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人力资源部部门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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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核决权限表

人力资源核决权限表



15天以上↑
各部门 △



☆☆
5天以下↓
各部门 ◎

(3)主管级
8
请假 (不含)及总经 5~15天↓
理级以下干部
各部门 △


15天以上↑
各部门 △



☆☆
5天以下↓
(4)一级部门
负责人(含)以 上干部
5~15天↓
各部门 △


各部门 △



☆☆
15天以上↑
各部门 △



△◎
1、所有人员《请假 卡》需报至人力资源 部备案; 2、片区副总级 (含)以上休假应报 备到集团总裁; 3、总(副)裁请 (休)假时应向副董 事长、董事长报备。
人力资源 部





4)一级部门负 责人(含)以上 干部
人力资源 部




△◎
《劳动合同书》的文 本由人力资源部拟 定;
1、年度总额由副董 事长核定;培训计划 外的由副董事长批; 2、外训费用的核决 权限依照《财务类核 决权限表》执行。
5)总(副)裁 人力资源
级干部





△ △◎
(3)培训计划表 (4)培训效果检验 (1)普通员工/一般职员 (2)主管级干部
总监
副董 事长
董事长
人力资源 部




△◎
定编之内
各部门 ◎

1 人员需求
定编之外
(一级部门负责 各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12.12•【文号】人社部发〔2016〕123号•【施行日期】2016.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人社部发〔2016〕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2014年以来,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统筹推进窗口单位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和工作队伍建设,持续不断改进窗口单位作风。

各级各类窗口单位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同感、信任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激励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等390个单位“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中奋勇拼搏、再立新功。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以及各级各类窗口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持续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附件: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12日附件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名单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东城区劳动监察大队西城区广安门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朝阳区八里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海淀区八里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丰台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房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州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昌平区回龙观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延庆区香水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天津市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天津市南开高端人才中心西青区中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东分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南分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河分中心河北省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石家庄市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张家口市张北县就业服务局承德市承德县就业服务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廊坊市文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保定市望都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沧州市黄骅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衡水市故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邢台市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定州市明月店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山西省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大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朔州市平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医保所忻州市河曲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吕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阳泉市郊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长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晋城市泽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临汾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运城市盐湖区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长治市城区延安南路街道劳动保障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就业局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街道瀚博一品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赤峰市松山区医疗保险管理局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乌兰察布市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管理中心阿拉善盟就业服务局服务大厅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鞍山市台安县劳动监察局抚顺市人才中心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丹东市东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阜新市太平区就业服务局辽阳市辽阳县农村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铁岭市铁岭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12333电话咨询热线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吉林省吉林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吉林市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辽源市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通化市柳河县就业服务局白山市浑江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松原市扶余市人力资源市场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延边州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审核一站式服务窗口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伊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鸡西市就业局双鸭山市医疗保险局八五二农场场直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绥棱林业地区劳动局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哈尔滨市方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柴河林业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萨尔图区就业局上海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公共人事服务中心)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奉贤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崇明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江苏省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中心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窗口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服务窗口南通市海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连云港市东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泰州市姜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恒北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浙江省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湖州市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嘉兴市嘉善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绍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金华市义乌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衢州市开化县就业管理服务局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丽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安徽省淮北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淮南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窗口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服务窗口广德县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窗口宿松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阜阳市界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六安市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街道宝城社区居委会服务窗口安庆市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宁德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龙岩市上杭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泉州市晋江市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窗口漳州市漳浦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南平市邵武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福州市永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三明市大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江西省江西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景德镇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萍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余市分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鹰潭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赣州市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宜春市宜丰县公共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上饶市医疗保险局业务经办大厅吉安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抚州市南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大厅山东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济南市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泰安市泰山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临沂市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德州市德城区社会保险中心征缴大厅聊城市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菏泽市曹县砖庙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河南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商丘市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信阳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邓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新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湖北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十堰市丹江口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荆州市石首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荆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黄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咸宁市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稽核局)随州市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恩施州鹤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湖南省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长沙市12333电话咨询热线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常德市临澧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郴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湘西州吉首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永州市祁阳县就业服务局益阳市桃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经管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广东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厅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天河分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征收与社会保险关系科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樵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民生综合窗口梅州市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惠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博罗分局汕尾市陆丰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茶山分局基层劳动监察综合服务平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榄分局综合服务大厅湛江市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云浮市人事考试基地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百色市就业服务中心贺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防城港市港口区就业服务中心贵港市覃塘区就业服务中心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崇左市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柳州市柳南区潭西街道办事处十一冶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保障站海南省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服务窗口文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万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重庆市重庆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重庆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涪陵区社会保险局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市场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巴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江津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潼南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武隆县仙女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忠县社会保险局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四川省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蓝湖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达州市通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南充市阆中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都市温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遂宁市射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德阳市中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医疗保险管理局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贵州省贵州省劳动监察总队六盘水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毕节市织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黔东南州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安顺市西秀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安顺市西秀区就业局)仁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云南省云南省社会保险局综合服务窗口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民服务中心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楚雄州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红河州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文山州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普洱市思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西双版纳州社会保险中心大理州大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综合服务大厅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便民服务窗口林芝市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山南市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昌都市就业服务中心昌都市左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那曲地区聂荣县“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阿里地区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陕西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专线西安市碑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新民路社区公共服务站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铜川市耀州区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渭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延安市宜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商洛市商南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陵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扶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甘肃省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酒泉市社会保险局张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武威市天祝县华藏寺镇华干路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白银市白银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定西市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平凉市华亭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庆阳市西峰区劳动监察中队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陇南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青海省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西宁市城北区就业社保服务大厅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就业服务局果洛藏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黄南藏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驻自治区政务大厅窗口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石嘴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石嘴山市惠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吴忠市红寺堡区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固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固原市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中卫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中卫市海原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办公室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塔城地区塔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克拉玛依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窗口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六工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天山区分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10.21•【文号】人社厅发〔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的信息化,涉及就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更是改进服务质量和提升管理效能的关键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文件要求,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时期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就业创业工作的新目标、服务对象的新需求和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支持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的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到2020年,全面建成系统省级集中、信息全国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格局,提升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一规划,流程再造。

