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单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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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的单据管理制度

财务的单据管理制度

财务的单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单据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务单据的管理与流转。

三、基本原则1. 确保真实性:财务单据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内容和金额,不得伪造、涂改或篡改。

2. 保密性:财务单据内容及信息为公司内部资料,需保密处理,不得泄露给外界人员。

3. 有序流转:财务单据必须按规定流转,经过审核、复核等环节后方可使用。

4. 规范保存:财务单据须按规定保存时间,妥善保管,便于审计和查阅。

5. 审批授权:财务单据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授权程序办理,不得越级操作。

四、财务单据种类及要求1. 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需确保与交易内容一致,加盖公司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2. 收据:需详细记录收款事项、金额等,由收款人签字确认。

3. 费用报销单:详细记录费用报销事项、金额,附上相关票据,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 付款单:记录付款对象、金额、事由等,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付款。

5. 其他财务用途单据。

五、财务单据的流转1. 财务单据的申报:将各类财务单据按规定填写后,报送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

2. 财务单据的审核:各部门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对财务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与合规性。

3. 财务单据的会签:要求涉及跨部门或大额交易的财务单据,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确认。

4. 财务单据的核对:财务人员对财务单据内容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继续流转。

5. 财务单据的归档:财务单据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归档保存,待审计或查询时提供便捷方便。

六、财务单据保管1. 财务单据的保管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照种类、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保存。

2. 财务单据的保密:财务单据内容及信息属于公司内部机密,需妥善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人员。

3. 财务单据的销毁:对于过期、无效的财务单据,应严格按规定程序销毁,确保其无法再被使用。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财务单据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辞退等。

公司财务单据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单据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单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原则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财务单据的收发、审核、保管及销毁等流程,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我们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管理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财务单据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支凭证、账簿记录、财务报表等各类财务文档。

三、责任主体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财务单据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各业务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正确填写和使用财务单据。

3. 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财务单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四、操作流程1. 单据申请:各部门需使用财务单据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明确用途、金额等相关信息。

2. 单据审核:财务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用途合理、金额准确。

3. 单据发放: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发放相应的财务单据,并记录流水。

4. 单据回收与归档:使用完毕后,各部门应及时将财务单据返回财务部门,由其进行核对、归档。

5. 单据保管: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所有财务单据,防止丢失、损毁。

6. 单据销毁:对于过期或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财务单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五、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单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单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提出改进建议。

3. 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后修订。

总结:。

单据管理制度范本

单据管理制度范本

单据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单据的使用和保管,防止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有单据,包括财务单据、业务单据、行政单据等。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单据的管理工作,确保单据的真实、合法、完整和有效。

第四条公司各级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依法合规使用和保管单据,不得伪造、变造、损坏、丢失或泄露单据信息。

二、单据的采集和审核第五条单据的采集应遵循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则,确保单据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发生。

第六条单据的审核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专人负责,审核单据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单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登记和备案。

三、单据的使用和保管第八条单据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法、有效的原则,确保单据在合法范围内使用。

第九条单据的保管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专人负责,确保单据的安全、有序和可追溯。

第十条单据的保管应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单据在保存期内不受损坏、丢失或泄露。

第十一条单据的保存期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保存期满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四、单据的查询和复印第十二条单据的查询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专人负责,确保查询的合法性和单据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单据的复印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专人负责,确保复印的合法性和单据信息的安全。

第十四条单据的查询和复印应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查询和复印的追溯性。

五、单据的管理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单据管理监督机制,对单据的采集、审核、使用、保管、查询和复印等环节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单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单据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分、经济赔偿和法律诉讼等。

七、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财务单据管理规范

财务单据管理规范

财务单据管理规范财务单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合理规范的财务单据管理,对于企业的财务工作和财务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就财务单据管理的规范性进行论述。

首先,财务单据管理规范是建立在合理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基础上的。

企业应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制定出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财务单据管理制度,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相关管理制度的考核体系中。

同时,企业应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财务单据管理程序,确保财务单据的使用、保存和报备等环节都得到规范的操作。

其次,财务单据管理规范要求财务单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财务单据是财务事项发生和确认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财务单据上的数据和信息真实可靠,并且不得有任何篡改或伪造的情况发生。

此外,财务单据还要求完整,即要将相关的发生事项全部体现在财务单据中,确保财务事项的全面反映。

再次,财务单据管理规范要求财务单据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存。

各种财务单据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单据的保存时间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来确定,财务单据的保存应能保证其安全、完好,便于随时查询和提取。

