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乔司监狱创新教育方法拓展教育内容推动入监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浅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

浅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六管区:钮太平摘要:改造罪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在新的时期,面临着新的课题、新的挑战,但是,不论条件怎样变化,只要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改造罪犯的规律,紧紧围绕罪犯不同时期的心理和行为特点,依法治监,做到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就能顺利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使命。
关键字:罪犯,教育,监狱工作正文: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改造工作的发展,结合省未管所工作实际,几年来,笔者通过对监狱罪犯改造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对未管所的教育改造工作有了较深刻的认识,现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谈几点粗浅体会:一、存在的问题(一)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这一主业未能充分体现教育、监管和劳动改造被监狱法确定为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教育改造手段这一主业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之后,由于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注重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教育改造工作被其它工作所削弱,在调查中发现,罪犯的“三课”教育只是流于形式,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没有真正地起到教育、改造罪犯的作用。
现在随着监企的分离,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教育观念滞后,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缺乏足够的认识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相应变化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分民警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思想上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仍习惯用多年的传统教育模式来开展工作,尤其是对“涉黑、涉毒、涉枪”和顽危罪犯增多的趋势认识不足,抱守多年传统的教育经验,致使教育方式、方法、手段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不佳。
比如:顽危类罪犯的教育与管理只是停留在防止其不闹事即可,至于怎样使其在思想上、行为上真正服从监狱的教育管理,并安心改造,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
这就要求个别领导和部分民警尽快从传统经验型的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教育工作理念,以应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关于乔司监狱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的思考

详细描述
全面梳理现有的监狱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完善和补充;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 作的步骤、标准和时限,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加强监督力度,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加强人员培训
总结词
提升素质、增强能力、激发活力
管理体制机制现状
• 目前,乔司监狱实行的是以省司法厅为主导、以监狱管理局为具体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有 利于集中统一管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管理层级过多、管理效率不高、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 乔司监狱的进一步发展。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 管理层级过多
2. 资源分配不均
实施服务质量评估
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保障监狱安全
加强安全防范
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提高罪犯改造积极性
通过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手段,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率。
03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的策略 与方法
优化组织架构
基于以上结论,我们提 出以下建议,以期帮助 乔司监狱理顺管理体制 和机制,更好地应对未 来的挑战。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尽管我们已经尽力对乔司监狱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但由于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我 们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 首先,我们没有能够对乔司监狱的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和访谈,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研究结 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详细描述
通过定期培训、专业进修等方式,提高监狱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包括职 业道德、业务知识、沟通能力等;同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提高工作热情和活力。
个别教育工作应实现十个转变

5、由重视个体行为转变为重视整体功能
众所周知,个别教育主要是采取相对固定的方式,由特定民警对特定罪犯进行“一对一”的教育、交流和沟通,整个施教过程基本上也是一名民警负责完成,对于某一名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基本上由承包民警独立完成,这种运行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完全由承包民警的能力和素质来决定,若承包民警的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心,就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反之,效果就会不理想,甚至会强化罪犯的抗改意识,增加改造的难度;第二,容易造成罪犯对于承包民警的依赖性,罪犯的改造表现往往随着承包民警工作岗位的变更而产生波动,不利于罪犯长期改造;第三,容易形成民警在个别教育上“各自为战”的局面,妨碍了监管改造资源的综合利用,制约了整体功能的发挥。避免出现上述不利局面的途径:一是调整个别教育的运行模式,变封闭式为开放式,优化组合,成立矫正小组(攻关小组)实行一人负责,多人参与,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罪犯一旦出现思想问题,由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民警进行说服教育;发现罪犯有心理问题,则由负责心理咨询的民警负责提供帮助等等,这样可以发挥整体优势,使罪犯在现有条件下得到最好的教育;二是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不仅仅局限于教育改造工作,从分管分押、劳动生产、考核奖惩等各个方面,制定协调统一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计划,实现罪犯教育改造功能的最大化;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建立社区矫正制度、志愿者服务制度、受害人谅解制度等等,最大限度转化罪犯的思想,将其改造为守法公民。
