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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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从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XX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尹蔚民还表示,XX年将推进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据了解,我国从 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XX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

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X]98号文件)精神,现将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一、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

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 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

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 、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

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

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

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最新教师岗位工资标准,中小学教师工资新规定: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人社部将重点做好促进就业、缓解“双轨制”“待遇差”、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开发更多适合高校生岗位

“预计XX年全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将达1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左右。”尹蔚民说,“我们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推动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基本实现了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初步确定,明年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尹蔚民坦言,“目标更加积极,任务更加繁重。”XX年,将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努力消除各种就业歧视。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尹蔚民说,“同时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据了解,我国从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

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已获原则上审议通过

又有一批政府规章将退出历史舞台。《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昨日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废止。

废止5件政府的规章分别是《广州市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村镇船舶修造业管理办法》。

还有3件政府规章被修改。分别是《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档案管理规定》。

此外,《广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质监局提交的关于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的请示等文件稿原则上审议通过,目前还要经过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df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

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山西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下文是小编收集的20xx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欢迎阅读! 20xx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实施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7805

附件一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二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教师行为规范

王村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一.上下班 1、教职工上下班要按学校作息时间为准;不按时上班的视为迟到,提前离校的视为早退。 2、早上到校要精神抖擞、清新、明朗微笑着和他人打招呼。 3、校门前有学生敬礼问候,要热情点头微笑问候“同学早!” 二、升旗仪式行为规范 1、教职工应全员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仪式过程中应神态庄重,自觉站到所任学科班级后面,不得随意走动和交谈、嬉笑。 三、会议规范礼仪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与会者不得迟到或无故中途退场。 2.会议前,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提前到达会议室,按事先拟订好的座位坐好。 3.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需提前请假或会后说明原由。 4.因事来晚要悄悄地进入室内参与会议,会后说明理由。 5、会议期间,要认真倾听主讲人的讲话,并做好记录。 6、会议期间,除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家长、学生和其他人员。 7、会议期间,不得接听手机,不得在下面说话,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座位,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工作,以示对他人的尊重。 四、办公室行为规范 (一)办公规范 1、办公室一般用于教师备课、学习、思考、批改作业、教育教学交流等活动,不应用于从事其他非工作活动。 2、办公室应保持安静,不应干扰和影响他人办公。 3、办公室应保持整洁,保证地面无纸屑杂物、桌面办公用品安放整齐,室内无积灰、墙面无蛛网浮灰。

4、办公室应注意安全,防盗防火措施有力。 (二)办公室工作礼仪 1、敢于承担责任不要诿过给同事。 2、进入他人办公室要轻轻敲门,经允许后才能进门。 3、在工作中公平竞争。(要遵守一定的规范,不能为了某种利益就不择手段) 4、要尊重同事,讲求协作精神,平等、广泛的交往,不要结成小团体、小帮派。 5、要善于利用和同事交往中的语言技巧。(在公务交往时,“您”、“请”、“劳驾”、“多谢”等文明用语要不离口。) 6、不随意插话,不参与同事与学生的谈话。 7、找领导办事,见领导开会、商量事情或接待客人应主动回避。 (三)、办公室禁忌 1、大声说话或接听电话。 2、大声训斥学生、训斥家长。 3、大声争吵,或散布流言,背后说别人坏话。 4、让学生禁闭于办公室。 五、行进礼仪 1、走路要端庄,不要左顾右盼,上楼梯要一步一个台阶。 2、楼内行进靠右行,不得大声讲话,遇到他人要主动让路。 3、行进中,同志相遇要主动点头示意,楼内停步讲话要轻声(以两人听到为好),不要影响他人工作。 4、学生问候,要点头微笑示意,不得木然不理。 5、与家长或客人相遇,应点头微笑示意。 六、接待规范 (一)校内待客礼仪 1、客人(含家长)来访,主动热情问候,相向而行见到客人,驻足侧身等候通过。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 忠于学校成绩显著 , 招生有方吃苦耐劳 创新求实爱岗敬业 守时守纪热情接待 诚实可靠宽容仁爱 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要” 按时签到来去告知 热情接待多用敬语 井然有序主动问好 打扫卫生仪表整洁

