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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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设备制度

工程计量设备制度

工程计量设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部门及个人,所有使用计量设备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计量设备的采购与验收1. 计量设备的采购应根据工程需要,选择性能稳定、精度符合要求的产品。

2. 新购置的计量设备到货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并做好验收记录。

3. 验收合格的计量设备方可入库,并建立设备台账,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三、计量设备的使用与保管1. 使用计量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2. 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

3. 使用后应将计量设备清洁干净,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四、计量设备的检定与维护1. 所有计量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2. 检定或校准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检定证书。

3. 对于经常使用的或关键性的计量设备,应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五、计量设备的报废与更新1. 经检定确认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的计量设备,应及时报废。

2. 报废的计量设备应从设备台账中注销,并做好报废记录。

3. 根据工程需要和技术发展,定期评估计量设备的性能,适时进行更新换代。

六、责任与监督1.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计量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计量设备管理水平。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为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管理,规范计量活动,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计量活动。

二、计量工作组织1.设立计量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与权限。

2.组织制定计量工作计划,对计量任务进行合理安排。

3.明确计量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计量仪器设备管理1.建立计量仪器设备台账,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编号、分类、定期检验等管理。

2.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制定计量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明确使用人员的权责。

四、计量方法和程序1.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建立适用的计量方法和程序,并进行批准和发布。

2.计量方法和程序应包括样品准备、仪器校准、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等关键内容。

3.计量方法和程序应进行审查、审批和更新,确保其科学、准确、可操作性。

五、计量人员培训1.组织计量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其计量理论和实践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计量法规、计量方法和程序、实验技能等。

3.建立考核和评价制度,对计量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六、计量结果准确性控制1.对计量结果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制定校验方法和程序,针对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3.对重要计量数据进行备份和保存,确保数据完整和可追溯性。

七、计量报告和证书管理1.编制计量报告和证书,明确计量结果和方法,确保计量结果的可信度。

2.计量报告和证书应由专业人员签署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3.对计量报告和证书进行归档和管理,便于追溯和查阅。

八、计量纠纷处理1.建立计量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因计量产生的纠纷。

2.对计量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3.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计量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九、计量工作监督和检查1.建立计量工作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人员应具备计量专业背景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检查工作。

施工计量管理制度

施工计量管理制度

施工计量管理制度1. 引言施工计量管理制度是指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物资、劳务、设备等进行量化及计量管理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在于规范施工过程中计量的操作流程,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物资采购及使用、劳务合同管理、机械设备施工使用等工作的计量管理。

3. 主要内容3.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批施工项目涉及到的各种物资及劳务,应在设计报告中体现出来并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中需要标明工程量、单位、单价等信息。

工程量清单由施工方组织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方可生效。

3.2 计量单的填写计量单是指对某项施工物资或劳务进行实际计量的记录单据。

计量单的填写应包括计量日期、计量人员、计量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计量单位等内容。

计量单由施工方人员填写,并由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3.3 付款计量的处理工程款项支付以计量单为基础,由合同部门和计量部门公开负责,施工方应确保计量数据真实可靠。

在确认计量数据无误的情况下,施工方应提交付款申请,建设单位对其进行审核后,方可进行付款。

3.4 实物清点和管理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物清点,确保施工物资的数量和规格型号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同时,施工方应对工程物资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其安全有序地使用,杜绝浪费和滥用的现象发生。

3.5 计量纠错的处理如发现计量过程中出现错误或疑问,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进行反映。

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并在处理后进行书面回复。

4. 质量控制与监督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和计量单等资料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抽样检测,确保施工物资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

5.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中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施工方反馈检查情况。

对于严重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工程计量检测制度

工程计量检测制度

工程计量检测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计量检测工作,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为工程结算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工程计量检测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 计量检测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确保每一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计量检测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检测工作。

2. 计量检测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 计量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计量检测流程1. 工程项目开工前,计量检测部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图纸,制定详细的计量检测计划。

2. 施工过程中,计量检测人员应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测,记录检测数据,并形成初步的计量报告。

3. 计量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 对于存在争议的计量问题,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四、质量控制1. 计量检测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对于关键工程量的检测,应采用双重检测或交叉检测的方式,以消除人为误差。

3. 计量检测部门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精确度。

五、责任与处罚1. 计量检测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检测数据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计量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企业计量工作是保证产品质量、监控生产过程、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计量工作,提高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工作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计量工作流程,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计量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计量工作,包括计量仪器的选购、使用、维护和校准等方面。

三、管理责任1. 领导责任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明确计量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部门责任各部门应明确计量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制定相关流程和规范,指导和监督部门内计量工作的进行。

四、计量仪器管理1. 仪器选购在选购计量仪器时,应明确使用需要和要求,并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选择具备合法计量认证的供应商。

2. 仪器验收每个新购进的计量仪器都需要经过验收程序,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确保仪器的质量和准确性。

3. 仪器保养计量仪器的保养是确保仪器正常运行和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并做好仪器的保养记录。

