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设施建筑规范的基本要求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3.2.2 老年人设施新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应符合表3.2.2-1和表3.2.2-2的规定,并应纳入相关规划。
表3.2.2-1 老年人设施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配建指标建筑面项目名称基本配建内容配建规模及要求用地面积2积(m/2(m/床) 床) 居家式生活起居,餐饮服老年公寓务、文化娱乐、保健服务用不应小于80床位 ?40 50,70房等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市(地区)级养老不应小于150床娱乐、医疗保健、健身用房?35 45,60 院位及室外活动场地等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居住区(镇)级养娱乐、医疗保健用房及室外不应小于30床位 ?30 40,50 老院活动场地等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不应小于100床老人护理院 ?35 45,60 保健、康复用房等位注:表中所列各级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护理院的每床位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均为综合指标,已包括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
表3.2.2-2老年人设施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配建指标建筑面项目名称基本配建内容配建规模及要求用地面积2积(m/2(m/床) 床) 普通教室、多功能教(1)应为5班以上; 市(地区)级老年室、专业教室、阅览室(2)市级应具有独立?1500 ?3000 学校(大学) 及室外活动场地等的场地、校舍阅览室、多功能教室、应有独立的场地、建市(地区)级老年播放厅、舞厅、棋牌类1000,2000,筑,并应设置适合老人活动中心活动室、休息室及室外4000 8000 活动的室外活动设施活动场地等活动室、教室、阅览室、2居住区(镇)级老应设置大于300m的室保健室、室外活动场地?300 ?600 年活动中心外活动场地等镇老人服务中心应附设不小于50床位的养活动室、保健室、紧急老设施;增加的建筑面居住区(镇)级老援助、法律援助、专业积应按每床建筑面积?200 ?400 年服务中心 2服务等不小于35m、每床用地2面积不小于50m另行计算2小区老年活动中活动室、阅览室、保健应附设不小于150m的?150 ?300 心室、室外活动场地等室外活动场地小区级老年服务活动室、保健室、家政服务半径应小于500m ?150 —站服务用房等(1)不应小于10床位,每床建筑面积不应休息室、活动室、保健2托老所小于20m; ?300 —室、餐饮服务用房等 (2)应与老年服务站合并设置注:表中所列各级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护理院的每床位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均为综合指标,已包括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
成都市养老设施建设规范

成都市养老设施建设规范
一、综合要求
(一)以民主社会主义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为基本原则,坚持
党政企民合作发展,实现设施建设与老年公共保障服务政策协调发展。
(二)以优化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长期关怀需求为宗旨,继承
传统文化,贴近社会特点。
(三)依据设施建设需求,实行指导性的土地使用政策,扎实推进老年设施
功能强化,把老年服务由重资源投入型转变为功能效能型。
二、基本要求
(一)位置选择:设施的位置要力保安全、便利,尽可能满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购物等方面的需求。
(二)设施规模:考虑到老人口数量和实际服务需求,合理规划设施建设规模,保障及时获得服务。
(三)设施结构:需要综合考虑老年服务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把握住老年设施的便利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
(四)建筑设计:设施建筑应该兼顾实用性和品位,引入当地特色,营造舒
适宜人的环境。
(五)室内装饰:室内装饰要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突出温馨、安全、绿
色等特色,体现人文气息,彰显中华传统文化精神。
(六)营造氛围:制定特别的健身活动、文化活动及艺术活动,营造轻松温
馨的氛围,给老年人提供更具魅力的活动舞台。
老年公寓的建筑标准

