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标准DBJ11-602-2006
建筑外门窗(建筑设计常用资料)

建筑门窗(讲义草稿)施工图设计中门窗(含玻璃)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设计说明中应该予以详细的设计,这包括几个图纸中容易混淆的方面:一,安全问题: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玻璃和栏杆两大部分。
玻璃安全问题的主要设计依据是《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安全玻璃是指符合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即满足GB/T9963-1998《钢化玻璃》、GB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和GB9962-1999《夹层玻璃》的产品。
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应都是安全玻璃.●安全玻璃只是一个人为的名称,一般是指对人身伤害风险相对较小的玻璃(通常指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
还有些国家没有采用安全玻璃这个敏感的名称.玻璃是非常脆性的材料,所以不可能有绝对安全的玻璃。
在建筑中采用玻璃就必然有一定的风险.●设计中,经常使用的中空玻璃需要为安全玻璃时不能只由单层的安全玻璃和单层的普通玻璃组合而成,必须双层都是安全玻璃。
●夹丝玻璃和夹层玻璃是两个概念,常规意义上设计中最常用的安全玻璃是指夹层玻璃.夹层玻璃是由一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玻璃、塑料材料夹中间层而成的玻璃制品(GB9962—1999).它直接由玻璃厂生产。
因为外层玻璃受到撞击破碎时,碎片会粘在中间膜上不会分散出去,造成伤害,所以具备安全性能。
夹层玻璃根据形状可以为平面或曲面夹层玻璃,根据抗冲击性能可以分为Ⅰ类,Ⅱ-1,Ⅱ—2,Ⅲ类,根据施工工艺可以分为干法夹层玻璃,湿法夹层玻璃。
夹丝玻璃是在玻璃成形过程中将金属丝或丝网直接压入玻璃板中而制得的平板玻璃,它直接由玻璃厂生产。
夹丝玻璃主要应用于振动较大的工业厂房以及防火门窗。
●钢化玻璃分为全钢化和半钢化两种,需要注意的是半钢化玻璃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但不是安全玻璃。
●一般钢化玻璃随玻璃厚度的不同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同,设计中常用的6mm厚钢化玻璃最大使用面积4M2,6mm厚的夹层玻璃分为3+0.38+3mm,3+0.76+3mm,最大使用面积均为3M2。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一、建筑规划设计1. 建筑物规划应注重利用太阳光照、自然通风等自然条件,降低空调采暖和照明负荷。
2. 合理设计建筑物的朝向、通风、景观等,保证室内外环境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3. 考虑建筑物的间距、形状、建筑组合等,以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二、围护结构保温1. 建筑物围护结构应采用保温隔热材料,提高保温性能。
2. 外墙保温材料应具有防火、防水、耐候等性能,保证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内墙和楼板应采用保温材料,以减少冷热桥效应,提高室内舒适度。
三、空调采暖系统1. 空调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型空调设备,如变频多联机、冷水机组等。
2. 采暖系统应选用符合节能标准的锅炉、散热器等设备,并合理配置水力平衡装置。
3. 应注重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以降低能源消耗。
四、照明系统1. 照明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如LED灯、节能型荧光灯等。
2. 合理设计照明线路和开关控制,减少电损和能耗。
3. 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应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化和节能控制。
五、电器设备1. 电器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型产品,如低能耗家电、节能型电梯等。
2. 合理配置供电系统和配电设备,保证供电质量和效率。
3. 加强电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六、可再生能源利用1. 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2. 利用太阳能进行热水供应、供暖和光伏发电等。
3. 利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空调制冷和采暖等。
4. 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规划设计时予以考虑。
5. 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和批准。
6. 在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过程中,应注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发挥。
7. 可再生能源利用是实现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推广和应用。
七、能耗监测与计量1. 建筑物的能耗监测和计量是实现节能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4.06.08
•【字号】市规发[2004]563号
•【施行日期】2004.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勘察设计
正文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
京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市规发〔2004〕5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实施建筑节能第二步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和提高居住建筑的热环境质量,根据北京地区的现实条件,由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联合组织,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通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的专家审查。
现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J 01-602-2004,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即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新的设计应按照本标准执行,从2004年10月1日起所有报审的设计图应符合本标准。
其中,3.0.1、5.2.1、5.4.2、6.0.2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997年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北京地区实施细则》(编号DBJ 01-602-9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出版发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
二OO四年六月八日。
《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年)》

附件: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京新农办函〔2011〕12号)和《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为完成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农民依据抗震节能标准依法采取自主或集中方式对住宅进行新建翻建、节能保温单项改造(简称“单项改造”)和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简称“综合改造”)建设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农民住宅新建翻建、单项改造、综合改造应满足相关建设标准要求:(一)抗震要求。
