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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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

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

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篇二: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利润分配政策第一条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1. 引言2. 利润分配原则2.1 公司利润优先分配原则公司利润的分配应优先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2.2 合法合规原则利润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2.3 公平公正原则利润分配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个人或特定利益群体。

2.4 资本保值增值原则利润分配要确保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满足股东的正当权益。

3. 利润分配方案3.1 盈余公积金公司每年应根据盈利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盈余公积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保障公司的发展和稳定运营。

3.2 股东分红公司在支付盈余公积金后,根据股东持股比例,将剩余利润按照分红比例进行分配。

分红可以以现金形式或股票形式进行,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员工激励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员工激励计划,将一部分利润用于激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4 留存利润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将一部分利润留存于企业内部,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4.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4.1 利润分配决策权的归属利润分配决策权属于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即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决定利润的分配方案。

4.2 财务审计和报告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决策之前,应进行财务审计,并编制相关财务报告,确保利润的计算准确、真实。

4.3 利润分配决策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和相关方披露利润分配决策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维护股东的知情权。

4.4 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反馈公司可以组织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征集和反馈,充分考虑不同方面的利益,避免利益冲突和矛盾。

5. 利润分配的监督和查处5.1 监督机构的设立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利润分配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5.2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责任人,防范内部操纵和违规操作。

利润分配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利润分配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决策和管理问题。

建立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制度,对于稳定企业的持续经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利润分配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利润分配制度的意义利润分配制度是企业内部实现公平分配、激励机制以及规范资金运作的重要工具。

它可以合理划分企业所得,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同时,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制度还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制度的原则1. 公平原则:利润分配应当公平合理,遵循贡献原则和工作绩效原则,对不同贡献和表现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回报和激励。

2. 可操作性原则:利润分配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实施起来,方便管理和计算,避免复杂的分配规则导致实际操作困难。

3. 稳定性原则:利润分配制度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避免频繁修改以减少不确定性对企业的影响。

4. 激励原则:利润分配制度应当具有激励作用,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其更加关注和努力提高企业的业绩。

三、利润分配制度的具体方式1. 基本工资和职位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的保障工资,与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年限相关;职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绩效表现来确定,能够体现员工的贡献程度。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

绩效奖金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绩效,团队的业绩以及企业整体利润等指标来确定。

3. 股权激励:通过股权激励,让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进一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股权激励可以通过股票期权、股份购买等方式来实现。

4. 利润分红:企业利润分红可以根据利润分配制度来进行,将一定比例的利润分配给员工。

利润分红既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奖励,也是激励员工进一步努力的手段。

5. 公司福利:除了经济上的回报,企业还可以通过提供员工福利来激励员工。

如提供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助等福利,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四、利润分配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为了确保利润分配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新三板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新三板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新三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股东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相关方。

第二章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第四条利润分配以公司当年审计利润为基础,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采取盈余公积金、公益公积金、基本建设基金、税金、分红等方式。

第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守税收政策和股东协议等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分配。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灵活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利润分配的程序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流程。

第九条利润分配的程序应当包括审计、报经董事会决策、出具报告、执行、披露和监督等环节。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随时展示和审计。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风险管理机制,识别、评估和控制分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股东的需求,对利润分配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机制,确保风险事件能够及时控制和处置。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利润分配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利润分配制度,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和监管部门公布利润分配情况,接受社会和股东的监督。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一、引言利润分配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股东的利益和企业的社会形象。

为了规范企业的利润分配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

三、利润分配的原则依法分配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资本保全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以资本保全为前提,不得侵蚀资本。

兼顾各方利益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利益,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可持续发展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得过度分配利润,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四、利润分配的程序利润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企业的利润进行核算,确保利润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包括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方式、利润分配的金额等内容。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企业应当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或股东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认真审议,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企业应当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实施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

五、利润分配的方式现金分红: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现金分红应当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股票分红: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票分红应当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1. 2. 3. 4. 1. 2. 3. 4. 1. 2.转增股本: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转增股本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利润分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投资者权益。

第二章利润分配政策第四条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股东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子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以下顺序: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 提取法定公积金;3. 提取任意公积金;4. 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六条子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七条子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八条子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第三章利润分配形式第九条子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包括:1. 现金分红;2. 股票股利;3.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4. 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子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保障股东的投资回报。

第十一条子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得低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

第四章利润分配决策与监督第十二条子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由股东会负责。

第十三条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利润分配决策监督机制,确保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范文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范文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范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公司财务利润的分配和使用,保护各方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文件,以及相关管理制度为依据。

二、利润分配的范围公司的利润来源包括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

利润分配的范围包括股东分红、薪酬福利、业绩激励、储备基金和公益事业支出等。

三、利润分配的原则1. 公平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利润分配过度集中或侵害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2. 合法合规原则:利润分配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干扰市场秩序。

3. 先建后分原则:公司应当优先划拨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储备基金,用于应对经营风险和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剩余的利润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4. 创造价值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鼓励创新和价值创造,对具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和部门予以适当激励,推动公司业绩提升。

四、利润分配的程序1. 利润分配的程序包括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利润分配计划执行和效果评估等环节。