精神饱满认真负责 : 赤金中学教师形象标准 一、依法执教,明德笃志; 二、爱岗敬业,乐群敦行;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关爱学生,呵护心灵; 五、修炼身心,完善自我; 六、终身学习,求真至善。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不准” 不准接打电话; 不准打牌下棋; ' 不准私自外出; 不准闲聊神侃; 不准冷淡来宾;

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2013-12-27 10:31:16) 转载▼ 标签: 分类:时政热点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 改革试点 改革内容 职称改革最新消息 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950元、初中提高到1550元,省属普通本科学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到9100元。 2014年是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周期,每次调整时隔8年上次是2006年,本次调整前期社会舆论工作已经做好,即2013年禁令年为2014年调整年铺垫,本次调整方案是缩小级别差距全部上调800至1000元级别高的反而会涨的少。但这也是为今后实行交通补贴相应级别享受的待遇打基础。2016年还会有调整,但涨幅不会大主要是针对绩效方面出台工资方案也是为了缩小县区和省部公务员的差距。同时技术公务员可能会像以前的事业单位,走行政还是技术口。事业单位同时去行政化,不在有级别,变为企业和公益单位。 绩效工资向中小学班主任倾斜 在待遇上,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2013年教师绩效工资新标准 中学高级(副高级)744元/月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中级)621元/月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助理级)524元/月中学三级、小学二级(员级)475元/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2016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2016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一、规范具体条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新增)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新增)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新增)二、规范的核心内容解读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一个人的文明礼貌的言行,在展示着自身形象的同时,也在展示一种职业、一个部门,乃至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形象。 而教师的文明礼貌的言行,在学生面前更是胜过千百句空洞的说教,它会成为学生仿行的榜样。 那些一提到学生种种不文明、不礼貌的现象便痛心疾首,轮到自己时却将文明礼貌置之脑后的教师,是不是应该从学生的行为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身为教师,还应强化自身"明礼"的意识。

东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八要”、“八不准”守则及违纪处理规(精)

东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八要” 、“八不准”守则及违纪处理规定 一、“八要”守则 (一要遵规守纪,依法执教。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服从领导,顾全大局,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要忠于职守 , 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严于律己,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四要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做到廉洁奉公,甘于奉献。 (五要团结协作,相互尊重。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相互促进, 不封锁信息资料, 不压制诋毁同事, 不拉帮结派、挑拨是非, 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 (六要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按学习成绩对学生排名次、排座次,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公正评价学生,为学生创设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七要尊重家长,平等待人。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 正确指导家庭教育, 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待人接物不以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为标准,办事公道,一视同仁。 (八要终身学习,勇于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 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原文]: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解读]:●“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1.学法守法。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有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言行。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3.保持一致。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原文]: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解读]:●“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把本职工作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职务)过渡对应表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职务)过渡对应表

附件2 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

附件3 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网上申报审核指引 一、个人申请流程 申请过渡登记的人员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117479716.html,/,进入“广州职称”频道,点击进入“职称申报”。已注册的用户,以“个人”用户类型直接登陆,在“我的应用系统”列表中点击进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信息管理与职称过渡登记系统”。列表中没有此系统的,点击“申请应用系统”,勾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信息管理与职称过渡登记系统”点击“系统申请”即可。 未注册的用户,点击“用户注册”进入,勾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信息管理与职称过渡登记系统”申请应用系统,填写资料注册成功后登陆即可。登陆后在“我的应用系统”列表点击进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信息管理与职称过渡登记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申请,按左边显示的目录逐项填写信息(标*为必填项),并在系统中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外证书通过了资格确认但未换发证书的,可上传存档的《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聘书(或聘用合同或聘用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完成填写和上传后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审核。

