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云南大学生马加爵从小性格孤僻,加之自卑的因素和大学同学的关系相处的不好,一次打牌因与同学发生口角,遂起杀念,接连杀害四名大学同学,最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执行枪决。
案例分析:此案例系为故意杀人,所以马加爵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并被依法剥夺政治基权利终身,执行枪决发生惨案的因素------------------(一)自身因素1长相丑陋一般认为,长相与性格有关。
性格温和、心地善良的人往往都是慈眉善目,性情暴躁、铁石心肠的人总是长着一幅凶相。
这是因为,人的任何一种情绪都会通过面部表情表现出来。
一种经常出现的情绪构成了这个人的性格特征,而一种经常出现的面部表情会凝固下来而成为面相。
马加爵小的时候长得还算可以,可是后来越长越难看,显然跟他的心灵扭曲有关。
2言语障碍,性格孤僻:马加爵自幼性格孤僻,自我封闭,不爱交往,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家中缺乏语言环境,长大以后又不主动与人交往,他的语言能力就得不到锻炼。
神经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语言能力与左脑有关,而左脑又是自我意识和控制能力的中枢。
语言能力差的人控制能力也差,容易冲动,做出违反社会规范的事,甚至违法犯罪。
他也曾试着和别人沟通,但每次都是遭到嘲笑)3自卑家境贫寒,交际能力差,长相丑陋,是其自卑的原因。
自卑常常会引起多疑和恨。
马加爵内心总是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看作是对自己的蔑视,甚至挑衅,甚至也会将别人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视因而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时刻准备为捍卫自己的利益而与人争斗4情商低情商低的人不会察言观色,不理解别人的感受,难以与人产生心灵的互动,容易引起尴尬和窘迫,甚至出现冲突和互相伤害。
而马加爵就是这样的人。
5易冲动,一意孤行(二)家庭因素1家境贫寒2家庭教育不当,马加爵的父母马加爵的父母都不善于表达感情,家庭气氛非常压抑。
(三)被害人因素1唐学李和杨开红因在妨碍马加爵计划而被杀;龚博生日时没邀请马加爵被马加爵怀恨在心;2邵瑞杰和马加爵打牌发生口角,邵瑞杰批评马加爵为人直接引发惨剧的发生。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胡道武)案例简介: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案例分析——基于犯因的分析一、犯因性环境因素:(一)社会不良现象腐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发展的问题愈演愈烈,且影响深远。
一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
案例中的5名青少年长期在一起玩游戏机,心理发育受游戏中暴力元素的影响,养成了暴力对待事情的处世态度。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
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
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例如父母不和、闹离异、家庭经济差、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
青少年在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案例中的5名青少年因家庭成员与他人的矛盾而报复,继而杀害被害人,就是典型严重缺失良好的家庭教育。
法律心理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系同村邻居,双方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
在一次争执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二级。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心理问题的思考。
二、案例分析1. 案件基本情况(1)被告人张某,男,32岁,初中文化,农民。
(2)被害人李某,男,30岁,初中文化,农民。
(3)案件发生时间:2019年5月。
(4)案件发生地点:A区某村。
2. 案件经过2019年5月,张某与李某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
在一次争执中,双方言语冲突升级,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3. 案件审理(1)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被害人李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示对张某的谅解。