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总体安排以及“金保工程”二期项目,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依据部颁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加快省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并以此推动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

【精品推荐完整版】公司企业人力资源部2016年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年度工作规划计划【ppt版可编辑】

【精品推荐完整版】公司企业人力资源部2016年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年度工作规划计划【ppt版可编辑】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规划
第一部份2016年工作总结第二部份2017年工作规划
第一部份:2016年工作总结
一、人力资源各项指标统计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三、工作亮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人力资源各项指标统计
1 2 3 4 5 6 7员工人数
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
人员类别结构
人员异动情况统计员工收入统计
员工培训情况
1、员工人数
2、年龄结构
图表说明:14年平均年龄31.85,与15年31.44相比较,上升了1.3%,但是,从图表中所看,人员年龄趋于年轻化。

3、学历结构
15年人力资源各项指标统计
图表说明:14年大专以上人员数量所占比例为44.36%,与15年39.75%比较,提高了11.6%。

15年人力资源各项指标统计
4、人员类别结构
图表说明:13人员结构与15年相比较,除营销人员增长了2.45%外,其余类别人员均略有下降。

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2016年度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作为《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

2016年度,人力资源部进一步完善了《岗位任职资格说明书》;根据各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编制了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在培训实施过程中严把培训质量关,确保了培训的有效性;同时,针对从事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能力的要求,及时配备了人力资源并进行了相关技能的培训和提升。

现就2016年度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核指正。

一、2016年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程序达成情况1、工作人员能力需求方面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有能力胜任的,从这个角度出发,人力资源部修订和完善了XX年编制的《岗位任职资格说明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能力要求。

同时,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综合考虑,采取对外招聘的方式,招贤纳士,以满足岗位人员需求和岗位能力的要求。

2016年度,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员要求,加大时间和精力投入,充分利用资源,采取校园招聘、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员工内部推荐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招聘工作。

共参加招聘会15场,审核求职简历300余份,面试90余人,录用员工53人,,圆满完成年度招聘计划,并保证了各部门的用人需求。

其中,在职的24人中,本科学历7人,占%;大专学历12人,占50%;中专及以下学历5人,占%。

从以上数据来看,基本实现了员工结构逐步向高学历层次发展,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2、能力、意识的培训方面2016年度,人力资源部共举办培训82场,培训员工802人。

