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一、绪论财务印鉴是企业专用印章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种印鉴,在企业的资金周转、资金支出、资金流向等各个环节中起着重要作用。
正确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财务印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
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印鉴使用管理,维护企业财务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体员工。
三、财务印鉴的种类本企业的财务印鉴共有四种,分别是:1、公章;2、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章、税务章等);3、出纳专用章;4、支票专用章。
四、财务印鉴的管理及使用规定1、财务印鉴的申请与备案(1)借用财务印鉴的人员须签署《财务印鉴使用申请单》,附盖申请者的印章并填写申请日期,申请部门及借用时间。
申请需提前至少一天办理,未经审核通过不得出借财务印鉴。
(2)对已核准的申请,出借人应尽快将财务印鉴将联编号、种类、出借日期、预计借用时间、借用人员等信息录入《财务印鉴借用登记簿》备案,借用人员应认真核查备案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财务印鉴的归还时间应在“财务印鉴使用申请单”规定的借用期限内归还,逾期未归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对于随意借用、违规使用、损坏、遗失企业财务印鉴的人员,应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严重者由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财务印鉴的保管与存储(1)财务专用章、税务专用章及出纳专用章须分别分开存放,使用前应查验印章的状态及位置。
(2)使用财务印鉴的人员应保证财务印鉴不受到损坏、遗失、泄密、假冒和抵制等情况。
对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有问题的人员,公司应依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法律惩处。
3、财务印鉴的使用规定(1)只有在财务支出、资金划拨或者重要合同等相关业务中确有需要时,方可使用财务印鉴并在相关账务凭证上盖章。
(2)使用财务印鉴的业务应当经过记账人员、经办人员及主管人员共同确认并签署,确保核查准确。
(3)出纳专用章只有在资金划拨、提款、收款等业务环节中使用,保证出纳的工作独立和账目准确。
财务管理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鉴分为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等,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章财务印鉴的刻制第四条财务印鉴的刻制应当由公司指定具备资质的印鉴刻制单位进行。
第五条财务印鉴的刻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印鉴材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材质,确保印鉴的耐用性和防伪性能;(二)印鉴规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印鉴规格;(三)印鉴内容:财务专用章为“公司名称(全称)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为“公司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发票专用章为“公司名称(全称)发票专用章”。
第三章财务印鉴的保管第六条财务印鉴应当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确保印鉴安全。
第七条财务印鉴保管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二)熟悉财务印鉴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三)熟悉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流程。
第八条财务印鉴保管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妥善保管财务印鉴,防止遗失、损坏或者被盗;(二)不得私自复制、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滥用财务印鉴;(三)不得将财务印鉴借给他人使用;(四)不得将财务印鉴与现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混放。
第四章财务印鉴的使用第九条财务印鉴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
第十条财务印鉴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使用财务印鉴进行财务核算、资金支付等业务时,应当由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签字确认;(二)使用财务印鉴进行资金支付时,应当附上相应的原始凭证;(三)使用财务印鉴进行财务核算时,应当与财务账簿核对无误。
第五章财务印鉴的销毁第十一条财务印鉴因损坏、遗失或者不再使用等原因需要销毁的,应当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指定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二条财务印鉴销毁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将财务印鉴封存,并记录封存时间、地点和封存人信息;(二)销毁财务印鉴时,应当邀请见证人现场监督,并记录销毁时间、地点和销毁人信息;(三)销毁财务印鉴的残片应当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财务管理制度印鉴管理

一、引言印鉴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为了加强企业印鉴管理,规范印鉴使用,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鉴的种类及使用范围1.公章:用于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以及企业内部重大事项的审批。
2.财务专用章:用于企业财务收支、资金调拨、报销等财务事项。
3.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署文件、合同等。
4.财务人员名章:用于财务人员对外签署文件、合同等。
三、印鉴的保管1.印鉴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离岗时,应将印鉴上交至上级领导或指定人员。
2.印鉴应放置于保险柜内,保险柜密码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指定人员共同保管。
3.非财务部门人员不得私自接触印鉴,如需使用,应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印鉴的使用1.使用印鉴前,应核对文件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2.使用公章、财务专用章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署文件,并加盖相应印鉴。
3.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签署文件,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4.使用财务人员名章时,应由财务人员签署文件,并加盖财务人员名章。
五、印鉴的更换1.印鉴遗失、损坏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更换手续。
2.更换印鉴时,应重新刻制,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备、备案。
六、印鉴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印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印鉴使用规范、安全。
2.对违反印鉴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将印鉴管理纳入财务部门考核范围,对印鉴管理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通过以上印鉴管理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印鉴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以维护企业财务管理的正常秩序,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同时,也提醒广大员工,在印鉴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企业利益。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业务办理和财政性资金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负责。
第四条单位财务印鉴管理应当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安全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财务印鉴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人员个人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二章财务印鉴的管理第六条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本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单位财务印鉴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一)财务印鉴必须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二)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原则上银行预留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和两人以上个人人名章组成。
个人人名章必须分开保管,严禁将银行预留印鉴由一人集中保管。
(三)财务印鉴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鉴交还原保管人。
(四)财务印鉴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必须办理印鉴交接手续,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鉴交接时间、枚数、名称等。
(五)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单位名称、法人和财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并将银行预留印鉴报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备案。
(六)财务印鉴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等情况,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七)停用、废旧财务印鉴要及时封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八)各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财务印鉴变更、注销等信息书面告之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对口业务科室书面通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变更后的银行预留印鉴应由各单位及时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备案。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三篇)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加强资金、票据等财务外部流转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是公司的重要财务资产,使用范围遍布公司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各种票据专用章等,具体的印章使用权限由公司领导确定,并明确记录在台账中。
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印章。
第四条公司财务印章的保管责任人为财务部门,具体由财务主管负责保管,并与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要求在正式文件上,决不允许随意使用财务印章。
第六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私自借用、挪用、伪造财务印章。
第七条财务印章的丢失或被盗搞失密,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领导及财务主管报告。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者,将会受到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分类及使用范围第九条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法定事务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只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使用。
