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生产条件考核标准doc-附件一:
企业车辆考核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企业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企业车辆的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核标准1. 车辆安全考核:包括车辆的日常保养、检查和维护情况,车辆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的考核。
2. 车辆使用情况考核:包括车辆的使用频率、里程数、油耗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3. 车辆行车状态考核:包括车辆的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路况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 车辆事故率考核:包括车辆事故的次数、严重程度、责任归属等方面的考核。
5. 车辆维修及保养考核:包括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性、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第三章考核管理制度1. 车辆安全考核:每辆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2. 车辆使用情况考核:每辆车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等数据,并根据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3. 车辆行车状态考核: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行车情况的检查,评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和车辆的行车状况。
4. 车辆事故率考核:每月定期统计车辆事故情况,并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定性,对肇事驾驶员进行警告或处罚。
5. 车辆维修及保养考核:每季度对车辆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考核,对维修质量进行评估,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四章考核结果处理1. 通过考核的车辆:对于安全、使用、行车状态等方面表现良好的车辆,给予奖励,并对驾驶员进行表彰。
2. 未通过考核的车辆:对于安全、使用、行车状态等方面表现不佳的车辆,给予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警告或培训。
3. 考核结果的记录和通报:对于每辆车辆的考核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五章管理改进和完善1. 完善考核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车辆考核标准,使其更加科学和合理。
2. 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对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推行技术手段辅助:加强车辆监控和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车辆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国家商检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关于发布《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关于发布《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撤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公布日期】1992.09.02•【文号】•【施行日期】1992.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一九九二年九月二日国家商检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出口汽车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做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二条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国家商检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颁布的《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生产企业(含中外合资生产企业和使用中国商标的外国独资生产企业)的出口汽车产品。
第三条国家商检局会同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总公司”)全面负责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以下简称《质量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商检局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厦门、重庆、深圳等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汽车工业主管部门或机械电子厅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商检局和汽车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质量许可证的考核及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由国家商检局和中汽总公司审查考核认可的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负责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的检测工作。
企业生产条件的考核由所在地商检局会同汽车工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按有关规定审查、考核认可,具备条件的商检局,也可以承担指定产品的检测工作。
第六条国家商检局会同中汽总公司分期发布《实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产品目录》(以下称《质量许可证产品目录》)。
第七条凡列入《质量许可证产品目录》的汽车产品,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质量许可证。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三)经营行为指标: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四)运营服务指标: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等情况;(六)加分项目:正负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
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面标准行评定:(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0%的,为AAA级;(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或者综合得分在50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以及以上的比例低于90%的,为AA 级;(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为A级;(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 1。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考核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考核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二、考核内容1. 车辆保险:车辆保险是否及时续费,保险金额是否符合要求,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如何。
2. 车辆年检:车辆年检是否按时办理,是否合格,年检证是否齐全。
3. 车辆维护:车辆维护保养是否按时进行,维护质量是否合格,维护记录是否完整。
4. 车辆使用情况:车辆使用频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私用等违规情况,用车申请记录是否完整。
5. 车辆安全:车辆驾驶人员是否按规定驾驶,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存在超速、酒驾等行为。
