章)。

项目部人员造成验工计价时间延误的,单份结算罚款50元。

8、每月验工数量原则上为上月21日~本月20日之间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首次计量以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中间验工计价相关流程及相关表格及附件见(附件1)
第十二条竣工验工计价程序
主体、临建工程验工计价
1、土石方和不规则体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完工后3日内向工点技术员申请完成工程量收方,工点技术员接到申请后30分内电话和短信同时通知测量队收方,测量队合理安排收方时间,但测量队必须在3日内将该劳务班组完成工程量交工点技术员处,同时交劳务班组一份。

测量收方断面资料由收方计算员签字,测量队长复核。

2、主体工程、临建工程计量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完工后4日内向工点技术员申报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点技术员收到验工数量表后3日内完成审核,技术负责人收到验工数量表后3日内完成审核,工程部主任收到验工数量表后3日内完成审核,质量部主任审核时间1天,安全总监审核时间1天,生产经理审核时间1天,总工程师审核时间1天。

劳务班组负责人待《竣工验工数量表》签证完成后交经营管理部办理验工计价,经营管理部5日内完成全部计价工作后交财务部进行支付。

单份竣工验工计价时间节点:(班组申报)-(工点技术员审核3
天)-(技术负责人审核3天)-(工程部主任审核3天)-(质量部主任1天)-(安全总监1天)-(生产经理1天)-(总工程师审核1天)-(经营管理部计价5天)。

3、物资设备部将双方签认的劳务班组甲供材料核销表和材料扣款表等完工后5日前交经营管理部。

4、经营管理部办理竣工验工计价时间原则上为每月27日~次月10日,特殊情况可依据实际完工时间来定。

5、《竣工验工数量表》由劳务班组先自行签认后找工点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工程部主任、质量部主任、安全总监、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签认。

《竣工验工计价表》由经营管理部计价人员找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复核、主任、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同时找工程部、质量部、物资部、安全总监、物资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等会签。

6、上述当日指当日18点前。

7、劳务班组、项目部可以将验工计价时间节点提前,但不得延误,项目部职能部门对超过时间节点提交的《中间验工数量表》和《中间验工计价表》不予办理,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竣工验工计价相关流程及相关表格及附件见(附件2)
第五章其他验工计价程序
第十三条其他验工计价
其他验工计价参照主体验工计价执行。

一、征地拆迁结算
征地拆迁结算由协调部办理。

二、租赁结算
租赁结算由经营管理部办理。

三、现场签证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规定上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办理结算。

第六章其他
第十四条验工计价采用书面报表。

第十五条验工计价报表、汇总表等各类上报资料的书面报表文件,各级签字必须齐全。

未经签字或签字不全者,不予计价,签字人为计算机打印者无效。

第十六条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采用A4纸并统一格式。

验工计价表一式四份(劳务班组一份、项目部三份),四份全部为原件。

第十七条各部门对验工计价有关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遍造、隐匿或者销毁。

验工计价资料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对于劳务班组不按程序、私自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部不予验工,经营管理部不予计价。

不按施工图施工,任意加大或缩小施工尺寸,或改变砼标号等,将按实际情况对劳务班组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因劳务班组违约或其它由于劳务班组原因引起的新增、返工工作量,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所在劳务班组承担。

第二十条除首次验工计价以外的中间、竣工验工计价,劳务班组必须向经营管理部提供上月民工工资发放明细,否则不予办理验工计价支付价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中间验工计价流程框图
附件2
竣工验工计价流程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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