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视野下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学前教育立法

学前教育立法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注重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学前教育是指为3-6岁的儿童提供的一种教育,是以照顾儿童为主要目的,通过游戏、音乐、手工等活动,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和认知能力,为其未来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学前教育的立法,也逐渐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一、立法的必要性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却没有明确规定学前教育的内容、标准和评估方式等,缺乏专门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给学前教育的实施、发展和监管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质量不均衡、缺少统一标准和规范、管理混乱等。
因此,立法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必经之路。
二、立法对学前教育的促进作用1. 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
在立法过程中,可以制定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明确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和质量要求,从而提高学前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同时,可以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和管理机制,提高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2. 优化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立法可以规定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和教育机构的设置及管理要求,加强学前教育服务的投入,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学前教育服务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使学前教育服务更加发展和规范。
3. 维护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
学前教育立法可以规定学前儿童的权益保护、家长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并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督、评估和投诉机制,加强对学前儿童的保护和监管。
三、立法应考虑的方面学前教育立法需要考虑的方面有很多,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方面如下:1. 规划学前教育的目标和内容。
学前教育立法需要依照学前儿童的发展和特点,科学研究和探讨学前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明确学前教育的教育目标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评估制度。
2. 建立学前教育机构的统一管理和评估制度。
需要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资格认证、教学质量评估、管理规范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配套规范考核和评估机制,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分类管理机制,保障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简述《学前教育立法》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简述《学前教育立法》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学前教育立法》的时代价值在于推动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和规范化管理。
学前教育是培养儿童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阶段,对孩子的成长、学习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由于缺乏相关的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学前教育立法的时代价值在于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接受程度。
通过立法规定,学前教育将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中,并纳入义务教育范围,从而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这不仅可以帮助家庭减轻教育负担,也能促进社会公平和人力资源的均衡发展。
学前教育立法的时代价值在于完善学前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系。
学前教育立法将建立相应的法律框架,明确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从而规范学前教育的教学活动和管理行为。
学前教育立法还将明确家长和教师的权责,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推动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学前教育立法还能够加强学前教育与其他教育阶段的衔接,形成教育体系的连贯性和协同性。
通过立法规定学前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阶段的衔接将更加顺畅,有利于儿童的学习连贯性和学习效果的提升。
学前教育立法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立法将提升学前教育的认可度和专业水平,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
学前教育立法可以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监管,保护幼儿的安全、健康和权益。
立法可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解决城乡、区域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差距。
立法可以完善学前教育的教师培训和教师待遇机制,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质量。
《学前教育立法》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在于推动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与接受程度,完善学前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系,加强学前教育与其他教育阶段的衔接,保障幼儿的权益与安全,促进教师培训与待遇机制的改善。
通过立法的推动,学前教育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育人功能,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育公平视野下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Cb n Edu t o I n at o He aI ia Ca I n n ov 1 n r d
科 教 动 态
① 教育公 平视 野下我国 学前教育立法 的必要性
