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2023年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2023年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2023年城管协管员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城市管理城管协管员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
他们将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并监督城市中的违法行为,如乱丢垃圾、乱停车等行为。
同时,城管协管员还将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秩序维护城管协管员将负责维护城市的秩序,包括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场秩序。
他们将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城管协管员还将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打击价格垄断、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三、业务执法城管协管员将负责执法工作,包括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执法行为的监督。
他们将对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行行政执法和纪律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四、事件处理城管协管员将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他们将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交通事故等。
同时,城管协管员还将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社会服务城管协管员将负责提供社会服务,为市民提供便利和帮助。
他们将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各类社会活动,如文化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等。
同时,城管协管员还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六、信息管理城管协管员将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包括采集、整理、传递和应用相关信息。
他们将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同时,城管协管员还将积极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只是对2023年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的一个简要描述,具体的岗位职责可能会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另外,城管协管员作为城市管理的基层力量,需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为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福祉做出积极贡献。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城管协管员是城管系统的一员,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处理公共事件等工作。
城管协管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整治违法建设和占道经营:城管协管员负责巡查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和占道经营情况,依法进行整治和处罚,保障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的畅通和秩序。
2. 环境卫生管理:城管协管员负责监督和协助居民、商户等单位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如督促垃圾分类、清理河道等工作,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 疏导和管理交通流量:城管协管员负责疏导和管理交通流量,协助交警部门疏导交通堵塞情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同时,城管协管员还可以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指挥施工交通等工作。
4. 维护社会秩序:城管协管员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和处理群众聚集、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特殊情况下,城管协管员还可以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控和维持秩序。
5. 治安防控工作:城管协管员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防控工作,如加强巡逻、防范盗窃、查处违法行为等。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 应急情况处置:城管协管员负责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如火灾、地震、暴雨等。
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疏散、救援和恢复工作,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7. 社区管理和服务:城管协管员负责对辖区内的社区进行管理和服务,协助相关部门解决社区居民的问题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8. 宣传和教育:城管协管员负责宣传和教育居民、商户等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政策,引导大家遵守规章,增强公共意识和文明素养。
9. 日常巡查和记录:城管协管员负责日常巡查辖区内的情况,并及时记录和上报相关问题和隐患。
如发现违法行为、环境污染等,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上级。
10. 其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城管协管员还可能参与其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如政府活动保障、市容市貌提升、居民安置等。
城管协管员是城市管理中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整洁、文明和安全。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保障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保障。
城市管理协管员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工作职责和使命。
为了规范城管协管员的管理和工作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制定了《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二、职责和任务1. 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城管协管员负责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城市管理人员进行执法行动、协助处理城市管理纠纷等。
2. 提供信息和建议:城管协管员应积极向城市管理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协助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
3. 宣传城市管理政策:城管协管员应深入贯彻宣传城市管理政策,增强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选拔和资格1. 招募方式:城管协管员的选拔方式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推荐或志愿报名等方式进行。
2. 资格条件:城管协管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无犯罪记录。
四、培训和考核1. 培训内容:城管协管员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理法规、执法程序、技巧和沟通技巧等。
2. 考核方式:城管协管员在培训结束后,需要参加相应的考核,考核内容根据培训内容进行制定,考核方式可以包括笔试、面试、实操和案例分析等形式。
五、工作规范1. 佩戴标识:城管协管员在工作时应佩戴工作标识,便于市民和城市管理人员辨识。
2. 工作纪律:城管协管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按时到岗、穿戴整齐、文明执法、保守工作秘密等。
3. 工作协作:城管协管员应积极与城市管理人员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4. 日常记录:城管协管员在工作中应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行动、处理结果、市民意见等,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2024年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二篇)

2024年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一、承担辖区内人行道车辆停放的监管职责确保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规范,如驾驶人在场,需指导其按规停放;若驾驶人不在场,需主动调整车辆至整齐状态。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如发现,应立即要求驾驶人驶离,若驾驶人不在场,需迅速向中队汇报,由中队按既定程序处理。
二、负责区域内占路经营或物料堆放的监管如遇沿街店铺进行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杂物、设置灯箱广告或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需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宣传工作。
对不配合管理的情况,需及时向中队报告,以便进行后续的清理或取证工作。
三、负责乱贴乱画行为的清理对于沿街建筑、线杆、树木上出现的乱贴乱画行为,需立即制止,并要求责任人自行清理。
对不配合者,需迅速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进一步处理。
同时,对于易于清理的乱贴乱画现象,应及时进行清理,难以清理的需及时上报中队,由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处理。
四、负责区域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如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晾晒衣物等行为,需立即进行劝阻,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清理。
对于不配合管理的情况,需及时向中队报告,以便进行清理工作。
五、负责路面污染、损坏的清理发现因维修、洗车、喷漆等行为导致的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道路、私拉管线造成的路面损坏,需立即制止并向中队报告,以便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乱倒垃圾行为的管理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需进行劝阻和制止。
如发现正在乱倒垃圾,需立即制止并要求责任人清除;若垃圾已倒,但责任人不在现场,需及时向中队或执法监督科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七、负责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如发现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需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进一步处理。
八、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在执行上述职责时,协管员需保持耐心和细心,确保语言文明,做到公正执法、文明管理、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维护城市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2024年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二)1. 向责任单位(门店)及居民普及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并明确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准则。
城管协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工作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城管协管员的工作管理和行为规范。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工作应以服务市民、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城市安全、改善城市环境为目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2.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3.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4.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管理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5.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处理市民投诉和举报;6.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管理秩序的维护。