二、市直属单位审核流程 (一)法人单位登陆“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在“我的应用系统”列表点击进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信息管理与职称过渡登记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1.“单位代为个人申请过渡登记”:如有必要,法人单位可在此菜单下代替个人完成个人过渡登记;2.“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审核”:法人单位在此菜单下审核个人提交的信息,点击数据操作下“生成报表”,对生成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送审至市直主管部门;3. “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人员一览表打印”:点击“生成一览表”,生成并打印《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须本单位所有过渡登记人员完成终审程序后方可打印)。 (二)主管部门登陆“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在“我的应用系统”点击进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信息管理与职称过渡登记系统”→ 1.“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审核”:主管部门在此菜单下实现对法人单位提交的信息和生成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送审至市人社局;2.“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人员一览表查看”:可以按搜索条件查看各单位《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情况。 三、区(县级市)单位审核流程 (一)法人单位登陆“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在“我的应用系统”点击进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信息管理与职称过渡登记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1.“单位代为个人申请过渡登记”:如有必要,法人单位可在此菜单下代替个人完成个人过渡登记;2.“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审核”:法人单位在此菜单下审核个人提交的信息,点击数据操作下“生成报表”,对生成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进行审核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策解读 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日前,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修订《规范》意义何在?与过去相比有什么特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为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作了政策解读。 一、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的意义 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规范》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教师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培养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充分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完善教学质量,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学生,特制定本规范。 师范院校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因此,更要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大力提倡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塑造学生,用科学理论武装学生,坚决抵制庸俗文化趣味和非理性文化倾向的侵袭,以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教师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宪法》、《教师法》等各类法律和法令。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第三条热爱教育工作,献身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应满腔热情,极端负责,一丝不苟,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敢于改革,勇于创新,从严执教,严谨治学。 第四条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要了解、信任和尊重学生,思想上要严格要求,学习上要精心指导,生活上热情照顾,要真心实意地关心学生,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第五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师不但要在思想品德、学识才能方面给学生以教诲,而且在语言习惯、生活方式、举止风度、仪表修饰等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第六条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将教书育人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更要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第三章教学工作 第七条要积极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分配。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各系部主任与教师本人协议提出初步意见,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校长批准后即正式聘任。教师一经聘任,对系部和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工作服从分配,积极承担,认真完成,全面负责。 第八条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作用及教学目的。 精通课程的内容。精通是指不仅要熟悉所教课程的内容、体系、结构,而且要深刻理解内容的本质。教师除真正熟悉本门课程的内容及难点、重点外还要掌握比教学要求更深入更高层的内容及观点。专业课教师还要阅读反映现代水平的国内外参考资料,以充实丰富讲课内容。有实验的课程,教师对所开设实验的原理、故障处理等有较深入的了解,并能熟练操作,排除故障。 明确、熟知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学质量的标准。执行中要严格遵循,不得随意变更。 认真备课。备课是讲好课的前提条件,是加强教学预见性、计划性,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保障。备课时要做到了解教学对象,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最佳组合。在备课时教师应编制出学期计划、课题计划、课时计划(教案)。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要写出二周的教案。新教师在讲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教案。在教案中必须反映出教学目的、方法、重点、难点、作业、课外学习指导、教学基本思路、现代教育技术配备使用等。 第九条严格遵守各项教学规章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位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制度,如病事假制度、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度、听课制度、参加各种学校会议制度以及进修、报考研究生制度等。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准时上课、下课,不迟到、早退。教师应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无特殊情况,教师一律站立讲课。教师因故要求调课、停课,必须通过系部由本人或教学秘书到教务处办理调(代)课手续,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及系领导。禁止私自调课、停课。教师上课时应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注意维护良好的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课堂讲授及教学方法基本要求: 教学过程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的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的重点。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各类课程

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建国以来,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四次,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吸取以往师德规范的基础上,又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现对其予以解读。 (一)爱国守法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守法”是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公民的自觉守法显得越来越重要。爱国和守法是全社会人员都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教师当然也不例外。不过,中小学教师的爱国守法又具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教师要做到将爱国守法统一于整个教育活动中,除了自己模范地爱国守法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在这方面能够分辨是非。 近二十年来,我国在教育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l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l994年1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l995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学习和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首先必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遵守社会秩序,恪守社会公德;其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教育、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滕州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准” 1.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发布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参与或组织越级上访;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排位、选干、评优、课业辅导中收受礼金和接受家长宴请; 3.不准讽刺、挖苦、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以各种借口驱赶学生,按成绩排座次,给学生布置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 4.不准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为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或提供生源,向学生推销商品或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不准在校园内吸烟,不准在授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6.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观看娱乐性节目; 7.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参与低级庸俗的娱乐活动; 8.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向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 9.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停课、旷课或请人代课,无备课上课; 10.不准在工作时间着奇装异服、戴夸张饰物,穿拖鞋、背心进教室,男教师不得关门单独与女学生谈话或辅导。