另外,财务单据管理规范要求财务单据的报备和核对。

重要的财务单据要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报备,确保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运作情况。

同时,在财务单据的管理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核对机制,确保财务单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最后,财务单据管理规范要求财务单据的复核和审计。

财务单据的复核是财务单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复核人员应对财务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和验证,确保财务单据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

此外,财务单据还要经过内部审计等程序的审查,确保财务单据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财务单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其规范性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单据管理规范应建立在合理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基础上,要求财务单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要求财务单据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存,要求财务单据的报备和核对,以及要求财务单据的复核和审计。

财务单据管理规范

财务单据管理规范

财务单据管理规范1.目的为规范常用财务单据的接收、整理、填制、传递,加强财务单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公司经济往来行为符合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各部门通常使用的财务类单据包括:1、法定格式单据。

如税务监制票据(发票)、国家规定特殊行业票据(银行、邮电等)、财政监制收据(行政事业收据)、财政监制收据(资金往来收据);2、非法定格式单据。

是为适应不同单位的管理需要,单据格式可以自由设计选定,国家不作统一规范和约束的单据。

如财务部门内部自制或从外部购买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付款通知书、借款单、发票清单、对账单、普通收款收据等。

其它部门业务流转单据,财务部门专用表单、银行支票、汇票等不在本制度规范。

3.部门职责3.1.财务部:负责制定常用财务单据管理的流程及制度,按要求开具财务单据,并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财务单据进行审核;3.2.业务部门:包括各职能部门,从外单位第一手接到的发票、收据时应进行初审,必要时在取得单据前和财务部门沟通,并按照规范向财务部门填报传递财务单据。

4.主要单据用途4.1.外部来源财务单据4.2.内部来源财务单据5.单据总体规范5.1.单据的内容5.1.1.主要包括:单据名称;填制单据的日期;填制单据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接受单据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5.1.2.发票必须符合《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5.2.单据的填制5.2.1.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工整,手写不得连笔,无涂改、污染,印章清晰可辨。

5.2.2.阿拉伯数字5.2.2.1.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如金额为952元,则在阿拉伯数字填写栏内填写¥952元。

5.2.2.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各类单据的管理规定(3篇)

各类单据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各类单据的领用、使用、保管和销毁,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部各类单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销售单、报销单、付款单、收据、发票、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各类单据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各类单据的领用、使用、保管和销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二)真实性原则:各类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不得伪造、变造;(三)完整性原则:各类单据应完整记录经济业务的全过程,不得遗漏;(四)安全性原则:各类单据的保管应确保其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露;(五)及时性原则:各类单据的领用、使用、保管和销毁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

第二章单据的领用第四条单据的领用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部门或个人需领用单据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五条领用单据时,申请人应填写《单据领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说明材料。

第六条财务部门收到《单据领用申请表》后,应对申请人的身份、用途、数量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单据。

第七条单据领用后,申请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或转借他人。

第三章单据的使用第八条单据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单据的使用应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相符,不得虚开、虚报;(二)单据的填写应规范、完整,不得涂改、伪造;(三)单据的审批流程应符合单位内部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四)单据的传递应迅速、准确,确保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第九条单据的使用人应在单据上签名或盖章,以示确认。

第四章单据的保管第十条单据的保管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保管单据。

第十一条单据的保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单据应分类存放,并设立索引;(二)单据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干燥、防潮、防尘、防火;(三)单据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四)单据的查阅、借阅应登记备案,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财务部单据流程规范

财务部单据流程规范

财务部单据流程规范1. 引言财务部门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负责管理和监控企业的财务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财务部门需要处理大量的单据,包括报销申请、付款通知、发票等。

为了保证单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财务部门应制定一套单据流程规范,确保所有单据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处理和审核。

2. 单据的定义和分类2.1 单据的定义单据是财务部门处理日常财务活动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企业各项财务事务的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

单据通常包含特定的格式和内容,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2 单据的分类根据财务活动的不同,单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报销单据:员工报销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等的申请单据。

•付款单据:企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服务费用等的申请单据。

•发票:企业收到的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等税务单据。

•收款单据:企业收到客户的付款通知、银行对账单等单据。

3. 单据流程规范为了达到单据处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财务部门应该制定一套单据流程规范,包括以下环节:3.1 单据的填写对于不同的单据,填写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财务部门应该向相关操作人员提供详细的填写指南,确保单据的内容完整、准确、规范。

对于报销单据,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以下信息:报销事由、日期、金额、支出类型等。

