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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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一、背景
为了提高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绩效考核规定。

二、考核内容
1. 工作成效
评估工作人员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实施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的效果
- 处理环境投诉和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理结果
- 检查企业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合规情况
- 制定和执行环保计划和政策的能力和执行效果
2. 工作态度
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对待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 与同事和上级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 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的能力
- 维护工作场所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3. 专业知识
评估工作人员在环保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方面:
- 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 环保监测和治理技术的熟练程度
- 环境保护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科技发展的研究和应用能力
三、考核方法
1. 绩效评估标准
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估标准,明确工作成效、工作态度和专业知
识的评价指标和权重。

2. 绩效评估周期
规定绩效评估的周期,并明确评估时间点和流程。

3. 绩效评估方法
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面谈、工作成果评估、同事评价等。

4. 绩效奖励和激励
设定绩效奖励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奖励和激励,以激
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努力。

四、监督和改进
建立监督和改进机制,定期评估绩效考核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并对不合理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方案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方案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落实企业环境责任,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方案,以评估各级部门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绩。

一、考核目的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境管理的持续改进,确保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要求,并致力于超越法规要求,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内容1. 环境管理制度:评估各部门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政策、目标与计划、组织与职责、培训与宣传等。

2. 废物管理:评估各部门的废物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的制度,并有效执行。

3. 资源利用:评估各部门在资源利用方面的表现,包括节能减排、资源回收与再利用等方面的措施和效果。

4. 排放与污染防治:评估各部门在废气、废水、废渣等排放与污染防治方面的控制措施和达标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5. 环境事故管理:评估各部门是否建立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环境事故进行及时处置,并进行事故后续处理与教训总结。

6. 环境监测与报告:评估各部门的环境监测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进行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与报告,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考核方法1. 考核对象:全公司各级部门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2. 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的指标和权重,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估。

3.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与反馈。

4. 考核评分: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得出最终的绩效评级。

5. 奖惩激励:绩效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资金奖励、荣誉表彰等。

同时,对于绩效较差的部门和个人,将采取必要的改进和处罚措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1. 绩效评级可以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其他考核指标相结合,综合评估各部门的整体表现。

2. 绩效结果可以用于奖惩和激励措施的确定,推动员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动力。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和意义安全环保工作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因此,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安全环保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各项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安全环保部门的工作进行定量评价和考核,以激励工作人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绩效考核指标1. 安全生产指标(1) 事故率:每年发生的事故数量,包括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的比例。

(2) 事故处理及预防效果: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并采取措施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

(3) 安全培训参与度:安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员工参与培训的比例等。

2. 环境保护指标(1) 排放标准符合情况:企业废气、废水等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

(2) 能源消耗及节约情况:企业能源消耗的情况以及节约措施的执行情况。

(3) 企业环境评价:定期进行环境评价,评估企业环境风险和影响。

3. 工作效率指标(1) 任务完成率: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的比例。

(2) 问题处理及解决效果:对问题的处理能力和解决效果进行评估。

三、评分标准1. 安全生产指标评分标准(1) 事故率:按发生的事故数量以及事故级别进行评分,事故率越低得分越高。

(2) 事故处理及预防效果:评估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解决效果,得分越高。

(3) 安全培训参与度:评估员工安全培训的参与度和培训效果,得分越高。

2. 环境保护指标评分标准(1) 排放标准符合情况:评估企业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得分越高。

(2) 能源消耗及节约情况:评估企业能源消耗情况以及节约措施的执行效果,得分越高。

(3) 企业环境评价:评估企业定期进行环境评价的情况,得分越高。

3. 工作效率指标评分标准(1) 任务完成率:评估任务完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得分越高。

(2) 问题处理及解决效果:评估问题处理能力和解决效果,得分越高。

四、考核流程1. 指标制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环保部门的职责,制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和评分标准。

县环保局绩效评估考核办法

县环保局绩效评估考核办法

县环保局绩效评估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局机关内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规范,简便易行。

(三)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二、组织领导成立机关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行政效能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

三、考核标准(一)日常工作扣分标准(20分)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集中学习,或者完不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1分。

2、迟到、早退、无故串岗,每次扣1分,每周外出超过2次办个人事件,每次扣1分;发现空岗一次扣2分,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每多一天扣1分,全年累计请假20天(含20天婚丧嫁娶假等除外)的取消参加年度评优。

