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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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技术资料是企业发展和管理的重要依托,为了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安全和有效运用,制定本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完整性原则:技术资料应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

2.安全性原则: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外泄和丢失。

3.效用性原则:技术资料应能够提供给需要的人员,并得到合理运用。

三、技术资料分类1.根据技术专业性:将技术资料分为设计、生产、维修等不同类别,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

2.根据技术密级:对技术资料进行密级划分,分为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设立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控制措施。

3.根据技术变动性:将技术资料分为固定资料和变动资料,固定资料为不会经常更新的资料,变动资料为需要实时更新的资料。

四、技术资料的获取与归档1.技术资料的获取:(1)技术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技术资料。

(2)技术部门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信息交流,获取最新的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归档:(1)技术资料应按照分类进行归档,建立相应的目录和索引方便查找。

(2)技术资料应以电子化形式进行归档,确保数据安全和易于管理。

(3)技术资料应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五、技术资料的使用与授权1.技术资料的使用:(1)技术资料应根据需要向相关人员提供,确保其有效运用。

(2)技术资料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3)技术资料的使用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安全和合规性。

2.技术资料的授权:(1)技术资料的授权应根据需要进行,授权人应对授权范围和使用权限进行明确。

(2)技术资料的授权应建立授权记录和审计机制,确保授权行为的合法性和追溯性。

六、技术资料的保密与安全1.技术资料的保密:(1)技术资料应根据其密级进行保密管理,确保保密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2)技术部门应制定保密制度,对保密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加强对保密资料的保护力度。

(3)技术资料应定期进行保密审查和评估,更新保密措施,确保技术资料的保密机制的有效性。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指与特定技术相关的各种文件、图纸、手册、标准、规范、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有目的地进行。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系统内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时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护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库内进行,确保安全、整洁、方便查找。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保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的技术资料要进行合理的交接和保管,确保技术资料不会丢失或外泄。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私自传递或外泄。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记录。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应当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由技术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监督由领导班子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领导班子审批。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文件、资料、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好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维护和更新工作;(三)协助技术人员编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指导和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技术资料的秘密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命名规范,便于检索和利用;(二)技术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更新,保证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制度,防止技术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十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资料的损坏和遗漏问题;(三)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四)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资料管理培训,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合同要求等编制、收集、整理的具有证明、监督、管理、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材料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资料编制与提交第九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等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图纸、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提交。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技术经理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技术经理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技术经理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技术资料归档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促进公司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技术部门的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包括研发、生产、质量等环节的技术资料。

三、职责1. 技术经理负责对技术资料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技术部门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和保管工作。

3. 研发、生产、质量等相关人员负责各自产生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四、管理规定1. 技术资料归档范围a) 研发类:项目计划书、实验数据、技术文档、软件代码等;b) 生产类:工艺流程图、设备操作手册、质量检测报告等;c) 质量类:产品标准、检验规范、质量分析报告等。

2. 技术资料归档要求a) 技术资料应按照类别进行整理,并确保完整性;b) 技术资料应定期进行归档,一般按照项目或年度进行整理;c) 归档的技术资料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3. 技术资料保管要求a) 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b)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c) 对档案进行分类和编目,方便查询和使用。

4. 技术资料借阅和使用规定a) 借阅技术资料需经过审批,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b) 借阅和使用技术资料应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c) 对于保密的技术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5. 技术资料销毁规定a) 对于无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应按规定进行销毁;b) 销毁技术资料需经过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c) 销毁技术资料应采取环保方式,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5篇)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5篇)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一、凡全公司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备件目录等),必须整理整齐,装订成册,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

二、外文资料由生产设备科组织或联系有关人员翻译后交车间使用,车间使用份数应由技术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流出厂外。

三、有关工艺改革的技术文件,包括计划申报表,实施工艺措施,鉴定报告等,详尽整理后及时归档。

四、编制全公司专用生产设备科技术资料目录,索引以方便查阅。

五、生产设备科的图纸、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关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确需借阅的,需到供应部办理借阅手续。

