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全过程管理制度
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织金县珠藏镇赣贵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编制:审核:总工签发:赣贵煤矿煤矿生产技术科二○一二年月日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1、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2、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3、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4、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5、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6、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7、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地区综合防突举措一、地区综合防突举措基本程序和要求突出矿井应该对突出煤层进行地区突出危险性展望。
经地区展望后,突出煤层区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地区展望的地区视为突出危险区。
地区展望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前的地区展望(以下简称开辟前地区展望)和新采区开辟达成后的地区展望(以下简称开辟后地区展望)。
突出煤层地区展望的范围由煤矿公司依据突出矿井的开辟方式、巷道部署等状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前,当展望地区的煤层缺乏或许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能够主要依照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周边地区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辟前地区展望。
开辟前地区展望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辟后地区展望应该主要依照展望地区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联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周边地区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辟后地区展望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切实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地区的散布规律,并有靠谱的展望资料的,地区展望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行;不然,应该拜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地区展望。
地区展望结果应该由煤矿公司技术负责人批正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时期,以及突出煤层经开辟前地区展望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辟过程中的全部揭煤作业,一定采纳地区综合防突举措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辟前地区展望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准备过程中的全部揭煤作业应该采纳局部综合防突举措。
经开辟后地区展望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一定采纳地区防突举措并进行地区举措成效查验。
经成效查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一定持续进行或许增补分施地区防突举措。
经开辟后地区展望或许经地区举措成效查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一定采纳工作面展望方法进行地区考证。
全部地区防突举措均由煤矿公司技术负责人同意。
地区防突举措应该优先采纳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初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该对被保护层进行地区举措成效查验及保护范围的实质观察。
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瓦斯异常波动制度等3号6号文要求制度汇编

六盘水市钟山区XX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相关制度(补充)2020年目录第一节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 3第二节煤巷掘进地质预测预报循环批准进尺制度 (10)第三节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分析管理制度 (13)第四节抽采钻孔测定、分析研判制度 (18)第五节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20)第六节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 (22)第七节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追查制度 (27)第八节防突资料管理制度 (33)六盘水市钟山区XX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相关制度(补充)第一节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矿井地质灾害是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测预报内容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防治水措施。
2、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一)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含(隔)水层特征、钻孔封孔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赋存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三)根据矿井月度生产接替计划及施工组织进行预测预报。
(四)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3、预测预报的组织和实施(一)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制。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一、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
工作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煤矿一规程四细则考试学习题库

煤矿一规程四细则考试学习题库《煤矿安全规程》学习题库单选题1、定向长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采用定向钻进工艺施工,控制煤巷条带煤层前方长度不小于(B )m和煤巷两侧轮廓线外一定范围。
A.200B.300C.4002、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 C )个。
A.1B.2C.33、在火成岩、砂岩、灰岩等厚层坚硬岩层下开采受离层水威胁的(B ),应当分析探查离层发育的层位和导含水情况,超前采取防治措施。
A.掘进工作面B.采煤工作面C.采掘工作面4、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21年(C )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A.10月22日B.12月22日C.8月17日5、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 B )MPa。
A.1B.2C.36、应当采取保证预抽瓦斯钻孔能够按设计参数控制整个()的措施。
AA.预抽区域B.回采区域C.生产区域7、所有矿井必须装备( C )、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A.“三专”装置B.两闭锁装置C.安全监控系统8、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 B )MPa的区域,必须采用地面钻井预抽煤层瓦斯。
A.2B.3C.59、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煤(半煤岩)巷直线巷道大于(A )m,拐弯巷道大于75m。
A.100B.120C.13010、弱冲击危险区域的工作面超前支护长度不得小于( C )m。
A.50B.60C.7011、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防冲工程措施实施与验收记录台账,保证防冲过程( B )。
A.安全有效B.可追溯C.质量可靠12、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
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 C )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A.10B.15C.20多选题1、处理( ABCD )和硐室火灾时,应当进行全矿井反风。
A.进风井井口B.井筒C.井底车场D.主要进风巷2、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ABD )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使用。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版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