4. 仪器校准计量仪器的校准是确保仪器测量结果准确性的关键步骤。

各部门应确保仪器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并保存相应的校准证书和记录。

五、计量工作流程1. 测量准备在进行计量工作之前,必须进行测量准备工作,包括校准仪器的选择、试验样品的准备等。

2. 测量操作根据测量要求和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水平和经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计量数据处理将测量得到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包括数据整理、计算和统计等。

处理过程应准确无误,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计量工作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处理方式,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改进措施为提高计量工作管理水平,应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

加强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计量活动,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计量管理。

3. 工程计量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工作。

2.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计量标准、审核计量数据、处理计量争议等。

3. 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负责日常的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

三、计量管理流程
1. 工程量的计算应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由项目部计量人员负责完成。

2. 计量结果应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后,报工程计量管理部门复核。

3.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应对报送的计量数据进行抽查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

4. 对于存在争议的计量问题,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解决。

四、计量数据的管理
1. 所有工程计量数据必须使用统一的计量表格记录,并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

2. 计量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3. 对于重要的计量数据,应实行双重管理和签字确认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五、培训与考核
1. 公司应定期对计量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2. 对于计量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3. 对于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本制度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建筑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业工程结算管理,保障工程结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在进行建筑工程结算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结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参与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工程结算管理机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工程结算相关工作。

第六条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结算程序、结算标准、结算计量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结算业务培训,提高结算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八条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条对违反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工程结算管理流程第十条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包括结算前期准备、结算计量、结算审核、结算支付等环节。

第十一条结算前期准备应包括对工程实施计量、编制结算文件等工作。

第十二条结算计量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按照规定的工程量计量标准进行计量。

第十三条结算审核应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结算文件进行审查和核对,确保结算结果准确。

第十四条结算支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支付,确保支付及时准确。

第三章工程结算管理标准第十五条工程结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结算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工程结算标准应制定合理、科学的结算标准,保障结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确保结算与实际工程情况相符。

第四章工程结算管理监督第十八条工程结算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结算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建筑企业工程结算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监督机构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相关人员对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章工程结算管理责任第二十一条建筑企业在工程结算中应履行纪律,保障结算的公平和合理。

企业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企业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和计量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计量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企业计量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计量管理体系。

(二)科学管理:运用科学方法,提高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计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企业计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计量工作。

(三)负责企业计量器具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定。

(四)组织开展计量培训和考核,提高企业计量人员素质。

(五)监督、检查企业内部计量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第六条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器具,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采购计量器具应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的供应商。

(二)入库:新购计量器具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三)使用:计量器具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维护: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性能稳定。

(五)检定:按照国家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报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应及时报废,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计量数据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计量数据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记录:准确、完整、规范地记录计量数据。

(二)分析:对计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报告: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计量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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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提高公司计量管理水平,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行,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能源,降低物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计量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计量领导小组为公司计量管理的权利机构。

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副总工程师、技术发展部部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的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公司技术发展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为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试验中心等基层单位设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总工程师担任,设1-2名专(兼)职计量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

第三章计量管理人员职责第七条总工程师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法令及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实施。

2.审定公司计量规划及规章制度。

3.审批贵重计量器具的购置及报废。

4.负责组织解决重大计量事故,仲裁重大计量纠纷。

第八条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监督公司对国家颁发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发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和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审定公司计量规划。

3.仲裁企业内部重大计量纠纷。

4.审定重大计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及纠正措施。

第九条技术发展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计量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制定公司主要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目录;组织建立公司量值传递系统,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3.负责公司日常计量管理工作,贯彻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计量法及公司计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宣传普及计量知识,组织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十条各有关部职责1.质量管理部监督检查各单位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计量检测执行情况。

2.物资管理部监督检查各单位材料、物资计量管理情况。

3.行政保卫部监督检查各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各单位计量员职责1.严格贯彻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2.建立本单位计量器具管理目录,领用、发放登记表,计量卡片。

3.负责组织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领用发放、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按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开展检定及标识工作。

5.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降级、报废的申报工作。

第四章计量器具管理第十二条计量器具分A、B、C三类管理,检定周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周期使用。

1.A类计量器具:即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实行定点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2.B类计量器具:即强制检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

指由使用单位自己依法送到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3.C类计量器具:指国家明令允许首次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非关键场合,作一般指示用以内部辅助性生产用;低值易耗、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专用计量器具;或国家尚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

此类计量器具采用一般性管理办法(包括C1—一次性检定;C2—外观检定;C3—对比检查;C4—不定期检定;C5—水、电表)。

属于外观检查的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由使用单位计量员和操作人员共同完成,并作记录。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标识管理1.计量器具的标识采用贴彩色标志的办法。

2.计量器具的标识分为“合格”、“准用”、“限用”、“封存”、“禁用”五种,计量员根据检定结果的记录进行标识。

合格计量器具贴合格标志,封存计量器具贴封存标志,降级计量器具贴限用标志,禁用计量器具贴禁用标志。

3.各类计量器具在贴彩色标志时应填写计量器具的出厂编号。

A、B、C1、C4类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上应填写有效日期及检定员名字;“封存证”应填写办理此封存手续的计量员名字及封存日期;“禁用证”的批准人拦应填写本单位领导人或主管人名字及禁用日期。