其中,内部培训共50场,占培训总数的61%,培训员工697人;外派培训32场,占培训总数的39%,培训员工105人。

具体情况如下:从产品质量出发,人力资源部先后组织了6场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企业质量方针、目标,ISO9001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员工对产品质量的认识,提升员工的对产品的质量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9日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制定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时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贯彻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一是总体规模基本稳定。

全国技工院校保持在2500所以上,年招生保持在120万人以上,在校生保持在300万人以上,职业培训保持在500万人次左右。

二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落实生均拨款、改善教师和毕业生待遇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实施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中职示范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70亿元,带动各地加大投入,提升了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是办学质量明显提高。

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突出能力培养,提高了技工院校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五是技能竞赛取得突破。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推动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公告-人社部公告〔2016〕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公告-人社部公告〔2016〕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公告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公告人社部公告〔2016〕1号按照国务院要求,我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15件规章。

现将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4月22日附件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序号制定机关规章名称文号施行日期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号2008.9.18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2号2009.1.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档案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令第3号2009.9.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2009.11.9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社部令第5号2010.1.20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人社部令第6号2010.3.16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7号2010.11.12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2011.1.1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人社部令第9号2011.1.1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人社部令第10号2011.1.1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11.5.1(2015.4.30)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2011.5.1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2011.7.1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2011.7.1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5号2011.7.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2011.10.15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令第17号2012.1.11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2012.9.11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2013.7.12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2013.1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1号2014.4.12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2014.3.12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3号2015.2.12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4号2015.4.302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5.10.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6号2015.11.122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7号2016.2.162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8号2016.4.1229人事部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人调发〔1990〕8号1990.4.1430人事部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人计发〔1990〕17号31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1990.11.1032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1991.2.433人事部关于改进国务院各部门从北京外调(迁)入有关人员审批办法的暂行规定人调发〔1994〕3号1994.3.2534人事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1994.10.3135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人薪发〔1994〕50号36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1995.1.1737人事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人薪发〔1995〕32号1995.5.138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1995.12.1439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人发〔1996〕55号1996.6.1740人事部、工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号(人事部令第4号修订)(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5.4.22)(2015.4.30)41人事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2号(人事部令第5号修订)(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3.11.1(2005.6.24)(2015.4.30)42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06.1.143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2007.11.644人事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人事部令第8号2008.1.145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2008.2.1546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技工学校工作规定劳人培〔1986〕22号(人社部令第7号修改)1987.1.1(2010.11.12)47劳动部、税务总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劳薪字〔1991〕46号1991.10.548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1993.7.949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劳部发〔1993〕161号1993.7.950劳动部、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1994.2.2251劳动部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劳部发〔1994〕448号(人社部令第7号修改)1995.1.1(2010.11.12)52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1995.1.153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1995.1.154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1995.1.155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1995.1.156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1995.1.157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1995.1.158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1995.1.159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1995.4.2160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1995.5.1061劳动部、审计署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劳部发〔1995〕329号1995.10.162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人社部令第7号修改)1996.5.1(2010.11.12)63劳动部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劳动部令第2号1996.10.164劳动部、国有资产管理局、税务总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劳部发〔1997〕181号1997.5.2965劳动部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劳动部令第9号1997.9.166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号1999.3.1967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1999.3.1968劳动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7号2000.8.2969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2001.1.170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9号2000.11.871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1号2001.5.1872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2号2001.5.1873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3号2001.5.2774劳动保障部、工商总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4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1.12.1(2015.4.30)75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2003.4.176劳动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2004.1.177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2004.5.178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2004.3.179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2号2004.5.180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4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5.3.1(2015.4.30)81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2005.2.182劳动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6号2005.10.183劳动保障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7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6.10.1(2015.4.30)84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人社部令第23号、第24号修改)2008.1.1(2015.2.1)(2015.4.30)85劳动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9号2007.11.9——结束——。

人力资源规划:2016年度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样本

人力资源规划:2016年度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样本

2016年度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样本人力资源计划是指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通过企业未来的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供给状况的分析及估计、对职务编制、人员配置、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招聘和选择等内容进行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能性计划。