魏 诗 航 ( 南师范 大学教 育与 管理学 院 昆明 云 600) 5 5 0
速 发 展 , 须 建 立 健 全 学 前 教 育 基 本 立 法 必 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
3学前教育立法公平性价值选择及建议
3. 学前 教 育 立法 的公 平性 价值 选择 1 总的 来 说 , 前 教 育立 法 应 保证 教 育 的 学
公 平性 , 进 区域之 间以及 城 乡之 间学前 教 促 育的均衡发展。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宪 法 》 以 (
下 简称 《 法》第 三十 三 条 中规 定 : 中华 人 宪 ) “ 民共 和 国 公 民在 法律 面 前 一 律 平 等 ” 这 就 , 确 立 了平 等 的宪 法 原则 。 平等 权 与其 他 的宪 法 权 利不 一样 , 这是 由于其 自身并 没 有具 体 的 内容 , 只有 在权 利 主体 行 使其 权利 的 时候 才 能 够体 现 它 的价 值 。 育 公平 的 关键 因 素 教 就 是 机 会公 平 , 障 公民 依法 享 有受 教 育 的 保
摘
要 : 今世 界各 国对 学前教 育都非常 的重视 , 国的法律 法规 、 当 我 行政 法规以及地 方性法规 中也 有一些关 于学前教 育的相关规 定 , 但是
学 前 教 育立 法 的 不 完 善 制 约 了我 国 学 前 教 育 的健 康 快 速 发展 , 碍 了我 国教 育公 平 的 全 面 实 现 。 文 首 先 介 绍 了教 育 公 平 与 我 国学 前 教 阻 本 育 的 发展 现 状 ,继 而 分 析 了 当前 我 国 学 前 教 育 立 法 的硌 要 性 , 后 本 文 阐述 了学 前 教 育 立 法 公 平 性 价 值 选 择 及 建 议 。 最
论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与立法依据

教育公平视野下的幼儿教育

教育公平视野下的幼儿教育作者:胡剑彬张丽娟来源:《中国校外教育·高教(下旬)》2013年第11期本文从教育公平的视野下分析了我国幼儿教育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包括地区差异大、城乡差别悬殊、园际间差异明显、阶层差异显著等问题。
为促进幼儿教育公平,提出了相关建议:应加大教育投入,扶助落后地区,加强幼儿教育法制进程,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
幼儿教育教育公平对策近几年来,一些国外的研究结果表明,早期的教育投入会对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带来相当高的回报率,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了幼儿教育的重要性。
同时,教育公平问题也是教育领域长期关注的热点话题。
因此,本文试从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分析幼儿教育的不公平现象并提出建议。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公平是平等与公正的统一体。
公平既有对公正的追求又有对平等的向往,公平需要以平等为基础,同样需要在公正的内在要求下对存在的差异进行不平等的关怀。
由于客观存在的自然和社会障碍,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借用价值规律的表达方式,即公平就是公正围绕平等上下波动。
因此,教育公平可以理解为“人们能够公正平等的接受社会所提供的公正平等的教育。
”教育公平涉及到两条基本的原则:一是教育机会的均等,强调国家给予个体或群体同等的受教育的可能性,然而绝对的机会均等也是不存在的而且是不现实的;二是教育资源的分配应该遵循公正的原则,即将受教育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应有所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我国目前教育资源,特别是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频频出现入园难、入园贵等社会现象。
因此,教育公平必须要有区别的分配教育资源,保障教育机会的均等。
二、幼儿教育中不公平的现象(一)地区差异大我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上形成了巨大的地区差异。
经济发展上的不同步导致了教育投入的不均衡,教育投入的不均衡进一步导致了幼儿教育的巨大差异。
如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在2000年就已经达到了学前三年入园率80%以上,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内蒙古、甘肃、青海等,截至200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基本上只能达到35%左右。
探讨现代学前教育立法的重要性

探讨现代学前教育立法的重要性黄桂香沈阳师范大学【摘要】近年来,学前教育立法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从学前教育本身特点、当前发展状况等方面分析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并指出学前教育立法过程要始终以教育公平和终教育的理念为指导,以《宪法》和各项教育法律为法律依据,以国际学前教育法律和我国学前教育法规、地方性条例及其实施经验为借鉴,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前教育法。
【关键词】学前教育立法必要性依据从1998年开始,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教授连续4年就学前教育立法问题提交提案,直至2001年该问题的提案被作为民进中央的提案提交当年的政协大会。
2003年3月,学前教育立法被列入十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规划,2004年该委员会开始进行立法调研。
2006年“十一五”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要“适时抓紧制定学前教育法”。
同年年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正式委托国家教育部开展学前教育法案的研究与起草工作。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适时启动学前教育法的起草工作”。
同年11月,国家教育部又将学前教育立法列为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重点,并明确列入2008年的工作要点。
目前学前教育法正处于法案的研究与起草阶段。
回首学前教育立法从提案到研究起草的艰辛历程,我们既要为立法一步步取得的阶段性进展感到振奋、欣喜,同时还要认识到距离学前教育法的出台依然任重而道远,更要对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进行深刻的分析来引起全社会各界人士对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关注。
一、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1.由学前教育本身特点所决定。
学前教育的教育对象是0~6、7岁的儿童,这个时期是人的一生中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是人的身心各方面素质发展的奠基阶段。
学前教育本身的重要性要求从根本上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扫清障碍、铺路搭桥,可以说立法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由于教育的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学前教育工作具有同其他教育阶段不同的特点。
论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与立法依据

论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与立法依据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对优质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我国学前教育领域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师资队伍建设薄弱、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一)保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学前教育作为儿童教育的起点,对于其后续的学习和发展具有奠基性作用。