老年公寓的建筑标准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强,老年公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那么老年公寓的建筑标准是什么?值得我们探讨。
一、老年公寓的建筑基本要求老年公寓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居住场所,其建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安全性:老年公寓的建筑安全要求较高,需要符合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标准。
建筑物必须具备稳定、牢固、抗震、防火等特性。
2. 无障碍通行:老年公寓应该保证老年人的无障碍通行,包括手推车、轮椅通道、电梯、扶手、坡道等措施。
3. 舒适性:老年公寓的设计应该考虑到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安静、明亮、舒适的空间。
4. 环保性:老年公寓应该采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使用环保、节能的设施设备,保证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二、老年公寓的建筑设计标准老年公寓的建筑设计标准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 建筑规划:老年公寓的建筑规划应该合理,建筑面积要求不小于25平方米/人,室内空间可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人。
2. 房间布局:老年公寓的房间布局应该合理,尽量减少走动距离。
一般老年人的住房布置为阳台、客厅、主卧房、次卧房、厨房和卫生间组成,每个房间的面积要求不少于10平方米。
3. 电路照明:房间电路设置充足,每个房间至少设置一盏灯。
老年人起床、活动、夜间上厕所时要充分考虑照明。
4. 采光视野:老年公寓房间要求充分的采光和良好的视野,阳台、窗户尺寸需合理。
保证室内采光条件和对外开放的视野以及室内通风。
5. 卫生设施:老年公寓要求卫生设施良好,卫生间位置应该方便、清洁、过渡空间应该充足、且严格禁止使用浴盆,以免发生滑倒等事故。
卫生间排水应顺畅、坡度适当。
三、老年公寓建筑施工标准施工标准是保证老年公寓建筑质量的关键,应满足以下要求: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02. 蠕变深度不大于2.5毫米3. 构造留缝、空隙应合理,楼板和墙体、墙体和窗户连接处应保持水平4. 楼板和承重构件的端面不得呈现水泥深度不均匀、未密实和过度地震裂缝。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应遵循以下标准:
1. 建筑基地选择:应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的区域,且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2. 无障碍设计: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年人的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的养老设施应设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
3. 地面材料:地面应采用不易碎裂、耐磨、防滑、平整的材料。
4. 色彩与标识设计:建筑应进行色彩与标识设计,且色彩柔和温暖,标识应字体醒目、图案清晰。
5. 耐火等级:老年人用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
6. 无障碍设计:建筑及其场地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7. 楼板和隔墙隔音:主要用房的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
8. 结构形式:养老设施的结构形式宜采用框架结构,楼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
9. 出入口与安全出口:养老设施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遗体、废弃物出入口之用。
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康复室应有良好的自然
通风和采光,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
这些标准是根据建筑设计的一般原则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制定的,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生活环境。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1总则1.0.1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空间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内容,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1.0.3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2符合“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3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无障碍及管理等要求;4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老年人The Elderly60周岁及以上的人。
2.0.2养老服务设施Elderly Care Facilities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和场所的通称。
2.0.3机构养老Institutional for the Elderly Service通过综合性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
2.0.4社区养老Community Support for the Elderly Service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依靠,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
2.0.5居家养老Home Care for the Elderly Service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使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料养老。
2.0.6机构养老服务设施Institution-based Facilitiesfor the Elderly Care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支持、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的全托型养老设施,包括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共服务属性)及老年养护院等。
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规范来源:收集点击数:1036次更新时间:2010-8-20 11:18:35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1999)1 总则1.0.1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l.0.3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人使用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
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可兼为老年人使用。
1.0.4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老龄阶段 The Aged Phase60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
2.0.2自理老人Self-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2.O.3介助老人 Device- 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
2.O.4介护老人 Under Nurs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2.0.5老年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住宅。
2.0.6老年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2.0.7老人院(养老院) Home for the Aged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O.8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
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规范要求

养老机构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和生活服务的机构,其居室规范要求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下面是对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规范要求的一些建议和说明。
首先,老年人居室的面积应当充足。
根据国内外研究显示,老年人所需的居住面积要比年轻人更大,这是因为老年人活动范围有限,因此需要更大的空间来实现自己的生活需求和活动能力。
一般来说,老年人居室的建筑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这样才能保证充足的空间供老年人居住、休息和社交。
其次,老年人居室的布局要合理。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满足多种需求,如睡眠、休息、个人卫生和生活起居等。
因此,在设计老年人居室时,应当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特殊需求,合理布局各个区域。
例如,睡眠区域应当安静舒适;卫生间应当设计成无障碍的,便于老年人的使用;起居区域应当考虑到老年人的社交需求,便于与他人交流和互动。
再次,老年人居室的设施要便利和安全。
老年人居室应当配备各种必要的设施,以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例如,老年人居室应当配备宜人的温度和照明,以保证老年人的舒适感;配备安全可靠的电动设备,以帮助老年人完成一些日常活动,如开关灯、开关门等;配备紧急呼叫设备,以应对老年人在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此外,老年人居室应当注重环保和节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居室的环保和节能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在设计老年人居室时,应当采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当注重居室的节能设计,降低老年人的居住成本同时保证他们的生活品质。
最后,老年人居室应当注重细节设计。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满足多种需求,因此应当在细节设计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和舒适性。
例如,可在卧室和浴室等区域安装扶手,以提供老年人的支撑和保护;可在厨房和洗衣间等区域加入一些便利设施,以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总之,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规范要求的重点在于提供舒适、安全和便利的居住环境给老年人。
在设计和规划时要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生活习惯,合理布局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
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

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老年养护院、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等老年人全日制照料设施,以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机构的日间照料部等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GB 50867-2022《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016-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763-202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352-202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1、场地设计GB 50867-2022 4.0.2老年人居住用房和主要公共活动用房应布置在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h。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宜与居住用房就近设置。
GB50352-20225.1.3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7.1.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GB 50867-2022 4.0.3养老设施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货物、垃圾、殡葬等运输宜设置单独的通道和出入口。
GB 50867-2022 4.0.4总平面内的道路宜实行人车分流,除满足消防、疏散、运输等要求外,还应保证救护车辆通畅到达所需停靠的建筑物出入口。
GB 50867-2022 4.0.5总平面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在机动车停车场距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应设置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且无障碍停车位应与人行通道衔接,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2、层数、高度GB 50016-20225.4.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高层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同时相对整栋楼的疏散通道,养老院宜另外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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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
为适应我国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养老设施建 筑设计质量,使养老设施建筑适应老年人体能变化和行
为特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老年 养护院、养老院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
教育部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