六、生产设备科应健全资料借阅手续,借阅人需在借阅登记簿上签字。

七、任何人不得破坏资料的完整性,存档资料缺损的,由供应部负责,外借资料缺损的由借阅人负责。

八、资料外借期限为两周,超过两周的,供应部应主动追索,因生产需要,借阅人仍在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2)是指组织内部建立起来的一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技术、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保护等各个环节,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以下是一份针对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的制度框架:1. 目的和适用范围:- 说明制度的目的,例如统一管理技术、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提供信息支持和保障。

- 界定制度适用的范围,例如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岗位或项目。

2. 责任和权限:- 确定技术、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管理的责任人,如技术文档管理员、资料保管员等。

- 确定相关人员的权限范围,如查阅、修改、复制等。

3. 资料收集、归档和备份:- 说明如何进行技术、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流程、方法和要求。

- 规定备份技术、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的频率和方式,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安全性。

4. 资料存储和保护:- 规定技术、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的存储位置、方式和条件,如文件柜、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等。

- 制定保护技术、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的措施和要求,如防火、防盗、防灾等。

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d销售用图
—客户需要图纸时,由销售部发文申请,技术部总监同意后方可提供。
—销售协议和技术协议中如需要提供本规定条款以外旳技术资料时,需经董事长同意。
4.3图纸旳修改
a.技术图纸旳修改由设计工程师执行,注明修改内容、修改人及日期,
并在图号上标注版次变更版次号。
b.图纸修改内容较大旳可重新绘制。原图纸作
11.技术资料旳存档
11.1技术资料统一寄存在企业资料室。
11.2各中心(部门)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负
责本中心形成旳技术资料旳整顿保管。技术中
心以图纸、电气控制程序为主;研究院以开发
形成旳技术文献为主;营销技术支持部以技术
方案为主;品管中心以质检和服务资料为主。
11.3各存档资料登记在《技术资料存档登记表》上。
c.新产品试制图纸。试制图纸必须加盖“试制章”,且暂不做严格规定。设计人员全程跟踪试制产品旳生产过程,并与生产人员共同商讨处理试制过程中旳问题,直至试制竣工、定型。定型后由设计人员绘制定型图纸并出图,经审核、同意后存档。
4.2图纸旳发放
a.图纸由技术部资料员统一发放。
资料员将图纸加盖“受控”章并按订单号发放至有关部门。接受部门在图纸发放登记本上签收。
11.4电子版技术资料旳存档
a.每一项目竣工后,该项目旳各部门技术负责人
应在半月内完毕技术资料旳整顿,并将电子文
档交所属部门部长备份、存档。每个季度再由
各部部长将本季度所有竣工项目旳技术资料
交予资料员备份、存档。
b.资料员将各部门提交旳技术资料,按机械、工
程、电气分类存档,注明项目生产项目名称
编号,并在技术部专门设置旳电脑中进行备
废,由技术部收回销毁。
5.电气控制程序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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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随时记录在台帐上。要求台帐字迹清楚,所列栏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项目在相应的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编号连续,编号必须与报告单上编号相吻合。各类试验台帐每月整理一次,并存档备查。
12、资料的保存年限
12.1国家、地区、部门有关质量检验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长期保存。
12.2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长期保存。
1.3试验室生产试验员对原始数据未记录或造假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4试验室出厂检验员对原始数据未记录或造假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5试验室取样检验员对原始数据未记录或造假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6试验室现场服务员对原始数据未记录或造假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7试验室主任/副主任未对试验数据确认与审核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记,记录必须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
7.2原始记录允许更改,但只能由原记录者进行更改,更改时应先用删除线将被修改的内容划去(删除线是从左下方向
右上方划一斜杠) ,然后在其右上角写上完整的正确的内容,如5.32再在斜杠上加盖个人红色印章或签名给予确认。
8、校核人必须是在本试验项目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有初级职称和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校核人对试验报告校核后,证实准确无误后,在“校核”一栏签字,如发现有误,应通知试验人纠正或重新试验。
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
6、试验原始记录是评定分析试验结果的重要依据,试验室相关人员要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全部试验数据