通过立法,可以明确规定政府、社会和家庭在保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不让任何一个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二)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机构种类繁多,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等。
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一些学前教育机构存在办学条件不达标、教育内容不合理、收费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声誉。
通过立法,可以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审批、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规范其办学行为,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三)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我国学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
通过立法,可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对薄弱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存在数量不足、专业素养不高、待遇偏低等问题,导致师资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学前教育法的重大意义

学前教育法的重大意义1. 学前教育法能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坚实的起步,这多重要啊!就像建房子得先打好地基一样,没有好的学前教育,孩子们以后怎么能茁壮成长呢?比如小明,在接受了良好的学前教育后,进入小学明显适应得更快,学习也更积极主动。
2. 学前教育法保障了教育的质量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就好比给孩子的成长道路铺上了平整的砖石。
你看小红,在优质的学前教育环境中,各方面能力都发展得特别好。
3. 它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习惯呢!这就像给小树苗修剪枝叶,让它能长得笔直挺拔。
像小强,在学前教育中养成了讲礼貌的好习惯,大家都可喜欢他了。
4. 学前教育法能让孩子们快乐地学习和成长,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这不就像是给孩子打开了一个充满欢乐和知识的宝库吗?比如小芳在学前教育中找到了学习的乐趣,一直保持着对知识的渴望。
5. 它可以促进孩子们的社交能力发展呀!就像给孩子们搭建了一个结交小伙伴的大舞台。
你瞧小刚,在学前教育里学会了怎么和别人相处,朋友可多了。
6. 学前教育法对孩子的未来有着深远的影响呢,这可不能小瞧!这简直就是给孩子的未来插上了翅膀。
就像小辉,因为有了好的学前教育基础,后来的发展一帆风顺。
7. 它能让每个孩子都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多棒啊!这就如同阳光普照大地,每个孩子都能沐浴到温暖。
比如那些贫困地区的孩子,也能通过学前教育法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
8. 学前教育法能激发孩子的潜能呢,这太神奇了!就好像点亮了孩子内心的小火苗。
像小燕,在学前教育中发现了自己的绘画天赋,现在可厉害了。
9. 它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这多重要哇!这就跟在一个温馨的家里一样,让孩子安心学习。
你想想那些在良好氛围中学习的孩子,是不是进步特别快?10. 学前教育法的意义简直说不完呀!这绝对是孩子们成长路上的一盏明灯。
没有它,孩子们的成长之路会变得多么艰难啊!我们一定要重视学前教育法,让孩子们都能享受到它带来的好处。
总之,学前教育法对于孩子们的成长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全力支持和推动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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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视野下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摘要:当今世界各国对学前教育都非常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中也有一些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规定,但是学前教育立法的不完善制约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阻碍了我国教育公平的全面实现。
本文首先介绍了教育公平与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继而分析了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最后本文阐述了学前教育立法公平性价值选择及建议。
关键词:教育公平学前立法必要性
1 教育公平与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
1.1 教育公平的基本内涵
教育公平的含义表现在多个层面上,在法律层面上,是指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而在教育政策方面,是指的每个人都平等的
享有使用公共教育资源的权利;在教育活动方面,它又是指每个人
在教育上都受到平等的对待,拥有同样获得学业成就以及就业前景的机会。
为了在真正意义上展现以及维护教育公平中所包含的平等精神,教育公平的内涵还包括:在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历史时期,国家的公共教育资源应该向弱势群体进行倾斜,也就是“不平等”的矫正;在社会现实的层面上,反对破坏教育公平的教育特权。
1.2 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
建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迅速,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着很
多的问题,尤其是发展不均衡,包括: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及高等教
育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城镇与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落后地区
与发达地区发展不均衡,私立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发展不均衡。
根据2010年的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显示: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的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在90%以上。
河南、四川等地在50%左右,甘肃省的毛入园率为22%,而西藏等相对落后的地区则仅为5%左右。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在毛入园率上,发达地区普遍高于落后地区40%,最大差距达到90%,由此可见,我国儿童学前受教育机会并不均等。
1.3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现状
在我国当前的教育法律体系当中,除学前教育阶段的其他四个主
