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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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要求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要求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而业主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过半数通过为效。会议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
四、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
2、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3、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5、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其个人简历;
6、其他有关资料。
五、公布结果
备案完成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物业小区内公布该小区已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消息。
附: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1 成立由物业主委员会物业主委员会是指为了维护物业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之间的正常关系和运作,所设立的一个由物业业主及管理者共同组成的社区协调委员会。

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可促进社区的发展,以及物业服务的改善和更新。

2 成立所需条件1、被管理物业的准确性:首先应证实物业被成立物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范围。

2、物业主数量:可以考虑物业中物业主的数量,最低可以考虑按比例从6-10%开始考虑组建委员会。

3、物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成员有责任促进物业主和管理人员之间的正常关系和运作,参与处理涉及物业的问题,参与提供服务给邻居等,包括新的物业设施的维护和发展,监督物业管理的质量等。

3 成立流程1、建立产权表:物业管理人应当建立该物业的产权表,用以了解物业所有者数量及相关信息。

2、召集成立筹备会:物业管理人按物业主总人数比例,从物业业主中挑选合适的代表参与成立筹备会,并就物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组织等事项展开讨论。

3、申请章程及物业主委员会登记:由物业管理人组织撰写申请章程,并且在合适的司法部门申请注册,注册完毕后,将成员名单以及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图、职责、权限等信息报送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立案。

4、召开首次全体大会:经上述步骤结束后,召集成立物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首次全体大会,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出主管人员,并宣布物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强化合作与沟通、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化的管理,改善社区环境,维护物业业主权益。

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通过合理有效的步骤,积极推进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助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繁荣昌盛。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根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建住房[2003]131号《业主大会规程》,对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出如下建议: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1、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2、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3、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4、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

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5、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7、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篇1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由业主自行组成的组织,发挥着管理和维护住宅小区的重要作用。

它可以帮助业主共同解决小区内的问题,促进住户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但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本文将以从简到繁的方式,介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话题。

1. 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概念和作用1.1 业主委员会是什么?1.2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责2.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和条件2.1 流程一:征集候选人在业主大会上公开征集候选人,业主可自荐或推荐他人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2.2 流程二:选举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一定数量的委员组成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

2.3 流程三:候选人提名和宣传候选人通过书面提名和宣传材料介绍自己的经验、才能和理念。

2.4 流程四: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大会通过透明、公正的选举程序选出委员会成员。

2.5 流程五: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确认后,确定正式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公示。

3. 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要求3.1 条件一:法定住户数量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住户数量要求。

3.2 条件二:业主大会的通过业主大会的通过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条件之一。

3.3 条件三:法律和法规要求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4. 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4.1 委员会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进行工作。

4.2 决策和议事规则委员会在决策和开展议事活动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4.3 维持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委员会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做好相关记录和文件的管理。

5. 作者观点和理解我认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于住宅小区的良好管理和和谐居住环境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的选举程序和规范的运作机制,业主委员会能够代表和服务业主群体,解决住户之间的问题,促进住户的参与和团结合作。

但业主委员会也要注重公正、透明和负责任的原则,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程序文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程序文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征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大厦(并在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程》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各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各有差异。

但是,大体上还是一致的。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

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因为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

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第一阶段:申请这个自然不用赘述,因为申请是所有程序的最常见的一步。

只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完成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第一阶段——申请时,除了提交《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意见表》,还需征求总人数(或者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字,经当地居委会核实无误后,交由房管部门或地区办处理。

第二阶段:成立筹备组,开始筹备工作作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中的第二阶段,筹备工作也是所有阶段中最琐碎、最耗时、同时又最费心的工作。

因此,建议有管理经验或者有责任心的业主参与。

首先,地区办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会组织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通过自荐、推荐等方法产生(一般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经批准并公示无异议后,筹备组宣告成立并开始着手筹备工作。

由于需要尽可能的面面俱到,所以筹备工作需耗时几周甚至更长。

因此,说筹备工作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最难缠的一步丝毫不矫情。

第三阶段:召开业主大会其实,作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的第三阶段,召开业主大会一般进行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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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利益,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将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 小区规模:通常来说,小区的住户数应达到一定规模,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组成委员会。

具体规模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 业主共识: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和认可,因此需要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并达成共识。

3.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有权自发组织业主委员会,因此需要了解当地相关法规,并遵循法律程序。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1. 召开业主大会:首先,业主需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邀请所有业主参加。

在业主大会上,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并讨论确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2. 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成员的选举和任期、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内容。

章程应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签署
生效。

3. 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选举结果,选出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其他委员根据分工负责具体的事务管理工作。

4. 公示和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和备案。

具体程序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5. 委员会运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根据章程开展工作。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事务,制定管理规定和政策,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6. 审计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对小区的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同时,委员会也应对自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7. 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完全放弃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和参与。

业主应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和和谐。

通过以上步骤,业主委员会可以顺利成立并开始履行管理职责。

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是一种自发性组织,其权力和职责有限,不能替代法定的房地产管理机构。

因此,在处理一些重要事务时,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
业主委员会应始终以居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公正、透明地履行职责,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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