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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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蒸汽使用安全规定

2023年蒸汽使用安全规定

2023年蒸汽使用安全规定____年蒸汽使用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蒸汽使用安全的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蒸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蒸汽使用安全,是指在蒸汽的生产、输送、利用及相应设备和装置的维护、检修过程中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防止蒸汽泄漏、事故和火灾等危害的活动。

第二章蒸汽生产安全第四条蒸汽生产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蒸汽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蒸汽生产作业安全。

第五条蒸汽生产设备应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六条蒸汽生产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危险警告,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蒸汽生产场所应有合理的通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并定期进行通风检测。

第三章蒸汽输送安全第八条蒸汽输送管道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采用耐压、耐腐蚀的材料,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管道。

第九条蒸汽管道沿线应设置安全阀和过压保护装置,同时配备泄压器,防止压力过高引发事故。

第十条蒸汽输送管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管道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蒸汽输送管道穿越人流区域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第四章蒸汽利用安全第十二条使用蒸汽的单位和个人应明确蒸汽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蒸汽利用安全。

第十三条使用蒸汽的设备和装置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型和安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使用蒸汽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使用蒸汽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蒸汽设备维护检修管理第十六条蒸汽设备维护检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蒸汽设备的维护检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蒸汽设备维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勿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第十九条蒸汽设备维护检修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维修记录和故障排查报告,及时修复设备漏洞。

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制度

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蒸汽发生器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培训(1)蒸汽发生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设备管理(1)蒸汽发生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设备参数。

3. 运行管理(1)蒸汽发生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2)运行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蒸汽发生器操作区域。

4. 安全检查(1)定期对蒸汽发生器进行检查,包括设备外观、管道、阀门、压力表等。

(2)检查设备运行参数,确保设备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5.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2)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6. 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演练内容包括设备故障、火灾、泄漏等。

四、责任与处罚1. 蒸汽发生器操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负责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本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本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蒸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蒸汽使用单位内的蒸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

第三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蒸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修和检查,确保蒸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蒸汽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第二章蒸汽使用单位的职责第五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蒸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清洗,定期检查和检修。

第六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蒸汽设备的维护和管控工作。

第七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蒸汽使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技术,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蒸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第八条蒸汽设备维护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蒸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清洗蒸汽发生装置,保持蒸汽设备的清洁。

2. 检查蒸汽传输管道,防止泄漏和腐蚀。

3. 检查蒸汽控制系统,确保灵活可靠。

4. 检查蒸汽排放装置,防止废气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蒸汽设备使用蒸汽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蒸汽设备的使用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使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蒸汽操作。

2. 控制蒸汽温度、压力等参数,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3.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 务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紧急处理和反应,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人员管理和安全教育第十条人员管理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操作人员进行蒸汽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引言湿蒸汽发生器作为油田开采过程中的关键设备,其安全操作对于保障油田作业安全和提高效率至关重要。

本规程旨在规范湿蒸汽发生器的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油田作业中湿蒸汽发生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条安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操作人员要求第三条资质和培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复训。

第四条健康和体能要求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三章设备操作前准备第五条设备检查每日作业前对湿蒸汽发生器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明显损坏。

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

第六条设备预热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预热。

预热过程中密切监控设备状态,确保无异常。

第四章正常操作流程第七条启动程序确认所有安全附件正常后,启动湿蒸汽发生器。

逐步增加负荷,直至达到工作状态。

第八条运行监控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记录运行参数。

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

第九条蒸汽输出确保输出蒸汽符合油田作业要求。

定期对蒸汽管道进行清洗和维护。

第五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条紧急停机发现设备异常或安全附件失效时,立即执行紧急停机。

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六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十二条日常保养每日作业结束后,进行设备清洁和基本检查。