要教育阶段均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做有力的支撑,这些法律法规是促进我国教育公平以及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学前教育基本立法,学前教育的定位以及资金投入机制、私立幼儿园的准入机制以及幼儿教师身份等典型问题仍然没有通过立法手段来予以确认。
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性作用,学前教育领域内出现的不良现象越来越多,以至于严重阻碍了学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2 教育公平视野下的我国学前教育立法
2.1 我国学前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
据有关的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的幼儿园适龄儿童的数量为9623万,而我国幼儿的在园人数只有2475万,其入园率只有25.72%。
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
简称《纲要》)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的时候要到达“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
但是我国当前一些地区幼儿教师不足,收费不规范,入园难的矛盾十分突出。
为了适应我国学前教育迅速发展的需求,必须尽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为学前教育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2.2 人的全面发展对学前教育更高要求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飞速迅猛的发展。
教育事业在做好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越来越要求对人的全面发展。
然而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于其他阶段教育的现状阻碍了对人的全面发展,学前教育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区域发展不平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以及其培养培训和待遇问题都没有一个制度保障,这些问题都不利于适龄儿童的全面发展,需要尽快通过学前教育立法的手段来予以保障。
2.3 学前教育改革制度化的需要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需要进行大力改革,才能够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大趋势。
对于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定位,财政资金投入,私立幼儿园的准入机制,幼儿园教师的管理制度以及编制、福利待遇问题都必须适应当前学前教育所面临的新局势。
只有将这些改革措施进行制度化,才能够保障其执行的力度,否则改革就是一句空话。
而要使学前教育改革制度化得到强有力的普及和推广,就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我国学前教育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2.4 保证我国教育长远目标实现的需要
《纲要》中明确指出,在2020年,要普及学前1年教育,对于学前2年教育达到基本普及,在部分地区实现学前3年普及。
到2015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要达到85%,2020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5%。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必须建立先进科学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2.5 构建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的需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教育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教育法律体系只有建立一个完整的体系结构并使其各部分之间协调配合,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法律保障作用。
而当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立法,这阻碍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同时也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一个缺陷。
为了完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以至于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基本立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 学前教育立法公平性价值选择及建议
3.1 学前教育立法的公平性价值选择
总的来说,学前教育立法应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促进区域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确立了平等的宪法原则。
平等权与其他的宪法权利不一样,这是由于其自身并没有具体的内容,只有在权利主体行使
其权利的时候才能够体现它的价值。
教育公平的关键因素就是机会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是其基本要求,其重点是扶
持困难群众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本措施是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缩小教育差距。
学前教育立法应保障受教育权利的公平,同时还要为充分的选择性提供可能,以满足公民个性化的要求。
学前教育公平要求学前教育立法提供有效而平等的保护,未经法律许可,
主体权利不受干涉。
3.2 学前教育立法需要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要明确学前教育的社会属性。
在应该将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明确在学前教育立法中,要明确学前教育也是一种义务教育。
二要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责任。
三要建立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四要制定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以及工资标准。
我国当前有专职幼儿教师77万,公办教师只占到其中很小的比例,我国目前有专任幼儿教师77万,公办教师仅仅占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办园体制的多样化导致了幼儿教师待遇的差异化和多样化,应当在立法中对教师资格及工资标准予以明确。
4 结语
总之,在教育体系中,基础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教育的不公平是
教育体系中最大的不公平。
我国应该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建立学前教育基本立法,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我国教育
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教育公平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尹亚姝.公平与均衡:学前教育立法的价值选择[j].当代幼教,2011(6).
[2] 陶莹.学前教育立法有待完善[j].教育,20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