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分析表
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条件差异分析

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差异分析^p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差异分析^p一、盈利指标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详细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才能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标准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的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根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方法〉的决定》。
该方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根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经营业务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才能。
如此,有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不同板块IPO财务指标要求

不同板块IPO财务指标要求在进行IPO(首次公开募股)时,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要求,以展示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这些指标要求在不同的板块中可能会有所差异,下面将针对不同板块的IPO财务指标要求进行详述。
主板指的是上市公司在主板市场进行IPO。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通常需要满足较为严格的财务指标要求,以保证其财务状况的良好和盈利能力的稳定。
-利润指标要求:上市公司在主板IPO时通常需要连续三年保持盈利,且每年的净利润要求不低于一定的金额。
这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和持续性。
-财务指标要求:主板IPO的公司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如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资产等。
这些财务指标要求可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资产基础和经营实力。
-资产负债要求:主板IPO的公司通常需要保持一定的资产负债比率,以保证其财务健康状况。
这可以衡量上市公司的债务风险和偿债能力。
创业板是指为中小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的板块,对于创业板IPO的公司来说,财务指标要求相对较低,以适应其创业发展阶段的特点。
-盈利能力要求:创业板IPO的公司通常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盈利能力,但相对于主板来说要求较低,有些情况下甚至可以接受亏损。
这是为了允许创业型企业在初期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和市场拓展。
-成长性要求:创业板IPO的公司通常需要有一定的成长性潜力,并且未来几年的市场前景良好。
这可以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投资价值。
-技术和创新要求:创业板IPO的公司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创新实力,以符合创业板对于创新型企业的定位和市场需求。
中小板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板块,相对于主板来说,中小板IPO的财务指标要求相对较低。
-盈利能力要求:中小板IPO的公司通常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盈利能力,但相对于主板来说要求较低。
这是为了允许中小企业在发展期间的一些亏损情况。
-投资价值要求:中小板IPO的公司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以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和资金的投入。
注册制各板块上市条件和要求

注册制各板块上市条件和要求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注册制逐渐显示出它在股票市场中的重要性。
其中之一就是注册制各板块上市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分步骤阐述。
第一步:主板的注册制上市条件和要求主板是股票市场中最重要的板块之一,它的注册制上市条件和要求比较苛刻。
首先,公司必须满足连续三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其次,公司必须满足盈利质量要求,即净利润增长与收入增长相匹配。
此外,公司管理层必须稳定,并且有大量的主板适用人员。
最后,在申请上市时,公司必须满足资产和财务状况检查的要求。
第二步:中小板的注册制上市条件和要求中小板是股票市场的一个较小的板块,它更加适合规模不太大的企业,但它的注册制上市条件和要求也比较严格。
首先,公司必须连续三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并且有稳定的盈利质量。
其次,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股东数量和流动性,也就是说,在申请上市时,公司必须满足流通性检查的要求。
此外,公司还必须满足实际控制人要求,即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必须稳定,并且不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第三步:创业板的注册制上市条件和要求创业板是股票市场中最新的板块之一,它的注册制上市条件和要求比较灵活,适合初创企业。
首先,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前可以不用连续三年实现盈利,但必须有核心业务,且具备独特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其次,公司必须有稳定的发展计划,包括筹资计划、股权结构、管理团队构建等。
此外,公司必须满足社会责任要求,例如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
总之,不同的板块有不同的注册制上市条件和要求,企业在选择上市地点和申请上市时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加以考虑。
而监管部门也应该在制定和采取注册制政策时,充分考虑市场需要和企业发展,以此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2017年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分别是怎样的吗?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区别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1、上市条件2、主要交易制度新三板交易方式大幅创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式方式、竞价方式。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目前采用的是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挂牌股票还可以转换转让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系统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
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 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实行标准化连续交易,实行T+1 规则。
3、上市流程(1)中小企业上市步骤1.早期辅导(顾问)及早期风投(天使,VC引进)2.保荐机构引入3.股份公司设立与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4.聘请律师事务所5.聘请会计事务所6.PE风投引入7.聘请评估公司8.申请文件制作与申报9.发行审核程序10.发行与上市(2)公司上市六大流程(3)新三板A.决策改制阶段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各板块上市条件