4. 案件分析(1)法律心理因素本案中,张某和李某的法律心理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价值观:张某和李某在土地纠纷问题上存在不同的价值观,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② 法律意识:张某和李某在纠纷过程中均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
③ 情绪控制:张某在争执过程中情绪失控,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2)心理因素本案中,张某和李某的心理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竞争心理:张某和李某在土地纠纷问题上均存在竞争心理,导致双方矛盾加剧。
② 仇恨心理:在纠纷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仇恨心理,进一步加剧了矛盾。
③ 逆反心理:张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现出逆反心理,对判决结果不满。
5. 案件启示(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2)关注邻里纠纷,化解矛盾,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
(3)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控制情绪,理性处理矛盾。
三、结论本案通过分析被告人张某和被害人李某的法律心理因素和心理因素,揭示了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背后的心理问题。
为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关注邻里纠纷,化解矛盾,同时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控制情绪,理性处理矛盾。
犯罪心理学教学案例分析深入了解罪犯的心理世界

犯罪心理学教学案例分析深入了解罪犯的心理世界犯罪心理学教学案例分析——深入了解罪犯的心理世界犯罪心理学是对犯罪行为背后心理机制的研究,通过了解罪犯的心理世界,可以更好地预防犯罪事件的发生,并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
本文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探究罪犯的心理心理世界,以期为犯罪心理学教育提供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
案例一:杀人狂魔之“亨利”本案例涉及一名绰号为“亨利”的连环杀人狂魔。
从小时候开始,“亨利”就饱受虐待,并且缺乏父母的关爱。
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渐渐培养了暴力、凶残的心理倾向,并将其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
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了罪犯的心理世界呈现出以下特点:1. 心理创伤:童年阶段遭受虐待和缺乏关爱是“亨利”成为杀人狂魔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些心理创伤使得他对他人产生了极大的敌意和憎恨,无法正常地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2. 掌控欲望:通过控制和剥夺他人生命,罪犯试图在自己无力掌控的生活中找到一种权力感和满足感。
他的故意伤害行为旨在证明自己对他人生死的决定权。
3. 心理回避:罪犯往往会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将自己与其所犯罪行为的后果分开,以此自我安抚和逃避责任。
这是他们维持心理平衡的一种方式。
案例二:诈骗犯的“欺诈王国”在网络时代,诈骗犯借助技术手段从事各类欺诈活动。
我们选取了一名名叫“张伟”的诈骗犯作为案例来进行分析。
罪犯的心理世界在此案例中呈现出以下特点:1. 物质欲望:诈骗犯常常因为物质上的追求而选择走上犯罪道路。
他们渴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们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的财富和地位。
2. 欺骗技巧:诈骗犯通过研究人的心理反应和社交技巧,运用各种心理欺骗手段诱骗受害人,达到自己不法目的。
他们常常具备一定的心理分析能力和社交技巧。
3. 自我认同:罪犯通过实施诈骗活动,获得了一种被人关注、被人尊重的虚假认同感。
这种自我认同感对于他们满足自尊心的需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犯罪行为往往与罪犯的心理特点密切相关。
犯罪心里学案例分析杨新海案例

6 案件对我们的启示 我们要有效的控制,减少和预防 犯罪,关注自己的心里健康,调控自 己的情绪,远离犯罪,避免被犯罪侵 害。
1 杨新海的犯罪记录
杨新海,1970年出生, 高中肄业,原籍河南省 正阳县。高三时离家出 走之后,杨曾先后到过 山西、河北等地,在一 些煤矿、建筑队上打工, 期间因盗窃、强奸被2次 劳教,1次判刑。从 2000年9月起直至2003 年8月,杨新海曾横跨皖 豫鲁冀4省,疯狂作案26 起,杀死67人,伤10人, 强奸23人。