3、无故旷工,每天扣2分。

累计旷工超过5天,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值班脱岗,每次扣2分;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5、办工场所应整洁,打扫不及时,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每人扣2分。

6、泄露秘密,造成工作被动及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7、推诿扯皮,借故不完成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8、工作及服务态度不好,存在“慢、拖、飘、懒、怨”现象,造成工作事务及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经查属实的,每次扣3分;被服务对象投诉,影响环保局形象的,经查属实,每次扣5分。

9、服务对象申请资料不全,受理人员未能一次性告知,让服务对象多跑一次的,每次扣除3分;10、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未在承诺时间办结,每次扣5分;应予受理而不受理的,每次扣10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待岗培训。

11、违法违规审批项目,每次扣20分。

12、不按规定私自减免行征收排污费的,每次扣10分。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1. 背景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保护和维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绩效和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制定本绩效考核规定。

2. 目标本绩效考核规定的目标是:- 评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促进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向上和团队合作精神;- 激励工作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实现个人发展。

3. 考核内容3.1 工作绩效评估根据个人职责和工作任务,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目标达成情况;- 工作质量和效率;- 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 与他人的合作和沟通;- 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保密和廉洁情况。

3.2 行为表现评估评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 团队合作和支持他人;- 积极参与工作进程和工作安排;- 尊重他人,有效沟通;- 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 对环境保护工作有积极影响力。

4. 考核程序4.1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2 考核流程考核流程如下:1. 部门上级向工作人员明确考核指标和要求;2. 工作人员自评绩效,并编写自评报告;3. 部门上级进行绩效评估,并编写评估报告;4. 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核对和总结;5. 绩效结果反馈给工作人员,并进行绩效面谈;6. 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和激励措施。

5.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激励或引导,包括但不限于:- 加薪、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赞扬和表彰;- 绩效改进指导和建议。

6. 绩效考核的监督与评估绩效考核的监督与评估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保证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7. 其他事项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环保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化、调整和完善绩效考核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以上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环境保护团队绩效考核标准

环境保护团队绩效考核标准

环境保护团队绩效考核标准一、绩效考核目的及意义环境保护团队绩效考核是为了评估团队成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表现,并据此制定激励激励机制,以促进团队成员工作的发展和提高。

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可以激励团队成员提升工作效率、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进而提高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果。

二、绩效考核指标1.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准时完成工作目标:团队成员能否按时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组织环境监测、推进环境改善等;- 工作目标达成效果:团队成员完成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解决了具体问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影响程度等。

2. 专业能力与知识储备- 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团队成员在环境保护领域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否对环境问题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分析;- 技能应用能力:团队成员在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设备操作、环境法规应用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 追求创新与学习意识:团队成员是否不断更新环境保护理念和技术知识,是否擅于总结和分享工作经验。

3. 团队协作精神- 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成员之间是否能够有效地沟通和协调,是否能与其他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合作;- 团队意识与归属感:团队成员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团队、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贡献,是否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分享成功和失败。

4. 项目管理能力- 项目策划与推进:团队成员在环境保护项目的策划、推进和实施方面的能力;- 资源协调与利用: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能够合理协调和利用资源,以达到最优化的工作效果;- 成本控制与效益评估:团队成员在环境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成本的控制和效益的评估能力。

5. 创新与贡献-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团队成员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否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的思路、新的方法;- 环境保护贡献:团队成员对环境保护事业及社会做出的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工作。

三、绩效考核评分及权重分配根据以上绩效考核指标,可制定相应的评分及权重分配方案。

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方案

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方案

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指标(一)安全方面的考核指标:2.事故处理:对于发生的事故,要评估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隐患整改: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评估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次数和内容进行考核。

5.事故调查:对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工作进行评估。

(二)环保方面的考核指标:1.环境污染物排放:对企业排放的大气、水、固体等环境污染物进行考核。

2.环境监测: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报送及时性进行评估。

3.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对公司建设的环保设备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4.环保投资:对环保方面的投资和效果进行评估。

5.环保宣传与教育:对企业开展的环保宣传与教育活动进行评价。

二、考核方法(一)定期检查和抽查: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安全操作和环保意识等方面进行考核。

抽查过程中可以随机抽取员工进行实地检查和访谈。

(二)整改验收:对于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要设置整改期限,一旦整改完成,由专人进行验收。

(三)实施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根据安全环保考核指标,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价,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维度,与其他绩效指标相结合,对员工进行全面绩效考核。