第五章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合理配备工程施工及质量检验所需的计量器具,其种类及精度等级应满足建筑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1.油进出油罐应配备流量计,零星发料应配备台案秤。

2.水应在管线上安装一、二级水表。

3.煤进出场应用地中衡或台秤计量。

4.电应配备一、二级电度表。

5.公司产权内的物业应安装水表、电表、煤气表。

第十六条施工生产中的能源计量器具应以生产和生活分开计量为原则。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配备相应计量设施;小型建设项目及临时设施使用的能源可由提供能源的单位统一计量。

第十七条进出场的原材料应酌情配备地中衡、台案秤、钢卷尺、游标卡尺等计量器具。

第十八条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器具的性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

发现器具失准或其它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计量员送有关部门检定,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第十九条计量器具使用环境条件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条禁止使用下列计量器具:1.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2.有检定合格证但经现场检验发现失准的计量器具。

3.未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4.封存、报废、帐外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第二十一条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1.对不同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法,应根据计量器具使用与维护的有关规定进行。

2.每台计量器具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期清理,经常保持计量器具的灵敏度和清洁。

3.计量器具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其他人员不准随意乱动。

4.计量器具的存放地点,应满足防潮、防震、防磁、防日晒雨淋等要求;应满足温度、湿度等要求。

第五章计量器具流转制度第二十二条计量器具的购置和发放1.各单位根据需要购置计量器具时,必须制定计划并提出书面申请。

其中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报技术发展部审核,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一般性管理的计量器具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即可购置。

贵重计量器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必须购置国家认可并有CMC合格标志的计量器具。

3.新购置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建帐(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目录》)、建卡(填写计量卡片)后,方可使用。

4.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如检定不合格,应由购置者负责调换或退货。

5.计量器具发放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领用、发放登记表》),用完后及时归还。

计量员应对归还的计量器具做必要的检查记录,如有损坏及时追究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计量器具的封存1.凡长期不用的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其中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要到公司技术发展部办理封存手续。

2.封存后的计量器具由各单位的计量员负责管理,未经主管单位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开封使用。

3.封存的计量器具开封使用时,必须送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1.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在修理、调试后仍达不到原精度时,使用单位向公司技术发展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交计量检测部门出据的检定结果通知单,经公司技术发展部审核同意后,可降级使用。

2.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确实损坏已无法修复,应持检定部门签发的检定结果通知单或计量器具损坏说明,向公司技术发展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废,并及时消号。

非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确实损坏已无法修复,亦应持检定部门的检定结果通知单或计量器具损坏说明,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废。

3.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第二十五条计量器具的检定要严格贯彻公司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关于强检计量器具(A类)、周期管理计量器具(B类)及一般管理计量器具(C类)的分类目录见附表。

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制度。

第二十六条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所属的检定机构行进检定并执行其检定周期,不得超周期或拒绝执行。

第二十七条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公司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所规定的检定周期。

第二十八条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应按时送到当地政府计量检定部门或集团公司所属的各检定分检站进行检定。

不得超周期使用。

第六章计量检测制度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技术资料,检测率达到100%。

第三十条各种原材料进场、消耗应全部进行实测实量(袋装水泥按进场的5%抽袋秤量),检测率达到98%。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一、二级水、电表应按月做好抄表记录,检测率达到100%。

第三十二条凡用煤、油的单位应做好其进场、消耗的检测工作,检测率达到98%。

第三十三条各种计量检测工作应做好原始记录,建立台帐,并保证项目、签字齐全、清晰,原始数据、计量单位准确无误。

第七章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制度第三十四条计量器具应按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目录》、《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领用、发放登记表》,填写《计量卡片》。

贵重计量器具应建立设备履历。

第三十五条计量资料包括:1.各项管理制度2.计量人员登记表、系统图3.计量工作年度计划、总结4.能源、经营计量检测统计资料5.计量器具周检合格证6.在用计量器具年度周检计划第八章培训第三十六条计量人员应通过培训上岗。

各单位计量人员可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股份公司或公司进行培训。

第九章计量管理奖罚办法第三十七条凡各季度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计量检测率达到100%以上的单位,年终时,公司将对该单位给予表彰,主管领导、计量员给予200-500元奖励。

第三十八条凡违反本规定使用禁用计量器具的,每发现一件禁用器具,对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其责任人处以100-200罚款。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1.在用周期管理计量器具超过一个月仍不送检,每发现一件计量器具。

2.原材料进场不进行计量检测的,每发现一次。

3.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后台,砂、石料不进行秤量,每发现一次。

4.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计量砂石料吊秤的地盘被物卡住、不灵活、不及时清理,仍在使用,每发现一台。

第四十条计量管理罚款全部用于计量管理奖励,此款不得移作他用。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由公司技术发展部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执行。

主要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目录附表1. 表中强检计量器具目录内所列的器具只在用于医疗卫生、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四个方面时,才能为强检计量器具。

否则,仍为周期管理计量器具。

2. 计量器具用于施工检验、测量和试验方面时定义为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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