3、由重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新形式转变为重视拓展内容
个别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实际上在新中国监狱工作建立之初就已经广泛存在,但是作为一项教育改造制度,确切地讲,应该确立于20世纪80年代,个别教育的形式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有所创新。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行的民警“责任承包制”,至今仍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为了维持个别教育工作的活力,各地监狱纷纷进行了创新和尝试,如湖北沙洋监狱实行“约谈制”;上海市未管所建立个别教育工作招标承包制;浙江乔司监狱首创“一警一箱”制度;山东潍坊监狱成立“女警教育中心”,用“女警+网络”的形式对罪犯开展个别教育和咨询服务;安徽省巢湖监狱实行个别教育罪犯“点警制”等等。这些创新和探索,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注重形式,在内容和方法没有实现真正的突破。我们认为,深化个别教育工作,不仅要有形式上的创新,更要注重内容的拓展。个别教育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针对罪犯的“个性”进行有的放矢的说服和疏导,关键是针对罪犯的个性化的犯罪原因采取不同的矫正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人们的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及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犯罪结构、犯罪原因、犯罪思想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综观我国当前的犯罪类型,既有政治上对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也有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等的刑事犯罪,还有因贪污、贿赂而致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犯罪,更有利用高科技、高知识手段的智能型犯罪,导致这些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相当一部分罪犯犯罪的直接原因是他们在心理上出现了障碍,如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性格障碍等,对于这部分罪犯,运用传统的“说教”的方法,非但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会事与愿违。如果通过心理咨询就会有效。因此,我们认为深化个别教育,不仅要创新形式,更要丰富手段、拓展内容;不仅要关心罪犯的思想问题,而且要关注罪犯的心理问题;不仅要立足于解决罪犯在服刑期间所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惑,更要关注罪犯如何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认识未来。
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总结

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总结
近年来,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囚犯的改造和社会的稳
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这一过程中,监狱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积极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
首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注重个性化教育。
针对不同囚犯的犯罪原因和心理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方案,为他们提供专门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他们的回归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其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注重专业化培训。
监狱管理部门积极引进专业教育培
训机构,为囚犯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如电工、木工、厨师等,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自信心和就业能力,为他们的社会复员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另外,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注重社会化教育。
监狱管理部门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文化教育活动,如文艺表演、读书会、义工活动等,帮助囚犯重新融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促进他们的心灵成长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
最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注重效果评估。
监狱管理部门建立了科学的教育改造
效果评估机制,对囚犯的改造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的来说,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在个性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效果评估方面
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囚犯的改造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为更多的囚犯带来改变和希望。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深入发展和囚犯的全面改造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创新方法 改进收监执行的建议

创新方法改进收监执行的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收监执行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需求。
为了更好地完成收监执行的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并关注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安全,我们需要探索创新的方法和改进的建议。
一、加强技术应用当今社会,科技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方方面面,收监执行工作也应积极借助技术应用。