版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2022版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
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版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判断题( 50题 )1.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 √ )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 √ )3.国家强制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开采,减少井下作业人数。
( x )4.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5.入井( 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
入井( 场 )前严禁饮酒。
( √ )6.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 √ )7.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 √ )8.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 √ )9.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 √ )10.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 √ )11.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 √ )12.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 √ )13.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防突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颁发《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通知煤安字(1995)第30号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各项规定,部在1988年制定和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在生产实践中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起到厂积极的指导作用。
随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的普及和提高。
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为此部组织了有关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进行丁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颁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本《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从1995年5月1闩起执行,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九九五年元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第一节煤层灾小危险性预测分类和突出危险性划分…………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第三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顶测………………………………一、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三、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第四节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一、远距离和极薄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二、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川措施的效果检验…………三、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四、煤巷掘进卜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第三章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第一节开采保护层…………………………………………第二节预抽煤层瓦斯………………………………………第四章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第一节石门和其他岩石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第二节煤层中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一、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二、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第五章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第六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七章附则………………………………………………………附录一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突出、压出和倾出)的基本特征…………………………………………………附录二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附录三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方法…………………………………附录四钻屑指标法………………………………………………附录五防突措施有效半径的测定方法………………………附录六煤的坚固性系数(f)的测定方法…………………………附录七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的测定方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的各项规定,预防突出的发生,防止人身事故,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特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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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煤矿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全过程管理制度编制单位:通风科编制日期:2020年3月10日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全过程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矿防突、瓦斯治理工程,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2020年度瓦斯抽采工程计划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现我矿2020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我矿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内容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内容为: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1、防突技术措施区域防突措施采用:开采保护层、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从钻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把好关,达到措施均匀布置,杜绝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钻孔方位、角度乱打等不负责任行为,并严格认真填写钻孔钻进过程中的煤(岩)瓦斯等情况。
2、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1)采掘工作面执行防突技术措施后,必须进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否则不准生产。
(2)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域治理保证留有不小于60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局部治理煤巷掘进保证留有不小于5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同时保留不小于2米的效检孔超前距,采面保证留有不小于3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同时保留有不少于2米效检孔投影孔深超前距,严防超掘超采,并填写效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区域报告报公司审批。
(3)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采用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
(4)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5)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3、防突技术措施的区域验证(1)区域验证条件只有经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由老地沟煤矿防突人员采用WTC 防突仪在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工作。