定期更换易损件和消耗品。

第十三条定期维护按照设备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定期维护。

维护内容包括检查、调整、润滑和更换部件。

第七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四条安全标识在湿蒸汽发生器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确保所有操作人员都能看到并理解警示标识。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
是指在使用和操作蒸汽设备时,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章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蒸汽使用安全规定: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在蒸汽设备和管道上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3. 蒸汽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4. 在蒸汽设备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蒸汽积聚和爆炸危险。

5. 操作人员在接近蒸汽设备时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6. 在操作蒸汽设备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避免直接用手接触高温部件。

7. 禁止在蒸汽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品,并保持设备周围的清洁。

8. 在蒸汽设备停用时,必须切断电源和蒸汽供应,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9. 在蒸汽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检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 禁止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蒸汽设备的工作参数和操作方式。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蒸汽使用安全规定,具体规定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要求有所差异。

在蒸汽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该始终保持警觉,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为保障自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做出贡献。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文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文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文蒸汽使用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一种能源形式,已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能源供应、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

然而,蒸汽使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不注意安全使用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事故。

为了确保蒸汽使用的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提供一份关于蒸汽使用安全规定的范文,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蒸汽使用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蒸汽设备、设施及参与蒸汽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蒸汽使用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蒸汽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蒸汽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蒸汽使用的安全性。

第五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蒸汽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蒸汽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信息。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蒸汽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第七条建立蒸汽使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蒸汽使用设备、管道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改进计划并实施。

第八条制定蒸汽使用操作规程,包括蒸汽启动、停机、检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对蒸汽使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十条蒸汽使用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进行蒸汽设备、管道的改装、拆卸行为,不得使用过期、失效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蒸汽使用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蒸汽泄压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

第十二条蒸汽使用设施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具备良好的耐压、耐温性能,防止泄漏和爆炸。

第十三条蒸汽使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发现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修、更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辽河油田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基建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含有机热载体炉、湿蒸汽发生器,、压力容器,含气瓶,、加热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的附属设备是指燃烧器、自动点火装臵、炉排、除渣机、上煤机、除尘器、空气预热器、油加热器等。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及保护装臵是指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测温仪表、爆破片、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连锁保护装臵、熄火报警及连锁保护装臵、超温报警装臵、超压报警及连锁保护装臵、起重量限制器、起升机构高度限位器、力矩限制器、电梯限速器、电梯超载保护装臵等。

本规定所称锅炉水处理设备是指离子交换器、除氧器、过滤器以及其它类型的水处理设备等。

第四条油田公司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电梯维保,、清洗和检验检测等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及产品购臵实行准入制度,进口设备采购除外,~各级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 / 34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安全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对所属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变更、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三,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负责制定本企业特种设备检验计划~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蒸汽发生器管理规章制度

蒸汽发生器管理规章制度

蒸汽发生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蒸汽发生器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员工安全生产,维护生产环境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蒸汽发生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设备管理的责任,做到“保安全、防事故、促效益、强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全公司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全体员工都要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尊重设备、遵守规章,始终把安全和生产放在首位。

第二章蒸汽发生器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司设备部门对全公司使用的蒸汽发生器进行统一管理,负责设备的购进、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设备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负责本车间使用的蒸汽发生器的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企业领导对蒸汽发生器的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设备的日常维护第八条每天检查蒸汽发生器的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表和安全阀等主要仪表的工作情况,必须保证仪表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第九条定期检查锅炉的燃烧状况,清理燃烧室和燃烧器,保持燃烧的充分和稳定,防止因燃烧不良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条做好软化水处理,严格控制锅水的水质,保证水质符合要求,避免水垢、水锈对设备造成损害。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和更换设备的密封件、阀门及配件等易损件,确保设备运行的顺畅和安全。

第十二条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注意观察仪表的变化,及时处理异常情况,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设备的安全操作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蒸汽发生器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无证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安全鞋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做到安全第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禁止在设备工作时随意调整参数,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格遵守设备的运行要求。

