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2017年安徽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通知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1.车间/⼯⼚的总体设计、⼯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数字化模型,并进⾏模拟仿真,实现规划、⽣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数字化三维设计与⼯艺技术进⾏产品、⼯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验证与优化。
建⽴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实现⾼档数控机床与⼯业机器⼈、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产现场数据⾃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车间制造执⾏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产、能效等管理功能。
建⽴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内部通信⽹络架构,实现设计、⼯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 1 -7.建有⼯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
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全⽣命周期⽅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艺流程优化、精益⽣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的快速提升。
⼆、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1.⼯⼚总体设计、⼯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数字化模型,并进⾏模拟仿真,实现⽣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产⼯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产⼯艺数据⾃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
实现原料、关键⼯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建⽴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先进控制系统,⼯⼚⾃控投⽤率达到90%以上,关键⽣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智能创造是中国创造 2025 的主攻方向,是创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未来工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创造 2025》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能创造装备、先进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创造业企业产品研发、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物流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引领创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认定两次。
第三条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认定和撤销等管理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项目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报市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一)申报主体在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 1 -项目符合国家、市产业政策;(二)设备数字化: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 50%以上;(三)数据采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技术,实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物流设备的联网运行,采集设备的运行数据,信息的上传率达到 90% ,实现设备实时监控;(四)生产过程数字化:建立创造执行系统,完成车间作业计划管理和调度、工艺执行管理、物流与仓储管理、质量分析管理与跟踪、设备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数字化建设,实现车间可视化管理;(五)车间信息集成:实现设备实时数据采集系统、创造执行系统与企业管理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实现车间软硬件系统优化运行控制和集约化生产;(六)与数字化车间建设前相比较,运营成本降低15%、生产效率提高 1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8%,并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第五条申报市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一)申报主体在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市产业政策;(二)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率先水平,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2 -(三)工厂建设内容满足相应智能创造新模式关键要素要求(见附件 1 );(四)设备数控化: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 65%以上;(五)数字化车间不少于 2 个;(六)设计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要求在 80% 以上,具有设计知识管理功能;(七)管理数字化:以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RP )为核心,结合其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定单管理、生产管理、售后服务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数字化网络化创造体系;(八)产品数字化服务:对于整机产品类,建有产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产品远程服务;(九)决策智能化:实现产品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创造、产品运维等环节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实现工厂全业务流程的决策、执行智能化;(十)与智能工厂建设前相比较,运营成本降低15%、生产效率提高10%、产品研发周期降低1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8% ,并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01.12
•【字号】浙经信技术〔2023〕5号
•【施行日期】2023.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厂(数
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认定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博世电动工具智能工厂”等89个工厂(车间)为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二批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2日附件
2022年第二批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皖经信装备〔2017〕181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7〕181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现将《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7月10日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智能制造是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在全省工业企业中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是推进智能制造工程,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引领我省制造方式变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皖发〔2015〕13号)、《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皖政〔2015〕106号)、《安徽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皖制造强省组〔2017〕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我省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质量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网上申报,公开招标第三方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每年认定两次,时间分别为2月份和8月份。
第三条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认定和撤销等管理工作由省经信委负责;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推荐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报安徽省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3.28•【字号】皖经信装备〔2017〕83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7〕83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15〕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的通知》(皖政〔2015〕106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安徽省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3月28日安徽省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皖发〔2015〕13号)、《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皖政〔2015〕106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好我省智能制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背景智能制造是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的新型生产方式。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30日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设立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资金规模1亿元,并视情况逐年增加,专项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平台建设和表彰奖励。
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要同步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全市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支柱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建设。
其中各县市区设立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苏滁产业园不低于20亿元,市经开区不低于40亿元。
二、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三)支持高端制造。
对列入市工业投资项目库,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受益财政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对列入“3个100”工程,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分整个工厂、整个车间、整条生产线三种类型,从项目完工投产下一年度起,由受益财政将财政贡献增量(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按50%、40%、25%奖励企业,年度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补期限为3年。
制药设备与工艺验证

制药设备与工艺验证制药工艺验证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基础,也是制药企业贯彻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別是近些年来,我国制药行业快速发展,各种制药相关法规、指南相继发布,国内的验证标准逐渐和国际接轨,呈现趋同化。
