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全员聘任,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势在必行——访海南省教育
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琼人劳保〔2007 〕214 号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编委办,洋浦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国人部函[ 2007] 165 号),现将《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县、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实施范围(一)凡以社会公益为宗旨,经机构编制部门依法核定机构编制而正式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一律按照本实施办法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二)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三)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单位的性质、特点、职能、任务、层次、区域和人员编制等因素,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岗位阶梯结构。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25•【字号】琼府办〔2016〕175号•【施行日期】2016.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7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5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实施范围改革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省、市、县(区)教研机构、教学辅助机构、校外教育机构。
教师职称岗位设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教师职称岗位设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教育行业中,教师职称岗位设置是一个重要而又广泛讨论的话题。
教师职称岗位的设置不仅关系到教师的职业发展,更涉及到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校的发展。
因此,合理、科学地设置教师职称岗位对于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及高质量教育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职称岗位设置是指根据教师的职业水平和专业能力,将教师分为不同层次,每个层次设置相应的职称,以便体现教师在教育事业中的不同层次和贡献。
通过职称岗位设置,可以划分出职称晋升的途径,激励教师提升自身技能和素质,进一步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然而,教师职称岗位设置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
目前,教育机构普遍存在职称设置过于简单和不够科学的问题,导致教师晋升的难度过大,职称评定的标准不够明确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也影响到整个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行。
因此,本文将针对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的背景、意义以及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通过对现有问题的剖析,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成果,提出一些建议和未来发展的方向,以期能为全面推进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的改革与创新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最终,期望通过职称岗位的合理设置,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优秀教师的成长,助力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文章结构部分(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的问题。
首先,将介绍职称岗位设置的背景,包括该问题在教育界引起的关注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
其次,将探讨职称岗位设置的意义,包括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激励教师积极性等方面。
接着,将分析职称岗位设置的现状,包括目前各级学校的设置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最后,将给出对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的建议,包括改进评审机制、加强对职称评定的标准化等方面。
此外,还将展望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的未来发展方向,包括引入更多的职称岗位等。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和探讨,将为教师职称岗位设置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与《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科教师配备指导比例(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师[2015]11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2.04【实施日期】2015.0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与《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科教师配备指导比例(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5〕11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学科教师配备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量,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与《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科教师配备指导比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2.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科教师配备指导比例(试行)海南省教育厅2015年2月4日附件1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国家及我省课程设置要求与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设计与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满足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需要,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一)中小学教师要完成规定的专业课周授课时数。
专任教师以本专业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为准)教学为主,小学学科教师配备不足时,可暂由相近学科教师兼教,但兼教学科周授课时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科教师周授课时数的二分之一。