对杨新海案件的分析从杨新海所犯的案件及还有未举出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杨新海已失去了正常人的情感他已经是一个十足的杀人犯强奸犯盗窃犯抢劫犯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嗜血的魔鬼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姓名:成英姿
杨新海案例
1 杨新海的犯罪记录 2 犯罪案例 3 对犯罪人物的心里画像 4 杨新海的结果 5 对杨新海的分析 6 案件对我们的启示
2 真实案例
河北邢台县祝村镇李道村, 孙胜军李树枝夫妇是当地农民,种地为生, 女儿孙圆圆和儿子孙红波在邢台县的西大树中学读书。2003年8月5日, 孙胜军、李树枝和15岁的女儿孙圆圆被杀,儿子孙洪波当时没跟父母妹 妹在一起,得以不死。他在当天早晨最早看到亲人的尸体。现场的情景惨 不忍睹,李树枝在床上,头朝里侧着,满头都是血,血已经凝在头发上, 干了。被子从床上搭到地上,进来的人们掀起被子,看到孙胜军蜷着趴在 地上,后脑流出了脑浆。将尸体扳过来,发现他的右眼处被砍,满脸是血。 另一间屋里,孙圆圆仰身躺在床上,下身没有衣服,两条腿半搭在床沿上。 杨新海被抓获后供认,那把用来砍人的斧子是当夜从本村一村民家偷 的。在案发当晚之前的一个晚上,杨新海曾骑着自行车从邢台市来到李道 村,进入孙家,并进屋摸了摸孙胜军的衣兜,见没有钱就走了。第二天, 杨又骑着自行车来到李道村,将自行车远远地放在村边,从田地里走进村 内,估计孙胜军一家人睡了,才进到院内。孙家院内一角搭有黄瓜架,杨 在黄瓜架下躲了大约50分钟,听到孙胜军打起了呼噜,才进屋下了毒手。 作案当晚,他也没翻到钱。他选择孙胜军一家下手,是因为这家有小姑娘。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情圣”男人靠“讲故事”骗了近百 女人
这个故事是马登毅在2007年开始诈骗时编的,之后 他就以此故事为基础,根据不同的对象只要一亮出来, 基本都能把对方“忽悠”住。
历 的一个,这就成为他日后行使诈骗的一个推动力。
“情圣”男人靠“讲故事”骗了近百 女人
马登毅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孩子从小失去母 亲,又被父亲抛弃,他和外婆相依为命,一直到16岁 才见到父亲。为了不成为父亲的累赘,他努力工作, 终于感动了父亲,父亲把他送到国外读书。学成回国 后,这个孩子在父亲的房地产公司里大展才华,最后 成了副总裁。事业有成的他,却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 心爱的未婚妻,从此他的心情再也没有好过……
不到三年骗了近百位职业女性
通过讲故事,马登毅给自己虚构了 一个“富二代”的身份,如果对方不表示 怀疑,他就会提出见面的要求。马登毅 说,这个故事可以让对方有50%的信任度, 而见了面之后,他就可以让信任度达到90%。
“情圣”男人靠“讲故事”骗了近百 女人
由于自己长得其貌不扬,马登毅在见面时常常会 使用另外一张 “王牌”:他一般以某公司高层管理 者身份出现,见面时会很舍得花钱。“我一般喜欢去 酒吧,先买一瓶比较贵的酒,然后把酒吧里所有工作 人员叫过来,一人一百元小费。如果心情好,会发得 更多。”马登毅说,看到他出手如此阔绰,一般女性 都会对他深信不疑。到了这一步,他开始“下手”了。 他会告诉对方,取款机一天最高取款上限是2万元, 自己卡里的钱已取不出来了。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马登毅案件
讲解:李小龙
案件回放
2010年3月1日,这个名叫马登毅的特大诈骗犯 在成都落网———
法律的心理犯罪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发生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心理疾病而作案。
此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特殊的犯罪手段,更因为其背后隐藏的心理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和心理学的角度对这起案件进行剖析。
二、案件经过1.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8岁,无业。
因长期失业,生活陷入困境,导致其心理状态极度不稳定。
2. 2019年5月,王某因心理疾病住院治疗。
在住院期间,王某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到盗窃罪的法律规定,产生了犯罪念头。
3. 2019年6月,王某出院后,先后在一个月内,连续盗窃了5家商户的财物,涉案金额达10万元。
4. 2019年7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患有心理疾病。
三、法律分析1. 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罪嫌疑人王某患有心理疾病,对其犯罪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心理学分析1. 王某的心理疾病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了直接影响。
长期失业、生活困境导致王某心理状态极度不稳定,从而使其产生犯罪念头。
