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11.07
•【字号】甘建工〔2018〕525号
•【施行日期】2018.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
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甘建工〔2018〕525号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甘建工〔2018〕142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新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甘建工〔2018〕306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申报专家成员人选共207人。
经飞天奖评审办公室审核,并报省建设厅审核批准,确认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共198人。
专家库下设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民航工程、有色冶金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10个专业。
现将专家库成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飞天奖专家的工作,请飞天奖专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甘建工〔2018〕142号)要求,积极、认真、负责地为飞天奖评选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7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甘建价〔2018〕614号•【施行日期】201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建设工程合同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18〕614号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根据《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27日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根据《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甘肃省飞天奖评选办法

单位项目经理授予荣誉证书。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可向省住房和城乡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 年修订)》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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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2018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 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 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 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 2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是省 政府批准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工程质量应达到省 内领先水平。从中精选产生飞天金奖,并推荐参加中国建设工 程鲁班奖的评选。 第三条 飞天奖评审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为基本依据,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由 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每年评选一批,每两年表彰一次,每批 评选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飞天金奖的数量控制在飞天奖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家库的要求,其中非本单位专家人数应达三分之二以上。 (六)飞天奖的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并提交,
其他各参建等相关单位的资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申报单位 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 飞天奖申报首先由申报单位通过甘肃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通过后,再提交纸质 版申报资料。
第二十一条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工程报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后,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 7 天。公示期中如遇举报或投诉的工程,由飞天奖评审 委员会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后无异议的工程正 式公布。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 印发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于2009年9 月9 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 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 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 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 号);1 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 号)。
二、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 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 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 月1 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 九年九月九日 2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 3 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适用说明七、的内容八、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4 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暂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0.28•【字号】•【施行日期】2019.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暂行)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矿区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要求,现就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消防设计审查范围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8、本条第一至七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9、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0、城市轨道交通,市政综合管廊,城市隧道工程。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试行)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试行)(2006年修订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落实国家《质量兴业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争创优质工程及评选活动。
奖名为: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下称“飞天奖”)。
第二条“飞天奖”是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水平的荣誉奖。
在“飞天奖”中优中选优,精选出“飞天金奖”作为最高荣誉奖。
“飞天奖”的评选工作由甘肃省建筑业联合会(下称省建联)组织实施。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工程,符合条件的,均可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申报可以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主承建与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申报两类。
工程主承建企业在申报当年及前一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暂不允许申报。
第四条“飞天奖”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评审,省建设厅核准,省建联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有效期两年)和奖像(牌)。
获“飞天奖”的申报单位及参建单位由省建设厅发文表彰。
第五条“飞天奖”(含“飞天金奖”,下同)每年评选一次。
已获“飞天金奖”工程中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由省建联筛选,拟订推荐方案(名单),报省厅领导同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参加鲁班奖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飞天奖”的工程除必须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法规外,尚应:(一)工程应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生产)检验。
正常情况下,申报的工程应是申报当年的前年6月1日至上一年9月30日之间竣工的工程;(二)工程类别及其最小建设规模符合附件1的规定。
边远县城的建设规模可以适当放宽。
(三)住宅小区工程应以整个小区或分期组团申报,且小区或组团的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已具备入住条件,入住率在50%以上。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
(一)我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工程。
(二)国外及特别行政区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建的工程或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是省政府批准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从中精选产生飞天金奖,并推荐参加国家鲁班奖的评选。
第三条飞天奖每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飞天奖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飞天金奖的数量不超过飞天奖的10%。
第四条省建设厅负责飞天奖的评选工作,设立省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若干名组成。
评委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处、设计处、建筑业处、科教处和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工信、交通、水利等省直部门和兰州铁路局主管工程质量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专家委员从评审委员会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负责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省建筑业联合会、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协会等单位实施飞天奖初审和复查工作。
省建筑业联合会组织推荐获得飞天金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通过公开征集、省建设厅审核批准后组建,总数为200名。
由从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铁路、电力、民航、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工作10年以上,拥有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建设丰富经验和突出成就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2020年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
![2020年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https://img.taocdn.com/s3/m/5f46a096524de518974b7d14.png)
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规范,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2、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3、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4、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09]358号);5、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10]286号);6、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11]514号);7、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机械费的通知》(甘建价[2012]94号)。
二、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0月31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总说明一、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规范,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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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
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名单的通知
(甘建质〔2020〕133号)
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工程名单予以公布。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向入选工程及单位学习,推广获奖工程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品质,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附件:
1.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入选名单
2.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入选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入选名单
附件2: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