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逮捕标准、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逮捕标准、量刑标准一、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4)明知是无牌照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的;二、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的逮捕标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未赔偿被害人方,未取得被害人方的谅解。
三、交通肇事罪法院的量刑标准: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明知是无牌照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作者:闫肖肖山东开正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及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及处罚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上行驶时,因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二是因失明、晕厥、疾病等原因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
下面将分别从这两种情况进行介绍。
一、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主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故意。
故意是指犯罪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或者预期后果,并有明确的行为来实现这一目的或达到这一预期后果的行为。
过失是指犯罪人没有达到应有的法律标准,对可能发生的后果缺乏必要的预见和注意,因此导致后果发生的行为。
客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具有明确的行为表现。
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表现主要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等行为。
交通事故指在道路上行驶时,由于驾驶者的操作不当,车辆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其他物体发生碰撞或绝地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由于犯罪人的行为,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与情节的轻重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造成人员死亡,犯罪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二、因失明、晕厥、疾病等原因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这种情况下,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罪人必须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患有疾病,但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并因此导致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如果犯罪人在患病时没有注意自己不能驾驶机动车,不属于犯罪范畴。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比较严格。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臵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
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
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02-10 10:12: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安徽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18)

安徽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18)一、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1】(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死亡3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5万元的;4.交通肇事致1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超载50%以上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具有上款四种情形之一,又逃逸的;2.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3.造成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5.特别恶劣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因逃逸致1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盗窃罪(刑法第264条)【1】【8】【11】(一)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5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9)为50%,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窃价值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9)为50%,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未遂,以数额巨大“5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盗窃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件同一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交通肇事罪与司法解释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
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1],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

一、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交通肇事罪法条

交通肇事罪法条交通肇事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也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肇事者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者有着了解交通安全法规并且注意行车安全的义务,不能将交通事故归咎于他人,只有自己负全责,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交通肇事罪的定义“肇事”是指事故发生后,行车人或者监督人,在被证明犯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为的情况下,向政府部门或者受害人提出赔偿要求,并且有人死亡或者受到身体损伤的情况发生,此时就称为“肇事”。
三、肇事者的过错程度交通肇事罪的过错程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肇轻罪:在肇事者的过错行为中,当受害人的病情严重,导致死亡或者永久性残疾,但是没有犯有严重过失的情形,就属于肇轻罪,受害人也只能要求肇事者赔偿实体损失。
(2)肇重罪:在肇事者的过错行为中,当肇事者犯有严重过失,导致死亡或者永久性残疾的情形,此时属于肇重罪,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实体损失以及赔偿损失伤残费。
四、受害人的权利受害人在行车人或者监督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的情况下,有权向肇事者提出赔偿要求。
(1)有权要求赔偿实体损失:受害人有权向肇事者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死亡等直接经济损失;(2)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伤残费:受害人有权向肇事者要求赔偿损失伤残费,此费用包括治疗费用、护理费等;(3)有权要求免除责任:受害人有权向肇事者要求免除责任,免除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损失、护理费、治疗费等费用。
五、肇事者的责任肇事者在行车或者监督过程中,因犯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导致受害人受到损害,有以下责任:(1)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肇事者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受到的损害、死亡等直接经济损失。
(2)承担护理费和治疗费用:肇事者应当承担护理费和治疗费用,费用包括了受害人护理和治疗的相关费用;(3)被追究刑事责任:肇事者往往因为肇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受到拘留、罚金、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等。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
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
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02-10 10:12: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
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1、犯交通肇事罪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
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本罪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
本罪的主体。
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
运输的人员,如车辆、船舶的驾驶员、车长、船长等,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
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
因本章已对航空人员、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
重大飞行事故、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作了专门的规定,所以本条不再包括上述两种人。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
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
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违反交通运输法规”,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
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
行规则》、《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
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
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未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
而应按交通事故
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1、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
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2、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行为: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