2. 王某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到盗窃罪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坚定了其犯罪决心。
这说明王某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法律。
3. 王某在作案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计划性和选择性。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一、罪犯侧写1、房门和窗户均没有撬动痕迹,受害者没有挣扎斗争痕迹,【凶手可能是受害者认识的人】;2、受害人一家平时门户谨慎随手锁门,且张某回家时用钥匙打开房门,λ凶手离开现场时可能把门关上,【表明凶手行凶后冷静】,把现场处理得较好;λ凶手如果把门锁上,可能是用周某的钥匙,或者自己的钥匙,【凶手可能是受害人的父母或胞兄】;λ排除激情犯罪的可能;3、凶手杀死受害人的手段残忍,头部共有五处击打伤,说明凶手反复击打死者,且屋内可能的凶器有两处:门口叠放的圆凳,小房间内的方凳,说明凶手可能分两次击打死者,λ【凶手极端仇视受害人】;4、受害人在张某回家后并未死亡,说明凶手没有确保受害人死亡,【无作案经验,排除杀手作案的可能】;5、打开的煤气阀可能是为了引起爆炸,根据现场门窗情况(大门关闭,窗帘拉起),凶手可能想等室内煤气到一定密度引发爆炸,λ说明凶手可能想利用爆炸销毁不能带走或当场销毁的证据;λ【说明凶手可能对这个家庭没有留恋和爱惜,毫无感情甚至充满仇恨】;6、爆炸、纵火倾向,随着年龄递增逐步递减,男性高于女性,且多数纵火犯心理变态,【凶手可能是年轻力壮的男性且有心理挫折】;7、如果凶手想利用爆炸销毁证据,说明他并不清楚张某的下班时间,或者不清楚张某当天将在五点下班;同时他又清楚张某肯定是五点以后回家,因为根据邻居证词,凶手可能在击倒受害者后谨慎的布置了现场;【说明凶手较为了解受害人家人作息】;综上,心理学专业同学给出的总述为【男性,受害人熟人,不排除其胞兄作案可能】;【身体瘦弱型,性格冷静内向,平时比较懦弱,嫉妒心强,记仇】;【童年有可能被虐待过,来自离异家庭或暴力家庭可能性大】;【智商中等偏高,可能高中文化程度,未接受高等教育原因可能和家庭暴力等因素有关】;【家住在案发现场附近;可能有轻度强迫症,可能有心理障碍史】。
二、犯罪过程假设凶手是受害人认识的人,首先凶手在受害人信任的情况下进入房间,受害人等凶手进屋后还去做作业,凶手可能在屋内寻找某物,因为一些原因凶手决定袭击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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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一、基本案情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
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
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
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
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
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
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
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
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
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
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
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
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
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
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
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
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
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
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
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
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
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第三者。
小苏的内心不停地做着激烈的斗争,她想要离开张宇,但又放不下这份感情。