为了提高我国制药行业的发展水平,满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强调要培养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的需求,本书编者团队基于多年从事验证工作的丰富经验,为帮助普通高等院校和国内制药企业快速而高效地培养一批验证工程技术人员,秉承“推动行业进步”的发展使命,依据中国、欧盟、WHO和美国等国家和组织的GMP和监管要求,参考ICH、ISO、ISPE、PIC/S等有关实践指南,基于以下重要原则编写本书:•强调“生命周期”概念;•强调“质量源于设计”(Quality by Design,QbD);•强调对产品和工艺需求的理解;•强调产品保护;•强调关键质量属性(Critical Quality Attribute,CQA)和关键工艺参数(Critical Process Parameter,CPP)的重要性;•采用基于风险评估的方法;•综合国际现行GMP法规对确认与验证的要求;•包含良好工程管理规范(Good Engineering Practice,GEP)概念;•贯穿全书的最新验证案例分析。
本书内容涉及制药行业中原料药、固体制剂、无菌制剂、生物制剂和中药生产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辅助设备、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工作;同吋涵盖了风险管理、实验室系统、数据可靠性、清洁验证及工艺验证等国内制药行业重点关注的主题。
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以验证对象特性和验证原理作为起始,将前沿的验证理念与具体的验证实践相结合,归纳总结为以下7章内容:验证概述;设备/设施/系统确认与验证;计算机化系统验证与数据可靠性;QC实验室确认与验证;工艺程序验证;制药工艺验证;制药工艺验证支持活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皖政办秘〔2024〕45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日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为大力实施人才兴皖工程,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技工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技工教育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产业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需求,深化技工院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和保障机制等改革,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大国工匠和皖工徽匠,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到2027年,形成定位精准、规模合理、特色鲜明、产教融合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办学质量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全省技工院校达到100所,在校生规模稳定在25万人以上,其中建设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15所优质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在校生达到10万人,年均开展职业培训25万人次以上,培养规模跃上新台阶;——建成40个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设置与我省产业匹配度达90%以上,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全覆盖,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培养1000名师德高尚、专业技能精湛、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带头人和优秀教师,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5—10个高质量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专业教学水平显著提高;——新建15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3个大型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实习实训条件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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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通知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大力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我省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质量效益,我委将开展2017年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省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的工厂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及以上新模式的创新实践,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参考附件1《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三)企业的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省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省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三)智能装备广泛应用。
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50%。
(四)车间设备互联互通。
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五)生产过程实时调度。
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车间作业计划自动生成,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基本实现实时调整。
(六)物料配送实现自动。
生产过程广泛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七)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
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 2 -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三、认定程序1.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组织辖区内企业(含辖区内央企、省企)申报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并报正式文件给我委。
企业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有关申报材料。
2. 我委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认定,我委发文公布。
3.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组织企业于6月12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申报数量见附件5。
联系人:省经信委装备处叶玉律、操礼贤;电话:62871868、62871778;电子邮箱:****************附件:1. 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2. 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3. 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4. 项目内容具体要求5. 各地申报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2017年6月1日附件1- 4 -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一、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1、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
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数据的集成管理。
3、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在生产管控中的互联互通与高度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充分采集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
6、建立车间内部互联互通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建立全生命周期产品信息统一平台。
- 5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集成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与高度集成,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
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和污染排放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 6 -6、建立工厂内部互联互通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各环节之间,以及数据采集系统和监控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统一平台。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模式1、建有工业互联网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企业间研发系统的协同,实现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集成和对接。
3、通过企业间管理系统、服务支撑系统的协同,实现生产能力与服务能力的集成和对接,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4、利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5、针对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开展制造服务和资源- 7 -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工业互联网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工业互联网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 8 -五、远程运维服务模式1、智能装备/产品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提供在线检测、故障预警、故障诊断与修复、预测性维护、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实现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的协同与集成。
4、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 9 -附件2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申报单位(盖章)智能工厂名称智能工厂地址申报日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 10 -一、企业和智能工厂基本信息- 11 -- 12 -二、智能工厂基本情况(一)项目概述(二)项目实施的先进性(与项目实施前的效果比较,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目标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三、项目实施现状(此部分具体编写要点见附4,如申报多个模式试点示范,需分别描述。
)四、示范作用(突出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
)- 13 -五、相关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3、企业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软件的清单及品牌、供应商;4、企业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专利;5、能够证明满足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的其他文件资料。
另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配以说明性旁白)或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 14 -附件3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申报单位(盖章)数字化车间名称数字化车间地址申报日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 15 -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请表- 16 -- 17 -一、企业情况概述(一)申报单位概况: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二)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三)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智能制造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智能制造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