新建翻建项目必须满足北京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 536-2008),该规程未做出规定的内容,执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的规定。
综合改造要符合国家《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二)节能要求。
新建翻建项目应满足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节能65%设计标准中围护结构做法要求。
单项改造和综合改造的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
第四条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民住宅建设工作,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简称“市新农办”)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市新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全市农宅抗震节能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北京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做好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第五条区县政府是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在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负责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实施主体责任。
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导则

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导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前言本导则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成果和经验,以北京市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地区)》(DBJ 01-621-2005)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地区)》(DBJ 11-602-2006)等相关标准为依据,结合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通过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定稿。
本导则对申报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评估做了基本规定。
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 评估的必要条件;5.评估程序;6. 评估标准;7.评估方法;8.评估报告;9.附录。
本导则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要编制单位: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郑学忠、罗淑湘、高岩、王庆生、李德英、冯蕾、谢琳娜、李俊领、许威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4 评估的必要条件 (6)5 评估程序 (8)6 评估标准 (8)7 评估方法 (9)8 评估报告 (10)9 附录 (12)附录1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评估报告 (12)附录2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评估报告 (16)附录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标 (20)附录4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标 (25)附录5 关于项目可否免于评估的基本规定 (31)1 总则1.0.1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里,纳入城镇整体规划范围内并申报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节能改造项目的评估。
未申请专项资金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DB11是指北京市地方标准11,该标准是北京市政府制定的一项规范,旨在统一北京市内各类建筑物的相关要求。
下面是DB11的相关参考内容(不包含链接):1. 建筑物分类与规模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规模,分为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特殊建筑等不同分类。
- 对于每个分类,明确规定了建筑物的最大高度、最大建筑面积等技术要求。
2. 建筑设计与施工要求- 确定了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实用性、经济性、美观性等。
- 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设备等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性。
3. 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要求- 要求建筑物必须安装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明确了设备的配置和维护要求。
- 规定了建筑物的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等相关要求,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安全疏散。
4. 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要求- 要求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的法律法规,例如合理使用空调设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
- 规定了建筑物的节能设计和环境友好材料的使用等要求,以达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目的。
5. 建筑物的室内环境要求- 对建筑物的采光、通风、噪声控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室内环境的舒适和健康。
- 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内装饰材料和家具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以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
6. 建筑物的设计审查和验收程序- 规定了建筑物设计文件的审查程序,包括设计文件的提交、审查时间和审查内容等要求。
- 规定了建筑物的竣工验收程序,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的提交、验收标准和验收证书的发放等流程。
7. 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要求- 要求建筑物的业主或管理单位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性。
- 规定了建筑物的维护管理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要求,包括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等。
DB11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是对建筑物设计、施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北京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 引言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形势下,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各国共同努力的目标。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对全球的影响日益凸显。
为了应对能源紧张和环境问题,北京市制定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旨在通过优化建筑设计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实现低能耗、高效能的建筑。