她痛恨自己这样子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生活就这样继续,在和张宇一起的第四年开始。
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迫于现实的压力她去做了人流。
从医院回来的那一天,她把自己关在房里哭了整整一天。
她想清楚了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她必须和张宇说清楚。
她不愿自己也变成像母亲一样可怜的女人,于是一个星期后她和张宇见面要求他和自己的妻子离婚。
张宇如果不答应,她就要告诉他妻子他们之间的一切让他也付出代价。
听了小苏的话,张宇打了小苏一耳关后门离去。
此时的小苏真的绝望了,她真的不清楚这样的一个男人还有什么值得自己去爱的,她那可怜的孩子没能到世界上看上一眼就被杀死,而张宇在伤害自己之后凭什么还能和妻子幸福的生活。
这真的不公平,她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2005年下午3点她以推销面膜为借口进入了张宇家,趁李卉(张宇的妻子)不注意,用围巾套住李卉的颈部,致使其呼吸困难。
就在此时,张宇四岁的孩子从游戏房里出来,在小苏和孩子眼神对视的那一刻她彻底醒悟了。
她放开了自己手中的围巾,冲出了张宇家。
她在路上不停的流着泪,走了两个小时后她到警察局自首。
2005年,小苏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四年。
二、思考问题根据本案例,从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各阶段心理状态进行分析。
三、犯罪心理分析(一)个体犯罪心理结构1. 在本案例中小苏强烈、畸变的需要是其实施犯罪的主要内驱力,在其童年期时父亲因外遇而离婚、随之母亲的自杀,让她在失去了父爱的同时给她心理下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和创伤。
母亲在离婚后的绝望让她对男人产生了强烈的不信任感,但直至长大在她的心中仍然有一个极度的渴望着父爱,希望得到宠爱和呵护的小女孩存在着。
但她亲眼目睹了母亲的经历又让她不敢轻易的相信男人,她对爱有强烈需要和占有欲。
直至和自己父亲相似的在张宇出现时,压抑的对父爱的需要被唤醒。
于是她做了张宇的情人,以期望得到像父亲一样的爱。
小苏把对父亲爱的需要与对恋人之间爱的需要混淆致使她选择了不适合自己的男人,而使其在身理和心理上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然而为平复这种伤害而进行的报复,又让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 在本例中小苏存在歪曲的自我意识,个体的自我意识包括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监控。
在本案例中小苏对自我认识中自己的心理特点没有正确的认识以致她混淆了自己对父爱的需要与恋人之间爱的需要;在自我体验方面她对自己的情感体验存在着歪曲的认识;在自我监控方面她的意志监控比较薄弱,因而在面对伤害时极大的受到了情绪的影响,从而在一怒之下犯了罪。
3. 在本例中小苏有着消极的性格特征,小苏的家庭环境让她具有了强烈的好胜心和占有欲,同时对自己当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在其心理对自己是讨厌和鄙视的。
在她进行犯罪是她受了作为一个女人来说最痛的苦,她亲手扼杀掉自己孩子的生命,却还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爱。
而那个伤害她的男人却还能家庭和睦的生活,而自己却一无所有,她是愤怒、埋怨、憎恨隐没了理智4. 在本案例中小苏的犯罪动机是相当明确的,她要让伤害自己和孩子的人付出代价。
既然自己在受伤后仍得不到爱和幸福,那么伤害自己的人又凭什么可以得到幸福,她要让张宇也失去幸福和让他痛苦。
5. 在本案例中小苏有与犯罪活动相适应的智能,她了解到女人爱美的心理,因而她假装自己是推销面膜的人。
从而可以让她比较容易的进入张宇家对李卉进行杀害。
(二)犯罪心理状态:1. 发生犯罪前的心理状态:在小苏进行犯罪前,她经历了最痛苦和残忍的事件----打掉自己的孩子。
从医院回来后她把自己关在房里哭了整整一天,在她伤心难过和痛苦的过程中。
她也想到了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来弥补自己的伤害,所以她才会在和张宇见面时明确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和张宇不履行的结果。
小苏在强烈刺激的影响下,已经想好了自认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2. 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小苏进入张宇家在对其妻进行杀害时,她内心的痛苦和愤怒之情应该是得到一些缓解的。
因为她知道这对张宇的伤害有多大,但在和张宇四岁的孩子眼神对视后,她停止了对李卉的杀害,因为天真可爱的孩子让小苏想到了自己可怜的孩子和自己不幸福的童年。
她内心的良知和理智掩盖了报复所带给自己的愉悦和痛快。
3. 发生犯罪后的心理状态:在冲出张宇家后,独自走在路上在其内心中可怜着自己,她知道自己犯了罪但她又不想承认。
她内心中做着激励的斗争,最后她彻底的觉悟了她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能减少惩罚,所以她选择了自首。