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要有两人以上参加试验,试验报告填写完毕后,试验人员在“试验人”一栏签名。
7、原始记录填写及更改要求。
7.1必须记录在经审批符合试验室规定的记录表格中,不得临时用其它纸张替代,应在检验活动中及时记录,不允许追
9、报告编号应连续编号,不准抽撤、涂改。如有涂改,在涂改时,在原数据上划二条横线表示,并由涂改人签名或盖
章。试验报告应定期装订成册,予以安善保管。
10、资料管理员应单独建立不合格材料报告台帐,将不合格材料试验报告按编号进行登记,同时及时向试验室主任、
副主任报告。
11、试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及使用运行记录,在使用中要按规定进行保养和检定,并将情况
1.3试验室进料物检员负责记录与修订原始数据记录。
1.4试验室生产试验员负责记录与修订原始数据记录。
1.5试验室出厂检验员负责记录与修订原始数据记录。
1.6试验室取样检验员负责记录与修订原始数据记录。
1.7试验室现场服务员负责记录与修订原始数据记录。
1.8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对试验数据确认与审核。
1.9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技术标准及规范更新。
四、实施的方法/程序
1、各种技术文件和相关实验资料,由试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归档保管、台帐建立、下发、回收、利用等。
2、各种外来关于技术文件和相关实验资料,由试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台帐建立、下发、回收、利用等。
3、试验室资料管理员应严格遵守技术资料保密制度。
1.8试验室主任/副主任未对技术标准及规范更新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9试验室各记录人员未来按要求更改文件的,发现一次乐捐20元。
七、附则:
1、本方案有效期:2020年4月15日-2021年4月14日;
2、本方案公司有权对方案进行修订及调整;
3、本方案最终解调整,其它未明确事宜按公司
13.3当技术资料中部分内容或数据有与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相矛盾或冲突的地方时,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应及时向
主管技术负责人汇报,组织相关技术小组对原内容或数据进行进一步试验分析,并查阅国内外相关方面资料及向权威部门、科研机构、专家咨询,在充分技术支持下使用。
13.4试验室资料管理员对特殊情况处理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整理归档。
14、试验室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14.1试验室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详《试验室现行标准与规范一览表》 。
14.2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负责跟踪新版标准的更新进展,随时更新新版标准,并做好相关新标准的学习和专业技术的培训工作。
14.3试验室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一览表附件《如附件》
六、制度执行的管理规定保障
1、试验室
4、随时了解和掌握混凝土的相关标准、规范的使用期限、更新动向和执行日期,做出及时的调整,以维护试验室技术
资料的有效性、权威性。
5、客户委托出具我公司未提供产品的资料时应上报总经理,同时客户需提供《免责说明》。
五、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1、各种技术资料、文件(含外来文件资料)由试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登记、归档、使用、保管。
1.1试验室资料管理员未对文件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的,发现一次乐捐30元。
1.2试验室资料管理员未对文件进归档保管、台帐建立的,发现一次乐捐30元
1.3试验室资料管理员未对文件及时下发、回收、利用、保密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4试验室资料管理员未按年限要求对文件进行保存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2试验室进料物检员对原始数据未记录或造假的,发现一次乐捐50元。
12.3原始记录、各类检测报告及分析报表保存三年。
12.4事故报告及处理和申诉记录保存三年。
13、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13.1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对资料特殊情况下的组织和处理工作。
13.2原始记录中异常的试验数据,应根据相关材料和产品的有效统计数据和正常发展规律作出技术分析,查明原因,
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一、目的
对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资料进行控制,以保证文件、实验数据及相关资料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对象/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和其它技术资料。
三、权责
1、试验室
1.1试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文件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归档保管、台帐建立、下发、回收、利用、保密等。
1.2试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现行标准规范的借阅、登记、发放和回收。
2、对工地发放资料须在《工地技术资料发放记录表》中登记。
3、试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现行标准规范的借阅、登记、发放和回收。
4、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对试验数据进行控制,以保证试验数据及资料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5、凡试验室的试验项目均应按类分别建立台帐,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黑色水性笔填写,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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