各板块上市条件各板块上市条件一、国内主板1. 上市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 具备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公司经营稳定,近三年持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公司具备一定的规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权比例不低于30%;- 自律规则健全,股东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备较高的信息披露水平,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公告及时完整;- 具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所需的运营管理、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能力;- 具备上市后良好的持续运营和稳定发展的能力。
2. 上市程序:- 证监会审查并反馈意见,进行反馈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调研和路演,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和推介;- 定价、网上申购和网下配售;- 交割、上市,正式挂牌交易。
二、创业板1. 上市条件:- 公司教育年限,近三年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公司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和成长性,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主业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核心技术或核心产品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持续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自律规则健全,股东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备较高的信息披露水平,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公告及时完整;- 具备上市后良好的持续运营和稳定发展的能力。
2. 上市程序:- 证监会审查并反馈意见,进行反馈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调研和路演,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和推介;- 定价、网上申购和网下配售;- 交割、上市,正式挂牌交易。
三、中小板1. 上市条件:- 近三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规模较大,营收累计不低于1亿元;- 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投资价值;-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自律规则健全,股东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备较高的信息披露水平,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公告及时完整;- 具备上市后良好的持续运营和稳定发展的能力。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一、引言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是四个常见的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各自的上市条件,这些条件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并探讨它们之间的异同点。
二、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核心板块,拥有最严格的上市条件。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亿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三年的年均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 资产要求:公司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 股本要求:公司拥有至少4000名股东,并且具有超过1000万元股份总额的股东。
5.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6. 其他要求: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为了支持创新型企业而设立的板块,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宽松的上市条件。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最近一年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年中有两年实现利润。
3. 资产要求:公司最新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4. 股本要求:公司需拥有至少200名股东,并且具有超过2000万元股份总额的股东。
5.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位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6. 其他要求: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中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对企业的上市条件和治理要求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最近一年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年中有一年实现利润。
公司上市各种板块的条件

公司上市各种板块的条件公司上市各种板块的条件1. 上市板块的概述公司上市是指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以吸引投资者和筹集资金。
根据不同的资本市场和监管要求,不同的公司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上市板块。
目前,常见的公司上市板块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等。
不同的板块对公司上市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下面将介绍各种板块的条件。
2. 主板上市的条件主板是一种成熟的股票市场,对公司上市的要求相对较高。
一般来说,以下是主板上市的条件:注册资本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而定。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需要有连续两年盈利的记录,并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公司规模要求:公司的总市值、净资产以及年度收入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等。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披露财务报表和其他与公司运营相关的信息。
3.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创业板是为了支持和培育高科技和创新型企业而设立的板块,相对于主板而言,对上市条件有一些灵活性。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般条件:注册资本要求:创业板要求相对较低,一般不高于主板的注册资本要求。
盈利能力要求:创业板对盈利能力的要求相对宽松,允许有一年或两年的亏损记录。
公司规模要求:创业板对公司规模没有严格的要求,但一般希望公司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技术创新要求:创业板更关注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的市场前景。
快速增长要求:创业板希望公司能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实现较快的增长,并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
4.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中小板是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一种上市板块,对公司的上市条件有一定的要求。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般条件:注册资本要求:中小板要求相对较低,一般不高于主板的注册资本要求。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需要有连续两年盈利的记录,并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公司规模要求:公司的总市值、净资产以及年度收入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不同板块IPO财务指标要求(含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审核标准)

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市值100亿;
(2)市值50亿、近一年收入人民币5亿。
创业板
(征求意见)
发行审核标准:
(1)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5000万;
(2)市值10亿、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收入1亿;
(3)市值50亿、近一年收入3亿。
(2)公开发行的股份100万股,发行对象100人;
(3)公开发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
(4)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25%;股本总额超过4亿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10%;
(5)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科创板
发行审核标准:
(1)市值10亿、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5000万;
市值10亿、近一年收入1亿、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市值15亿、近一年收入2亿、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收入比例15%;
(3)市值20亿、近一年收入3亿、近三年经营现金流累计1亿;
(4)市值30亿、近一年收入3亿;
不同板块IPO财务指标要求(2020年5月)
IPO类别
财务指标要求
上交所主板、
深交所中小板
(1)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3000万;
(2)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现金流净额累计5000万;或者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3亿;
(3)发行前股本总额人民币3000万;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市值2亿、近一年净利润2500万、ROE8%;
(2)市值4亿、近两年平均收入1亿、近一年收入增长率30%、近一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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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A股主板、中小板
A股创业板
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是在中国内地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财务报告要求
财务报告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编制三年或三年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上市文件中财务报告有效时间
招股说明书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至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延长不超过一个月。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上市前股东的股份转让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他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实际控制人
持续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及以后三个会计年度。
其他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招股说明书
申请人必须编制招股说明书,其内容须遵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的规定。
申请人必须编制招股说明书,其内容须遵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近2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管理层稳定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0%以上。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后续发行
(1)可以采用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配股、普通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等方式。
(2)后续发行需要股东大会再次批准。
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资产评估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与A股主板(中小板)相同。
保荐人
实行保荐人保荐制度。在发行上市当年及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持续督导。
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在发行人上市当年及以后三个会计年度内持续督导。
合规顾问
申请人证券上市后,保荐人应当持续督导申请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持续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及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应当继续完成。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50%,但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