三、考核结果应用根据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结果,可以进行奖惩激励。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如加薪、晋升等;对于表现较差的员工,可以进行纪律处分和培训教育。

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分析考核结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环保绩效水平。

总结起来,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方案是企业安全环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方法,能够全面评估企业的安全环保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环境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环境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绩效考核目的环境管理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公司在环境管理方面的表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水平。

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建立激励机制,达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高环境管理效率的目标。

二、考核指标1. 环境合规:评估公司是否合法、合规运营,包括是否持有有效的环境许可证、是否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

2. 环境目标及计划实施:评估公司是否制定并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并且达成了预期效果。

3. 资源利用效率:评估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例如能耗、水耗,评估其是否采取了节能减排措施。

4. 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公司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控和控制,评估其是否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

5. 废弃物处置:评估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评估其是否采取了合适的处置方式。

三、考核方法1. 自查报告:公司每年需要提交一份环境管理自查报告,详细说明环境合规情况、目标及计划的实施情况、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废弃物处置情况。

2. 环境检查:考核组织将对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环境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文档核查等方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绩效评估:根据自查报告和环境检查结果,通过评分和排名的方式对公司进行环境管理绩效评估,得出相应的绩效分数。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包括绩效分数、排名等。

同时,可以鼓励公司在外部进行公示,展示公司的环境管理成绩。

2. 奖励激励:对于绩效优秀的公司,可以给予奖励和激励措施,例如奖金、荣誉称号等,以鼓励公司持续改进环境管理绩效。

3. 处罚纠正:对于绩效较差的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例如罚款、停产整顿等,以促使公司改进环境管理绩效。

五、考核周期环境管理绩效考核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年,按照年度绩效考核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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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绩效考核办法
为确保公司各项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实现,保证公司环保上水平,重点解决关键问题,全面提升环保综合治理标准,结合目前环保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和公司各分厂的环保工作现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分厂、部室、各外委单位及驻厂施工单位。

二、考核原则
1、考核以正向激励为主,基本履职考核实施负向考核;
2、突出达标排放考核、专项考核;
3、强化工作质量考核,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控制指标
1、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1)被政府部门查出的溢烟、扬尘,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次,其中现金500元,剩余500元分解到分厂工资总额;现金分解为:直接责任人200元,其他300元根据事故分析会结果进行分解。

(2)公司内部查出的溢烟、扬尘严重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分厂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进行分解,确定分配金额。

(3)分厂自己查出的,由责任分厂自行分解、通报(公司查出的,执行公司考核)。

(4)特殊情况下的考核
①环保设备检修、调试过程中,采取了相应地措施,依然产生溢烟、扬尘的,考核200元/次,走工资总额;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能缓解溢烟、扬尘的,造成环境影响恶劣的,考核500元/次。

②高炉休风期间,打开炉顶蒸汽,依然造成溢烟、扬尘的,不考核。

烧结机检修期间,公共线打外排,采取得当措施依然扬尘的,不考核;无相应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责任单位分解相应责任人。

③对于没有除尘设备或没有集尘罩的点位,正常生产期间导致的扬尘现象,不考核;
④由于设计或设备原因以及技术水平限制,岗位虽已采取相应地措施,仍无法控
制的溢烟、扬尘,不考核。

无相应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责任单位分解相应责任人。

(7)查出的溢烟、扬尘,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消除污染;24小时内将整改措施报告上报安环部,对逾期不交者或故意拖延时间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200元。

(8)溢烟、扬尘原因从工艺、设备、人员、物料、技术等方面分析,不得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与实际不符、瞒报错报原因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200元。

2、无计划溢烟考核
(1)计划性检修期间易造成冒烟现象的必须提前向安环部打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未打报告造成冒烟现象的考核分厂厂长100元,安环科长50元,不采取防范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合理造成冒烟的每次考核200元,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2)除尘岗位工在接到启动加大转速信息后,立即将除尘器转速提到规定标准,未按规定执行或信息联系不通的每次考核100元,造成环保事故的加倍考核,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3)烟气不达标排放属于环保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分厂、科室应在通报下发后24小时内组织召开分析会,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对无故不组织召开分析会或召开不及时的每次考核分厂厂长100元,安环科长50元。

3、环保设备考核:
(1)环保设备月同机运行率大于98%,低于98%考核500元,并由安环科组织召开分析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分厂管理人员或外包单位进行考核;环保设备事故处理、分析、考核由设备科负责。

