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标准可燃有毒报警器报警值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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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493-2019安全检查表

GBT50493-2019安全检查表
GB/T50493-2019第4.2.2条
20.
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 测器。
GB/T50493-2019第4.2.3条
21.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 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 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 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m。
2、受安装条件和介质扩散特性的限制,不便使用扩散式探测器的场所,可采用吸入式探测器;
3、当探测器配备采样系统时,采样系统的滞后时间不宜大于30s。
GB/T50493-2019第5.2.4条
40.
常见气体探测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要求;常见气体探测器应按照本标准附录E选用。
GB/T50493-2019第5.2.5条
GB/T50493-2019第5.1.1条
33.
可燃气体的第二级报警信号和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进行图形显示和报警。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能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输入回路。
GB/T50493-2019第5.1.2条
34.
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信号作为安全仪表系统的输入时,探测器宜独立设置.探测器输出信号应送至相应的安全仪表系统,探测器的硬件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 统设计规范》GB/T 50770有关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符合性
1.
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泄漏气体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 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泄涌气体中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 定值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 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 时存在的多组分混合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 有可能同时达到报警设定值,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

化工企业气体检测报警器如何设置与管理

化工企业气体检测报警器如何设置与管理

化工企业气体检测报警器如何设置与管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或生产多种危险化学品,其中具有毒性和燃爆特性的物质比较多,危害性较大。

在一些生产工艺中,也易引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从而引起灾害事故的发生。

为保障化工生产安全,及时预知险情,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在生产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那么,化工企业在设置和管理气体检测报警器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01、问:目前对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有何要求?《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第6.1条规定,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探测器安装地点与周边工艺管道或设备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0∙5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第7.3.4条规定,可燃及有毒气体监测探头安装时,应保证传感器垂直朝下固定。

安装时同时应检查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高度、与释放源的水平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

除此之外,还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安装、防静电、电缆桥架布置等方面的规范。

02、问:存储危化品的仓库在布置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时,如果是平面仓库,中间没有柱子,报警器沿墙布置,符不符合要求?布置时应先确定危化品仓库的面积、物品堆放的位置等,然后根据工艺介质及其特性、释放源的位置,确定水平间距、安装高度,确认各个释放源是否均处于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半径范围内,由此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03、问:有毒气体一、二级报警值如何设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第5.5.2条规定,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为小于或等于100%OE1,二级报警设定值为小于或等于200%OE1o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1H,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ID1Ho04、问:气体探测器频繁报警怎么解决?交叉气体怎么解决?如果气体探测器频繁报警,首先应确认是否存在气体泄漏或由于其他地方泄漏的气体带来的报警;其次再确认是否属于仪表问题。

GB_30077-2019_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危化品应急物资配备标准

GB_30077-2019_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危化品应急物资配备标准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原则、总体配备要求、作业场所配备要求、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要求、其它配备要求和管理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

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和处置废弃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T 1864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AQ/T 6107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A 621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GA 622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建设部颁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危险化学品品名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化学品单位 dangerous chemicals enterprise指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2危险化学品事故 dangerous chemicals accidents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3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事故灾难预警期或发生后,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难的影响,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原则、总体配备要求、作业场所配备要求、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要求、其它配备要求和管理维护。

GBT50493-2019安全检查表

GBT50493-2019安全检查表
GB/T50493-2019第3.0.7条
8.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 独设置。
GB/T50493-2019第3.0.8条
9.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气体探测器、报警控制单元、现场警报器等的供电负荷。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考虑.,宜采用UPS电源装置供电。
GB/T50493-2019第3.0.9条
GB/T50493-2019第4.4.3条
31.
有人进入巡检操作且可能积聚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 毒气体的工艺阀井、管沟等场所,应设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
GB/T50493-2019第4.4.4条
3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现场警报器、报警控制单元等组成。
2、受安装条件和介质扩散特性的限制,不便使用扩散式探测器的场所,可采用吸入式探测器;
3、当探测器配备采样系统时,采样系统的滞后时间不宜大于30s。
GB/T50493-2019第5.2.4条
40.
常见气体探测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要求;常见气体探测器应按照本标准附录E选用。
GB/T50493-2019第5.2.5条
4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按照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装置或单元进行报警分区,各报警分区应分别设置现场 区域警报器。 区域警报器的启动信号应采用第二级报警设定值信号。 区域警报器的数量宜使在该区域内任何地点的现场人员都能 感知到报警。
GB/T50493-2019第5.3.1条
42.
报警控制单元应采用独立设置的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电 子产品,并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能为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毒气体探测器及其附件供电。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工程应用指南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工程应用指南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工程应用指南石油化工装置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是非常重要的,是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判定项之一。

本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要求,结合其他相关文件、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阐述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工程应用。

1、GB/T 50493-2019的适用性GB/T 50493-2019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的设计。

石油化工改建工程、化工装置和以煤为原料制取燃料及化工产品的工厂或装置、工厂分析化验室区域的GDS设计可以参考使用。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定义可以参考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5月27第79号修正)。

虽然GB/T 50493-2019为推荐性标准,由于其被应急〔2019〕78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多个文件引用,建议满足GB/T 50493-2019适用范围的工程按照标准给出的程度用词结合具体条款严格执行GB/T 50493-2019要求。