第十六条在设备维修、清洗和保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开动设备,确保操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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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980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标准版本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稠油热采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简称发生器)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修理、报废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8.1MPa,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357度的发生器。

2 引用标准GBJ 17钢结构设计规范SHJ 1043炼油厂管式加热炉耐热球墨铸铁工程技术条件SYJ 4014油气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SYJ 27稠油集输及注蒸汽系统设计技术规定GB 3085安全电压3 金属本材料3.1发生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用于焊接发生器受压元件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其含碳量(熔炼分析,下同)不应大于0.25%。

在特殊条件下,如选用含碳量超过0.25%的材料,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制造修理单位应对这类材料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和焊接工艺评定。

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3钢结构用材应符合GBJ 17第2章的规定。

3.4用于制作对流管束承板的耐热墨铸铁材料应符合SHJ 1043的规定。

3.5发生器受压元件采用国外材料时,应选用材料制造国发生器及锅炉压力容器及锅炉压力容器规范允许使用的材料,其使用范围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有材料质量证明书。

3.6材料的使用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51条~第55条的规定执行。

4 设计与结构4.1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报部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

4.2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设计图样,安装、使用说明书,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和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4.3发生器的设计总图(蓝图)上,必须盖有设计资格印章。

设计资格印章中应注明设计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设计单位批准书》编号及批准日期。

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并应由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4.4发生器及操作间建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地区时,应按GB 11进行地震荷载计算。

4.5发生器内宜设置防爆装置。

4.6辐射段至少应设一个人孔,并应设置看火孔。

4.7燃烧器的设计、安装,应确保在最大放热量时,火焰不直接接触管束及管卡,并便于拆卸.?燃烧器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

4.8发生器起重用结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GB 3811的有关规定。

4.9发生器禁止采用冲压弯头和对接焊弯头。

4.10发生器必须设置有火情况下远距离切断燃料供给的装置。

4.11车载发生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的规定。

5 制造、安装与修理5.1制造5.1.1发生器制造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报部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

5.1.2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样制造。

制造单位对原设计参数的修改和受压元件材料代用,必须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证明文件。

对改动部位应做详细记载。

5.1.3焊接发生器受压元件的焊工,必须按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才能在有效期间担任合格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制造单位应建立焊工技术档案。

5.1.4发生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a.竣工图样(如在原蓝图上修改,则必须有修改人、技术审核人确认标记);b.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焊接质量证明和压力试验记录);c.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

5.1.5制造单位必须在发生器明显的部位装设产品金属铭牌。

未装产品金属铭牌的发生器不能出厂。

金属铭牌上至少应载明下列项目:a.发生器名称及型号;b.制造厂产品编号;c.额定蒸发量,t/h;d.额定工作压力,MPa;e.额定工作温度,℃;f.外形尺寸;g.总重量;h.制造厂名称;i.制造年月;j监检标志。

5.1.6发生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宜采用氩弧焊打底的焊接工艺。

5.2安装5.2.1发生器的安装单位,必须经局级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承担发生器的安装任务。

5.2.2发生器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受压元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报告安全部门。

5.2.3发生器的制造、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样和SYJ 4041及本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

制造、安装过程中如有变动,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5.3修理5.3.1发生器受压元件的修理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并经局级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承担修理任务。

5.3.2发生器受压元件的修理,应有施工技术方案,经修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报安全部门备案。

5.3.3发生器受压元件施焊前,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5.3.4经检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修理:a.发生器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验期;b.受压元件开裂;c.因材料原因造成受压元件鼓包时,必须进行更换;d.辐射及对流管束的局部鼓包高度超过3mm 时,应切换管段;e.辐射及对流管束直管弯曲度超过管长的2%或超过管子内径的90%,应予更换。

5.4检验发生器的制造、安装、修理,必须由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安装、使用。

6 主要附件与仪表6.1安全阀6.1.1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安全阀:a.泵出口;b.蒸汽出口(装设2个);c.雾化分离器;d.蒸汽出口雾化管线。

