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 二层以上住宅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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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住宅等7类建筑二层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住建部住宅等7类建筑二层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住建部:住宅等7类‎建筑二层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作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这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下发的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通‎知中规定的‎。

自20世纪‎80年代起‎,玻璃幕墙在‎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通知要求,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玻璃幕墙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

采用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规定;新建玻璃幕‎墙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论证,并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惊呆了!居然要限制玻璃幕墙使用,老幕匠有话说,你妹的害我没饭吃了?

惊呆了!居然要限制玻璃幕墙使用,老幕匠有话说,你妹的害我没饭吃了?

惊呆了!居然要限制玻璃幕墙使用,老幕匠有话说,你妹的害我没饭吃了?随着城市发展,外墙为大面积玻璃幕墙的写字楼、酒店随处可见。

但这一建筑表现形式,未来可能会受到限制。

四川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没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建筑工程,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

“特殊使用要求”指机场、剧院等公共建筑,写字楼、酒店不在此范围。

该《通知》是对去年住建部等部门出台的相关通知的进一步深化。

资料显示,住建部去年曾出台相关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等7类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的商业中心等场所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房观察采访了诸位专家,一种观点认为该《通知》出台非常有必要,近些年的设计对玻璃幕墙的使用有点过多且过度依赖,限制了建筑设计的创造力。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通知》太过于一刀切,不利于城市环境多样化的建设,可通过技术措施来限制玻璃幕墙的技术参数。

同时,专家们注意到该《通知》里存在一些含糊的地方,如提及的“不得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

在专家们看来,“大面积”并不好界定,这对后期的执行监管留下灵活处理的空间。

这意味着如果项目的造型出彩的话,只要不是全覆盖的玻璃幕墙,都会有协商的空间。

刘艺:不能一刀切可通过技术措施来限制玻璃幕墙的技术参数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建筑师刘艺因为传统的玻璃幕墙在节能、安全性、防眩光(光污染)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省住建厅出台的《通知》主要是针对这类问题。

我觉得这过于一刀切了,每一样建筑材料都会有自己的问题,但是不能采用这种一刀切的方式。

其实住建厅可以制定一些指标,比如说要节能,那玻璃幕墙必须达到多少节能指标才可以使用;安全性方面,我们采用什么样的明框,或者其他的固定措施就可以使用;防眩光方面,对眩光的影响做出分析就可以采用。

我的建议是,通过技术措施来限制玻璃幕墙的一些技术参数,或者要求提高玻璃幕墙的技术档次,杜绝简陋的、低端的、在节能方面有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

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

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建筑出入口上方设有建筑幕墙的,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建筑玻璃采光顶和玻璃雨蓬应当设置防坠落构造措施。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新建住宅二层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新建住宅二层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新建住宅二层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作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这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下发的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

自20世纪80年代起,玻璃幕墙在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5项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第二,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第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第四,玻璃幕墙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

采用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规定。

第五,新建玻璃幕墙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论证,并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严格落实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各方责任。

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

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7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7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住建部: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7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2015-03-20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直辖市建委、安全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重庆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性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措施(一)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二)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下一篇:幕墙工程中密封胶...建标〔2015〕3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直辖市建委、安全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重庆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性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措施(一)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二)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04•【文号】建标〔2015〕38号•【施行日期】2015.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直辖市建委、安全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重庆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性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措施(一)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双层玻璃幕墙施工技术

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双层玻璃幕墙施工技术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的重视,建筑节能已经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双层玻璃幕墙作为一种节能建筑外墙建筑材料,因其优异的隔热性能和美观的外观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介绍双层玻璃幕墙的施工技术和节能效果,以及相关的施工方案。

一、双层玻璃幕墙的特点和优势双层玻璃幕墙是由两层玻璃之间形成的气密夹层构成,夹层中充填有一定的空气或气体。

与传统单层玻璃幕墙相比,双层玻璃幕墙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1. 良好的隔热性能:双层玻璃幕墙的夹层可以有效阻隔外界热量的传递,降低建筑的能耗,提高室内的舒适度。

2. 减少能源损失:双层玻璃幕墙可以减少建筑内部的能源损失,降低建筑供暖和制冷的能耗。

3. 提高采光效果:夹层内的空气或气体可以减少室内外温度的传导,阻隔外界声音和紫外线的进入,提供良好的采光效果。

二、双层玻璃幕墙施工技术双层玻璃幕墙的施工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准备和加工:选择高品质的双层玻璃作为外墙材料,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包括切割、打孔、打磨等。

2. 结构设计和支撑系统:根据建筑的结构和要求,设计合适的支撑系统,确保双层玻璃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3. 安装步骤和工艺: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安装,包括支撑结构的安装、双层玻璃的固定和密封等。

4. 施工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管理,确保施工工艺的执行和质量的控制,包括验收标准的制定和质量检测。

三、双层玻璃幕墙施工方案为了确保双层玻璃幕墙的施工质量和效果,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以下是一个常用的双层玻璃幕墙施工方案:1. 方案准备和设计:根据建筑的功能和设计要求,确定双层玻璃幕墙的位置、大小和结构等参数。

2. 安全措施和施工计划: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规范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表。

3. 材料和设备采购:根据施工方案和计划,采购所需的双层玻璃、支撑结构、密封材料等施工材料和设备。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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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
新建住宅二层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作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这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下发的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

自20世纪80年代起,玻璃幕墙在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5项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
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第二,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第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
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第四,玻璃幕墙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

采用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规定。

第五,新建玻璃幕墙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论证,并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严格落实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各方责任。

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
护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

玻璃幕墙竣工验收1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幕墙的安全性进
行全面检查。

遭受冰雹、台风、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后,安全维护责任人
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要及时对可能受损建筑的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对可能存在安全
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玻璃幕墙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单位对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性能鉴定。

需要实施改造、加固或者拆除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
实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玻璃幕墙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督促防范
措施整改到位。

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既有幕墙信息库,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5.03.27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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