(2)区域验证方法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工作,所用仪器为WTC防突参数仪。
(3)区域验证钻孔施工要求①施工的验证钻孔直径必须为42mm,施工孔深必须控制掘进方向10m范围。
②掘进工作面验证钻孔施工个数应根据煤层厚度确定,不得低于3个,巷道正方位一个,巷道两帮各一个,分别控制巷道两帮轮廓线外3m及前方10m范围,回采工作面验证钻孔施工个数应根据煤层倾向布置,从工作面上出口往下每隔10-15m布置一个,分别煤层软分层内,控制回采前方10m范围。
③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该2m处煤层钻屑指标Smax值。
(4)区域验证指标区域验证工作由老地沟煤矿防突人员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所用仪器为用WTC防突仪。
K1max指标临界为0.4mL/g.min1/2,Smax指标临界为6kg/m。
即:当测定的K1max≥0.4或Smax≥6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则必须严格执行工作面防突措施。
当测定的K1max<0.4 mL/g.min1/2且Smax<6kg/m时,判定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组织进行正常掘进作业。
(5)区域验证范围允许掘进距离经区域验证有效后,掘进工作面保留3m的超前距进行掘进作业,(每循环验证10m、掘7m),回采工作面保留2m的超前距进行回采作业,(每循环验证10m、回采8m)。
4、安全防护措施(1)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在采区设置避难所。
(3)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中掘进工作面要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建立坚固的防逆流反向风门和设置可靠的过风筒逆止阀。
防突风门应设反水池或设防逆风板,电缆孔必须封堵严实。
(4)入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5)采掘工作面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
掘进距离超过500米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由通风科按照工程进度设计并监督施工。
(6)井巷揭穿煤层时必须采取全矿井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检查、验收为了确保“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落实到位,我矿应建立以带班领导、安全员、瓦检员、地面监控员检查验收制度,现场带班领导、安全员、瓦检员、做好现场监督管理,保证防突措施工程的施工质量。
(一)检查、验收范围检查、验收范围为:抽采钻孔施工、抽采钻场、抽采管路、抽采钻孔封孔、区域、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瓦斯抽采流量测定等。
(二)矿成立抽查验收领导小组为了加强瓦斯抽采工程的管理,做到责任分明、分工明确,矿成立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成员:地测副总、通风副总、采掘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运输副总、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技术科、调度室主任、钻机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由通风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钻孔验收制度1、钻孔施工验收:(1)钻机队施工钻孔必须严格按照通风科设计的抽采钻孔、效检钻孔设计施工,当钻孔施工完成后,必须申请验孔,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钻孔施工地点由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当班带班领导负责验收。
(2)防误揭煤钻孔由地测科安排专人现场监督验孔,并做好记录。
(3)通风科做好井下钻孔施工原始记录统计,验收签字人员要明确钻孔深度(当场查钻杆数)、钻孔施工的方位角、倾角。
(4)通风科每小班向通风科值班室汇报钻孔施工情况,通风科要建立台帐。
(5)排放钻孔、预测预报钻孔,效果检验钻孔由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当班带班领导负责验收。
2、视频验收要求(1)钻孔施工地点安设本质安全型高清视频,监视范围要覆盖钻机、钻孔施工区域,实现全过程记录钻孔施工、封孔、验收等作业情况。
(2)钻孔施工地点的安全型照明设施必须保证视频图像清晰。
视频监视装置及照明设施应配备不间断电源,保证外部供电电源故障时,视频监视装置及照明设施能够继续工作1小时以上。
(3)视频验收工作室设在矿调度室,由监控员负责视频验收。
(4)视频要对稳钻、穿煤、冲煤、提钻、封孔全过程进行记录,并作为历史资料保存。
(5)钻孔施工地点的视频资料作为钻孔喷孔、瓦斯超限的认定依据。
3、瓦斯抽采管路验收:(1)通风大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员设计的瓦斯抽采管路进行安装施工,安装工程完成后,提前一天在矿调度会上提出验收申请,通风科、调度室、安全科等共同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管路的直径、吊挂要求、附属件的安装、平直度。
(3)瓦斯抽采管路支管必须在低洼处及上、下山巷道设置自动放水器。
(4)每次验收后,通风科必须在验收单上注明验收里程,并在现场做好标记。
4、瓦斯抽采钻场验收(1)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场尺寸必须严格按照技术科所设计钻场施工图及措施进行施工。
(2)钻场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由技术科组织通风科、安全科、施工队、调度室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则立即限期施工队按设计标准进行整改,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验收未通过期间,该钻场不予结账。
5、钻孔封孔验收(1)钻孔封孔后,通风大班提出验收申请,由现场安全员、瓦检员参与验收。
(2)每个钻孔施工完成后,通风大班必须当班进行封孔连抽,未进行连抽,则不予验收。
(3)钻孔存在漏气、封孔长度小于16m,不予验收。
(4)连抽的钻孔,抽采负压低于13Kpa,不予验收。
(四)钻孔检查制度1、钻孔实行二级抽查制度,第一级: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科、安全科进行抽查,每月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不少于2台钻机,每台钻机不少于1个钻孔,抽查采用还原法,通过钻杆数量,确定钻孔深度。
第二级:由通风副总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钻孔个数不少于2个。
2、每月25日前,通风科要把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抽查记录一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由矿总工程师安排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措施、设计和调度台帐等进行校对,并审核验收其准确性,核对无误后由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共同签署验收意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对不合格的钻孔必须责令重新施工,并扣减该钻机队工资结算的30%。
3、通风科要经常抽查钻机队施工的钻孔质量,并有记录可查。
4、由总工程、通风副总牵头,每月对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通风大班及时进行整改。
5、通风副总每月必须组织正副科长对矿井的整个抽采管路进行三次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五)检查验收处罚制度1、对通知验收,无故不参与验收者一次处罚200元。
2、相关单位未建立台帐的一次给予处罚20元,并限期完善。
3、施工单位未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的,每次给予处罚100元。
4、对施工记录保管不善,每丢失一张给予相关单位处罚100元。
5、钻孔抽查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每月钻孔抽查,少抽查一次罚款100元。
6、在进行瓦斯抽采钻孔深度真实性抽查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钻孔数量及钻孔进尺的,每次对验收人员经济处罚500元/次,给予钻机队相关管理人员经济处罚800元/次。
7、现场无安全员、瓦检员、带班领导验收钻孔的,每次处罚200元。
8、钻孔验收所有签字必须本人现场签字,出现代签或未到场参与验收事后补签,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9、上述人员每验收1个钻孔,给予5元补贴(以记录表上的签字为准);若上述人员在接到验孔申请后拒绝验收钻孔,罚当事人200 元/次。
三、分析根据现场施工的抽采、效检钻孔、管路安装等设施进行现场抽查分析。
1、对采、掘工作面区域预测、区域预抽、区域效果钻孔进行抽查。
(1)原始记录单进行抽查,施钻人员是否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进行施工。
(2)视频进行验收,监控员是否对每个施工的钻孔与原始单据进行验证。
(3)对区域预测、区域预抽、区域效果钻孔采用重庆研究院生产的YCSZ(A)存储式随钻轨迹测量仪进行现场验证。
①深度超过120m的预抽瓦斯钻孔应当每10个钻孔至少测定2个钻孔的轨迹。
②深度60~120m的应当每10个钻孔至少测定1个钻孔的轨迹。
③对穿层预抽瓦斯钻孔实际见(止)煤与设计见(止)煤长度误差超过三分之一的钻孔应当测定该钻孔轨迹。
当钻孔控制范围不足或者存在空白区域时,必须补充区域防突措施。
2、通防科技术人员是否到现场监督防突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并针对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夹钻等问题是否现场采取措施,并对施工的钻孔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并上图分析。