具体程序如下:(1)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向股东和有关方提供。

(2)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公司应根据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包括股东分红、薪酬福利、储备基金和公益事业支出等项目的分配比例和标准。

(3)利润分配计划执行:公司应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及时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计划,确保各项分配及时准确。

(4)效果评估:公司应定期对利润分配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分配方案,确保利润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1. 股东分红:公司应按照盈利状况和财务能力,制定适当的股东分红方案,并及时按照分红政策进行分红。

2. 薪酬福利:公司应按照员工的工作贡献和市场水平,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方案,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3. 业绩激励:公司应根据业绩和贡献情况,对具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和部门给予适当的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财务制度利润分配管理

财务制度利润分配管理

财务制度利润分配管理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1. 公司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盈余利润的分配作了具体规定,公司依法把利润或者收益的一部分用于扩大生产、减少生产成本、改善劳动条件和社会福利,决定分配给投资者的部分,按照《公司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三条、四十六三条第三款和第三款规定。

2. 经济效益优先:企业的利润必须充分体现经济效益优先原则,经济效益优先,利润有限,要使其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3. 稳中求进:企业的利润分配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市场需求,保持盈余稳定,同时实现持续发展。

4. 合理分配:企业在分配利润时应合理分配给员工、股东、债权人等各方,保证各方的利益均衡。

5. 风险控制:企业在分配利润时应严格控制风险,保证企业的持续盈利和稳定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管理方式1. 利润分配的主体: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包括企业所有者、股东、管理人员、员工等。

2. 利润分配的程序: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流程,确保程序的合法合规。

3. 利润分配的方式: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选择合适的利润分配方式,如现金分红、股权激励、再投资等。

4. 利润分配的监督:利润分配应有相应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监事会等方式监督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5. 利润分配的效益:企业利润分配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的管理策略1. 利润再投资:企业在分配利润时,应优先考虑利润的再投资,用于扩大生产、改善设备、提高技术水平等方面,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2. 现金分红:企业在盈利水平良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3. 股权激励: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激励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绩效和效益。

4. 税务规划: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合理规划税务政策,降低税负,提高利润的实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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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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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第六条公司对各中心(投资最少利益最多者)及各单位平时较出力的人员(有发明及创造者,有改善成效者,有建议成绩者),可发给特别奖金。
第七条各中心及各单位当年度结算的奖金,均应于次年春节前或平均加于月薪发放为原则。会计部应依法办理扣缴,并视同薪资依发放月份的费用入账。
(2)各中心盈余达成率
100%(含)以上
80%~99%
60%~79%
30%~59%
100%(含)以上
加发薪资总额20%
加发薪资总额10%
加发薪资总额8%
加发薪资总额6%
80%~99%
加发薪资总额10%
加发薪资总额8%
加发薪资总额6%
加发薪资总额4%
70%~79%
加发薪资总额8%
加发薪资总额6%
加发薪资总额4%
第四条年度终了结算,预计可分配盈余中,超出股息8%~12%的盈余(各部预计收入盈余),以股东与员工分享为原则。将半数拨为员工经营奖金,按各部的盈亏及各单位的工作绩效分配之。但各中心间及个人间的差别,以不超过100与65的比为原则(有特别功绩和无一点成绩者例外)。
第五条各部实得的经营奖金额,由各中心经理分配后,呈总经理核定后发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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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条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前,员工薪资应作合理的调整后,除依物价指数的变动定期调整,及职务变动按职务等级调整外,采用定期性加薪原则。
第二条每三个月定期检查各部(中心)业绩(不含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证券、利息等收益),依下列计算加发业绩奖金:
(1)全公司总盈余达成率
不加发
60%~69%
加发薪资总额6%
加发薪资总额4%
不加发
不加发
(1)使用本表时,先核对全公司总盈余的达成率,再核对各中心的盈余达成率。
(2)厂务部、工务部及质量管理部,以产品中心的平均达成率计算。
(3)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等部门,以
全公司各中心的平均达成率计算。
第三条前条所定业绩奖金由会计部、稽核室核算,呈总经理核准后,由各部经理全权决定部内人员的分配,送会计部按人次在月薪资内发放。
第六条本准则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则:供应科应将建筑材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价月报表于每月五日填送设计科以备编制预算草案。
指导人员:总经理
第三条本小组的职能如下:
1.工程施工标准的审查。
2.工程预算材料、工资等单价及有关管理什费的编制。
3.主办人员应将提交小组审查的预算草案汇编、整理复写于开会前一天分送各参加人员做为审查之用。
第四条本小组开会,主办人应于开会前一天通知有关人员但必要时随时通知召开。
第五条工程金额在10万元以下者,可免经由本小组审查,由负责编制预算单位自行编制呈核。
第八条各中心经营财物的缺短或呆账,均应自该中心的盈余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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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附表
利润中心奖金分配图示
事业部奖金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第一条本小组系依据本公司组织规程第十四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本小组由主管协理担任主席,企划部经理为召集人,设计科长主办,其参加人员依工程预算编制小组编制人员为准,但视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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