对于付款单据,操作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名称、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信息。

对于发票,操作人员应填写销售方名称、购买方名称、商品名称、金额等信息。

3.2 单据的审核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审核岗位,负责对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单据的内容,确保其合法性和准确性。

在审核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对于报销单据,审核人员应核对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对于付款单据,审核人员应核对供应商信息、金额和付款方式等,确保付款的准确性。

•对于发票,审核人员应核对销售方和购买方信息、商品明细和金额等,确保发票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3 单据的批准在单据审核无误后,财务部门应安排专人对单据进行批准。

单据操作管理规范

单据操作管理规范

单据操作管理规范单据是企业在各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一种书面记录,包括采购单、销售单、财务单等。

单据操作管理的规范化可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下面是单据操作管理的一些规范:一、单据填写规范1.单据必须填写清晰、准确,所有必填项必须完整填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2.单据填写必须使用规定的字体、字号和格式,不得随意更改,确保单据的统一性;3.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随意虚构或修改,确保单据的真实性;4.所有填写内容必须规范化,遵循业界常用的术语和缩写,不得使用难懂或自创的术语,确保单据的通用性;5.所有单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顺序填写,不得跳过或错位,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单据审批管理规范1.单据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审批,不得擅自变更或跳过审批环节;2.所有审批人员必须仔细审查单据内容,确保单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3.所有审批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审批,不得延迟或拖延审批时间;4.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确认,确保审批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责任的明确性;5.单据审批过程中如有异议或疑问,应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不得私自做出决策。

三、单据归档管理规范1.单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归档,确保单据的时效性和可查性;2.归档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文件夹或箱子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乱或遗失单据;3.所有归档单据必须标注清晰的文件名和存档日期,便于查找和管理;4.归档单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存档的完整性和安全性;5.归档单据的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四、单据备份管理规范1.单据的数据必须进行定期的备份,避免因硬件故障或人为失误导致数据丢失;2.备份数据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3.备份数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更新,确保备份数据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4.备份数据必须配备适当的权限和保密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或泄露数据;5.备份数据必须定期进行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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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单据管理规范1.目的为规范常用财务单据的接收、整理、填制、传递,加强财务单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公司经济往来行为符合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各部门通常使用的财务类单据包括:1、法定格式单据。

如税务监制票据(发票)、国家规定特殊行业票据(银行、邮电等)、财政监制收据(行政事业收据)、财政监制收据(资金往来收据);2、非法定格式单据。

是为适应不同单位的管理需要,单据格式可以自由设计选定,国家不作统一规范和约束的单据。

如财务部门内部自制或从外部购买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付款通知书、借款单、发票清单、对账单、普通收款收据等。

其它部门业务流转单据,财务部门专用表单、银行支票、汇票等不在本制度规范。

3.部门职责3.1.财务部:负责制定常用财务单据管理的流程及制度,按要求开具财务单据,并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财务单据进行审核;3.2.业务部门:包括各职能部门,从外单位第一手接到的发票、收据时应进行初审,必要时在取得单据前和财务部门沟通,并按照规范向财务部门填报传递财务单据。

4.主要单据用途4.1.外部来源财务单据4.2.内部来源财务单据5.单据总体规范5.1.单据的内容5.1.1.主要包括:单据名称;填制单据的日期;填制单据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接受单据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5.1.2.发票必须符合《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5.2.单据的填制5.2.1.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工整,手写不得连笔,无涂改、污染,印章清晰可辨。

5.2.2.阿拉伯数字5.2.2.1.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如金额为952元,则在阿拉伯数字填写栏内填写¥952元。

5.2.2.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5.2.3.汉字大写数字5.2.3.1.大写数字标准写法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代替,不得使用异体字和简化字。

5.2.3.2.已印刷有大写填写栏:应按规范汉字在已经印刷好的相应位数内填写数字大写,并在大写汉字前的每一空位上画“X”并用圆圈圈住,在数字是0的位置填写汉字“零”。

如金额为¥2034.50元,则大写数字栏内填写:X拾X万贰仟零佰叁拾肆元伍角零分。

5.2.3.3.未印刷大写填写栏:大写金额数字前未标明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

5.2.4.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单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5.2.5.凡单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5.2.6.单据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单据有错误的,除法定单据外,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和个人签章。

6.外部来源单据6.1.1.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收据必须有填制单位盖章;从个人取得的发票、收据,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6.1.2.发票上未列清详细品名、数量、单价的(如办公用品一批XXX元)以及各种购买物品的定额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均必须附有加盖印章的购货清单或小票。