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意义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北京市建筑行业朝着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方向迈进。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可以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有限能源资源的依赖。
采用高效节能技术的建筑将大大提高生活舒适度,改善居住环境。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推行也能为建筑行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主要内容(1)建筑外围结构设计: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该有良好的隔热和保温性能,采用高性能气密窗,避免能量的泄漏。
(2)建筑能源系统设计:建筑应设计合理的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采用高效的设备和技术,如热泵、地源热能利用等。
(3)建筑材料选择: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隔热和保温性能的环保建筑材料,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
(4)建筑节能控制系统设计:采用智能化的建筑节能控制系统,通过对能耗数据的监测和调控,实现能源的最优利用。
(5)室内环境设计: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要注重室内空气质量,采用适当的通风和空气净化设备,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4. 个人观点和理解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制定是北京市对能源问题的积极响应,并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我认为,优化建筑设计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是解决能源紧张和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普及不仅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还能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通过创新的设计和技术手段,我们可以实现更高水平的节能建筑,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高层住宅户门性能要求-四防门

高层住宅户门性能要求及工程招标书技术部分(bù fen)的编制摘要:文章总结了单元式高层住宅户门性能要求及其设计(shèjì)理论依据,介绍了户门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常见编制内容关键词:住宅(zhùzhái)户门防盗、隔声(ɡé shēnɡ)、保温、防火Abstract: article summarizes demands for function and design theory dependence about housedoor of unit_style building,introduce authorized force of housedoor biding documents technique。
Keyword: Housedoor guard against thief prevent noise keep warm prevent fire 一、设计(shèjì)文件中单元式高层住宅户门的性能要求:单元式高层住宅户门必须具备如下四种性能:防盗、隔声、保温、防火。
这四项性能是人们对住宅户门的常识性基本要求,是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更是设计文件中应该标明的地方。
防盗:户门,是一个住宅单元社会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对其防盗功能,《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GB 50096-1999有明确要求,即该规范第3.9.4条: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住宅户门的防盗标准必须满足《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2008的有关要求。
隔声:住宅户门的隔声要求同样也是国家规范的规定,见《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JGJ118-1988第3.3.6条:安静要求高的住宅,其封闭楼梯间或封闭公共走廊内宜采取吸声处理措施。
面临楼梯间或公共走廊的户门,其隔声量应≮20dB。
即住宅户门空气声隔声量为≮2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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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暖散热器配合使用的一种专用阀门,可人为设定室内温度,通过温包感 应环境温度产生自力式动作,无需外界动力即可调节流经散热器的热水流量从 而实现室温恒定,简称恒温阀或散热器恒温阀。 2.0.15 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self-operated flow control valve,
选择建筑层数、体形系数、朝向和窗墙面积比等在北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 住宅建筑,以此作为基准,将建筑物耗热量控制指标分解为各项围护结构传热 系数限值,以便从总体上控制北京地区居住建筑耗热量,此建筑称为基准建筑。 2.0.3 设计建筑 Designed building
正在设计的、需要进行节能设计判定的建筑。 2.0.4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2 术语、符号
2.0.1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te Outdoor mean air temperature during heating period
在采暖期起止日期内,室外逐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值。室外日平均温度≤5 ℃的阶段为现行法定采暖期,北京地区为 125 天,在此期间内,室外温度的平 均值为―1.6℃。 2.0.2 基准建筑 Baseline building
参照建筑是用以确定设计建筑耗热量指标限值的虚拟建筑, 参照建筑的 形状、外形尺寸和朝向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窗墙比应
5
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值。 2.0.5 建筑物体形系数S Shape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单位为㎡ /m3。 2.0.6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Ind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
均室内计算温度 16℃、采暖期天数 125 天、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1.6℃作为
计算条件。
4.0.2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应按下式计算:
q = q1 + q2 - q 3
(4.0.2)
式中:q——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q1——单位建筑面积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W/m2); q 2——单位建筑面积的空气渗透耗热量(W/m2);
不同地区、不同朝向的围护结构,因受太阳辐射和天空辐射影响,其传热 量要改变。此改变后的传热量,与未受太阳辐射和天空辐射影响的原有传热量 的比值,即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2.0.10 窗墙面积比 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某朝向的外窗总面积与同朝向的墙面总面积(包括外窗面积)之比。 2.0.11 高 层 住 宅 、 中 高 层 住 宅 、 多 层 住 宅 和 低 层 住 宅 High-rise residence,semi high-rise residence,multistoried residence and low-rise residence