教师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 心得体会

教师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在学校整体部署下,我认真学习了《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及师德师风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对照检查。现将我的学习体会和对照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师德的重要意义和六字衡量标准 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教师劳动的对象是那些正在长身休、长知识、可塑性非常强的学生们。教师的工作态度及道德观直接影响学生品德的形成与发展,而这种影响又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甚至是长远而深刻的。对此,教育家胡昭广先生曾经有一句十分形象的话:“教师是一种精神。老师在我们心中留下的是对我们灵魂的塑造、品德的塑造,他们的灵魂,他们的思想,是深深扎在我们心中的。” 同时,教师的思想道德状况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精神文明和校风建设,而且也影响着学校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整体素质。我校历史上曾形成了许多优秀的师德传统,如爱国主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教学态度等。在新时期继承和弘扬学校的优秀传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意义深远。 师德的内涵是很宽广的,但衡量师德的最基本的标准可浓缩为“正己、敬业、爱生”六个字。 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榜样和楷模,教师的言行在学生心目中是有着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们教师应该严于律己,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正人先“正己”,“正己”是师德的基础,不能正己,也就不可能有教师的垂范。 “敬业”与“爱生”是师德的核心。一个教师是否敬业,是师德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一个教师是否爱生,是师德最集中的表现。教师在爱生方面主要表现为:从多方面去关心每一个学生,不只是从学习上,而是从思想、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十分重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注意尊重学生的人格;强调对每一个学生负责;重视激发学生的进取心;严格要求学生,严也是爱,做到严而有度。首先要热爱学生,这是师德的核心。只要爱学生,才能爱教育事业,才能做好教育事业,也只有爱学生,才能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才能激发学生的潜能。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而又始终贯穿在整个师生交流之中。 (二)、师德建设情况和个人对照检查结果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师德问题也逐渐突现出来。像有些学校单纯强调升学率,把教学成绩作为衡量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尺,只重视教学,忽视了对教师自身师德的要求,对本校在师德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及时制止。久而久之,一些教师在职业道德上的要求越来越低,粗暴的教育方式和对学生的体罚渐渐地就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另外有些个别从业教师本身就存在着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问题,如品行不良、利欲熏心、侮辱学生等。像前不久发生的华阳市一女教师在学生脸上刻“贼”字、陕西省山阳县两岭乡九年制学校初一(1)班荒唐的“投票选小偷”事件,这些极少数教师所表现出的师德之低下、法律意识之淡薄,让人触目惊心。这在学生和家长之中造成极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声誉。 但我校教师忠于职守、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自己高尚的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影响社会,涌现出了许多爱岗敬业、锐意改革、成绩卓著、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像3年级小班班主任程老师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对照她们这些优秀教师,我感觉自己欠缺得东西还很多。首先自己在关心学生的生活方面还有待加强,我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能重视学生思想和学习的变化,但对他们业余生活及其对学习成长的影响了解得不够、分析得不深。第二在管理教育低年级的学生方面,耐心和细致程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特色班的学生们年纪小、自理能力差、情绪波动快、对教师依赖心理强,这使得小班任课教师经常要忙于建立和保持学生像就餐、上课、午睡等一日生活秩序,忙于稳定学生情绪、处理突发事件。这些工作对教师的耐心考验很大。第三在“严与爱”的尺度把握上,还要向身边的优秀教师们多多学习。

《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2015年11月17日)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作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思路,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二)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实施范围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 (二)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改革。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及其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 内容如下: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建国以来,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四次, 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吸取以往师德规范的基础上,又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现对其予以解读。 (一)爱国守法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守法”是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公民的自觉守法显得越来越重要。爱国和守法是全社会人员都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教师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中小学教师的爱国守法又具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教师要做到将爱国守法统一于整个教育活动中,除了自己模范地爱国守法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在这方面能够分辨是非。近二十年来,我国在教育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l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l994年1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l995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学习和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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