第五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权限:1. 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2. 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3. 对严重违法行为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处理;4. 对市民投诉和举报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5. 对城市管理秩序进行巡查、监督和纠正。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城管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城管工作;2.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业务知识;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城管协管员工作。
第七条城管协管员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勇于担当;3. 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质量;4.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树立城管协管员良好形象;5.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城管协管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 不得接受管理相对人的贿赂、礼物;3. 不得泄露工作秘密;4.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5. 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模版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模版一、基本职责1.负责城市管理协管工作,执行市政府和城管部门的规定和决策。
2.负责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
3.维护城市的良好形象,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公共利益。
4.开展巡查、调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
二、具体职责1.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1)协助整治乱设摊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
(2)协助整治乱涂乱画、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3)协助整治城市盲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问题。
2.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交通管理工作:(1)协助交通疏导、指挥工作,保证道路交通有序。
(2)协助查处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
(3)协助排查交通信号灯不良、交通标志损毁等问题。
3.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市场监管工作:(1)协助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2)协助执法人员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
(3)协助巡查市场环境,防止销售过期、不合格产品。
4.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城市安全工作:(1)协助巡查防火通道、消防设施等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
(2)协助查处违规使用燃气、乱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
(3)协助城管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5.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群众工作:(1)耐心解答市民咨询,协助处理群众投诉。
(2)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宣传教育市民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3)协助开展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市民文明行为。
6.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其他工作:(1)协助执法队员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
(2)协助城管部门协调其他部门、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3)协助城管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考核评估工作。
三、能力要求1.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与市民及各方面沟通交流。
2.具备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正确执行执法任务。
3.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能够良好地与其他执法人员协作。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协管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1. 监督城市管理秩序:负责监督和协调城市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城市环境秩序。
2. 执法行政管理:执行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政府决定,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顿。
3. 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清理和整顿卫生死角。
4. 市容市貌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容市貌,协调解决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问题,保持城市的整洁有序。
5. 维护社会安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工作,协助警方破案、维护社会治安。
6. 社区调解和矛盾化解:负责协调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增进居民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和睦相处。
7. 指导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城市管理相关的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公共秩序意识。
8. 应急管理: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确保公共安全。
9. 信访处理:负责处理居民的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答复和解决民众诉求和问题。
10. 协助执法机关工作:在执法机关要求下,协助执法人员执行相应的执法任务。
总体来说,城管协管员的职责旨在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利益,推动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 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 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
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
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
月基本工资1000 元+绩效工资350 元。
(二)保险。
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
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
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
每周轮休一天。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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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
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 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 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
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
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
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
月基本工资1000 元+绩效工资350 元。
(二)保险。
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
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
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
每周轮休一天。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
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
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第十一条县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聘用
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第十二条严格学习培训制度。
(一)各城管中队要加强城管协管员的经常性学习培
训,提高其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鼓励引导自学的基
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安排一个专题,重点学
习政治理论、城管法律法规政策等,学习时间不少于半个工
作日。
每季度组织一次座谈交流活动。
(二)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勤,考勤情况计入月绩效与年度考核。
(三)县局不定期地组织法制讲座和专门培训,举行法
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学习教育督查,年终组织一次法律法
规考试,其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城管协管员考勤工作
由所在城管中队负责,县局抽调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
考勤
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报县局综合股备案。
考勤结果并与协
管员绩效工资、年度考评挂钩,具体按局考勤制度执行。
请
假期间待遇,病假 1 个月的发原工资, 1 个月以上 3 个月
以内的只发基本工资; 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 婚假、
产假、丧假及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实行交流轮岗制度。
由县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交流轮岗。
第十五条城管协管员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且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若工作岗位不需要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辞退。
县局可以与城管协管员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城管协管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前三十日向所在执法中队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局填写《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县局与城管协管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城管执法中队向县局书面报告,说明解除聘用合同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二)城管执法中队审核出具《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报县局审批。
(三)县局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书,并在15 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辞职、辞退或解聘城管协管员,由县局发布解聘公告或辞退声明。
第十九条辞职、辞退或解聘的城管协管员,应当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