小学普通专任教师周授课时数为14-18课时,初中普通专任教师周授课时数为12-15课时,高中普通专任教师周授课时数为10-13课时。
海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海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7

二、过渡内容(一)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幼儿园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现已聘用为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按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过渡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其中:聘为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幼儿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聘为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聘为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聘为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二、三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三)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依然有效,待学校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三、过渡程序及要求过渡工作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学校(单位)统一组织办理过渡手续。
具体过渡程序是:(一)学校(单位)对过渡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统一填写《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登记表》。
(二)个人确认。
教师本人对学校(单位)填写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登记表》进行核对并签名。
(三)审核发证。
各市县(含洋浦)一级及以下职称(职务)的教师,报各市县(含洋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审核后,由各市县(含洋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证;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省直属机关和驻琼部队附属幼儿园一级及以下职称(职务)的教师报属地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审核后,由属地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证;全省高级职称(职务)教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证。
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近年来,中国的职称制度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突破,但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素质和水平,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的目标是为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在过去的职称制度中,升职的主要依据是教龄和学历,但这种评定方式忽视了教师的实际教学成果和专业能力。
因此,后的职称制度将更加注重教师的学科实力和教学效果,加强对教师的绩效评估和专业培训。
其次,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强化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制。
新的职称制度将给予教师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如增加科研和教学项目的加分权重,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
此外,还规定了更为合理的晋升标准和程序,减少了一些繁琐的评定要求,提高了教师晋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另外,进一步完善了教师评职称的评审机构和程序。
过去的职称评审往往由学校自行组织,存在评审过程不公开、缺乏专业性和公正性等问题。
因此,后的职称评审将由教育部门的专业机构来负责,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同时,评审程序也更为规范和严格,增加了对教师实际教学成果和教育理念的了解和考察,减少了只注重表面成绩的弊端。
此外,还注重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新的职称制度要求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同时,职称评审还将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素养,在评定职称时将更加倾向于那些良好的师德表现和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总的来说,2024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制,完善评审机构和程序,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这一的主要影响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随着职称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化,相信中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将会越来越强大,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7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我省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助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中小学)。
民办中小学可根据本校实际参照执行。
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
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坚持县管校聘、责权统一原则。
由市县统筹,加强指导,整体推进;以学校为单位设岗聘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岗位设置与核准(一)中小学岗位设置按照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
(二)属于首次开展岗位设置的市县,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科学设岗,平稳过渡,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现有在册正式人员全部纳入学校岗位管理,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
(三)属于再次开展岗位设置的市县,根据新核定下达到校的编制数,结合我省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合理确定辖区内中小学各类岗位的总量和结构,以及内部不同等级的岗位数。