(2)环保设备设施不允许带故障运行,分厂做好设备设施点检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列出整改计划。

对未查出的或计划期间未整改完毕的问题每次考核分厂200元,连带分厂厂长50元。

(3)环保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如需停机检修必须提前向安环部打报告,未打报告私自停机的每次考核分厂500元,连带分厂厂长100元。

(4)在除尘的振动筛或除尘罩内严禁乱扔杂物(易于被吸入除尘管道,对除尘器内部造成损害),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如影响除尘器正常运转造成环保事故的可视情节严重性考核责任分厂100-500元。

4、扬尘考核:
(1)严禁卸灰时不打水放干灰,否则每次考核200元,卸灰时操作不当造成的二次扬尘考核100元/次,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2)分厂应加强皮带下料口和皮带通廊的封堵(已安装除尘器区域),并经常检查所属区域内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如因封堵不彻底或其他原因造成扬尘现象的每次考核分厂100元。

(3)各辖区发生的有车辆运输产生的无组织扬尘,每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责任单位分解相应责任人。

5、其他考核:
(1)严禁向水体排放油、碱、酸、固体等废弃物,保持地沟清洁,无杂物,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次。

(2)安排的环保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考核50元,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每次考核50元,特殊情况加倍考核,并由分厂落实到责任人。

(3)各分厂结合公司《环保检查考核标准》制定符合本厂的环境检查考核标准,明确责任人,上报安环部。

规定时间内没有上报或以各种理由推诿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200元/次。

(4)各分厂确定本厂与安环部环保方面的直接联系人员,明确责任。

对安环部下发的通知分厂联系人不执行或长时间无反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并连带环保主管50%,分厂长100%。

6、特殊情况下考核:
(1)在有重要客人参观、重大活动中发生环保事故的分厂、科室将给予加倍考核。

(2)因各种事故造成长时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考核责任分厂、科室2000元/次。

(3)参观团参观期间,污染物不达标排放,考核责任分厂、科室5000元/次。

(4)市级环保部门检查查出的超标排放,考核责任分厂、科室10000元/次。

(5)省级环保部门检查查出的超标排放,考核责任单位20000元/次。

(6)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考核责任单位30000元/次。

(7)以上特殊情况下的考核,责任分厂、科室一把手缴纳20%,其余由一把手指定责任人缴纳,造成影响比较严重的分厂、科室一把手行政降级,直接责任人和分厂、科室分管人员厂内待岗学习1个月。

四、环保奖励
1、分厂全月单炉烟气排放达标,月底奖励500元,2座高炉全部排放达标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

2、分厂全月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同机运行率达标,并无卸干灰和二次扬尘现象,月底奖励500元。

3、对于在环保工作中有技改或技革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月底奖励100-1000元
4、以上所有问题,公司查处1次否决奖励。

五、责任归属
1、对于烧结、炼铁、炼钢和其他分厂扬尘,有明确原因的,由责任分厂承担;对于没有明确原因的,有相关方和分厂方共同承担。

2、对于布袋除尘器的风门开度≤80%或停用30%以上仓体的,溢烟、扬尘责任由分厂承担。

3、生产正常,布袋除尘器烟囱出现溢烟的,由责任分厂承担。

4、事故发生前后48h内,发现有影响含尘量操作问题的(如:卸灰不及时、烟道下部排放不及时等异常现象的),由责任分厂承担。

5、涉及属地管理的,分厂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方划分责任,根据比例承担责任。

六、附则
1、环保综合治理考核突出重点,环保综合治理分厂厂长、安环科长等管理人员奖励范围为本人岗位工资总额的5%—30%,各生产单位制定分配办法交环保部备案。

禁止将该奖励冲入工资发放,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奖励对环保综合工作有贡献的人员。

2、专项奖励,各单位要明确各专项奖励人员范围,实施重点人员奖励,对于个人的奖励确保发放到位。

3、本着“谁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将各单位主管区域内的外协单位查处的问题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

4、各单位主体生产设备停产期间,环保综合治理奖励停止发放。

5、安环部查处问题(含对内、对外)严禁各单位重复考核。

6、各分厂自行制定本厂的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及考核标准,上报安环部。

七、本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环部。

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原《环
保绩效考核办法》废止。

本规定与集团公司的考核相违背的,执行集团公司的考核依据。

附件1:《环保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附件2:《环保基础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附件3:《环保综合治理检查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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