第十条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印章、财务专用签证章、财务专用验收章等。
主要用于公司财务内部文件、凭证的签证、验收等环节。
第十一条票据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包括票据背书章、票据报销章、票据开具章等,主要用于公司各类票据的背书、报销及开具。
只能由财务专用章保管责任人及其授权人员使用。
第十二条营业专用章:营业专用章只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的业务合同、协议等。
第十三条其他专用章:公司根据具体需要和工作流程,可以设立其他专用章,使用范围由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并在册管理。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管理第十四条财务印章的管理包括保管和使用两个环节。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的保管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保管能力和责任心,并定期进行财务印章的检查和登记。
第十六条财务印章应专门存放,防止被盗、丢失或者损坏。
保管人应保证财务印章的完整和有效性。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5篇)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会计人员人名章。
(2)公司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公司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公司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3)财务印章是公司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
(4)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印章,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5)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6)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7)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
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8)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办理各项收入业务A.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B.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C.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D.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A.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B.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C.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D.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汇编(3篇)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汇编(3篇)第1篇物业财务财务印鉴管理专项制度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务印鉴管理制度1、各管理处所有财务印鉴应设专人负责保管(目前财务印鉴统一由物业公司财务部保管)。
2、各管理处的财务印鉴应按照内部牵制制度分人负责保管(如适用)。
3、各管理处的财务印鉴使用应建立登记制度。
4、各管理处的财务印鉴使用情况应定期编制印鉴使用情况汇总表上报总部备查。
5、负责保管印鉴的专人休假时,所有印鉴必须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并且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2篇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规范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收据、发票、印鉴专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职责3.1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财务部主管负责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0程序要点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a)出纳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b)出纳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a)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b)出纳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c)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加盖银行印鉴章;d)出纳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在支付当天交会计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e)支票交付时,出纳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及《支票使用明细表》上签名。
会计可据此核对相关账目资料;f)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存;g)出纳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确保财务印鉴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防止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财务印鉴,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财务印鉴的管理职责、使用流程、保管措施和违规处理等,确保财务印鉴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二章财务印鉴的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印鉴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财务印鉴管理员,负责财务印鉴的保管、使用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印鉴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2. 熟悉财务印鉴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3. 严格遵守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印鉴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三章财务印鉴的使用流程第六条财务印鉴使用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使用部门填写《财务印鉴使用申请表》,明确使用目的、用途、金额等信息;2. 财务印鉴管理员审核申请表,确保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合法;3. 财务印鉴管理员在确认申请无误后,将财务印鉴交给使用部门负责人;4. 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加盖财务印鉴后,将印鉴交还财务印鉴管理员;5. 财务印鉴管理员在收到印鉴后,及时做好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财务印鉴的保管措施第七条财务印鉴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由财务印鉴管理员负责保管。
第八条财务印鉴的保管要求:1. 财务印鉴应妥善存放,避免丢失、损坏;2. 财务印鉴的存放地点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印鉴安全;3. 财务印鉴管理员不得擅自将印鉴带出保管场所;4. 财务印鉴管理员因事请假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印鉴安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 财务印鉴管理员未按规定保管、使用财务印鉴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2. 使用部门未按规定使用财务印鉴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3. 财务印鉴遗失、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 对故意破坏、伪造、盗用财务印鉴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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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原则。
第四条财务印章的分类
1.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
包括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 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
包括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银行收讫章、银行付讫章、产品出库专用章、入库专用章,会计人员名章等。
第五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印章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印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管。
1.财务印章由主管业务会计或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保管;
2.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3. 财务印章保管人变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第八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审批手续,严格登记。
(一)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业务主管会计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进行监督和不定时的抽查。
1. 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3. 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银行收讫章、银行付讫章,只在银行、现金、结算、转账收讫或付讫时使用;产品出库专用章、入库专用章,只在货物出入库时使用;会计人员名章,只在各种记账凭证、财务报表、产品出库单中使用。
内部专用章仅限于内部日常工作使用,一律不得对外使用(现金收讫章可用于外部收讫)。
(二)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
1.使用人填写审签单(见附表1),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在登记表(见附表2)上进行登记;
2.如需在本市区外出使用财务印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门人员陪同,携带外出。
3.若属特殊情况,要向财务负责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使用。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保管、使用的有关处罚规定。
1.财务印章的滥用,一经发现应立即上报公司,公司发出通告、通知,告知用印、用证接收单位或公众,宣告印章使用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公司造成名誉伤害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确认财务印章丢失后,应立即向公司报告;经领导批准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挂失公开声明作废。
并根据相关程序到有关部门重新刻制印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人应承担公开声明作废和重新刻制等的一切费用;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限公司财务部印章审签单
附表2
***有限公司财务部印章使用登记表
***有限公司财务部印章审签单
***有限公司财务部印章审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