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XXX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审核,详细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按照医务科请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分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使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XXX审核,详细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使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XXX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XXX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三、实施与管理(一)科主任为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申报羁系负责人,须对本科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羁系,发现问题除积极予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医院医疗技术评估与更新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评估与更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和依据1.为加强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安全,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科室和临床技术部门。
2.医院医疗技术评估与更新工作由医院质控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医疗技术评估第三条医疗技术评估范围1.本医院全部临床治疗设备、医学影像设备、检验设备以及其他与医疗技术相关的设备和仪器均纳入评估范围。
2.医疗技术评估应保证对全部科室和临床技术部门的设备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条医疗技术评估周期1.全部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后,应进行首次评估。
2.首次评估合格的设备,应按年度进行定期评估。
3.突发性事件或设备显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刻进行应急评估。
第五条医疗技术评估内容1.设备的功能稳定性和准确性的评估。
2.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评估。
3.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保养和运行管理情况的评估。
4.设备的人员培训和使用情况的评估。
5.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和卫生情形的评估。
6.设备的文档管理和信息系统的评估。
第六条医疗技术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负责人和评估小构成员,由医院质控部门布置人员参加评估工作。
2.订立评估量划,包含评估的时间、范围、方法和具体流程。
3.完成评估工作,认真记录评估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依据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保及时执行。
5.定期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供应给医务委员会和相关科室。
第三章医疗技术更新第七条医疗技术更新的目的1.随着医学科技的不绝进步,医院应不绝更新医疗技术设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医疗技术更新旨在满足患者需求、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医院声誉。
第八条医疗技术更新的原则1.依据临床实践需要和医学科技进展,合理进行技术更新。
2.优先选择成熟、可靠的医疗技术设备,并考虑其使用本钱和维护费用。
3.在技术更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现有设备的利用情况和新设备的适应性。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霸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国家卫计委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三、实施与管理(一)科主任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监管负责人,须对本科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监管,发现问题除积极予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医疗技术质量,确保医疗行为的安全、有效和规范,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医疗技术的科室,包含但不限于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
第三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目标是保障医疗技术的安全、规范和高质量,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临床诊疗、手术操作、医疗器械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第五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其中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估指标:1. 临床诊疗:•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订立和执行情况;•临床诊疗流程是否规范;•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2. 手术操作:•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的操作流程是否符合规范;•手术安全、手术风险掌控和手术并发症等。
3. 医疗器械使用和维护:•医疗器械的选用和使用是否规范;•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情况;•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和安全使用等。
第六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具体指标、评分标准和评估周期由医务部门订立,并报请医院管理层批准。
第七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结果将纳入医院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第三章评估组织和程序第八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由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设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
第九条医疗技术质量评估构成员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构成,其人员由医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第十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程序包含以下几个步骤:1. 预评估: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依据评估周期,提前向科室负责人发放评估指标清单,科室负责人应按要求准备相关料子。
2. 评估实施: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依据预评估料子和评估指标,进行现场评估,并记录评估过程和结果。
3. 结果反馈: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应依据评估结果,向科室负责人反馈评估看法和建议,汇总评估报告,并报送医务部门。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霸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国家卫计委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控制制度

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医疗技术质量水平,确保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疗技术工作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技术:指医院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口腔科等各专业的临床技术和治疗操作。
2.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指对医疗技术操作进行评估、检查、监控,保证医疗技术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掌控。
第二章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基本原则第四条【科学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基于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规范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全面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掩盖整个医疗过程,包含医疗技术操作前、中、后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动态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不绝更新和完善,及时调整和修正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以适应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变动。
第三章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医院质控委员会】1.本医院设立医院质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工作。
2.医院质控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构成,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负。
第九条【质控办公室】1.医院设立质控办公室,具体负责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质控办公室负责撰写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订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十条【科室质控人员】1.各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指定负责人员构成。
2.科室质控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科室的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工作。
第四章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具体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医疗技术操作规范】1.质控办公室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订立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包含手术操作规范、检验操作规范、诊断操作规范等。
2.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应明确操作步骤、操作方法、操作要求等,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医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合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的所有医疗技术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医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
第五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疗技术监督评价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医疗技术监督评价活动;(三)对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评估;(四)对医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六)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七)其他有关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工作。
第六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医疗技术监督评价计划和方案;(二)收集、整理、分析医疗技术相关信息;(三)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四)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五)其他有关医疗技术监督评价日常工作。
第三章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内容第七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医疗技术开展的合法性;(二)医疗技术适应症、禁忌症的掌握;(三)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四)医疗技术风险控制;(五)医疗技术效果评估;(六)医疗技术收费合规性;(七)医疗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八)其他需要监督评价的内容。
第四章医疗技术监督评价程序第八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程序:(一)科室自查:科室对本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医院普查:医院定期对全院医疗技术进行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专项检查:根据需要对特定医疗技术进行专项检查;(四)追踪调查: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追踪调查,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五)总结反馈:对医疗技术监督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整改。
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范本

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评估论证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工作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明确评估论证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由医务科、临床科室、医学工程科、护理部、财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评估论证工作;(二)制定医疗技术评估论证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三)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四)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决策建议;(五)监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实施情况。
三、评估论证程序第七条医疗机构拟开展新的医疗技术,应当提前向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第九条评估论证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临床经验,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条评估论证应当采取会议形式进行,评估论证专家应当认真审查资料,提出评估意见。
第十一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应当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因素,作出是否同意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决策。
第十二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应当将评估论证结果书面通知申请科室,并定期对已开展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四、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结果纳入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医疗技术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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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国家卫计委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三、实施与管理
(一)科主任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监管负责人,须对本科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监管,发现问题除积极予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医务处为院内管理已审批医疗技术的职能部门,有责任为科室提供支持和服务。
医务科应定期检查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尤其是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定期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汇报。
(三)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技术审核,对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后上报,并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进行评估。
(四)凡未经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开展的项目,各科室不得自行开展,否则将追究科主任或科室负责人责任。
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后要立即进行评估,包括科室内评估和院内专家评估。
一、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疗法,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l)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2)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3)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4)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双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5)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文章。
二、院内专家组评估:
(1)医院成立医疗、医技、护理三个专家评估小组。
(2)评估期限:对医院批准开展的新技术项目每半年评估一次。
(3)评估内容:技术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等。
(4)必要时聘请院外专家指导评估。
(5)科室按要求提供总结、相关病历、查新检索资料、科内评估结论。
(6)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新技术是否先进、安全、疗效明显、费用低廉等,决定该项技术是否有继续应用推广价值。
经院内专家组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
项目鼓励继续开展,并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写出评估报告,报院长审批后,技术项目终止开展。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霸州市第三医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