小苏之所以会犯罪和她的家庭环境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孩子最早的经验从父母那里习得。
和谐和良好的家庭关系对孩子的心理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对孩子的认知和人格起着重要的作用。
小苏在十岁时父母离婚,这让她对父爱存在着缺失。
她对父爱很渴望,但母亲离婚后的绝望和对父亲不停的埋怨让她不敢相信男人。
这两者在她的心理一直存在着强烈的冲突。
通常在婚姻分离的家庭中,自己问题缠身的父母为了获得的孩子的同情和支持,会与配偶竞争,从而倾向于贬低对方的价值。
在本案例中小苏的母亲就是这样做,她不知道自己对丈夫的不停埋怨和自己不正确的婚姻观对自己孩子的影响。
同时小苏早期不幸的童年经验对小苏得犯罪也有重要的影响。
致使小苏在学生时代很少和男生交往,不太会处理两性之间的交往。
早期的亲子关系定出了行为模式,塑造出一切日后的行为。
小苏对于事情的看法存在着绝对化,她因为父母的关系对男人信任的看法存在着绝对化。
小苏面对强烈的刺激时不能很好的处理自己的情绪。
以上所述是致使她犯罪的主要原因,但最后她停止了了对李卉的杀害并主动自首。
这也说明她本身的良知和理智还是存在的,并没有让仇恨彻底地蒙蔽了双眼。
案例2【女性犯罪心理】一、基本案情冯朵(化名),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这名声音柔弱、神态悲伤的中年女囚,曾是一位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连她自己都没想到,深爱多年的丈夫会死在她的手下。
冯朵和她的丈夫是村里“青梅竹马”式的恋人:小时候,男孩子背着冯朵上学放学,像是一对兄妹。
男孩子长到成年,离开了乡村外出打工,却因参与走私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冯朵不听别人劝说,一心要等心爱的人回来。
六年后,浪子回头。
久别重逢的一对恋人义无反顾地结成夫妻。
刚结婚的日子,生活特别艰难,还欠下了不少债务。
男人靠着做根雕的生意带着妻子到处挣钱,根雕生意给他们带来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回乡后,他们第一件事就是还债,紧接着就盖房子。
后来,日子越过越好了,冯朵的丈夫在外面承包起建筑工程,在家乡给冯朵开了一家猪行叫她打理。
“头几年的日子真好啊,人们都羡慕我们有福气,他特别有本事,一般人处理不好的事情只要找他都能摆平;我呢,是人家嘴里有名的贤惠女人,我们夫妻俩从来不拌嘴。
”然而,这样的时光并没有维持太久,冯朵说:“我们是好不容易走到一起的患难夫妻,可是没想到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福。
”不知从何时起,冯朵开始不断地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起初,她不相信,可是后来,丈夫连续几个月不再交给她工资,这种变化让她陷入恐惧。
忍气吞声了六个月之后,冯朵遭遇了无法想象的局面。
在她的逼问下,丈夫不但承认了有婚外情,而且第三者已经怀孕八个月了,并且腹中是个男孩!而冯朵只带给丈夫一个女儿。
她决定让步:“你想要男孩?那我把她接来把孩子生了,然后你让她走。
”丈夫没好气地说:“人心都是肉长的。
”“我的心不是肉长的吗?你把我放在什么地方了呢?”冯朵气愤地说着,骂起了那个女人。
没想到,从来没碰过她一根手指头的丈夫竟然打了她一耳光。
这一记耳光,让冯朵彻底崩溃了,她的脑子一片空白:“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你是我一手捧起来的,我也能一手把你拉下去!我不想跟你过了,我跟你拼了!”她抓起一把水果刀就奔向了丈夫,瞬间,丈夫已经捂着鲜血淋漓的腹部跑出了家门求救,她这时才清醒过来……二、思考问题通过本案分析女性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以及犯罪心理特征。
三、问题分析本案充分体现了女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
(一)犯罪心理产生原因女性由于先天的心理特点,社会角色被定位为弱势群体买衣服与强势群体的男性,这种教育观念使得女性形成了较顽固的依附心理。
尤其是我国受几千年的男主外、女主内以及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女性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这种衣服思想更是根深蒂固。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女性一方面容易产生畸形的婚恋观,为了所谓的爱不惜付出一切,听从对方摆布,认为为了所爱的人犯罪也是值得的;当得不到爱时,生活可能彻底垮塌进而疯狂地报复,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
(二)犯罪心理特征1.个性心理特征需要。
需要是犯罪动机产生的基础,是犯罪行为发生的源泉,高层次的需要是建立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基础上的。
某些女性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参与度的影响,需要类型主要集中在物质性需要方面,贪图物质享受,精神需要较少,并且通常较低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