首先,可以推广使用电子化和数字化管理系统,例如监狱管理系统、人员信息数据库等。
这样一方面能够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也能够降低工作的复杂性和人为失误的可能性。
其次,可以增加设备和设施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例如智能门禁系统、监控设备、刑满释放信息查询终端等。
这些设备和设施的引进和使用,不仅能增加工作的便捷性和精确性,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二、推行社区化刑罚执行传统的刑罚执行方式注重对罪犯的惩罚和控制,而社区化刑罚执行则更加侧重对罪犯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
推行社区化刑罚执行可以有效减少监狱系统的负担,提高执行效率,并使得罪犯更好地接受教育和改造。
社区化刑罚执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社区资源支持体系。
这包括加强监管力量的培养和建设,提供适当的社区服务和康复资源,以及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更好地关注罪犯的改造和再教育,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性。
三、加强社会参与和合作收监执行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合作。
为了改进收监执行工作,我们需要加强社会的参与和合作。
首先,可以积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合作,例如公安机关、法院、社区组织等。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其次,可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收监执行工作,例如设立义务监狱工作者,组织罪犯教育和培训活动,开展康复项目等。
这样可以增加社会对罪犯的关注和帮助,促进他们的改变和重返社会。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提升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收监执行工作需求,我们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提升。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方面的培训,提高收监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司法部发布监狱工作指导案例

司法部发布监狱工作指导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2.07.08•【分类】其他正文司法部发布监狱工作指导案例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指导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2022年7月8日,司法部发布4篇监狱工作指导案例,分别是“上海市青浦监狱冲动型罪犯朱某的矫正个案”“山东省泰安监狱罪犯李某精准教育转化案例”“众志成城化危情真情教转挽灵魂——西青监狱对罪犯杨某的管理和干预实例”“让法治思维普照高墙‘最后一公里’——探索集中关押模式下的限减罪犯‘四步’教育法”,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向社会展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成果,为指导规范全国监狱工作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着眼于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模式下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集中体现了心理矫治、危机干预、个别教育、亲情感化及社会帮扶等教育改造方法的运用,充分反映了教育改造攻心治本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
例如,针对性格冲动的罪犯,监狱民警科学研判,全面掌握影响改造的各种因素,通过开展艺术矫治,改变不合理认知,调节不良情绪,促进心理健康,提高自我改造能力。
在预防罪犯自杀的典型案例中,监狱成立精准教育转化小组,民警与心理咨询师精准评估、对症施策、科学矫治,打开心门,化解心魔,摆脱危机,帮助他们树立改造信心,点燃改造希望。
近年来,监狱系统牢记职责使命,不断强化监狱职能履行,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突出分类改造,坚持因人施教、一人一策,倾心竭力转化每一个改造对象,充分发挥教育改造领域典型案例指导作用,积极开展交流互鉴,着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提升监狱执法效能,为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贡献力量。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阅。
监狱教育改造创新实施方案

监狱教育改造创新实施方案监狱教育改造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推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现罪犯的心性转化和人格重建,我们提出以下创新实施方案:一、建立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1. 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针对不同罪犯的犯罪类型、个性特点和心理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计划,包括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文化教育等内容。
2.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开设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如电子商务、美容美发、厨师等,帮助罪犯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的社会复员做好准备。
二、建立健全的心理矫治机制1. 加强心理矫治力量:增加心理矫治师的配备,建立完善的心理矫治机制,对罪犯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和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罪犯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自我调节能力。
三、加强社会化矫正和帮教工作1. 推动社会化矫正:建立健全的社会化矫正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实行社会化矫正,让他们在社会上接受更广泛的教育和改造。
2. 加强帮教工作:积极开展罪犯帮教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为罪犯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工作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四、加强教育改造成效评估1.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的教育改造成效评估体系,定期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2. 加强成效宣传:及时公布教育改造成效,树立成功案例,鼓励更多的罪犯参与到教育改造中来,增强他们的改造信心。
通过以上创新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提高监狱教育改造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罪犯的心性转化和人格重建,为社会治理和司法改革做出更大的贡献。
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实施方案

