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7篇】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优秀7篇)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优秀7篇)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精选篇1)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
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
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1一、档案建立(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
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
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1一、档案保密制度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
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
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
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
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籍档案的管理。
1. 学籍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内容,保证学生档案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2. 学籍档案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学生档案信息。
3. 学籍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二、学籍档案的利用。
1. 学籍档案应当用于学生学习和就业需求,学校应当提供学生档案查询和证明服务。
2. 学籍档案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泄露学生隐私信息,不得用于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三、学籍档案的归档和保存。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的归档和保存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
2. 学籍档案的归档和保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四、学籍档案的更新和变更。
1. 学生个人信息有变动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进行档案更新和变更。
2. 学校应当严格审核学籍档案的更新和变更,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以上为学籍档案规章制度,学校和学生应当共同遵守并执行,确保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籍档案的管理。
1. 学籍档案应当由学校建立统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并配备专门的学籍档案管理人员。
2. 学籍档案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3. 学籍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学籍档案的存储环境和安全设施,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性。
二、学籍档案的使用。
1. 学籍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提供学生学籍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服务。
2. 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向学校提出学籍档案查询申请,学校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3. 学籍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泄露学生学籍档案信息,不得将学籍档案用于非法用途。
三、学籍档案的保密。
1. 学籍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学生学籍档案信息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
2.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籍档案信息的保护和监管。
3. 学籍档案管理人员在离职或调动时,应当交接相关学籍档案工作,并签署保密协议。
四、学籍档案的归档和销毁。
1.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归档和存档,确保学籍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2. 学校应当建立学籍档案销毁程序和规定,对于已经失效或不再需要的学籍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
五、学籍档案的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学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告。
学籍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7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篇1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
为此,制订制度如下: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名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
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
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
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1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甘肃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
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2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3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
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2023学校学籍管理制度【7篇】

2023学校学籍管理制度【7篇】2023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暂行管理规定》,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使毕业生达到高等学校同层次、同类专业毕业生的相应水平。
应当把健全管理制度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_,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活动;(三)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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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7篇】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如何写好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看看吧。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那你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给大家带来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1)1、新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三天不到校办理手续,由班主任查明原因后报学校处理,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持有关证明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2、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教导处据此登记注册,建立学籍档案。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需转学者,需先告诉班主任教师,然后持有关证明,经校长审查批准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将《小学生学籍卡》交转入学校。
4、转入学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不符合转学条件和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
转入学生教导处登记注册,到总务处交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主任安排到班内就读,否则不予接纳。
5、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及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子女,华侨、烈士子女等,随迁转学时,遵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妥善安排。
6、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持区人民医院(或区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经教导处核准,准予休学。
7、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区以上医院证明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续办休学手续。
8、学生请假超过一周者,须经教导处批准。
9、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查品德、学业、体质等方面均达到合格要求,准予毕业,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10、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小学学籍管理条理》执行。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2)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既取得学历,由教导处负责登记造册和统一编号并按规定建立学生档案。
2、各班主任要认真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片,交教导处保存。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须转学的,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转出。
4、学生请假必须履行正式手续,否则做旷课论处。
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者由校长审批。
5、学生因病休学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同意后编入相应的班级。
6、因故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7、小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一律不准退学。
8、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学校要与家长配合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
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9、小学应从德、智、体等方面评价学生。
要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新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周未入学,或入学后一月内因病停学。
(2)在籍学生一学期内,旷课三十六节。
(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节旷课)。
(3)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记达一个半月。
(4)在籍学生开学时逾期三天不到。
(5)休学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3)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
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1、转学条件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
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
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借读学校原则上不收借读生。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照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符合在我市借读条件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教育局或中心校指定的学校借读。
1、借读条件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要对借读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借读学生学籍,同时报教育科备查。
2、手续办理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学校开具的借读证明信到教育科审核盖章;乡镇之间小学借读的到乡镇中心校审核盖章。
学生借读应在学期初办理,并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3、借读学籍的`管理借读生可把学籍表带到借读学校,以便填写学生成绩、评定、奖惩情况。
但原学校要保留学生借读证明,保留好借读学生学籍。
借读生要回原学校进行毕业、升学考试。
(四)休学和复学学生确实因伤病不能坚持上学,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调查后由学校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开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乡镇小学到中心校审批。
休学时间以一年为起点,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因病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批准其复学,并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须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
学生休学要严格掌握,一般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
三、努力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特强调以下几点:1、全市统一编排中小学生学籍号严格按《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籍号,中小学生学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唐山代码“02”;第三、四位为县(区)代码,迁安为“26”;第五、六位为入学年份代码,取入学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七、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第十位是学校类别代码,小学为“0”、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位为学生代码,从0001开始编排。
各校一定要连续编排,不得留空号。
2、统一时间、统一方式注册学生学籍每年9月份完成中小学学籍验章和新生学籍的建档工作。
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实行中小学生学籍变动情况月报制度,小学以镇乡中心校为单位。
3、加强领导,严肃认真的抓好学籍管理工作各级各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必须由专人负责本校学籍管理工作,把握好客观政策,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统计准。
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管理混乱的单位,市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沟镇中心小学的学生电子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和建档第三条小学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
对已有电子学籍档案的学生小学升初中的情况,参见后述升学说明。
第四条班级建档。
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第五条新生建档。
各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相关说明如下:a. 学生编码。
学生编码是识别学生的唯一标识号,学生转学、借读、升学等学籍异动均不改变学生编码。
学生编码在新生新建档案时由系统自动分配。
b. 学生类型属性。
是指非普通就读生(随班就读、借读生、残障生等),新建学生档案时,务必录入正确。
c. 姓名。
学生在小学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原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
d. 学生所在班级、民族、出生日、是否民工子女、是否独生子女等信息,务必全部录入准确。
e. 监护人建档。
每个新生建档后,必须再建立该生的家庭档案,至少要录入一个监护人的信息。
包括姓名、出生日、证号、文化程度、与学生的关系、职业等信息。
f. 学生照片上传。
每个新生建立文字档案后,必须给该生上传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数码照片。
第六条贫困生的认定与取消,由学校管理员提出认定或取消申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三章学籍异动流失(辍学)第七条学生流失由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注明流失原因,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转学【学籍制度】第八条转出转入学校都在本市的,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按有关程序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指定转入学校及班级,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同意接收后,经学籍异动审批部门审核通过,该学生的电子学籍自动进入转入学校。
第九条由其它省市转入,按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借读第十一条参见前述学生类型,将学生的类型更改为借读生。
退学第十二条按流失处理,记录正确的流失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