2、可燃气体范围GB/T 50493-2019和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关注并需要按照标准要求设置探测器的可燃气体范围为: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表2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被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3)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

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

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
按《GB 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规定的限值设定。

名词解释: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OEL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1.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
在遵守PC-TWA 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1.3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1.4超限倍数excursion limits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专业文档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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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0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

表1-10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

表1-10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工段名称安装位置检测介质报警下限型号数量(台)报告编号检测日期中控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控制器甲醇中控室M600 1压缩机点型可燃气探测器压缩机一楼(高度3m间距15m呈东西两排对称均匀分布)可燃气25%LELC630 12点型可燃气探测器压缩机二楼(高度10m间距15m呈东西两排对称均匀分布见编码图)可燃气25%LELC630 11精脱硫点型可燃气探测器中温脱硫槽B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气体探测器油水分离器SO2 8ppm C630 1 点型气体探测器升温炉SO2 8ppm C630 1 点型气体探测器二级铁钼SO2 8ppm C630 1转化点型可燃气探测器废锅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空气鼓风机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采暖水预热器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除氧器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锅炉给水预热器可燃气25%LELC630 1合成点型气体探测器一楼中间南立柱上部CO 60ppm C630 1 点型气体探测器二楼合成塔北CO 60ppm C630 1精馏点型可燃气探测器预塔回流槽西可燃气25%LELC630 1点型可燃气探测器常压塔回流槽东可燃气25%LELC630 1点型可燃气探测器预塔冷凝器南可燃气25%LELC630 1点型可燃气探测器残液冷凝器南可燃气25%LELC630 1中间罐区点型可燃气探测器粗甲醇槽西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精甲醇B槽北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精甲醇A槽北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精甲醇B泵可燃气25%LELC630 1罐区点型可燃气探测器东罐南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东罐北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西罐南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西罐北可燃气25%LELC630 1装车站点型可燃气探测器西南立柱可燃气25%LELC630 1 点型可燃气探测器东南立柱可燃气25%LELC630 1。

可燃气体报警值为多少

可燃气体报警值为多少

可燃气体报警值为多少
可燃气体报警值为多少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报警值设定:低限默认为
25%LEL:(5%LEL~40%LEL 可调)高限默认为50%LEL:(10%LEL~100%LEL 可调)
可燃气体报警值设定依据
对于现在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或者是气体报警仪,在安装之前一定要对于气体报警器进行报警点的设置。

少量的燃气泄漏在空气中形成较低的浓度,不会引起着火、爆炸事故,没有太大的危害,所以在安装上气体报警仪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对于报警提示可以给我们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可燃气体报警器测量量程为0-100%LEL,按照国家规定低报一般设置在15%LEL-25%LEL之间报警,高报一般设置为50%LEL报警,现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大部分低报警点设置为25%LEL。

这里的100%LEL指的是气体的爆炸极限值,也就是说当可燃气体报警器显示到100%LEL的时候才刚刚到达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

首先要知道被测可燃气属于哪一种气体,常见的有甲烷、异丁烷、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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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mg/m3
有毒PPM
一级预 二级报 一级预 报警报
20 40 17
5
10
2
10 20
7
0.3 0.6 0.21
0.5 1 0.41
20 40 28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50493-2019 5.5.1 测量范围 1、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100%LEL; 2、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300%OEL。 5.5.2 报警值设定 1、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5%LEL。 2、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LEL。 3、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OEL。 4、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0%OEL。
可燃有毒报警器报警值设置一览表
序号 介质 分子式 分子质量
1 一氧化碳 CO
2 二氧化硫 SO2
3 硫化氢
H2S
4 磷化氢
PH3
5
甲醛
HCHO
6

NH3
7
甲醇
CH3OH
8
丁醇
C4H10O
9
氢气
H2
10
乙炔
C2H2
11 四氢呋喃 C4H8O
12 乙酸甲酯 C3H6O2
13 天然气
14
甲烷
CH4
28.0100 64.0400 34.0760 33.9940 30.0260 17.031 32.042
显示报警。可燃气体二级报警信号、可燃
应有声、光报警功能。 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优

报警限值
有毒PPM
可燃LEL 1PPM换算
二级报 一级预 二级报 mg/m3系数
警报警
34
1.16
4
2.66
14
1.42
0.43
1.41
0.81
1.23
56
0.71
25% 50%
25% 50%
25% 50%
25% 50%
25% 50%
25% 50%
25% 50%
25% 50%
器; 可燃气体同时报警时,有毒气体的报警
基本要求: 3.0.1 既属于可燃气体有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 3.0.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应采用两级报警。同级别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同时报警时,有 级别应优先; 3.0.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可燃气体二级报 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3.0.4 控制室操作区应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声、光报警,现场区域报警器应有声、光报警功能。 3.0.11 确定有毒气体的职业接触限值时,应按最高容许浓度MAC、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 先次序选用。
74.12 2.016 36.036 72.104 74.078
16.042
职业卫生限值OEL mg/m3
MAC PC-TWA STEL
20
30
5
10
10
0.3
0.5
20
30
爆炸极限LEL V/V%
下限 上限
6
36
1.4 11.2
4
75
2.5 80
20 11.83.1 163 Nhomakorabea8 13
5
15
报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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