(四)岗位设置核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宣传动员。
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中小学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岗位设置和聘用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琼教规【2021】12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琼教规【2021】12号
无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12
【摘要】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省属各幼儿园,省教育研究培训院:为规范我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
促进我省教师队伍的建设,我厅对《海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予以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海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海南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12页(P4-15)
【作者】无
【作者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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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琼教规[2021]4号)2.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义务教育薄
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1]15号3.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教规[2021]7号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琼教规[2021] 5号5.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教规[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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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改革 的重 点在 于—— 改变 原 中学和 小 学教师 相互 独 立的 小 学教 师职 称 ( 职务) 制度 , 充 分调 动 广大 中小学 教 师 的积 极
职称( 职务) 制度 体 系 , 建 立 统 一 的 中小 学 教 师 职 务 制度 . 实 性 , 为我 省中小 学聘 用教 师打 下了 基础 , 提 供 了可行 依据
工作 是否会 一如 既往 地 开展 ?在 评审 条件 和方法 上会 有调整
和 变化 吗 ?
从 2 0 1 2年 开 始 .海 口市 作 为 国家 中小 学教 师 职 称 制度 改革扩 大 试点 城 市 , 开展 了 中小 学教 师 职 称制 度 改革 按 照
方: 是的, 国家 确定 今年 全 面推 行 中 小学 教 师职 称 改革 。 改革 试 点 的总 体 部 署 . 立 足 中 小 学教 师 职 称 工作 实 际 . 按 照
我省 已在 海 口市 先期进 行 了 中小 学教 师职 称 改 革试 点 . 试 点 充 分 调 研 、 周密 部 署 、 稳 步 推进 、 扎实 有 效 的 工作 思 路 . 切 实 改 革 取得 了预 期成 效 . 我厅 已将 海 口市 中小 学 教师 职 称 制度 组 织好 人 员 、 岗位 审核 、 竞 岗推 荐和 职称 评 审 工作 , 利 用一 年
访 了省 教育厅 师 资管 理 处处 长方 鸣 . 请 其就 教 师 的一 些 困惑
给 予解 答 。
方: 随 着 教 育改 革 的 全面 深 化 . 教 师 队 伍 结 构 的 不断 优 化, 现行“ 评聘 分 开 ” 的 中小学 教 师职 称 制度 等级 设置 不够 合
忙 于 走 基层 做 调 研 工 作 的 方鸣 处 长 腾 出 时 间接 受 了采 理 、 评价 标准 不 够科 学 、 评价 机 制 不够 完善 , 与事 业 单 位 岗位 访. . 眼 前 的他 , 高大 、 干练 、 平实. 常常 带着 亲切 笑容 的脸 庞上 聘用 制度 不 能衔接 等 问题 突 出 , 这些 问题 并不 是最 近 才暴 露
略显疲惫 , 清 楚 了记 者 的来 意 后 他 笑着 说 : 一 会 儿 还 有 个 的 。之 前 , 山东 、 吉林 、 陕两 等省 份 已进行 了 试点 工作 , 在 取 得
会, 我现 择 其主 要 的内 容说 明~ 下 。那 种直 接 、 沉稳 、 紧促 的 良好进 展 的基 础上 国家 于 2 0 1 1 年 颁 发 了《 关 于 印发 深化 中
状 态 .恰似 接 下 来 我们 要 谈及 的教 师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实施 前 小学 教 师 职称 制 度 改革 扩 大 试点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 紧张备战 气氛 ” 的写 照 发[ 2 0 1 1 1 9 8号 ) 和《 关于 印发深 化 中小 学教 师职 称 带 I J 度 改 革扩 戴: 大 家都 知 道 , 五 六 月是 我省 中小 学 教 师 职称 评 定 提 大 试点 工作方 案 的通 知》 ( 人社 厅发 [ 2 0 1 1 ] 9 6号 ) , 并配 套下 发 交材 料 的 月份 , 现 在 已是 四 月中 旬 . 今 年 我 省 教 师职 称 评 审 了《 中小学 教师 专业技 术 水平 评价 标准 》
有变 化 . 发 表论 文 会加 分吗 … …” 一段 时 间 以来 . 编辑 部 不断 业技 术 岗位 八至 十级 . 二级 教师 对 应专 业技 术 岗位 十 一 至 十
接 到来 电 , 与 以往 不 同的是 . 在 咨 询 的教 师 中 . 不仅 仅 是 待评 二级 . 三级 教师 对应 专业 技术 岗位 十三 级 者, 其 中不 乏 已受 聘 于 高级 职 务 的教 师 : 我 省 教 师 资格 评 聘
新教育 . 高端访谈
岗l 立 设置, 全员聘任, 中小学教师职祢改革势在必行
访海南省教 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方鸣
。 本 刊 记 者
一Hale Waihona Puke 戴 欣 阵清 脆 的铃 声过 后 , 电话 那 边 总有 一位 教 师 急切 的话 三 是 中小 学教 师职 务 等 级 分 别 与事 业 单 位 专 业技 术 岗 语 响起 : “ 是《 新 教 育》 吗 ?你 们 的 杂 志 是省 级 专 业 教 育 期刊 位相对 应 统一 。统一后 正高 级教 师对 应专 业技术 岗 位一 至 四 吧 ?我 有教 学论 文发 表会被 认定 吗 ?” “ 听说 职称评 审 条件要 级 , 高 级 教 师对 应 专 业技 术 岗 位 五至 七 级 , 一 级 教 师对 应 专
行评 聘 结合 , 定 编定 岗 , 全 员聘 用制度 ( 简称新 制度 ) 。 相 对独 立 的职 称 ( 职务) 制度 体 系 . 要 建立 “ 统一” 的中 小学 教
戴: 看 来 职称 改 革 势在 必行 , 与“ 评聘分开” 相比 . “ 评 聘 办法 会不会 有调 整 ?我所在 的县 会不 会像 海 口市职 称试 点那 结合 ” 的做 法会 有很 大 的不 同 。基 于什 么样 的考量 . 国家 对职 佯认 定教 学成 果 ?论 文发 表在 《 新 教育 》 杂 志 上能 不能 为今后 称制度 做 出这 样 的改 革 ?如 果 在全 省 推 开这 项新 制度 , 我们 “ 晋级 ” 加 分 ?带 着这 些普 通存 在 于教 师 心 中 的问题 . 记 者专 是否做 好 了准 备?教 师们 是否 能接 受和认 同?
改 革 试点情 况报 告 了国家 人社 部和 教育 部 现 只待 国家 统一 时间 圆满 完成 了 各项改 革试 点 任 务 , 建 立 了与事 \ f J , 单 位聘 用
部署届. 我 省 将 全 面 推 广 海 口 市 职 称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做 法 和 经 制 度 和 岗位 管 理 制度 相 衔 接 , 符 合 教 师 职 业特 长 、 统 一 的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