定额发票要用黑笔写上单位抬头,开具日期等信息,不得空白。

6.1.3.采购物料、固定资产的发票、收据、清单、对账单,须有齐全的内部表单为佐证方能结算,另在《采购付款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

6.1.4.对外支付现金,必须有付款的合法依据,即取得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

6.1.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单据,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6.1.6.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收据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票据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本单位财务部负责人和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单据。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本单位财务部负责人和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单据,否则按业务发生日期网上查询价格金额的50%报销。

6.1.7.单据报账:报账人第一手接到发票、收据时,首先应该按上述要求进行自审,所提供的报账票据必须符合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6.1.8.所有经济业务均应提供实际的合法票据,原则上只报销符合实际的合法发票、收据(税法规定:除印有财政监制章的财政收据外,其余收据税前不得扣除)。

无法取得实际合法票据,以其他合法票据充抵时,需要事先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报账时注明。

6.1.9.如果实际情况确实连其它合法票据充抵也无法取得。

取得非正规收据、白条,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人签字及电话号码。

特殊情况下报账人无法取得任何单据(如在路摊上购买物品或坐三轮车或摩的等无法取得发票),需填写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或经理签字,总经理特批后办理。

6.1.1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单据,出纳一律拒以报账。

7.内部来源单据7.1.1.对外开出的发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7.1.2.销售产品的发票、清单、对账单,须有相应的内部表单为佐证方能开具,另在《销售管理制度》规范。

7.1.3.自制表单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

7.1.4.外部印制的整本编号表单,填写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随意撕毁。

7.1.5.职工因公出差等借款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7.1.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单据,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

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7.1.7.经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应当将取得的批准文件、合同作为财务单据附件。

8.费用报销单据操作指引8.1.票据分类整理和粘贴8.1.1.票据分类整理的基本原则:不同公司、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单据必须分开填报,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8.1.2.首先按照个人支付的不同费用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如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金额大于等于500元)、电话费、差旅费、汽车使用费、资料费、招待费、物业费、运杂费,广告费、中介费、样品费等等。

其次按时间顺序分类。

最后按面额的大小分类。

8.1.3.到行政部领取原始单据粘贴单后。

原始单据应由业务经办人按照要求粘贴在“原始单据粘贴单”上,粘贴应牢固、平整。

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8.1.4.法定发票、收据与非法定收据应分报销单粘贴报销。

8.1.5.将票据按下图样式整理齐后,将胶水涂抹在票据左侧背面,沿着粘贴单装订线内侧和粘贴纸的上边依次均匀排开横向粘贴(如下图:此种粘贴方法称为“鱼鳞式”),且应避免将票据贴出粘贴单外。

装订线左侧不要粘贴票据,不要将票据集中在粘贴纸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单据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档案保存要求;如图:靠装订线右侧,自左至右沿上边以鱼鳞式粘贴票据,要求每张票据均保证贴在粘贴单上,不得以票贴票,不得集中在中间粘贴,不得将票据贴到粘贴单外。

8.1.6.原始单据应保持原样粘贴,个别规格参差不齐的单据,可先裁边整理后再行粘贴,但必须保证原始单据内容的完整性。

粘贴的原始单据不得超出整张粘贴单(可超出边框范围),对于比粘贴单大的票据或其他附件,也应沿装订线粘贴,超出部分可以按照粘贴纸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两排之间不得重叠、留空或大量累压粘贴。

8.1.7.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单;票据比较少时可以不用粘贴单,直接粘贴在报销单的背面,并且原始发票和报销单粘贴要左对齐,上对齐,超出报销单大小部分折叠在报销单范围之内。

所有原始单据必须在粘贴单上由上而下、自右至左、均匀排列粘贴,一般粘贴1-2排,每排4-5张。

8.1.8.不要将票据倒置粘贴;不要用订书机订票据;粘贴票据只能用适量的胶水,不能用固体胶棒粘贴(使用固体胶棒粘不牢,易脱落);8.1.9.如果同一类票据过多过厚时,可不用将报销单和原始票据粘贴,使用长尾票夹将报销单和票据夹在一起提交审批。

8.2.报销单填写8.2.1.有关报销单据均由经办人填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钢笔以规范汉字填写报销单,不得涂改,特别是大小写金额不得有任何涂改;8.2.2.经办人、单据张数等信息应如实完整填写;报销单上的填写内容要和所分类粘贴的原始单据顺序一致,内容相符,金额小计对应;填写不规范的单据,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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