6. 车辆环保:车辆的排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情况,环保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7. 应急预案:车辆事故或故障情况下,是否有健全的应急预案,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三、考核标准1. 优秀:车辆保险、年检齐全,并定期更新;车辆维护保养及时、质量好;车辆使用规范,无私用情况;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无违章行为;车辆环保达标;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2. 良好:车辆保险、年检基本齐全,并定期更新;车辆维护保养基本按时,质量尚可;车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无重大违规情况;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较好,无严重违章行为;车辆环保基本合格;有简单的应急预案。
3. 合格:车辆保险、年检基本齐全;车辆维护保养存在延迟,质量有待提高;车辆使用存在私用情况;驾驶人员存在违章行为;车辆环保不合格;应急预案简单不完善。
4. 不合格:车辆保险、年检严重不合格;车辆维护保养严重延迟,质量差;车辆使用存在严重违规情况;驾驶人员存在严重违章行为;车辆环保超标排放;应急预案缺失。
四、考核措施1. 定期检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相关报告。
2. 抽查考核:公司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管理进行抽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 奖惩措施:对考核优秀及以上的车辆进行奖励,对不合格车辆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7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8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一、设计开发能力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包括产品试制试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则下属企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的考核要求。
二、生产能力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生产能力”的相关要求。
对于车身、底盘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等方面有统一生产布局,则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关能力要求。
三、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相关要求,并能够独立实施。
但在检验能力中,涉及定期抽查、型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可由企业集团统一完成。
共用与通用产品的零部件配套可在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统一要求下进行。
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要求、自行评价,指定配套企业。
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可由企业集团统一销售渠道、提供通用性服务。
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提供专项服务。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申请企业名称(盖章):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须知1.填写本申请书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2.本申请书用墨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晰;3.本申请所有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各车间考核细则范本

各车间考核细则范本1. 考核目标1.1 提高车间生产效率1.2 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1.3 优化资源利用2. 考核指标设定2.1 生产效率指标(1) 生产计划完成率(2) 设备利用率(3) 生产成本控制2.2 产品质量指标(1) 不良品率(2) 客户投诉率2.3 安全指标(1) 事故率(2) 安全培训参与率2.4 资源利用指标(1) 能耗控制(2) 原材料使用率3. 考核流程3.1 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评估3.2 考核步骤(1) 领导层确定考核目标和指标权重(2) 车间经理负责指标分解和任务分配(3) 员工层实施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4) 绩效考核小组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5) 结果汇总并向领导层汇报3.3 考核结果的运用(1) 作为提升车间管理的依据(2) 用于奖惩制度的设立(3) 用于员工绩效评估和激励(4) 用于制定改进措施和目标4. 考核标准4.1 生产效率指标标准(1) 生产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2) 设备利用率达到85%以上(3) 生产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4.2 产品质量指标标准(1) 不良品率低于2%(2) 客户投诉率低于0.5%4.3 安全指标标准(1) 事故率为零(2) 安全培训参与率达到80%4.4 资源利用指标标准(1) 能耗控制在节能目标范围内(2) 原材料使用率达到80%5. 考核方法5.1 数据统计和分析(1) 统计生产计划完成情况(2) 统计设备利用率和停机时间(3) 统计不良品数量和客户投诉情况(4) 统计事故发生次数和安全培训参与率(5) 统计能耗和原材料使用情况5.2 考核评估(1) 将实际数值与考核标准进行对比分析(2) 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评级,如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等5.3 考核反馈(1)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车间经理和员工(2) 对优秀个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奖金或晋升(3) 对待改进个体提供培训和辅导,制定改进计划6. 考核记录与报告6.1 考核记录(1) 将考核数据进行整理和存档(2) 将每位员工的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档案中6.2 考核报告(1) 每季度结束后,由绩效考核小组撰写考核报告(2) 报告内容包括车间整体绩效表现、重点问题和改进建议以上为车间考核细则的范本,旨在提高车间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安全,优化资源利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2024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9.03•【文号】交运规〔2024〕7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4年9月3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
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各车间考核细则模版

各车间考核细则模版1. 目的和背景- 车间考核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线的顺畅运行和持续提高生产效率。
- 考核细则的制定旨在明确车间中各项绩效指标的衡量标准,以便能够进行客观的评估和监控。
2. 考核指标- 质量指标:包括产品质量合格率、次品数量、客户投诉率等。
- 生产效率指标:包括设备利用率、生产产量、生产周期等。
- 安全指标:包括事故发生率、员工伤亡率、安全操作合规率等。
- 成本指标:包括人工成本、设备维护成本、原材料成本等。
- 交付指标:包括交付准时率、订单完成率等。
3. 考核标准- 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进行衡量,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为优秀。
- 生产效率指标:通过设备运行时间、产量和周期来评估,达到预定目标为优秀。
- 安全指标:依照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来衡量,无事故发生为优秀。
- 成本指标:通过比较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来评估,低于预算为优秀。
- 交付指标:按照客户要求的交货期限进行评估,准时交付为优秀。
4. 考核流程- 考核周期:设定每月、每季度或每年作为考核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 数据收集:车间负责人负责收集各项指标数据,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 数据分析:考核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形成考核结果。
- 反馈和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向车间负责人提供反馈意见和改进建议,确保持续改进。
5. 奖惩机制- 奖励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车间,可以通过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奖励,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