6.1.2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在安全阀和管线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6.1.3安全阀的总排放量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第132条进行计算。

6.1.4蒸汽出口安全阀始启压力应为1.08倍和1.1倍额定工作压力。

6.1.5安全阀回座压差一般应为始启压力的4%~7%。

6.1.6安全阀一般应装设排汽管,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

安全的排汽管底部应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

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许装设阀门。

6.1.7发生器在运行中,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排放试验,停用后再启用时,安全阀也应进行排放试验。

6.1.8发生器的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校正。

6.1.9对新安装的安全阀和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应进行整定和校正。

6.1.10安全阀经过校正后,应加锁或铅封。

严禁用加重物、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始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6.1.11安全阀的校正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校正能力,并经局级安全部门认可。

安全阀校正后,始启压力、回座压力等校正结果应有记录,并归入档案。

6.2压力表6.2.1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压力表:a.供水泵出口至单流阀前;b.热交换器入口、出口;c.对流段出口;d.辐射段出入口;e.蒸汽出口;f.燃料入口,进燃料器入口;g.吹灰装置;h.燃料雾化用蒸汽、空气管道;i.燃烧室。

6.2.2高温、高压部位的压力表,必须耐高温、防震。

6.2.3选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a.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b.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最好选用2倍;c.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操作人员能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2.4压力表的安装、校正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正,并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

压力表校正后应封印。

6.2.5压力表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b.应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用钢管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压力表和存水弯管之间应装有旋塞,以便吹洗管路、卸换压力表。

6.2.6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a.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期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b.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c.封印损坏或超过校正有效期限;d.表内泄漏或指针跳动;e.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标的缺陷。

6.3温度计6.3.1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温度计:a.换热器入口、出口;b.对流段出口;c.辐射段出口;d.燃料油入口,油嘴入口。

6.3.2选用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压力式或双金属式;b.有表盘的测量温度仪器的量程,应为正常温度的1.5~2倍。

6.3.3温度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a.超过校正有效期限;b.温度计损坏,刻度模糊不清;c.其它影响温度计准确指示的缺陷。

6.4温度指示仪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温度指示仪: a.发生器蒸汽出口;b.受热管管壁;c.排烟烟道;d.燃烧器喉部;e.测量燃油温度的部位。

6.4.1温度指示仪的精度低于1级,并按时校正,超差应予更换。

6.5自动控制系统6.5.1发生器控制部分应具备下列功能:a.自动点火及报警时自动停机;b.流量、压力、火量自动监测及调节;c.手动调节。

6.5.2启动时应首先启动附属设备(供水泵、鼓风机、空压机)进行前吹扫。

6.6保护装置发生器至少要装设下列保护装置:a.蒸汽超压、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b.火焰中断联锁保护装置;c.低燃烧联锁保护装置;d.进水低流速联锁保护装置。

7 发生器操作间发生器操作间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应符合SYJ 27。

a.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

b.应有足够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防冻措施。

c.应防止积水。

d.地面应平整无台阶。

e.承重梁、柱等构件,与发生器应有一定距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以防止受高温损坏。

7.2发生器操作间。

8 使用管理8.1发生器操作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取得局级安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8.2发生器操作人员应熟悉发生器安全知识,定期检查发生器的运行状况,搞好安全运行,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操作工违章作业。

8.3发生器使用检查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发生器在使用前必须做下列检查:a.工艺管路上阀门是否处在恰当的位置;b.安全报警装置是否整定;c.电源电压是否正常;d.自控系统是否正常;e.燃料系统有无渗漏;f.安全附件校正是否在有效期限内;g.配套设备及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

8.4启动8.4.1按设计程序操作启动附属设备。

8.4.2新装或长期停用的发生器,在投运闪应烘干衬里。

8.5运行8.5.1开始运行时,火量应逐级调节,禁止使用受压元件急剧升温。

8.5.2调节火焰,处于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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