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的监狱教育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迫在眉睫。
二、目标设定1. 提高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2. 培养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减少再犯率;3. 增强监狱教育改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社会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认可度。
三、实施方案1. 制定个性化教育改造计划针对不同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计划,包括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知识教育等内容,使每个服刑人员都能得到精准的帮助和指导。
2. 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师队伍建设提升监狱教育改造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引进优秀的教育改造师,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改造团队,为服刑人员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教育改造服务。
3. 开展文化艺术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等,激发服刑人员的创造力和艺术天赋,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我认知能力。
4. 建立健全的就业培训机制与企业合作,开展就业培训,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率,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5. 强化监狱教育改造成果评估建立科学的监狱教育改造成果评估体系,定期对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教育改造方案,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实施保障1. 加强资源投入,提供必要的教育改造设施和设备;2.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有序进行;3.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推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开展。
五、总结监狱创新教育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再犯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教育改造工作,为服刑人员的改造和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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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乔司监狱创新教育方法拓展教育内容推动入监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浙江监狱网点击数:646 发稿时间:2008-12-17 ]近年来,省乔司监狱以“浙江省入监教育实验基地”命名为新起点,以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为契机,不断创新教育方法,拓展教育内容,逐步建立起以监狱入监监区为主,分监狱、监区为辅的三级入监教育体系,推行了“思想教育、养成教育、转化教育、适应教育、能力教育”五位一体的教育方法。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实现新收押罪犯思想上“入监”,过好思想认同关。
监狱参照司法部《入监教育》教材,结合实际组织编写了《浙江省乔司监狱入监教育教案》系列教材,并专门组织经验丰富的民警录制课件、制成光盘,在新犯入监教育期间,按计划组织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消除了罪犯入监初期的思想疑虑,使他们清楚地知道服刑期间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从而树立起自觉改造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规范养成教育,实现新收押罪犯行为上“入监”,过好行为调整关。
监狱着力强化以行为规范、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
入监第一天,监狱便将《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发放到每名罪犯手中,要求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全部内容。
为了加深罪犯对《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认识,监狱自制了光碟,通过民警授课、模拟场景训练以及知识竞赛等方式,强化罪犯的规范意识,增强罪犯遵守规范的自觉性。
通过剖析监内违法、违规等典型案例,使新入监罪犯更清楚地认识到学习规范和遵纪守规的重要性。
同时,培养罪犯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按《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从教育训练、生活卫生、礼节礼貌等各个方面,规范罪犯的一言一行,做到学以致用。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实现新收押罪犯心理上“入监”,过好情感融入关。
新收押罪犯刚经历了从自由社会到监禁生活的剧变,容易发生诸多心理问题。
因此,监狱大力开展对新收押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调整心理状态,提高对监狱生活的适应能力。
监狱及时对每名新收押罪犯进行COPA—PI心理测试,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咨询工作,除门诊咨询外,还专门设置了心理咨询信箱,开通了可视咨询电话等,为罪犯提供指导和帮助。
同时,本着“细排查、勤教育、促转变”的工作目标,按照“普遍谈、重点帮、个别教”的工作方针,认真仔细地做好个别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十必谈”制度,及时有效地化解新入监罪犯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在卡片上,随罪犯档案一起分流,保证罪犯服刑改造期间个别教育工作的延续性。
四、分监狱层面加强对入监罪犯分流后的适应性教育,实现新收押罪犯的“再入监”,过好角色定位关。
从入监监区到分监狱,罪犯的改造状态从集中训练、集中教育逐步转向常态化。
这是新犯思想波动较大、容易引发监管事故的敏感时段。
监狱着力加强这一时段的入监再教育,规定必须在分监狱集中教育五天才能分流到监区。
各分监狱结合实际编写了《新入监罪犯培训手册》,教育内容以分监狱历史、分监狱规章制度、劳动技能理论知识、安全知识为主,与入监监区的教育互为补充。
同时,集训期间,各分监狱进一步了解罪犯的思想动态,做好针对性教育工作,帮助新犯进一步熟悉环境,稳定情绪,顺利度过适应期。
五、监区层面加强罪犯改造能力教育,实现新收押罪犯的全面“入监”,过好临战起步关。
对分入监区的新犯,监区统一成立新犯小组集中管理。
各监区结合实际,编写《新入监罪犯改造指南》,对新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管理教育,主要实现三个功能:一是对所有新犯进行行为养成强化教育,使他们分入监区后就能接受正面主流文化引导,预防不健康亚文化的影响,培养他们与集体融合的能力;二是对新犯进行劳动技能的集中学习培训,帮助入监新犯顺利度过劳动关;三是让新犯在同一个平台公平竞争,培育他们公平竞争的意识和能力。