通俗地讲,人力资源计划是为了说明人力资源部门未来要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

需注意的是,人力资源计划与企业发展计划密切相关,它是达成企业发展目标的一个重要部分。

企业的人力资源计划不能与企业的发展计划相背离。

实例介绍:下面是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写的一个较为完整的人力资源计划实例。

该计划主要分了六个部分,它们是职务设置与人员配置计划、人员招聘计划、选择方式调整计划、绩效考评政策调整计划、培训政策调整计划和人力资源预算。

由于人员招聘是人力资源部新年度的工作重点,所以计划中的“人员招聘计划”部分最为详细。

需注意的是,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一个年度工作计划,所以对每一项工作只能言简意赅地进行描述,不可能非常详尽。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度人力资源管理计划一、职务设置与人员配置计划1根据公司2016年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人力资源部协同各部门制定了公司2016年的职务设置与人员配置。

在2016年,公司将划分为8个部门,其中行政副总负责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营销总监负责销售一部、销售二部和产品部,技术总监负责开发一部和开发二部。

具体职务设置与人员配置如下:1.决策层(5人)总经理1名、行政副总1名、财务总监1名、营销总监1名、技术总监1名。

2.行政部(8人):行政部经理1名、行政助理2名、行政文员2名、司机2名、接线员1名。

3.财务部(4人):财务部经理1名、会计1名、出纳1名、财务文员1名。

4.人力资源部(4人)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薪酬专员1名、招聘专员1名、培训专员1名。

5.销售一部(19人)销售一部经理1名、销售组长3名、销售代表12名、销售助理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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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人力资源部部门建设计划
一、目标概述:
长期以来,人力资源部在本地区企业中没有能处在一个相应的位置。

至今许多企业还继续将人事与后勤统一在行政部的组织架构中。

公司自XX年设立人力资源部以来,公司领导对人力资源部的建设也极为关心。

人力资源部的自身建设也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职能作用也逐渐得到体现。

人力资源工作作为未来企业发展的动力源,自身的正规化建设十分重要。

因此,人力资源部在XX年将大力加强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和规范,严格按照现代化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要求,将人力资源工作从简单的人事管理提升到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层次,使人力资源工作结果成为公司高层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

人力资源部XX年度自身建设目标为:完善部门组织职能;完成部门人员配备;提升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高部门工作质量要求;圆满完成本部门年度目标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具体实施方案:
1、完成部门人员配备:在XX年2月28日前将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人事专员和培训专员配置到位(可兼、代);
2、完善部门职能:人力资源部在XX年要达到所有目标,必须对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界定。

计划设立人事专员,专司人事
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招聘、离职、人事档案、考勤、薪资、合同、福利、激励、考核,培训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培训计划拟定、培训课题开发、培训人员遴选、培训讲师聘请、培训具体组织、培训总结与考核等。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有工作项目负全责,并负责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各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筹、计划、安排、组织。

3、建立详细的公司人力资源档案。

此档案的建立应在动态下保持良好使用功能。

通过人力档案能够随时反映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包括学历层次、服务年限、薪资水平、业绩情况、培训情况、奖惩情况、培养发展方向等各项指标。

并建立驻外办事机构所有人员人事档案,以备所需。

此工作应在XX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完成基础档案,并随时更新。

4、提升本部门作业人员专业水平。

人力资源部在安排各部门培训的同时,应着力对部门人员的素质提升。

人力资源部经理肩负对下属的培训、管理和工作指导职责。

所以,人力资源部计划XX年对全部门人员进行工作培训,从而使部门的综合能力得到提
高。

5、实施部门目标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XX年将部门年度目标分解到部门每个职员。

做到每项工作均有责任人、完成期限、完成质量要求、考核标准。

做好每项工作的跟踪落实和结果反馈,及
时调整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三、实施目标注意事项:
1、人力资源部的自身建设关系到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成败,人力资源工作做得是否成功也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的方向和后劲。

因此人力资源部着眼于未来发展,尽可能地将本部门建设做到公司发展的前面。

只有充分超前才能有准备地应对未来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战略需要。

本部门人员必须树立危机意识,把工作做细做实。

2、人力资源部的人员配置要考虑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能兼并代合的要兼并代合。

编制近期暂定4个职位,但XX年保证人员不超过3人。

3、本部门的业务培训以传帮带为主,有条件、有时间时可以考虑赴外参加国内较高层次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课程。

四、目标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人力资源部经理
协同责任人:部门所有职员
五、实施目标需支持与配合的事项和部门:
1、部门人员编制配置需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2、人力资源档案的整理需各部门及各驻外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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