- 惩罚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车间,可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以推动改进和纠正问题。
6. 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应公示在车间内明显位置,并通知所有车间员工,以增加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7. 考核改进机制- 定期评估:需要定期对考核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变化的需求。
- 经验分享:车间之间可以进行经验分享和学习,以共同提高绩效和效率。
8. 考核细则的执行-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确保考核细则的执行,对车间的绩效进行监控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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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有封闭式油漆生产线。包括前处理、底漆、面漆及烘干等工序。
2.应有通风和废水、废气处理,排放指标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1.应有油漆工艺,包括前处理、底漆、面漆及烘干等工序。
2.应有通风和废水、废气处理,排放指标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10
总装
1.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车身内饰和整车装配线。
1.驾驶室应在流水线上装配焊接。
2.具备全部车身总成、分总成焊装夹具。
3.应有车架纵、横梁焊(铆)夹具。
1.应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基本设备。
10
涂装
1.应有封闭式油漆生产线。包括脱脂、磷化、去离子水清洗、底漆、面漆、烘干等工序。
2.应采用电泳底漆工艺。
3.应有机械化车身吊运设施
4.应有通风和废水、废气处理,排放指标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2.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底盘装配线。
1.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车身内饰和整车装配线。
2.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底盘装配线。
1.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车身内饰和整车装配线。
2.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底盘装配线。
1.应有人工总装、内饰装配线
2.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底盘装配线。
1.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车身内饰和整车装配线。
3.车身关键配合尺寸应采用检测设备或样架检查。
1.应有车身总成焊接流水生产线。
2.具备车身全部总成、分总成焊装夹具。
3.车身关键配合尺寸应采用检测设备或样架检查。
1.应有车身总成焊接流水生产线。
2.具备车身全部总成、分总成焊装夹具。
1.应有3~4个车身总成焊装工位。
2.具备车身全部总成、分总成焊装夹具。
2.其他项目总计得分值不应低于85分
2.车架纵梁,横梁等中厚板件应冲压成型。
1.车身骨架及覆盖件应全部使用正规模具生产。
应用模具生产主要覆盖件和车门冲压件。
1.驾驶室的主要覆盖件应冲压成型。
1.应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基本设备。
10
2.车架纵梁,横梁等中厚板件应冲压成型。
—
焊装
1.应有机械化车身总成焊接流水生产线。
2.应有车身总成焊接流水调整线。
3
11.对各阶段出现的不合格品都应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理。
3
12.应为所有的检验、试验活动提供文件化的作业指导书,只有在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完成,并且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得到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4
13.所有检验纪录都能按要求填写,并使检验纪录得到妥善保管。
3
14.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文件和售后服务体系。
1.应有封闭式油漆生产线。包括脱脂、磷化、去离子水清洗、底漆、面漆、烘干等工序。
2.应有通风和废水、废气处理,排放指标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1.应有车身总成涂装生产线包括前处理、底漆工序。
2.应有车身喷涂室、烘干室。
3.应有通风和废水、废气处理,排放指标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1.应有封闭式油漆生产线。包括脱脂、磷化、去离子水清洗、底漆、面漆、烘干等工序。
8
8.焊接、电镀、热处理、油漆等特殊工序岗位的操作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检验人员特别是从事产品最终检验的检验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不受到产品制造部门或其它部门的约束或影响。
4
9.必须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维护,并为此提供必要的资源,以保持过程能力。
3
10.在产品贮存、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应使用指定的存贮场地或库房,并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危险品库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
2.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底盘装配线。
1.应有机械化流水作业的驾驶室内饰装配线和整车总装配线。
1.应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整车总备
1.具有生产过程检测所需设备。
2.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级要求的整车出厂检测设备。
3.全部检测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校验和检定。
5
★
5
说明:1.“★”表示为必须符合项目。
4
2
开发能力
1.具有自主开发或消化吸收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的能力和资源。
★
2.具有产品开发过程中所需的基本性能,尤其是安全、环保、节能的试验设备和手段。
10
序号
项目
生产条件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3
生产设备
轿车
微型客货车
客车
载货汽车
专用车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轻型货车
大中型货车
冲压
1.车身骨架及覆盖件应全部使用正规模具生产。
★
6.必须为所有负责过程操作的人员提供文件化的过程监视和作业指导书,这些指导书在工作现场应易于得到,所有工艺文件齐全,并能指导生产。
4
7.具有主要总成和安全部件的外协厂选择清单和评审程序,及外协件明细表和检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采购的主要总成和安全部件进行检验/验证,应具备基本的检验手段。
★
3.具有产品标准和产品的技术条件,产品标准水平不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
★
4.有可靠的渠道能及时得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发布的标准,并实施必要的控制;将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或法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信息,并在产品文件(企业标准、产品图样及技术资料等)、过程操作文件(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等)中得到体现。
4
5.具有完整、全套的自制件产品图纸资料及其明细表,包括总图,总成图和零件图。
附件一:
汽车企业生产条件考核标准
序号
项目
生产条件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1
产品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
1.应建立适合企业生产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地实施、保持和完善。已获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其质量认证体系审查可以从简。
★
2.有必要的生产场地及适宜、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组织布局合理,物流通畅,区域标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