(省乔司监狱供稿)小龙潭监狱入监教育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发布时间:2006-12-11为进一步落实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和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监狱入监教育实施办法》,完善入监教育工作,做好罪犯的第一个转化,即从“社会人”到“监狱人”的转化,使罪犯达到端正改造态度、明确改造方向、规范改造行为、适应改造生活的目标。
根据我狱的实际情况,入监教育时限为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的时限为一个月:第一阶段由入监集训监区负责实施;第二、三阶段分别由各监区负责实施。
阶段考核采用百分考核制,由分管教育改造的监狱领导组织,教育改造处、狱政处、狱侦处、生活卫生装备处等处室组成考评组,对该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请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按本办法做好入监教育的考核验收工作。
一、做好入监教育安排,受教育面达100%。
标准分20分。
(一)指标要求:1.对每期新收罪犯做好详细的教育安排计划。
2.入监集训监区集中教育1个月,授课150课时,其它监区集中教育2个月,授课300课时。
3. 受教育面达100%。
(二)考核办法:1.查教学计划、课程进度表,没有或安排不详细则扣5分。
2.查教学日志、课时统计表,入监集训监区集中教育未满1个月则扣5分;其它监区集中教育未满2个月则扣5分,课时达不到扣3分。
3.查新收押罪犯资料、学员名册、点名册、教学日志,受教育面达不到100%的扣10分。
二.完成教学内容。
标准分30分。
(一)指标要求:1.入监集训监区主要完成:《服刑人员思想教育讲义》入监教育篇、反脱逃警示教育、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狱务公开、检务公开、10首《狱园歌曲》、行为规范、队列训练、内务卫生等。
2.监区2个月时间主要完成:《服刑人员思想教育讲义》认罪服法篇、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前技术培训、生产安全操作规程、队列训练、行为规范、10首《狱园歌曲》、内务卫生、时事政治等。
(二)考核办法:查教学计划、课程进度表、教学日志、课时统计表、教员教案等资料。
教学内容未完成一项扣5分。
三.提高入监教育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
标准分30分。
(一)指标要求:1、认罪服法,服从管理,如实写出个人自传和服法悔罪书。
2、消除疑虑,放下包袱,思想稳定,改造态度端正。
3、掌握监狱性质、任务、工作方针、罪犯改造的基本原则、基本手段、罪犯权利和义务。
4、遵守监规纪律,会唱10首《狱园歌曲》、对照《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能背、会做(60岁以上、聋、哑、不通汉语的少数民族罪犯除外,50岁至59岁、文盲罪犯背“十不准”)。
5、掌握各种队列训练要领,完成各种队列动作,内务卫生、个人卫生符合规范要求。
6.初步掌握基本劳动技能。
7.入监教育合格率达98%。
(二)考核办法:1、查新犯个人自传、服法悔罪书。
发现未写个人自传一人扣1分,认罪罪犯必须写出服法悔罪书,发现一人未写扣2分。
2、找新犯谈话,了解罪犯思想状况、改造态度,发现思想不稳定、改造态度不端正,并且没有即时教育的,一人扣1分。
3、抽考新犯对监狱性质、任务、工作方针、罪犯改造的基本原则、基本手段、罪犯权利和义务的掌握情况。
发现一人不知道的扣2分。
4、抽查新犯唱一首《狱园歌曲》,发现不会唱一人扣0.5分。
抽考新犯的《规范》情况,不会背一人扣0.5分,不会做一人扣0.5分。
5.查罪犯违规违纪记录,发现一人违规违纪扣0.5分,发生重大案件,本项考核不得分。
6、新犯队列训练、内务卫生、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一人扣1分。
7.查岗前培训资料和罪犯适应性劳动记录,缺一项扣1分(该项考核仅适用监区)。
8、结合现场抽查情况,查《考试(考核)成绩统计表》,合格率达不到98%扣10分。
四.做好新犯的分流工作。
标准分20分。
(一)指标要求:1、入监教育时间不满的不分流到分监区从事生产劳动。
2.做好罪犯心理测试(该指标仅对监区进行考核)。
3、建立《教育改造专档》。
4、分流时填写好《入监教育鉴定表》和《云南监狱罪犯改造建议书》,做到档随人走。
入监集训监区负责填写《云南监狱罪犯改造建议书》一至三部分,余下部分由其它监区完成。
(二)考核办法:1、查罪犯分流名册、分流统计表,发现有四种情况分流的,一人扣5分。
四种情况为:一是入监集训期限不满;二是学习内容未完成;三是考核不合格、验收不过关;四是“四假”罪犯未查清前(长期无法查清的除外)。
2.查罪犯心理测量资料,缺一份扣1分。
3、抽查新分流罪犯的《教育改造专档》,发现没有按要求建立的,缺一份扣5分。
4.抽查《入监教育鉴定表》和《云南监狱罪犯改造建议书》,缺一份扣5分。
五.本考核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怎样上好新收服刑人员入监教育第一课"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上好新收服刑人员入监教育第一课,对帮助新收服刑人员在漫长的改造过程中,明确改造方向,端正改造态度,认清改造前途,树立改造信心,努力改恶从善,悔罪自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怎样上好第一课呢?一、要做好课前准备。
对要上课的新收服刑人员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即对服刑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刑种、刑期、农村籍服刑人员、城市籍服刑人员的比例、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服刑人员思想状况、服刑人员数量等情况进行分析归类,掌握构成情况,对个别重点人头可先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只有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讲课有针对性、实效性,达到预期目的。
二、要明确上好入监第一课的目的。
入监第一课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消除服刑人员的恐惧心理,促其积极投入改造。
由于服刑人员平时不学法、不守法,有的人不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清楚政府对服刑人员的改造政策,加上以往对监狱的偏见,仅从电影、电视、书籍中了解到监狱的一些情况,新收服刑人员普遍认为一旦投入监狱,就会吃不饱、睡不好、受虐待,因而对监狱存在偏见和恐惧心理。
二是要让新收服刑人员了解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明确指出:监狱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产物,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监狱的性质,根据我国《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我国监狱的任务是按照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三、要把握好入监教育第一课的重点。
重点是教育新收服刑人员树立服刑改造意识。
因此在讲课中要重点讲解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可综合监狱人民警察在对服刑人员改造过程中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的实例,教育新收服刑人员认清形势,争取光明前途。
四、上好第一课的难点是让服刑人员清楚地认识到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因为监狱的性质和任务的内容理论性较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理解起来较为困难。
在讲解这一问题时,监狱人民警察要注重结合服刑人员改造中的一些例子给服刑人员进行讲解。
比如:给服刑人员讲监狱任务中实施惩罚,依法惩处违犯监规纪律和违法犯罪活动时,就可举服刑人员在监狱不遵守监规,受严管、禁闭的真人真事,也可举在监狱因重新犯罪受到加刑的人和事,同时把《监狱法》、《刑法》的相关条款结合实例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