3
附录 E 本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4
1.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在实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2004) 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地 区的现实条件,加强采暖供热系统的节能,使采暖燃料的节约落到实处,特制 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的建筑物节能设计主要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体宿 舍;供热系统的节能设计适用于住宅小区和以住宅为主的建筑群,同一供热系 统中的各类建筑物的热力入口设计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0.3 本标准根据北京地区的气候特征,主要控制冬季的采暖能耗,适当兼顾 夏季的空调能耗。 1.0.4 按本标准进行建筑热工、采暖、空调与通风设计时,应同时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温差修正系数 n 值 围护结构及其所处情况
温差修正系数 n 值
带通风间层的平屋顶、坡屋顶顶棚及与室外空气相通的不采暖地 下室上面的楼板等 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内墙和户门 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 外墙上有窗户时 外墙上无窗户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上时 外墙上无窗户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下时 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 与无外门窗的不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 伸缩缝、沉降缝墙 抗震缝墙
2 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 0.5 次/h。 3.0.4 北京地区住宅夏季空调的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如下: 1 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不高于 29℃;
7
2 通风换气次数:当利用空调机降温时,应不低于 1.0 次/h;当利用自然通风 降温时,不低于 10 次/h。
4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
4.0.1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应统一按照包括辅助房间在内的全部房间平
0.90
0.30
0.75 0.6 0.4 0.7 0.4 0.3 0.7
4 接触土壤的地面,εi = 1。 5 内天井内的外墙和外窗,按北向取值。
4.0.4 单位建筑面积的空气渗透耗热量,应分别按下列两种情况计算: 1 楼梯间不采暖时
q3——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内部包括炊事、照明、家电和人体散 热的得热量,取 3.8(W/m2)。
4.0.3 单位建筑面积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应按下式对各项围护结构分
项计算后汇总:
∑ q1
=
17.6 A0
m i =1
ε i K mi Fi
式中:17.6——采暖期室内外平均温差(K);
AO ——建筑面积(m2),按附录C的规定计算;
外墙(包括阳台门下部) 0.70
0.86
0.92
有阳台
0.500.740源自86外窗无阳台(包 括封闭阳台
0.18
0.57
0.76
的外窗)
外门
0.70
0.86
0.92
水平 0.91 0.50 ---
--
--
8
注:1 朝向按表 5.3.1 的规定划分。
2 阳台不封闭时,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的εi值,按同朝向有阳台的外窗采用;阳
具有线性流量特性的、调节性能较好的一种手动调节阀门,它可以通过专用 仪表测量流经阀门的流量,通过调节阀门阻力,实现系统管网阻力平衡的作用, 又称阻力平衡阀。
3 节能目标和室内设计参数
3.0.1 北京地区住宅建筑冬季采暖的节能目标是:在 1980 年住宅通用设计采暖 能耗基准水平的基础上节能 65%。 3.0.2 夏季空调能耗的控制,可在外窗的遮阳、可开启面积以及空调和通风设计 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 3.0.3 北京地区住宅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如下: 1 卧室、 起居室的室内设计温度,不低于 18℃;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符号; 3.节能目标和室内设 计参数; 4.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 5.建筑热工设计; 6. 采暖、空调与 通风的节能设计;7. 建筑节能设计的判定。本标准并附有节能围护结构的典型 构造示例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 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研究所(南 礼士路 62 号,邮编:100045,联系电话:88043364)或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 办公室(二七剧场路东里新 11 号楼二层南段,邮编:100045,联系电话: 68021692)。
工作时不依靠外部动力,在工作压差范围内,保持流量恒定的阀门。 2.0.16 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self-operated pressure difference control valve
工作时不依靠外部动力,在工作压差范围内,保持受控点压差恒定的阀门。 2.0.17 静态平衡阀 static hydraulic balancing valve.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的住宅;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的住宅;多层住 宅为四层至六层的住宅;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2.0.12 一次水和二次水 Primary water and secondary water
6
采暖系统中,热源侧的热媒循环水为一次水,用户侧的热媒循环水为二次 水。 2.0.13 一级泵和二级泵 Primary pump and secondary pump
5.1 一般规定 5.2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要求及传热系数限值 5.3 外窗和外门 6 采暖、空调与通风的节能设计 6.1 一般规定 6.2 热源 6.3 锅炉房、热力站供热系统及节能控制 6.4 输配管网和室内采暖系统 6.5 通风和空调 7 建筑节能设计的判定 附录 A 建筑物热工性能计算和节能判定表
(4.0.3)
εi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按表 4.0.3 采用;
Kmi ——围护结构的平均传热系数[ W/(m2·K)]。
Fi ——围护结构的面积(m2),按附录C的规定计算。
表 4.0.3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εi
部位
南
东、西
北
屋顶(包括 非透明
--
--
--
坡屋顶)
透明
--
--
--
台门下部不透明部分的εi 值,按同朝向的外墙采用。
3 不采暖楼梯间的内墙和户门、不采暖空间上部楼板、伸缩缝、沉降缝墙和抗震缝墙
等的εi 值,以温差修正系数 n 值代替。n 值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取值,见下表。不采暖楼梯间的内墙和户门,其 n 值是根据现在的保
温情况经热平衡计算得出的,详见 5.2.5 条的条文说明。
表 A-1 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 表 A-2 总体热工性能直接判定表 表 A-3 参照建筑对比法计算判定表 表 A-4 暖通系统节能判定表 表 A-5 电采暖节能判定表 附录 B 围护结构的构造及其建筑热工特性指标示例 B.0.1 外墙保温的推荐做法 B.0.2 屋面保温的推荐做法 B.0.3 外窗的性能分级 附录 C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附录D采暖供热管道最小保温厚度δ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